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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东寨港旅游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022-03-26 来源:步旅网


海口市东寨港旅游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委托单位:海口市人民政府 评价单位: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3年4月

目 录

1 总 则 ......................................................................................................................... 2 1.1 项目背景与环评工作概况 ................................................................................. 2 1.2 评价范围 ............................................................................................................. 3 1.3 环境功能区划及执行标准 ................................................................................. 5 1.4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 7 2 规划概况与环境影响识别 ..................................................................................... 17 2.1 规划概要 ........................................................................................................... 17 2.2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指标体系 ........................................................................ 20 3 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污染源调查 ............................................................. 28 3.1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介绍 ........................................................................ 28

3.1.1 概况 ...................................................................................................................................... 28 3.1.2 历史沿革 .............................................................................................................................. 28 3.1.3 发展现状 .............................................................................................................................. 29 3.1.4 存在问题 .............................................................................................................................. 30

3.2污染源调查 ........................................................................................................ 31

3.2.1 大气污染源现状调查 .......................................................................................................... 31 3.2.2 废水污染源 .......................................................................................................................... 32

3.3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制约和障碍因素 ............................................................ 32 4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 34 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36 6优化规划方案的建议及规划单位的采纳意见 ...................................................... 39 7 规划方案综合论证与环境合理性分析 ................................................................. 48 7.1 综合论证 ........................................................................................................... 48 7.2 环境保护目标可达性分析 ............................................................................... 49 8 环境保护措施 ......................................................................................................... 56 9 结论 ......................................................................................................................... 63

I

1 总 则

1.1 项目背景与环评工作概况

为科学开发建设和管理海口市东寨港旅游区,海口市人民政府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海口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海口市东寨港旅游区总体规划》(以下称本规划),海口市东寨港旅游区的范围西至东寨港大道与规划海涛路、南至规划新老铺(暂名)公路、东至规划通往文昌市的高等级公路及海口市域边界、北至琼州海峡,但不包括已经批准的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用地。规划总面积为78.87 km2。

开发建设海口市东寨港旅游区,是实施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开发建设海口市东寨港旅游区,是更好地保护红树林的需要。开发海口市东寨港旅游区规划,是海口市响应省委、省政府绿色崛起,建设美丽海南号召的重大举措,是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具体体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海口市人民政府于2013年2月1日委托我院——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海口市东寨港旅游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院会同海南环境科技经济发展公司组成了评价技术课题组,并聘请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省水产研究所的教授、专家协助进行了生态调查,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于2013年4月20日完成了《海口市东寨港旅游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的编制。在环评过程中,我院课题组与规划方进行了多次的沟通,对规划功能定位、规划布局等13个方面的规划内容提出了优化建议,环评成果广泛被规划方采纳,城镇建设用地从环评前的78.95hm2降低到了62.04 hm2,特别是在规划布局上采取了大量的避让措施,加强了生态目标的保护力度,夯实了规划功能定位的先进性,环评成果大多已转化为规划成果,积极地发挥了规划环评的作用。

本环评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规划定位对东寨港旅游区结构性、长远性的生产力布局的影响等综合性整体性环境影响问题;规划布局对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其周边的红树林用地是否占用、并对红树林生存环境、鸟类栖息地的影响,对规划区生态系统完整性及生态功能的影响;规划开发强度对规划区生态、资源、环境承载力影响问题;声环境敏感目标布局对飞机噪声的规避、建筑物对地震断裂带的规避、建设用地对基本农田的政策规避等问题;规划拆迁对原居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生活空间的影响等社会环境影响问题。

环评综合结论:海口市东寨港旅游区总体规划依托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品牌效应和区位优势,发展旅游产业,可给海口市带来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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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效益,总体上选址合理,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规划如能全面落实本评价的各项建议,尤其是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规划区部分区域污水须依托桂林洋污水处理厂处理,应尽快完善依托条件,大部分污水须依靠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实行中水回用,并妥善解决规划实施中的征地、安置、就业、养老问题,那么,本评价认为,海口市东寨港旅游区总体规划在环保上是可行的。

1.2 评价范围

1.水环境评价范围:(1)海域:东寨港湾及桂林洋近岸海域;(2)地表水:演丰东河、演丰西河、演洲河、三江河等河流的规划河段;茄苪水库。

水环境评价范围见图1.2-1。

图1.2-1 水系分布及水环境评价范围图

2.环境空气现状监测与评价范围:选址内及其边界外延500m以内。 3.声环境评价范围:选址内及其边界外延200m以内。 空气、声环境评价范围见图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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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2 空气、声环境评价范围

4.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充分体现生态完整性,将东寨港自然保护区与规划区作为一个完整的生态单元涵盖其中,并根据保持生态单元的完整性原则适当向规划区的外围延伸约500m。生态环境评价范围见图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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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3 生态环境评价范围

5. 地下水环境评价范围:规划区及相邻的村庄。

重点是规划区内及东寨港自然保护区,环评公示在《海6.社会环境评价范围:

南日报》上,并在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网上公示。

近期为2012年~7. 海口市东寨港旅游区总体规划期限为2012年~2030年。

2015年,中期为2016年~2020年,远期为2021年~2030年。本评价的时段也按规划期段划分。

1.3 环境功能区划及执行标准

1.该区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标准》(GB3095-2012)中的一级标准。 2.演丰东河、演丰西河、演洲河、三江河等河流,主导功能为农业用水区,水质保护目标为Ⅳ类。

规划旅游区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根据本规划功能定位和旅游性质,评价也建议旅游区地表水环境执行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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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水质标准。

3.东寨港国家级红树林自然保护区(HN001AⅡ),位于东寨港内湾,面积62.09km2,主导功能为红树林保护,水质目标为《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第二类。海口东海岸度假旅游区(HN032BⅡ),位于海口海甸岛西北侧至海口文昌交界的南渡江出海口海域和铺前海海域,面积93.00 km2,主导功能为旅游、渔业、河口生态保护,水质保护目标为第二类。海口桂林洋排污混合区(HN003W),位于海口桂林洋海域,面积2.26 km2,边界水质目标为第二类。

东寨港海域沉积物质量标准建议执行《海洋沉积物质量》(GB18668-2002)的一类标准。

4.环境噪声功能区区划为:

(1) 0类区:东寨港国家级红树林自然保护区。 (2) 1类区:乡村、学校区域。 (3) 2类区:演丰镇政府所在地区域。

(4)4a类区:汽车站、码头、主要干线两侧。当交通干线与0类区、1类区、2类区、3类区相邻时,该区域是指道路红线向外延伸60米、50米、45米、30米或25米的区域范围。当两侧有建筑物时,该区域是指高大建筑物(三层或以上)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范围。城区交通干道两侧,道路红线外25米以内的区域。

因此,规划区环境噪声以执行《声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 1类标准为主,演丰镇政府所在地区域执行2类标准,汽车站、码头、主要干线两侧按上述原则执行4a类标准。

受机场飞机噪声影响区域执行《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 9660-88),一类区域最高允许标准值70dB,二类区域最高允许标准值75dB。

5.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6.土壤

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 7.污水排放、综合利用水质执行标准

规划区污水规划排入桂林洋污水处理厂的,执行桂林洋污水处理厂入网标准;规划区内的污水处理站出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娱乐性景观环境用水“水景类”标准,该水质可用于绿化、洒路、冲厕和补充景观水体(注:COD按30 mg/L控制)。

8.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饮食业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2)备用燃油锅炉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l3271-2001)II时段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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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它废气排放(如地下停车场通过抽风机排气管排放的废气等)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9. 噪声排放

(1)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2011),昼间70 dB(A) ,夜间55dB(A)。

(2)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的设备、设施噪声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执行标准》(GB22337-2008)中的表1、表2和表3。

10.固体废物控制标准

分别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1~GB50853-199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11.其它标准

《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执行“微度”值。

12.规划区为“1-2-1东寨港红树林保护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单元,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海岸带保护”,主要生态保护措施为“红树林和海防林保护,赤潮防治,防止海岸侵蚀”,产业发展方向为“热带水果和热带花卉种植、观光旅游、水产养殖和捕捞”。

1.4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规划区规划及其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见表1.4-1~表1.4-4和图1.4-1、图1.4-2,水系分布见图1.2-1。

表1.4-1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水域、湿地、基本农田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演丰东河 演丰西河 演洲河 三江河 三江湾 茄苪水库 东寨港海域 桂林洋海域 基本农田 演丰镇地下水水源保护区 N19°57′03.72″ E110°33′26.61″ 7

环境保护级别 环境空气一级;声环境0类;生态系统完整性、物种多样性 地表水Ⅲ类 地表水Ⅲ类 地表水Ⅲ类 地表水Ⅲ类 地表水Ⅲ类 地表水Ⅲ类 海水第二类 海水第二类 不得占用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14848-93)中的III类标准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井深120m,日取水量350t

表1.4-2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村庄

基本情况 序号 名称 塔市墟 塔佳村 大园村 东塘村 福祥村 大塘沟村 桃兰村 多兰村 湖塘村 上路村 下路村 高坎村 苍头村 1 塔市村委会 坎下村 田边村 福头村 文林村 上园村 下塘村 铁炉村 下排村 茅上村 北港村委会 演西村委会 后溪村 道头村 上田村 金盘村 坡里村 博度村 8

户数 总人口数(户) (人) 经纬度 是否搬迁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限制 保留 保留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搬迁 限制、搬迁 所属环境功能区 大气 声 498 1778 N 20°0'18.87\" E 110°32'8.48\" 限制、搬迁 一类区 限制、搬迁 限制、搬迁 限制、搬迁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搬迁 289 1210 N 20°1'14.45\" E110°33'43.72\" N 19°58'19.54\" E110°31'58.45\" 保留 保留 限制 搬迁 限制 搬迁、1类区 2 3 485 1778

限制 山抽园村 新宅村 山豆村 发来村 西排村 桥头村 北牌村 岐山村 云内村 大村 限制 保留 限制 保留 保留 保留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 搬迁、限制 限制、搬迁 限制、搬迁 限制 限制、搬迁 限制、限制 搬迁 保留 限制 限制 保留 保留 限制、搬迁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 426 1602 N 19°59'11.10\" E 110°35'4.69\" 限制 限制 限制 保留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搬迁 9

龙江村 林市村 后斋村 博文村 4 边海村委会 下山村 斋门村 土田村 高呼村 美园村 后坡村 谢宅塘 下厂村 大园村 后塘村 连塘村 田边园 后山村 5 演海村 曲口村 云路村 原尾村 陆尾村 东群星 后排村 成美村 218 786 N 19°59'45.80\" E110°34'41.98\"

星辉村 东山村 石路村 封宅村 龙头村 龙口村 后禄村 文班村 湖头村 龙门村 芳兰村 宫后村 后排村 6 演中村委会 虎头村 河港村 昌德村 坡上村 红排村 东截村 虎头村 上园村 林宅村 西排村 瑶成村 塘内村 下塘村 北排村 山尾村 7 山尾村委会 书田村 东排村 山尾头村 长宁尾村 长宁头村 下头村 芳园上村 龙尾村 8 演东村委会 芳门村 调圯村 山头市 溪边村 群龙村 10

限制 保留 搬迁 限制 搬迁 限制 搬迁 限制 搬迁 搬迁 搬迁 限制、搬迁 限制 348 1509 N 19°58'30.31\" E110°33'44.70\" 限制 限制、搬迁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 搬迁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 310 1002 N 19°57'14.2\" E 110°34'49.2\"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 470 1888 N 19°56'34.37\" E 110°34'0.03\"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

芳园下村 芳园中村 东排村 桂南下村 桂南上村 桂南村 龙里村 黄宅村 吴宅村 桥头村 门桥村 后山村 坡尾村 和公西 和公南 和公东 吉尾 湖内 9 茄芮村委会 牛头坡 皇兰 好什 南排山 湖东村 湖东仔新宅 北截村 沙土园 东截村 夏虎存 10 道学村委会 吴南头 南截村 松树下村 花园村 松柏园 罗官园 上截村 坡上 博才村 11 茄南村委会 皇仍村 苏村 西截尾 虎山 后头 11

保留 保留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 搬迁 搬迁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 保留 383 1516 N 19°55'31.8\" E 110°34'37.9\" 搬迁 保留 保留 保留 搬迁 搬迁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 161 638 N 19°55'32.41 E110°35'29.88\" 限制 限制 搬迁 限制 保留 保留 限制 保留 保留 480 1898 N 19°54'19.85\" E110°35'46.32\" 保留 搬迁 保留 保留 保留

溪头 溪头仔村 三元坡 赤土 锦墩 排墩 昆山 五里 灿梅 良田园 罗堆 新北村 古桥村 演洲村 演洲仔村 新坎 山头脊村 岐山头 上村 下园仔村 下园上村 12 三江农场 下园下村 贝坡下村 贝坡村 官路村 官路坡村 昌湾村 西仔坡村 竹山村 梅坡村 梅坡上村 旗调村 沟边村 上山村 大明堂村 小明堂村 明堂仔村 上园村 洪沟村 仓头村 12

限制、搬迁 限制、搬迁 保留 保留 保留 限制 限制 搬迁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搬迁 限制 限制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600 2600 N 19°54'56.08\" E110°37'41.25\"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 保留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 保留 限制 限制 限制 1类区 4a(沿路) 4a(沿路)

表1.4-3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文物类 序号 文物名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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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演丰镇演西村委会云内村 演丰镇边海村委会林市村 演丰镇边海村委会林市村 演丰镇边海村委会林市村 文物保护级别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环境保护级别 云内村古井 林市村古井 林市村饶家墓 林市村龙尾桥 林市村饶昭聪大院 演丰镇边海村委会林市村 林市村林树华大院 演丰镇边海村委会林市村034号 仓头村周安星家宅 演丰镇塔市村委会仓头村村西北 林市村陈贵仁大院 演丰镇边海村委会林市村 瑶城村符方兴家宅 演丰镇演东村委会瑶城村 芳园村古宅 门桥村韦家宅 后塘村庞家宅 山尾下村郑家宅 后塘村庞四公墓 宫后村吴大公墓 禄尾村古井 三山村古井 演丰镇演东村委会芳园自然村 演丰镇演东村委会门桥村中部 演丰镇演海村委会后塘村东北方向 演丰镇山尾村委会山尾下村中部 演丰镇演海村委会后塘村南面 演丰镇演海村委会宫后村 演丰镇演海村委会禄尾村 演丰镇演海村委会三山自然村 明堂村林书中家宅 演丰镇山尾村委会明堂村中心 宫后村吴淑琒民宅 演丰镇演海村委会宫后村 姓刘村郑道森家宅 演丰镇山尾村委会姓刘村村尾 田尾村梁铭枢家宅 演丰镇演海村委会田尾村 山三村境主塔 山三村王贤嗣墓 笃才小学升旗台 长宁头村古井 龙头村蔡公墓 龙头村古井 龙头村蔡琼清宅 高呼村饶家宅 高呼村林家宅 演丰镇演海村委会山三村村东 演丰镇演海村委会山三村东南约500米处 演丰镇演海村委会星辉村 演丰镇山尾村委会长宁头村 演丰镇演中村委会龙头村村北 演丰镇演中村委会龙头村南部 演丰镇演中村委会龙头自然村 演丰镇边海村委会高呼村中部 演丰镇边海村委会高呼村中部 环境空气一级,声环境1类区 红排村吴淑伦家宅 演丰镇演中村委会红排村村尾 红林路敬老院古井 演丰镇演丰村委会红林路敬老院内 土田村吴海明家宅 演丰镇边海村委会土田村中部 塔市村林氏古墓 东寨港琼北地震遗址 演丰镇塔市村委会塔市村 演丰镇边海村委会东寨港西排湾海底

表1.4-4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学校、医院类 设施类型 中学 设施名称 演丰中学 演海中学(现已空置) 演丰镇中心小学 北港小学 塔市小学 演海小学 小学 山尾小学 演东小学 道学小学 茄南小学 茄苪小学 第三小学 幼托 其他教育设施 科研设施 医院 演丰中心卫生院 演海镇卫生院 演丰镇 演海村 演丰镇中心幼儿园 塔市村党员干部现代化远程教育海水养殖学用示范点 东寨港红树林研究所 所在镇村(自然村) 演丰镇区 演海村(曲口村) 演丰镇区 北港村(道头村) 塔市村(东塘村) 演海村(曲口村) 山尾村(山尾村) 演东村(瑶城村) 道学村(道学村) 茄南村(茄南村) 茄苪村(皇兰村) 三江农场岐山头村 演丰镇区 塔市村(塔市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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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1.4-1 环境敏感目标(村庄)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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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1.4-2 环境敏感目标(生态、旅游资源)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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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规划概况与环境影响识别

2.1 规划概要

1.规划概况:东寨港旅游区规划范围西至东寨港大道与规划海涛路、南至规划新老铺(暂名)公路、东至规划通往文昌市的高等级公路及海口市域边界、北至琼州海峡,但不包括已经批准的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用地。规划总面积为78.88平方公里。总体发展定位是以红树林湿地保护和生态修复为核心,适当开发科研教育、特色旅游和休闲养生等功能的生态旅游区。发展目标是建设成为以红树林等自然和历史人文资源保护、休闲旅游为主要特色,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中高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海口市乃至海南省的重要旅游名片之一,远期年接待国内外游客人数420~62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08~157亿元。建筑面积控制在230-260万平方米内,禁止超过300万平方米。空间结构:重点塑造“一区一带五楔”的生态网络格局、“两主四次多点”的旅游开发格局。划分九大旅游功能分区:北部滨海休闲分区、北部养生休闲分区、演丰风情小镇分区、红树半岛休闲(南)分区、红树半岛休闲(北)分区、红树乡村旅游分区、特色休闲运动分区、三江水城休闲分区、三江生态乡村分区。旅游服务中心共设置四级旅游服务节点。住宿服务设施一级和二级旅游服务中心,以及相对分散布局的旅游用地,可设置豪华、高档住宿服务设施,以及特色精品住宿服务设施。保留型村庄和限制型村庄,结合旅游功能开发,积极发展精品住宿、特色住宿、青年住宿等中小型住宿服务设施。各类住宿设施总床位数控制在5.5-6万床,其中豪华、高级住宿设施总床位宜控制在1.1-1.2万床。四星级及以上档次的豪华酒店,发展13-15处;三星级的高档酒店(宾馆)和生态度假村等,发展20-22处;三星级以下的中档住宿设施中,星级酒店发展25-28处;家庭旅馆、青年旅社、农家客舍、野外宿营地等一般住宿设施,主要结合三级旅游服务中心,以及保留型和限制型村庄设置。野外宿营地结合永久性住宿服务设施设置以确保安全。鼓励结合乡村等特色旅游开发等,适当发展中小型精品酒店。特色休闲运动分区、三江水城休闲分区、三江生态乡村分区分别设置汽车宿营地。餐饮服务设施:一级和二级旅游服务中心混合设置各类餐饮设施,三级服务中心以小型餐厅、快餐店为主,四级服务点提供零售小吃等餐饮服务。结合民俗景点如海南茶馆、曲口海鲜、七彩果园等活动项目,或其他旅游设施,设置茶馆、渔家乐等餐饮设施,每处设施面积为90-130平方米,生态修复区内单体建筑物不超过500平方米。购物服务设施:结合旅游服务中心和住宿设施网点状布局多层次的购物服务设施,包括购物商场、购物街、便利商铺、售货亭以及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和取款机。购物商场和银行设置在一、二级旅游服务中心和演丰镇区内,每处1-2处;三级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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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设置少量便利商铺;结合旅游服务点且按照服务半径1500-2000米设置售货亭。道路系统:本区道路除经过北部滨海休闲分区的区域性主干道江东大道(40米)外,分为干路、支路和慢行道三级。规划设置6处公共停车场,包括北部滨海休闲分区、北部养生休闲分区、演丰风情小镇分区、红树半岛休闲(南)分区、特色休闲运动分区和三江水城休闲分区各1处,主要以停放旅游车辆为主。独立占地的公共停车场的标准停车位不少于2000个,其中小型车车位1700个,大客车车位300个。水上交通系统:保留“北港-铺前”、“曲口-铺前”两条航运线路,但航线不得进入自然保护区。绿地系统:各旅游开发区内总绿地率不得低于65%,总绿化率(含水面)达到85%-90%。市政工程规划包括给水、污水、雨水、电力、通信、燃气、环保、环卫、防灾、抗震、防洪防潮等工程规划。

规划区地理位置图见图2-1、区位分析图见图2-2、土地利用规划图见图2-3。

图2-1 规划区地理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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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 区位分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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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3 土地利用规划图

2.2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指标体系

2.2.1环境影响识别

规划实施对环境的影响方式主要包括:有利影响、不利影响;直接影响、间接影响;短期影响、长期影响;阶段影响、累积影响;可逆影响、不可逆影响等,环境影响程度有显著、一般。采用矩阵核查表法对本规划环境影响进行识别。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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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活动,如旅游设施建设、住宅建设、商业设施建设等工程合并为“工程建设”类,生活废水、旅游废水、雨水的排放合并为“排水、中水回用”类,诸如此类。

识别矩阵及其结果见表2.2-1。

表2.2-1 环境影响矩阵 规划方案 类 别 环境因子 东寨港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 生物多样性 废气排放 规划定位 产业结构 开发强度布局 工程 建设 排水中水回用 固废 排放 噪声/灯光 征地搬迁安置 A/B/L/N/P A/B/L/N/P A/B/L/N/P B/ Sh / A/B/L/N/P N A/B/L/N B/L/Si B/L/N/P B/L/N/P B/L/N/P B/ Sh / N B/L/N/P 生 植 被 B/L/N/P 态 环 物 种 B/L/N/P 境 生态系统B/L/N/P 完整性 湿 地 A/L/N/P 基本农田 水土流失 海 水 演丰东河环 等地境 表水质 水质 量 环境卫生 声环境 B/L/ N/P A/L/ Si B / L /N/P B/L/Si/O B/L/N/P B/L/Si/P B/L/N/P B/ Sh / A / L / Si Si/O B/ Sh / N B/ Sh / N B/L/Si/P B/L/N/P B/L/ N/P A/L/ N/P B/L/ N/P A/L/ Si B / L /N/P B/L/ N/P B/L/N/P A/B/L/N B/L/ N/P A/L/ Si B / L /N/P B/ Sh / B/A/ L / N N B/Sh /Si B/L/ N/P B/L/N B/Sh /Si A/ L / Si /P B / Sh / B/A / L Si /O /N/P B / L /N/P B / L /N/P B / L /N/P B / L /N/P B / Sh B / L /N/P /N/O B / L /N/P A/ L / Si /P A / L / A / L / B / Sh / B / L / B / L /N/O Si/O Si/O Si/O N/O B / L /N/P B / L /N/P B/L/ Si/P B/ Sh /Si/O 21

B /L/ N/P B/L/ Si/O A/B /L/ N/O

规划方案 类 别 环境因子 环境空气 土 地 规划定位 产业结构 开发强度布局 工程 建设 排水中水回用 废气排放 固废 排放 噪声/灯光 征地搬迁安置 A / L /N B/L/ Si/P B/L/N B/L/ Si/P B/L/ Si/P B/L/N/O B/L/ Si/P B/L/ Si/P B/ Sh B /L/ N/O /N/O B / Sh / B/L/ Si N/O B/ /N B B /L/ /L/ N/O N/P B/L/ N/O B /L/ N/P B/L/ Si/P B / L / Si/P B / L / N/O B/L/N B/A/L/ N B/L/ 资淡 水 Si/P 源 旅游景观 Sh B / L / Si/O B / L / N/O B / L / N/O A / L / A / L / B/L/N/O Si/O Si/O A/L/ Si A/B/L/ Si A/L/ Si A/B/L/ Si B/ Sh / B / L / Si N/O A/ Sh / Si B/ Sh / Si B/ Sh / B/A/L/ N Si B/ L/ N 就业、A/L/ Si 劳务 交 通 A/B/L/ Si 社旅 游 A/B/L/ Si 会环文 化 A/B/L/ Si 境 农业生产 A/B/L/ Si A/B/L/ Si B/ L/ N B/ L/ A/L/ Si N A/B/L/ Si B/L/ Si B/A/ L/ Si A/ L/ Si A/B/L/ Si A/B/L/ Si B/A/ L/ Si B/A/ L/ Si A/ L/ Si B/A/ L/ Si B/A/ L/ Si A/ L/ Si 治 安 购 物 A/ L/ Si 东寨港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 B/ /N/O Sh B/ /N/O Sh B/ /N/O Sh 环境 海水风水质 险 地表水水质 飞机噪声 B/ /N/O B/ /N/O Sh B/ /N/O Sh B/ /N/O Sh B/ /N/O Sh B/ /N/O Sh Sh B/ L / Si B/ L / Si B/ L / Si 注:A:有利影响;B:不利影响; L:长期影响;Sh:短期影响;Si:显著影响;N:一般影响; O:可逆,P:不可逆;空格:表示此规划方案与该环境因子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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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的环境影响识别,确定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为:规划内容与规划功能定位是否协调,规划功能定位、结构、布局、开发强度是否可以确保以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核心的整个规划区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不受明显的破坏;入区项目选择是否符合国家和海南省产业政策;开发强度是否在环境、资源、生态环境承载力的允许范围之内;规划布局是否合理,规划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污水处理与中水回用规划是否可行;规划区的环境卫生与生态建设规划是否可行;拆迁等社会环境影响评价等;并且,考察飞机噪声、地震断裂带对规划布局的影响。 2.2.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针对性、先进性、协调性、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易获取性等指标体系选择准则,提出本评价的评价指标因子及其控制指标值见表2.2-2。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分为三层指标,设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29个,三级指标94个。有些指标与规划内容没有直接的联系,对规划产生的指标效果无法判断,这些指标的意义是作为今后的管理目标。

表2.2-2 东寨港旅游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 单位 备注(或判据) 经济发展规划 旅游收入额 用地规划 开发容量控制分区规划 建筑高度控制分区规划 功能分区规划 景点游览规划 景观规划 旅游配套服务设施规划 公共设施规划 旅游产品及精品游线规划 开发单元规划 道路规划 供水规划 污水排放规划 雨水排放规划 供电规划 燃气规划 通信规划 环境卫生规划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主体项目规划 规划完整性 市政工程规划 环保生态建设资源保护分区规划 23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 单位 备注(或判据) 规划 污水处理规划 中水回用规划 雨水处理规划 绿化规划 生态管制结构图 环保目标规划 综合防灾规划 生态建设与保护目标规划 村庄发展引导规划 村庄旅游发展规划 补偿方案 安置区布局规划 就业方案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含培训 含养老、医疗、失业保险 雨、污水处理及排放,垃圾收集与处置 小学,或整合原来已有小学 与产业政策2011年本、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规划纲要比较 征地补偿拆迁安置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 保障方案 环保方案 有 学校方案 殡葬规划 有 有 方向定位 规划定位协调性 产业政策符合性 符合 水平定位 定位高度 符合家生旅游范区设规指引求 高 高 国态示建范要 定位协调性 规划结构合理性 产业结构 规划定位执行度 产业融合度 功能分区 不同功能分区的异质性 定位与措施一致 异质性产生多样性和增强生命力 不产生混乱感 不干扰 明显 合理 符合生 24

结构组成 同类功能聚集度 生态管制结构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 单位 备注(或判据) 态优先原则 与美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 规划布局政策协调性 与海南省生态功能区划符合性 用地性质符合性 符合 主导功能符合性 不占用东寨港自然保护区用地 污水不排入保护区 灯光不影响保护区的动物 垃圾不向保护区倾倒 诱导到保护区实验区旅游的游客总量不得超过保护区的承载力 雨水走向不发生大的改变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70分贝线以上不安排声敏感项目;75分贝线以上不安排任何生活区 与东寨港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符合性 飞机噪声 规划布局环境协调性 外部协调性 不污染 噪声距交通干道对规划布局的影响 离衰减达标 动静有效分隔 合理 防噪声污染 含污水处理站、垃圾收集点、厕所、泵房 含活动距离,有方便感 内部协调性 环境卫生防护距离 合理 服务距离 避开地震断裂带 合理 ≥200 m 25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 单位 备注(或判据) 停车场 合理 少污染、足够、方便、少晒、透水 符合污水全部回用或依托区外污水处理厂处理要求 CJJ 48—92:取最大值 CJJ 48—92 CJJ 48—92 CJJ 48—92 生态省建设:60 按功能区划基本上为Ⅳ 海洋环境功能区划 以1类区为主 国家要求>90 见生态承载力 环境承载力 环境人口容量 淡水供给保证率 电力供给保证率 100 100 100 150 保持 ≤5 ≥200 避让 50 30 不占用 ≥85 ≤4 ≤10 >90 一级 符合 Ⅲ类 第二类 100 100 按功能区达标 100 100 100 12 % % % m2/人 % m m m % % % % % % % — % % % M3 资源承载力 开发强度合理性 生态承载力 燃气供给保证率 景区拥挤度 生态系统完整性 生态功能损失率 生态廊道 保护物种、古树 建筑物后退红树林保护区最小距离 建筑物后退河流、湖库最小距离 基本农田 绿化园地 建筑密度 园路及铺装场地 清洁能源 环境空气 清洁能源占一次能源比例 环境空气质量 地下水水质量不降级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 生态环境保护指标 水环境 地表水水质量 海水水质水质 污水处理率 中水回用率 声环境 环境卫生 水土保持 生态保护 生态文明建设 噪声环境质量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建筑垃圾卫生处置率 扰动土地治理率 万元GDP 用水量 26

一级指标 经济生活质量指标 社会环境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 单位 备注(或判据) 收入水平 旅游总收入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90 265700 亿元 元 居住条件 人均居住面积 36.6 ㎡ 海南生态省指标36.6 补偿满意度 安置满意度 拆迁安置户满意度 就业满意度 人文满意度 >95 % 自愿接纳补偿方案 自愿接纳安置方案 有就业机会、生活有低保 情感融洽 生态廊道宽度:依有关研究,保护鸟类, 保护生物多样性比较合适的宽度为100~200m;能创造自然的、物种丰富的景观结构; 含有较多植物及鸟类内部种。因此,本评价指标取200m。

建筑物后退河流、湖库最小距离:研究表明, 10m 宽的草地缓冲带可以减少95%的依附于沉积物一起运动的磷元素。而且, 滨河林地以及湿地能够通过土壤微生物过程( 如反硝化作用) 去除约100%的氮元素。30m宽可保护哺乳、爬行和两栖类动物,也是维持耐荫树种糖槭种群最小廊道宽度;可为鱼类提供有机碎屑, 为鱼类繁殖创造多样化的生境。本评价指标河流、湖库岸边带宽度取30m。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据《海南国际旅游岛海口市建设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海口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85000元,年均增长率为13.5%,那么,至2030年,应达到265694元(x=85000×(1+13.5)(10-1))。

旅游总收入:据《海南国际旅游岛海口市建设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海口市旅游总收入为250亿元,按土地面积生产力计,本区占海口市面积的3.42%,作为旅游区,本区单位土地面积旅游收入贡献率取海口市平均值的3倍较合理,太低,不能体现旅游区的价值和功能水平定位,太高,不利于控制开发强度、不利于保护生态环境。那么,可算得本区2030年旅游总收入为90亿元(x=(78.87

(10-1)

÷2304.84)×250×3×(1+15%))。

万元GDP 用水量:据《海南国际旅游岛海口市建设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海口市万元GDP 用水为22m3,与前8年相比,每年平均下降1 m3,以此类推,本区2030年万元GDP 用水量应为12 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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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污染源调查

3.1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介绍 3.1.1 概况

东寨港自然保护区是以保护红树林为主的北热带边缘河口港湾和海岸滩涂生态系统及越冬鸟类栖息地的国家级重要自然保护区。该保护区是我国建立的第一个红树林自然保护区,也是迄今为止我国红树林自然保护区中红树林资源最多,树种最丰富的自然保护区,是我国首批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七个湿地保护区之一。

根据《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06-2015)送审稿》,保护区总面积3337.6 hm2,其中红树林面积1578.2 hm2,滩涂面积1759.4hm2。根据保护区中不同保护对象的分布和人为活动的影响程度,保护区划定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其中核心区总面积1635 hm2,缓冲区总面积1167.1 hm2,实验区总面积535.5 hm2。

根据东寨港保护区管理局提供资料,目前保护区实际管辖面积为4813 hm2,其中建议的核心区面积1663 hm2、缓冲区面积2121 hm2,实验区面积1029 hm2。

该保护区内分布有红树、半红树植物35种占全国红树林植物的95%,其中红树林素有“护岸卫士、造陆先锋、鸟类天堂、鱼虾粮仓”的美誉,水椰、红榄李、海南海桑、卵叶海桑、拟海桑、木果楝、正红树和尖叶卤蕨均为珍贵树种,红榄李、水椰、海南海桑、拟海桑和木果楝已载入《中国植物红皮书》,具有很高的保护价值。此外,保护区内栖息的鸟类有194种,是许多迁徒水禽的重要停歇地,也是连接不同生物区界鸟类的重要环节。

3.1.2 历史沿革

东寨港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具有重要的国际国内影响,保护工作历来受到重视,至今在三江农场新成上山村仍保存有清朝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所立的奉官立禁石碑。1980年1月3日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办函【1980】10号《关于建立东寨港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的复函》,海南东寨港自然保护区正式建立。

1986年7月9日,经国务院审批,东寨港自然保护区晋升为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92年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2006年被国家林业局评定为示范保护区。根据国家对保护区类型划分的规范化要求,东寨港自然保护区已经确定为湿地类型的自然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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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发展现状

东寨港自然保护区目前的红树林资源是我国现有保护区中种类最多、类型最丰富的。保护区内红树林面积占我国红树林总面积的6.97%,但种类占我国红树林种数的69.44%,其保护价值和稀有性很高。

1.保护恢复

保护区周边村镇密集,人口密度较大且多以捕捞和养殖水产品为生,对保护区内的红树林资源依赖程度较高,无法封闭管理,管护难度很大。

目前保护工作的重点是严格禁止挤占红树林用地,对砍树、采集食物等情况进行严厉打击,较好的抑制了违法开发现象的发生。但是周边居民在保护区内捡贝、捕捞和养殖的现象仍较为普遍。为有效缓解资源保护与开发间的矛盾,争取社区居民的支持,保护区在外围区域划定了外围影响区,作为社区参与区域,在相当程度上降低了周边居民对保护区开发利用活动的强度。

成立保护区以来,红树林经保护及人工恢复后,面积已增至1578.2hm2,且生长状况有了大幅提高。

2.科研监测

科研监测主要包括:海桑北移试验、海莲林生物量生产力研究、红树林主要树种营造林试验、不同潮间带造林试验、建立红树林标本园等,建成了合作科研单位实验室。

3.宣传教育

保护区一直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宣传牌、宣传车、标语、布告等多种形式向周边群众宣传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在每年的“爱鸟周”、“国际湿地日”,保护区都要开展宣传活动,保护区2002年分别被评为国家级和省级的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

4.资源利用

保护区以限制捕捞时间、合理安排养殖地点和推广科学种养方法为主,引导周边群众理性开发资源,追求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此外,保护区在外围区域划定了外围影响区,作为社区参与区域,在相当程度上降低了周边居民对保护区开发利用活动的强度。

5.社区协调

随着这些年来保护区在传播科学技术、维持水产渔业持续发展等方面所作的工作,周边群众开始转变思维模式,强调科学种养,以保护促发展,并主动参与到保护区的联防共建保护队伍中来,保护区与社区间关系不断好转且发展前景良好。

6.旅游开发

1988年以来,保护区利用丰富的红树林资源优势,与当地村民合作在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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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开辟红树林生态旅游。1998年红树林旅游区被评为海南省优秀旅游景区。开展红树林旅游,增加了当地村民的收入,使村民保护红树林的积极性得到提高。由于资金短缺等原因,红树林旅游只停留在初级低水平的开发阶段,为了更好的合理利用红树林资源,使红树林旅游做大做强,海口市政府在2003年暂停了红树林旅游,以便做好规划,向外招商引资。

3.1.4 存在问题

1.资源破坏

保护区周边人口密度大,当地居民世代以打渔、捡贝为生,集中在保护区周边资源相对富庶处生活,对保护区内资源依赖程度较高,区内捕鱼、捡贝、养殖,破坏了自然生态系统正常物质能量循环,从长远角度出发,不利于整个生态系统的持续发展,同时频繁过往的船只对滩涂产生冲刷,极易带走红树林赖以生存的淤泥底质,从而对红树林的自然生长产生影响。

鉴于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需要,保护区被迫划为分离的两块,仍允许居民在保护区内从事捡贝、捕捞和养殖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保护区有效管理土地的范围和有效程度。

2.土地分隔

由于资源利用矛盾突出,保护区划定范围时被迫分为两部分,中间分隔部分的资源开发完全不受限制,从而导致保护区资源的连通程度低,易受干扰的边缘区域面积增加,边缘资源质量和生存环境差。

目前尚无法完全解决这一问题,建议在社区居民保护意识逐步提升后,通过产业转型等方式引导居民减少对港湾内水产资源的依赖,在今后扩大保护区范围,将目前分离的两部分连为一体,将整个东寨港湾划入保护区范围。

3.发展前景受限

就保护区资源的现阶段水平而言,保护区面积能够满足保护恢复的需要,但随着红树林面积的逐步恢复,资源发展空间将受到限制。由于保护区内分布的水禽生活习性不同,对不同类型的生境均有要求,既要保留足够的红树林,也须留出一定面积的滩涂。受制于保护区面积较小的限制,在保护区内大力发展红树林地和保存相当面积的滩涂间矛盾较大,继续发展的前景受到限制。

4.病虫害潜在威胁

保护区生境条件优越,适宜红树、半红树植物生长,在保护区内广为分布的各树种目前长势良好,基本没有病虫害情况,白骨壤偶见规模较小的虫害,由于未出现成灾现象,且对该树种没有明显影响,管理局目前未采取任何防治措施。

但考虑到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全球范围内生物疾病频发,从长远角度着眼,不建立预警机制和配备基本防治设施,减弱了保护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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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的资源置于潜在的危险境地,对此将通过在保护区内配备基本的病害防治设备予以应对。

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图见图3.1-1。

图3.1-1 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图

3.2污染源调查

3.2.1 大气污染源现状调查

调查发现,海口市东寨港旅游区内大气污染源以生活源与第三产业中的餐饮业为主,没有工业点源,区外周围工业点源也很少;区内能源结构近期以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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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为主,农村以烧柴为主;远期以电力与天然气清洁能源为主。农村及区外附近也采用清洁能源,包括沼气与液化气、天然气。由此可见,规划区内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是生活与餐饮面源,以及交通线源,空气污染不属本评价的重点。

3.2.2 废水污染源

(1)调查统计,演丰西河、演丰东河、三江河流域的主要污染源,共有20家企业单位、餐饮、养殖场及若干家散户养殖户,总废水排放量554462吨/年,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878吨/年,氨氮排放量6. 3吨/年。

(2)按流域分,演丰西河企业废水排入量43527吨/年,化学需氧量排入量119吨/年,氨氮排入量0.78吨/年;演丰东河企业废水排入量191863吨/年,化学需氧量排入量621.8吨/年,氨氮排入量2.8吨/年;三江河废水排入量319073吨/年,化学需氧量排入量1137吨/年,氨氮排入量2.7吨/年。

(3)按行业分,餐饮业年污水排放量为22849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8吨/年,氨氮排放量0.8吨/年。畜禽养殖业年污水排放量为46.4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855吨/年,氨氮排放量3.8吨/年。

东寨港区域生活污水排放总量385.7万吨/年,COD排放量1350吨/年。 (4)演丰西河、演丰东河、三江河流域的废水处理设施仅有7家污水处理站或沼气池,处理能力为2400吨/日。据现场调查,这些污水处理站或沼气池均处于停止运行状况,废水基本上是定时直接排入附近的池塘(担当氧化塘功能),再流入外环境。

(5)虾(鱼)塘污染源调查

东寨港区域内的各村、河流入海口一带虾(鱼)塘很多,沿海的很多高位池距离高潮带不足50米,海防林破坏严重。根据遥感影像提取规划区内高位池面积为19213168m2(折28820亩)。评价区高位池污染物排放量见表3.7-1。

表3.7-1 评价区高位池污染物排放量统计表

高位池总面积(亩) 28820 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排放总量 100293600 COD 60014.77 氨氮 32.82 活性磷酸盐 20.15 SS 9712.34 硫化物 9.40 3.3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制约和障碍因素

规划实施的环境制约和障碍因素很多,经对规划内容和规划区环境状况的了解,可得出主要制约和障碍因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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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要求对规划实施的制约。 2.美兰机场飞机噪声对规划用地布局的制约。

3.罗牛山农场养猪场废水对演丰东河等及东寨港海域水质的影响。 4.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规划区用地性质规划,主要是基本农田对规划用地性质改变的制约。

5.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对规划区用地性质规划,主要是建设用地规模不足对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的制约。

6.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对规划实施的制约。

7.规划的高标准定位对规划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要实现这些要求,必须严格控制开发强度。

8.拆迁引起的社会环境问题可能会导致规划布局的修改或延缓实施进程。 9.地震断裂带对规划用地布局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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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水质:演洲河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的要求;演丰东河下游属劣Ⅴ类水质,超标因子主要是氨氮、总磷,氨氮为劣Ⅴ类,总磷为Ⅳ类。演丰东河上游属劣Ⅴ类水质,超标因子主要是氨氮、总磷、高锰酸钾指数、BOD5,氨氮、总磷为劣Ⅴ类,其平均值超标高达18.8及6倍,高锰酸钾指数、BOD5为Ⅴ类。超标原因主要是受演丰东河上游养猪场废水及当地的面源污染。演丰西河下游属Ⅱ类水质,演丰西河上游属Ⅲ类水质。三江河下游属Ⅲ类水质,三江河上游属劣Ⅴ类水质,超标因子主要是氨氮,高锰酸钾指数仅刚好符合Ⅲ类标准。氨氮超标主要是受三江河上游养猪场废水及三江镇区生活废水的污染。三江湾属Ⅳ类水质,氨氮超Ⅲ类标准,各监测因子均符合Ⅲ类环境功能要求。氨氮超标与三江湾养虾(鱼)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有关。龙头村池塘仅属Ⅴ类水质,溶解氧超Ⅳ类标准,高锰酸盐指数超Ⅲ类标准值。

海水水质:东寨港区各监测因子均满足《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第二类标准的要求。琼山盐场东侧出海口区域处于第四类水质,超第三类的是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化学需氧量、BOD5、石油类等监测因子也超过第二类标准。桂林洋海域海水各监测因子均满足《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第一类标准。

环境空气:东寨港子站SO2、NO2均符合一级标准,PM10、PM2.5日均值不能稳定符合一级标准,特别是12月份超标趋势较明显,超标率分别达到了24%和21%。其它4个测点监测期间尘类污染物均符合一级标准。空气负离子均在3000个/cm3以上,最高达到5067个/cm3,非常适合开展生态旅游。

地下水水质:基本上属于Ⅳ类或Ⅴ类,主要污染因子是细菌总数、总大肠杆菌;有些井水pH偏低,氯化物超标,个别水井水质亚硝酸盐超标,值得特别警惕。

区域噪声:评价区域内5个监测点的环境噪声均符合1类区标准,能按功能达标。东寨港保护区昼间符合0类区标准,但夜间只能符合1类区标准,不能按功能符合0类区标准。这是因为夜间东寨港保护区风声较大,并伴有虫鸣,致使噪声值略超过0类区标准。交通噪声均符合4a类功能区标准。

土壤:评价区土壤镍普遍偏高,铜、铬也有明显的超标现象。超标原因与背景值偏高有关的可能性极大。塔市采样片区水田汞超标,并超过了《海南土壤环境背景值研究》95%置信区间(水稻土0.016~0.313 mg/kg)的上限,该片水田受汞污染的可能性较大,此现象值得警惕。

生态环境现状:评价区共有陆生脊椎动物4纲22目59科176种,评价区共记录重点保护动物105种,其中国家Ⅱ级重点保护动物有17种,即黄嘴白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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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脸琵鹭、黑翅鸢、雀鹰、普通鵟、鹗、白腹鹞、白头鹞、鸢、红隼、游隼、原鸡、褐翅鸦鹃、小鸦鹃、橙腹绿鸠、黄嘴角鸮和斑头鸺鹠,海南省重点保护陆生脊椎动物88种,下塘村浅水湿地是其涨潮时候最为重要的栖息生境,也是很多保护区内冬候水鸟的重要越冬栖息生境,因此需要重点加以保护。评价区现有植物种类有940种(含常见的部分农业栽培种类与品种),隶属124科,其中蕨类有22种,隶属13科;裸子植物8种,隶属5科;被子植物910种,隶属106科;其中双子叶植物有711种,隶属87科;单子叶植物有199种,隶属19科。其中草本植物有336种,占种总数的35.74%,木本植物有528种,占56.17%,藤本植物有76种,占8.09%。在木本植物中,木本植物中,乔木类有276种,灌木类有282种。评价区国家I级保护物种有海南苏铁(栽培)1种,国家II级保护物种有见血封喉(野生)、白木香(栽培)、降香黄檀(花犁木)(栽培)、红花天料木(栽培)、樟树(栽培)5种,省级保护物种有竹节树(野生)、幌伞枫(野生)、重阳木(栽培)和真红树林21种共24种。大树古树种类主要有:小叶榕、高山榕、垂叶榕、见血封喉、荔枝、龙眼、榄仁树、大叶胭脂、朴树等。区域内共有渔业资源种类11目 34科39属46种,其中:鱼类35种,虾类4种,蟹类6种,鲎类 1种,没有出现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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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规划内容构成环境合理性分析结论:主体项目、市政工程规划齐全;环保生态建设规划较齐全,经环评后已补充了中水回用工程规划。建议控规阶段细化雨水处理规划,并完善生态保护规划,列出森林覆盖率、公益林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湿地面积等生态保护与建设指标;在农村建设规划中完善雨水和污水收集处置、垃圾收集处置、殡葬等规划,并细化征地、拆迁补偿方案与养老保障等规划内容。

(2)规划定位较合理、获得的支撑度高。该区规划为旅游区,符合海南省主体功能区划原则和海南省、海口市生产力布局要求。旅游区建成后,既可成为海口市一个重要的旅游增长点,又可对外提高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形象和旅游接待能力,对内增加岛内尤其是海口市居民更多的旅游选择,丰富旅游品种的多样性。规划定位的执行度很高,采纳本评价建议后可达98.4%,可见规划定位具备了充分的实现条件。

(3)规划结构环境问题分析结论:规划项目产业融合度高,产业之间的环境影响不明显,生态管制结构符合生态优先原则,建设用地占比很低,用地结构充分体现了旅游规划功能定位的要求。功能分区之间互相干扰不明显。功能分区的异质性有待强化。

(4)东寨港旅游区毗邻红树林保护区,具有下塘村浅水湿地等高度生态敏感区,无论是在湿地生态功能、湿地动物群落组成、重点保护动物的种类和数量上,还是在维护当地湿地完整性、保持红树林保护区以及潮汐涨落枢纽连通上,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该区也是当地旅游规划中的最为吸引游客的亮点和名片,因此必须加以保护和合理规划,否则将会对当地重点保护动物产生非常严重的不良影响。除红树林保护区和下塘村浅水湿地外,其余区域具有总体环境组成相对简单、动物群落组成适应人为干扰能力相对较强、重点保护动物分布相对稀疏的特点,因此规划实施不会改变分布其中的动物群落或重点保护动物的组成。

(5)规划实施后生态系统功能变化分析结论:规划实施后生态功能有4%的下降,可见规划对生态系统功能的影响并不明显。

(6)评价区生态敏感区的划分:一级至五级生态敏感区的面积分别为:20.01 km2、29.25 km2、10.24 km2、13.38 km2、3.55km2。

(7)规划土地利用与大部分的美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基本农田规划是一致的,但仍有202.37hm2规划为别的地类,这可能是考虑到了土地利用现状的缘故。但明显的安排了0.63 hm2的旅游用地、43.93hm2的交通设施用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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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hm2的村庄安置用地挤占了基本农田,应作调整。本规划表认定的基本农田偏小,而规划图示偏大。有关于基本农田与本规划协调问题,规划部门应与国土部门沟通协调解决。

(8)规划在布置上未对东寨港自然保护区有直接的影响。

(9)规划区按公园设计规范控制开发强度,发展旅游为龙头的第三产业,从规划定位上免了工业污染,总体上符合“生物多样性保护、海岸带保护”的生态功能区划目标。

(10)规划区没有超飞机噪声二类区标准,超一类区区域中有旅游用地52.46hm2。规划已接受环评建议做了调整。

(11)规划将大量的(11.93hm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划入地震断裂带防护区域,并有少量村庄安置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也布入其中,共有12.3hm2用地按排在地震断裂带防护区域内,应予调整。

(12)土地资源承载力为12万人,但淡水资源承载力还有待供水工程的完善。规划区的环境承载力大小取决于中水的回用量及可依托的区外污水处理厂接受量。在近期八、九片区没有水环境承载力,应延后开发,开发时序应与开发区域污水纳入桂林洋污水处理厂处理相衔接。2-1片区、六片区、七片区宜自建污水处理站,在近、中期实行区内中水回用,远期将污水输送到桂林洋污水处理厂处理。四片区和十一片区宜自建污水处理站,实行区内中水回用,回用范围除了绿化、洒路外,还应包括洗漱间冲厕。2-2片区、三片区、五片区可自建污水处理站、中水回用系统,实行区内中水回用;在条件允许后,也可与四片区等一起将污水输送到桂林洋污水处理厂处理。1片区应自建污水处理站、中水回用系统,实行区内中水回用,回用范围除了绿化、洒路外,还应包括酒店洗漱间冲厕和新增加64亩或以上的湿地或草地。十片区应自建污水处理站、中水回用系统,实行区内中水回用,回用范围除了绿化、洒路外,还应包括不少于257亩的湿地。如果采纳本环评建议,规划区的环境承载力可达到规划人口规模即10.6万人。规划的开发强度没有突破规划区的生态承载力。

(13)在污水未处理直接排河情景下,均会使河流变为劣Ⅴ类水质。在1片区、2-1片区、4、5片区污水未处理直接排放情景下,将使排放口周围环境(一般超过300m)海水水质为劣第四类。环境风险问题应引起高度的警惕。

(14)高档宾馆酒店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在没有隔声遮挡条件下,应距东寨港大道150m以上、应距海涛路300m以上,否则,在道路与声环境敏感建筑物之间应有非声环境敏感建筑物遮挡;应距规划区内干路25m以上,干路布置应距自然保护区边界160m以外。

(15)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站影响范围一般在其周围50m左右区域,垃圾箱影响范围一般在其周围10m左右区域。

(16)公众参与调查与社会环境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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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公众对本规划持支持或无所谓态度,“反对”的占8.14%,主要是反对拆撤村庄,并没有缘于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方面存在问题而对规划持反对意见的。公众“不要拆撤村庄”的要求很强烈,总体上应予采纳。对大面积恢复红树林的建议已被部分采纳,不能完全采纳的理由是现实条件不允许,红树林生长需要合适的湿地环境,并且,为了让保护区中的鸟类在涨潮时有合适的去处,还应有意识地保留部分可用于鸟类歇息的湿地。本评价认为其解释基本合理。关于补充殡葬规划的建议,规划提出在演丰镇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可以接受,但应提出进一步落实的后续安排追踪办法。

应确定“最少移民”和“自愿”原则,属于可拆可不拆的情况,应放弃拆迁;可作规划迁撤的也要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在后续规划及环评中要加强对原居民点用地上的植被保护,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拆迁时要洒水降尘、施药消毒。拆迁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要尽量综合利用,确无法综合利用的可造假山景观,杜绝随意倾倒污染环境。要想方设法做好安置工作,解决被拆迁户的后顾之忧。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应表现出应有的耐心,切不可强行拆迁,影响人身安全,激化社会矛盾,影响构建和谐社会。开发商、规划、民政、建设等多方面要互相协同和支持,要制定政策支持村民通过发展经济建设新农村、解决好村民的生活出路问题。

尽量就地安置。安置区产生的废水、垃圾实行统筹统一处理,费用由谁负担,应写进安置合同,以便更有可操作性。旅游开发可让农民以土地入股,参与开发和收益,解决原居民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开发商在拆迁安置中的各种承诺应写进合同,按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以免出现“口说无凭”的纠纷。开发商无论如何重组,都要承认并履行原拆迁安置合同的承诺。要建立安置区长期跟踪服务机制,地方政府和开发商要加强对安置区居民劳动技能的培训,提高其就业的能力,优先多为其创造就业机会,实现开发商、地方政府和安置区居民的可持续发展。安置区的设计方案要多听取被安置对象的意见,尽量满足其实用性要求。在实施多村拆迁合并安置时,应尽量保持原村庄村民的集中,以及原村民委员会的组织结构,使村民搬迁后“主心骨”不散。对于农村中的弱势群体,地方政府要实施帮扶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妥善解决这一发展中的社会矛盾。地方政府应根据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社会治安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确保本区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提高本区居民的健康水平。污水管网规划也应布设覆盖整个规划区中的农村,包括新安置区和未拆迁的村庄。垃圾收集范围应覆盖本区所有的农村,处理费用应列入招商合同,以便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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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优化规划方案的建议及规划单位的采纳意见

优化规划方案的建议及规划单位的采纳意见见表6-1。

表6-1 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序号 规划方案 优化调整建议 优化调整理由 是否采纳及不采纳的理由 1、补充中水回用、雨水处理部分内容 2、殡葬规划不在本区内考虑。关于殡葬规划:不宜在旅游区中建设殡葬设施,建议在演丰镇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 3、拆迁与征地补偿方案、养老保障方案等具体需由海口方面在实施过程中协商确定,规划可提出原则性要求。 采纳。规划将《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 26362-2010)列入规划依据之一,其中涉及规划的内容会在成果中补充完善,涉及建设运营管理的内容提出原则性要求和建议。 1 规划方案的完整性 补充中水回用规划、雨水处理规划、殡葬规划。明确拆迁与征地补偿方案、养老保障方案,雨、污水及环卫规划服务范围覆盖全面农村。雨水处理规划主要是明确雨水排放口处的围栏、消能措施。 中水回用规划关系到环境承载力。中水系统应与主体规划“三同时”。编制雨水处理规划,减少雨水径流面源污染。拆迁与征地补偿方案、养老保障方案未明确,公众参与阻力大。 2 规划功能定位:生态旅游区 要完善生态保护规划,列出森林覆盖率、公益林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湿地面积等生态保护与建设指标。补充天然次生林的专项保护规划。应强调绿化建设注意保持自然状态。补充茄苪水库要符合生态旅游区的和区内其它小水库、小山塘功能定位,必须按照等的专项保护规划。增加对生态旅游的标准完善太阳能、风能的利用规划,规划内容。 采用太阳能供热水,鼓励采用风能、沼气,清洁能源占比达90%以上。补充土特产品生产基地或养殖基地,达到规模化生产规划。利用可大量再生的自然资源,形成工39

序号 规划方案 优化调整建议 艺品、纪念品的设计、生产、销售等产品链和产业链规划。明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发布制度,设置噪声监测显示牌,地表水环境质量在线监测、结果每天发布制度。明确规划区与周边环境设有缓冲区或隔离带。运用能反映当地风情的本地特色建筑风格和材料,很好反映和突出主体景观。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利用有经费投入。挖掘并保留民间传统工艺。建设垃圾处理好,不留迹地。以桥梁方式保留动物通道。以水路方式保留鱼类、蛙类爬行通道。设动物通道提醒标识。对景观路的景观构建提出生态要求。给水要与当地水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紧密结合。要对排水系统作进一步的分析。要明确选择合适地点,高压电线塔不严重影响生态环境与景观质量。采取“中心游,边缘住”的方式进行接待能力布局。禁止捕食野生动物和采食珍稀植物。危险地带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护栏、水上拉网等,应齐全和有效。垃圾分类收集,不乱堆放,不就地焚烧或掩埋,垃圾清扫及时,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建筑垃圾卫生处置率100%。规划区边缘的小城镇应与各类旅游服务设施的发展溶为一体。并与中心游览区域相对分离;以旅游服务业、商业为主,辅之以部分手工业作坊和食品加工、饮料生产企业;街区的自然化达到较高水平,除复40

优化调整理由 是否采纳及不采纳的理由

序号 规划方案 优化调整建议 合型区域之外反对洋化。禁止玻璃幕墙和卷帘门铺面等低俗形式。因地制宜发展区内乡村的庭院经济,以及民居旅馆,生活、餐饮污水不得直排环境,污染水体;保留传统民居形式,禁止白色瓷砖贴面,卷帘门铺面等低俗形式;社区代表参与规划编制,规划文本全面征求社区群众意见;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为当地群众创造就业机会和发展机会,使旅游发展与居民利益达到正相关的关系。环保投资占GDP的比重3%或以上。扩大红树林面积,并使之连片,增强其壮观性。 突出不同分区的特质亮点,增强分区间旅游产品的差异性。 优化调整理由 是否采纳及不采纳的理由 3 规划结构和功能分区 分区中的同质性较突出,大部分分区都强调发展中高档宾馆、酒店、餐饮、休闲娱乐和保健服务。 山尾村以南植被以红树植物为主,应将该部分划分为一级生态敏感区。下塘村湿地在东寨港红树林保护区湿地鸟类组成上扮演了极为重要的地位和角色,直接影响保护区内重点保护动物的组成和动态变化,该区是雁鸭类和鸻鹬极为重要的越冬栖息生境,更是涨潮时候红树林湿地鸟类极为重要的迁徙生境。塔市老盐场区域原为红树林生长区,同时受台风的影响较大,对于海岸带的保护至关采纳。规划会进一步突出各分区的特色,发展不同类型的旅游产品。 4 生态管制分区规划:山尾村以南,东寨港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附近,规划将其化为二级生态敏感区。位于龙头村、龙门村、河淡村和星辉村之间的下塘村湿地,规划为三级、四级和五级生态敏感区。位于塔市老盐场区域,规划为三级生态敏感区。位于田边新增加3部分一级生态敏感区。 部分采纳。山尾村以南保护区实验区已调整为一级生态敏感区。下塘村湿地、塔市老盐场区域的评价,望进行进一步的研究论证,提出合理的依据,划分具体的范围边界。 41

序号 规划方案 村附近,规划为四级生态敏感区。位于北港村,规划为四级生态敏感区。 优化调整建议 优化调整理由 重要,因此该区域应划定为一级生态敏感区。 是否采纳及不采纳的理由 二级生态敏感区,新增两部分,取消一部分。 4 位于田边村附近保护植物和古树资源丰富,同时也是多种水禽栖息的场所,因此做为二级生态敏感区更为适合;位于下塘村湿地新增一级生态敏感区的缓冲带,定为二级生态敏感区;位于山尾村以南已变更为一级生态敏感区,应取消二级生态敏感区。 北港村为一个独立小岛屿,在动物运动过程中起重要作用,同时岛屿面积小,生态系统简单,属脆弱生态系统,不适宜强度开发,因此在敏感区设定上应为三级生态敏感区。下塘村湿地已变更为一级和二级生态敏感区,取消三级生态敏感区。 北港村;河淡村、桥头村。 部分采纳。同意田边村的评级,下塘村湿地处望进行进一步的研究论证,提出合理的依据,划分具体的范围边界。 三级生态敏感区,新增一个区域,变更一个区域。 部分采纳。同意北港村的评级,下塘村湿地评价望再斟酌。 四级生态敏感区,两个区域变更为一级、二级和三级生态敏感区。 4 五级生态敏感区,下塘村湿地附近的部分五级生态敏感区被重新评价为一级、二级和三级生态敏感区。 调整用地规划,与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相协调。 部分采纳。部分地区望再斟酌。 部分采纳。部分地区望再斟酌。 采纳。自然保护区不含在规划范围内,执行自然保护区星辉村、龙门、后排村已作了调整。 将草地、基本农田、园地等用地指标安排进了保护区,会制约保护区红树林的恢复5 用地规划:对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美兰区土地利42

序号 规划方案 优化调整建议 优化调整理由 用地。 是否采纳及不采纳的理由 规划要求,规划已与其进行对接。 采纳。规划仅对虾塘、鱼塘等坑塘水面进行适当生态恢复和调整,不占用或调整自然水面。 采纳。规划将综合考虑土地利用规划的用地布局,如确需调整的用地尽量保持用地指标的衔接。 采纳。规划原则坚决不占用基本农田和自然河流水面,希望进行进一步核对。 采纳。规划将综合考虑土地利用规划的用地布局,如确需调整的用地尽量保持用地指标的衔接。 采纳。规划原则坚决不占用基本农田和自然河流水面,希望进行进一步核对。 采纳。规划原则坚决不占用基本农田和自然河流水面,希望进行进一步核对。 用总体规划、生态敏感性分区、飞机噪声、地震断裂带和江东大道、东寨港大道、海尽量保持自然水面面积,减涛路交通噪声少占用自然水域。 的协调性分析不够。防潮堤内有大量的建设用地和保留的村庄,并安排了污水处理站、燃气管道、通信工程、10kv直埋电缆。 减少生态功能损失 居住用地占林地、农田水利用地、一般耕地 旅游用地占基本农田、河流水面 调整用地规划,与美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占农田水利用地、水工建筑用地、河流水面 特殊用地占河流水面、基本农田、农田水利用地 园地占基本农田、河流水面 43

序号 规划方案 优化调整建议 优化调整理由 是否采纳及不采纳的理由 采纳。随着机场噪声线的调整,居住用地布局会相应调整。 调整用地规划,保持与生态敏感性分区的协调。 居住用地10.6hm全部安排进二级生态敏感区。 商业服务用地在一、二级生态敏感区中共2安排了17.54hm;旅游用地在二、三级生态敏感区中共安排了275hm;村庄安置用地在三级生态敏感区中2安排了3.75hm;绿地广场用地规划用地平衡表中为212.67hm,但在土地利用规划图上仅标出24.2hm,少标示了28.47hm,其中在二、三级生态敏感区中共2安排了1.71hm。 2 采纳。结合对生态敏感区进一步的深入分析,进一步对接。 调整用地规划,防潮堤内应不布置建设用地。 5 1、污水处理站布局充分考虑地形地势 2、为减少对景污水处理站选址必须观和生态环境在设计洪水位线以的影响,防潮上。旅游用地及保留堤尽量与道路村庄原则上也不应规相结合,部分划在防潮堤内侧。 村庄及建设用地位于防潮堤外,可利用其自身高程满足防潮要求。 规划区超一类区区域中有旅游用地252.46hm,基本上属于不合理布局,不宜做酒店、宾馆等对声环境敏感的项目,如游览、体育性用地项目,则可根据具体情采纳。由于之前飞机噪音区资料内容有所不同,会根据最终确定的噪音区调整用地。 调整用地规划,避免飞机噪声对规划区声敏感目标的影响。 44

序号 规划方案 优化调整建议 优化调整理由 况确定。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11.93hm划入地震断裂带防护区域,并有少量村庄安置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也布入其2中,共有12.3hm用地按排在地震断裂带防护区域内。 是否采纳及不采纳的理由 调整用地规划,建筑物应避开地震断裂带。 采纳。规划原则在地震断裂带控制区内不新增建设用地,希望进一步核实。 调整用地规划,避免江东大道交通噪声对规划区声敏感目标的影响。 部分采纳。会考虑交通噪声的影响,但声敏感建筑物应布置250m距离似乎在距铺前大桥(含引过大。根据《海桥)250m以上,高层口市城市规划建筑应该更远。 管理技术规 定》,适当提高主干路两侧绿化隔离带至30米。 部分采纳。会考虑交通噪声的影响,但330m距离过大。根据《海口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适当提高旅游区外围主干路两侧绿化隔离带至30米。 采纳。会进一步检查核实。 采纳。规划依托现状路,尽量减少路网对敏感地区的穿越。 调整用地规划,避免东寨港大道、海涛路交通噪声对规划区声敏感目标的影响。 声敏感建筑物应距东寨港大道150m以上;应距海涛路300m以上,并在道路与声环境敏感建筑物之间应有一定的遮挡,高层建筑应该更远。 核对图、表的一致性 路网规划:三江生态乡村分区和三江水城休闲分区的红树林东大道水城二路至水城三路段为新增用地规划图、表存在不一致性问题。 三江生态乡村分区和三江水城休闲分区的红树林东大道水城二路至水城三路段为湿地生态系统,不仅施工困难,要跨越宽大水面,还因为该处是6 调整部分干道、内部干道路由 45

序号 规划方案 路线,该处处于生态单元。在红树林东大道(水城三路以北)的西部几条支路作环状闭合规划。三江生态乡村分区部分内部干道逼近、挤占红树林。 优化调整建议 优化调整理由 较好的红树林恢复区,道路从此处穿过,对该处的生态恢复很不利。同样,在红树林东大道(水城三路以北)的西部几条支路该处红树林长势良好,在该处新开道路,也不利于红树林的保护。三江生态乡村分区部分内部干道逼近、挤占红树林。 三江生态乡村分区旅游景观资源很好,开设精品旅游线路,有利于东部旅游的发展;同时可分流游客,减少对西部生态环境的压力。 环评重新核算。江东水厂和儒俊水厂的原规划服务范围均不包括本区。特色休闲分区、三江水城休闲分区、三江生态乡村分区距离江东水厂和儒俊水厂较远,供水成本加大,应予考虑其可行性。 是否采纳及不采纳的理由 7 旅游产品与旅游路线规划:三江生态乡村分区没有精品旅游线路 在三江生态乡村分区增设一条精品旅游线路,展现规划区东部红树林风光及丰富的人文景观。 采纳。 8 供水规划:最高日总用水量最高日总用水量应按27830为2.0万立方立方米/日设计。需调整江东米/日。近期由水厂和儒俊水厂的规划服务儒俊水厂供范围。 水,远期由江东水厂供水。 采纳。提出调整江东水厂和儒俊水厂的规划服务范围。 9 容量控制规按照最大值计算为划: 10.6万人。规划区内原居民3万只能消纳中水量人,外来员工15095m3/d,换算为0.3-0.5万人,64653人的排污量,一般日游客量总体上接近于规划中接管排入桂林洋污水处理厂为1.2-2.0万期的人口规模。如果可行性应作进一步的论证。 人,最高日游要达到规划远期开发客量为强度即106000人,则5.0-5.2万人,有9385m3/d的污水规划区各类住应另找出路。 宿设施总床位桂林洋污水处理厂规控制在5.5-6划服务范围不含本46

采纳。进一步论证接入桂林洋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

序号 规划方案 万床。 优化调整建议 优化调整理由 区。目前该厂多余尾水排入大排沟,经福创溪排海的排水方式是不可行的。受东寨港大道及海涛路修建进度制约,污水管网难以与规划项目同步实施,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污水规划排入桂林洋污水处理厂,应执行桂林洋污水处理厂入网标准。中水应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娱乐性景观环境用水“水景类”标准。 是否采纳及不采纳的理由 10 环境保护规划:补充污水排放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应表达准确。补充旅游区游览区声环境质量执行第1类区标准。 采纳。补充污水排放标准,明确旅游区游览区声环境支路标准。 公众参与与社会环境影响:对拆迁、原居民受益措施、11 红树林恢复面积和海口市“菜蓝子”工程的影响未予说明。 规划连接:规划连接中未含12 桂林洋与本规划的联动内容。 实行最小拆迁原则,最好是没有拆迁。 说明旅游开发与原居民受益措施。 明确红树林恢复面积。 说明三江水城休闲分区规划与海口市“菜蓝子”工程的协调性(有何替代方案)。 对这些问题应在说明书中予以说明,以取采纳。规划可得当地居民及海口市提出原则性要各界人士对规划的理求。 解、支持和参与实施。 补充桂林洋区联片建议 桂林洋与琼山盐场连接片区是水产养殖区,有大量的养殖污水往琼山盐田(北部滨海休闲区)方向排放。 未明确规划的组织实施管理机构,环保等公益性规划难以落实,难以确保各功能分区间的协调。 采纳。 规划执行:未13 明确规划实施管理机构。

补充建立东寨港旅游区管委会,统一对规划的实施进行管理、协调。 采纳。会在规划中提出建议。 47

7 规划方案综合论证与环境合理性分析

7.1 综合论证

规划实施对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是利大于弊。规划范围避开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采取了生态复育措施,可使红树林生长区域面积比规划前扩大336.18公顷(折5042.7亩),设立了“特级保护区”,在自然保护区拓展区边界外延50米范围内,除少量慢行道等必要设施外,严格禁止开发建设活动;设立了“一级保护区”,在自然保护区拓展区边界外延50~200米范围内,只允许建设少量道路及小型临时性设施,原则上禁止其他新开发建设活动,即基本上可保证在自然保护区边界外延200米范围内没有新开发建设活动;规划保持了进入保护区的水系。区内河道两侧各30米范围划为一级保护区,可保证河流生态基本上没有受到直接的干扰,并且,可阻挡水土流失对河流、东寨港泻湖的影响;规划实施促使罗牛山、桂林洋、三江镇区与规划区实行污染治理联动,有利于减少区外污染源对本区河流及东寨港自然保护区的污染,由于本区规划项目的污水将在规划项目区内消化或送到桂林洋污水处理站处理,不但不增加污水排放,而且还对区内原住民的污水进行处理,因此,对东寨港自然保护区的污染将会大为减轻;因规划实施诱导增加游人对东寨港自然保护区的压力,可通过预告、卡口计数控制等方法,限制在其游客环境承载力的范围以内;“零规划方案”更不利于东寨港保护区的保护。按照目前的保护力度,实践证明,保护区内外、边缘被鱼塘侵占的趋势难以控制,排污强度不削减,区内河流及东寨港保护区受污染的程度难以下降。

规划保持了很高的绿化率和绿化格局,规划实施对该区生态功能的损失为4%,规划实施后该区作为海口市重要的绿色屏障之一的生态功能仍能持续保持,规划区的产业结构、选址,从海口市、乃至海南省来说,都是适当的。

生态保护优先原则得了较好的体现。在生态保护措施上,规划有面、线、点的保护措施。规划能从细微处解决环境污染及生态保护问题。规划的雨水排放口基本上避开了河流、海域,可大大减轻水体悬浮物的污染,有利于改善水质及景观。规划“支路和慢行道原则上应全部采用透水性地面”;“ 各旅游用地等建设用地内,绿地率原则上不低于55%,且地面透水率不低于60%,绿化率不低于80%”。这些细微处的规划有利于保持规划区的土壤湿度和空气湿度,保持地下水水位不会因规划实施而大大减少雨水补给而下降。

区域规划联动有利于提高水环境污染治理的效果。规划的实施,加大了水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规划实施使规划区内减排污水量232.7万吨/a,COD减排814吨/a,氨氮减排93吨/a。规划的实施,还促进了罗牛山、桂林洋、三江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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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污水治理工作,当地环境COD减排可达32161吨/年,氨氮减排可达158吨/年,减排效果非常显著。

由此可见,规划实施具有很好的环境效益,在生态环境保护上是可行的,规划实施具有很强的紧迫性。

7.2 环境保护目标可达性分析

规划单位已采纳了本评价的大部分规划调整研究成果,因此,评价指标体系中的规划完整性、规划定位协调性、规划结构合理性、规划布局协调性等方面的目标可达性,只要采纳、落实本评价的各项建议,其目标是可达的。

下面对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开发强度合理性、生态环境保护指标、经济生活质量指标、社会环境指标的目标可达进行分析:

1. 环境人口容量符合污水全部回用要求:环境承载力的分析可见,规划设施人口容量为10.6万人,但由于规划区没有污水处理能力,也没有规划的污水排放口,因此,原则上必须实现规划区范围内的污水全部回用。要达到这一目标,必须从如下四方面着手:一是分片区建设10座污水处理站、中水处理系统,并制定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实行中水回用污水不外排;二是桂林洋污水处理厂应尽快完成扩建及深水排海工程,有能力、合法排放;三是污水管网、污水加压泵站要尽快建设,使其服务范围覆盖八片区、九片区;四是合理安排规划实施进度,2-1片区、六片区、七片区的污水中、远期应纳入桂林洋污水处理厂,特别是八片区、九片区应在桂林洋污水处理厂完成扩建及深水排海工程、为该区服务的污水管网系统同步建设后才能进入实质性开发阶段。如果采纳本环评的这些建议,规划区远期的环境承载力可达到规划人口规模即10.6万人,即环境人口容量符合污水全部回用要求。如果没有采纳本评价建议,只有2-2片区、三片区、五片区的规划人数没有突破环境承载力;四片区和十一片区规划人数处于环境承载力满载的边缘;1片区、八片区、九片区基本上已没有水环境承载力;十片区环境承载力只能满足一半左右规划人数的消费。

2. 淡水供给保证率100%:规划区的供水规模应是28800 m3/d。供水规划近期由儒俊水厂供水,远期由江东水厂供水。规划区自身水资源承载力不足以支撑规划开发强度。江东水厂基本上没有供水盈余支撑本区的用水量,并且江东水厂和儒俊水厂的原规划服务范围均不包括本区,要增加对本区供水服务,需调整其规划,扩大净水生产能力和服务范围;本区特色休闲分区、三江水城休闲分区、三江生态乡村分区距离江东水厂和儒俊水厂较远,而总的用水量不大(约1100m3/d),从海口市主城区为其供水,按目前的工程造价,每米为500元,从大学城到三江生态乡村分区供水管线长30km,需投资1500万元。单位供水成本为1.4万元/吨,该值很高。据对演洲河水质的监测,结果表明该河水质为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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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集中式饮用水源的基本要求,可在其上游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解决本区东南面的供水问题。否则,淡水供给保证率100%的目标难以达到。

3. 电力供给保证率100%。电力供给,利用海南电网提供电力,现在已经电网入户,规划实施,只要按规划进行电网改造即可。

4.燃气供给保证率100%。目前规划区主要是使用石油液化气。作为东方-洋浦-海口天然气输气管道的延伸,海口-文昌输气管道工程已于2010年2月24日成功投产。本区实现管道供气,基础条件较好,只要投资落实,燃气供给保证率100%的目标不难实现。

5. 景区拥挤度150 m2/人。这是按照公园设计规范取的最严格的限值。本区陆域面积64.35平方公里,规划的旅游开发区面积达2779.64hm2,占片区总面积(包括生态修复区和旅游开发区)的35.24%。而据本评价生态敏感性分析,基本适宜开发的区域即第四生态敏感区和第五生态敏感区的面积之和仅有1693hm2,因此本评价建议旅游开发区面积按1693hm2进行控制。景区拥挤度应考虑本地居民及游客的日周转率,取本地居民每天有50%即1.5万人进入旅游开发区,旅游开发区内人口的日周转率一般可取2,为保险起见,这里取1.2,那么,2030年东寨港旅游区景区拥挤度为16930000×1.2/(76000+15000)=223 m2/人。可见,景区拥挤度符合150 m2/人的要求。

6. 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当地的生态系统分为水域生态系统和陆域生态系统两大类型。由于规划区避让了东寨港自然保护区及自然水域,因此,水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基本上未受规划实施的影响。陆地生态系统面积为46.4km2,占规划区总面的39.5%。其中包括林地、草地、农田、园地和建设用地五大类。林地、农田的面积占比最大,规划实施后林地、农田的面积占比基本上没有减少,其仍为该地区的模地,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和交通用地,总面积936 hm2,占总面积的7.97%。其中以村庄和道路占地为主要类型,并且,由于保留了5条生态廊道,保持了生态遗传多样性,可见,该地区没有因为建设用地的增加而改变了生态系统完整性。可见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的目标可实现。

7. 生态功能损失率≤5%。规划实施后生态功能有4%的下降,规划实施对生态系统功能的影响并不明显。可见生态功能损失率≤5%的目标可实现。

8. 生态廊道≥200m。旅游区规划了5条生态廊道,其最小宽度在300~1300m之间,可见生态廊道≥200m的目标可实现。

9. 保护物种、古树:避让。据生态调查发现,评价区国家I级保护物种有海南苏铁(栽培)1种,国家II级保护物种有见血封喉(野生)、白木香(栽培)、降香黄檀(花犁木)(栽培)、红花天料木(栽培)、樟树(栽培)5种,省级保护物种有竹节树(野生)、幌伞枫(野生)、重阳木(栽培)和真红树林21种共24种。大树古树种类主要有:小叶榕、高山榕、垂叶榕、见血封喉、荔枝、龙眼、榄仁树、大叶胭脂、朴树等。位置见图6.2-2。规划建设项目时应避让、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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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这些物种。规划第四十条第五款明确规定:“应切实加强场地内旅游资源、乔木和地形地貌的保护,严格禁止移动纳入保护的乔木等旅游资源,其他乔木的砍伐或移植均需有关部门的批准。”这款规定可为避让、保护这些物种提供依据。在建设项目环评时应细化生态调查,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与保护植物和古树分布的关系,将避让、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可见避让保护物种、古树的目标基本上可实现。

10. 建筑物后退红树林保护区最小距离50m。规划第四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自然保护区拓展区边界外延50米范围。除规划保留型村庄,限期拆除其他现状建筑物和构筑物。除少量慢行道等必要设施,严格禁止开发建设活动。”这款规定可为建筑物后退红树林保护区最小距离50m提供依据。在建设项目环评时应细化生态调查和总平面布局环境合理性调查、分析,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建筑物后退红树林保护区最小距离,将建筑物后退红树林保护区最小距离的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可见建筑物后退红树林保护区最小距离50m的目标基本上可实现。

11. 建筑物后退河流、湖库最小距离30m。规划第四十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一级保护区。……本区内河道两侧各30米范围,……和保留坑塘水面。在确保满足保护

要求前提下,允许建设少量道路及小型临时性设施,原则上禁止其他新开发建设活动,现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建设及生产功能,应限期拆除或调整,切实加强资源保护。”这款规

定可为建筑物后退河流、湖库最小距离30m提供依据。在建设项目环评时应细化生态调查和总平面布局环境合理性调查、分析,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建筑物后退河流、湖库的最小距离,将建筑物后退红河流、湖库最小距离的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可见建筑物后退河流、湖库最小距离30m的目标基本上可实现。

12. 不占用基本农田。规划第四十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一级保护区。……基本农田……。在确保满足保护要求前提下,允许建设少量道路及小型临时性设施,原则上禁止其他新开发建设活动,现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建设及生产功能,应限期拆除或调整,切实加强资源保护。”规划第六十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保护拓展区和生态修复区内的林地,以及本区所有基本农田和自然河网水面及海域,应划定为禁止建设区。除非经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经有关程序专门批准的重大基础设施,严格禁止开发建设活动。基本农田应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这些规定为基本农田的保护提供了重要依据。本评价做规划协调性分析中发现基本农田在规划实施后在数量上没有减少,但极少部分的基本农田的位置有所改动,因此,在建设项目环评时应细化生态调查和总平面布局环境合理性调查、分析,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用地与基本农田的关系,将基本农田的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可见不占用基本农田的目标可实现。

13. 绿化园地≥85%。规划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各旅游开发区内总绿地率不得低于65%,总绿化率(含水面)应达到85-90%” 。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绿线。本区全部纳入城市绿线控制范围”。 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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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修复区内,绿地率应不低于80%,绿化率应不低于90%;旅游开发区内,绿地率应不低于65%,绿化率应不低于85%。”这些规定为绿化园地≥85%提供了重要依据。根据规划用地一览表,城镇建设用地78.95 hm2,其他建设用地1094.18 hm2,合计为1173.13hm2,在城镇建设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中还有不少于55%的绿地率(第三十七条第五款“各旅游用地等建设用地内,绿地率原则上不低于55%”)。即使建设用地内的绿化用地不算,建设用地仅占规划区的14.9%,可见绿化园地≥85%的目标可实现。

14. 建筑密度≤4%。规划未提供建筑密度数据,已知陆域面积64.4km2,建筑总面积250万m2,由于有楼层,因此,建筑基底占地肯定小于250万m2,但小多少为未知,为保险取其最大值即250万m2,据此可算出建筑密度≤3.88%,可见建筑密度≤4%的目标可实现。

15. 园路及铺装场地≤10%。园路及铺装场地面积也不详。建设用地(已含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合计为1173.13hm2,在城镇建设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中还有不少于55%的绿地率,据此可算出规划全部园路及铺装场地不会大于527.91 hm2,以此计算园路及铺装场地不会大于6.7%,可见园路及铺装场地≤10%的目标可实现。

16. 清洁能源占一次能源比例>90%。规划区内的单位、居民目前基本上都是利用电、液化石油气。规划实施后,将完善电力及管道燃气供应系统建设,清洁能源供应更加有保障,可见清洁能源占一次能源比例>90%的目标可实现。

17. 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规划区内及周边区域,基本上没有燃煤及重油的单位和个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很少,具有很大的环境容量。规划区偶尔有尘类污染物超一级标准,有的是由于扬尘引起的局地性污染,有的是由于规划区外远程PM2.5尘类污染所致,但这些现象岀现的频率很低。规划实施后,在景区有换乘电瓶车的规划,景区内汽车总旅行路长不会有较大的增加,因此,规划区总体上环境空气质量不会有明显的改变,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的目标仍可保持。

18.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源主要是南渡江的龙塘水源,以及本评价建议的演洲河水源,监测数据显示,水质达标率均可达到100%。可见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的目标可实现。

19. 地下水水质标准不降级。一是规划实施不寻求利用地下水,因此,对地下水的消耗量不会有明显的增加。二是建筑密度不大于4%(含现有建筑物),绿化园地≥85%,园路及铺装场地≤10%且透水率达100%,因此,规划实施后地下水的补给水平不会有明显的下降。三是规划区污水处理出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娱乐性景观环境用水“水景类”标准,BOD5仅为6 mg/L ,COD按30 mg/L控制,仅分别为《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水作的1/10、1/5和旱作的3/50、3/20,污染物含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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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低的中水用于绿化浇水,每天使用2次,每次2L/次,基本上不形成积水层,地下渗透量极少,绝大部分被植物吸收和空气蒸腾,不排除有极少部分受累积和雨水的影响形成渗透水,由于其污染物浓度不高,很容易通过土壤吸附、过滤和微生物吸收、降解,对地下水质量的影响不大。可见地下水水质标准不降级的目标基本上是可以实现的。

20. 地表水水质符合Ⅲ类。预测结果表明,只要未处理直接排河,均会使河流变为劣Ⅴ类水质。在河流上游加强治污及规划区项目污水处理达标的前提下,区内河流水质可以满足Ⅲ类水质标准。因此,地表水水质量是否符合Ⅲ类,一要在河流上游加强治污,减少向规划区内河流排污量,二要规划区项目污水处理达标。换言之,采纳本评价的建议后,地表水水质量符合Ⅲ类的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21. 海水水质水质符合第二类。预测结果表明,在1片区、2-1片区、4、5片区污水未处理直接排放情景下,将使排放口周围环境(一般超过300m)海水水质为劣第四类。如果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同时在处理规划区内及周边污染源取得显著效果的前提下,海水水质在30m以远可符合第一类标准。换言之,采纳本评价的建议后,海水水质水质符合第二类的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22. 污水处理率100%。首先,这是环保法的要求,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可提高污水处理率。其次,规划及本评价要求,将污水管网布设到各排污单位、村庄、户,任何单位、村庄、个人不得私设污水排放口。因此,采纳本评价的建议后,污水处理率100%的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23. 中水回用率100%,即经处理达标的尾水(中水)全部回用,不外排(不含外委处理部分)。首先,是要按中水回用量反推开发强度,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和开发时序,实现中水全部回用。其次是加强风险防范,配套设置足够的污水、中水事故池,解决雨天临时存储避免外排。因此,采纳本评价的建议后,中水回用率100%的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24. 噪声环境质量按功能区达标,以1类区为主。本区噪声污染的特点是,污染源主要来自交通噪声和旅游区的游客噪声。因此,一般在晚上户外旅游活动基本停止,声环境基本上可回归为背景声环境水平。在规划中应注意的,一是声环境敏感建筑布置应距离过境公路,如江东大道、东寨港大道、海涛路足够的距离,或其临路第一排建筑物为声环境非敏感建筑物,前排有有效遮挡,可确保后排建筑物受影响很小。由于路网密度不大,且在景区有换乘电瓶车的规划,因此,噪声环境质量按功能区达标的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25.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规则实施后,成立了景区环卫部门,完善了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和制度建设,因此,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的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26. 建筑垃圾卫生处置率100%。规则实施后会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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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增加了建筑垃圾的利用空间,或作工程填方,或作水泥添加料等。实践证明,建筑垃圾卫生处置关键在于管理,只要管理到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的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27. 扰动土地治理率100%。生态旅游区的规划定位,要求旅游区要有优美的生态环境,项目建成后不得仍存有裸露的土地。可通过编制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现这一目标。

28. 万元GDP 用水量≤12m3。仅考察旅游收入,规划远期实现旅游总收入108~157亿元,取其最低值108亿元,和最大用水量28800 m3/d,并以全年365日计,则可算出万元GDP 用水量为9.7 m3,小于≤12m3。可见,万元GDP 用水量≤12m3的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29. 旅游总收入90亿元。规划已做过测算,远期实现旅游总收入108~157亿元,取其最低值108亿元,也大于90亿元,可见,旅游总收入90亿元的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30.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65700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是测算地区生产总值与常住人口的比值。仅以旅游总收入108亿元计,常住人口以原居民及外来人口之和3.5万人计,可算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308500元,大于265700元,可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65700元的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31. 人均居住面积36.6㎡。规划安排:每户宅基地面积不超过175平方米,村庄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不超过140平方米。一般地,只要子女成家后,都会以一户计,因此,在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背景下,每户人数不大于4人。以4人计,建筑面积按160㎡计,人均居住面积为40㎡,大于36.6㎡。可见,人均居住面积36.6㎡的目标实现的条件是具备的。

32.补偿满意度、安置满意度、就业满意度、人文满意度>95%。这些指标主要是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或实施后进行跟踪评价时的评价指标。只要在拆迁和征地的补偿、安置中,多与原居民沟通,充分体现自愿的原则,就可提高原居民补偿满意度、安置满意度。

在就业安排上,一要多做就业培训,二要敢于拿出好的职位面向当地居民,三是实行在同等条件下对原居民优先,实行这三条就业基本原则,就会提高当地居民的就业满意度。

改善“组织环境”是企业管理学上的一个经典性命题,与当代经济学的“共赢”理论相类似。企业的经营、发展若不能引起原居民的情感认同,无疑是对原居民的一种“环境伤害”,原居民会为在这种受伤的人文环境中生活而苦恼,企业则会成为原居民茶余饭后舆论攻击的对象。因此,企业要在当地长期经营、发展,必须把与当地环境(如原居民)的情感融洽作为重要的评价指标,只有与原居民产生了情感上的融洽后,原居民才不会成为企业经营的“破坏者”、发展的“反对者”,而会成为凉解者、支持者和帮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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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在采纳本评价建议后规划的环境保护目标基本上都是可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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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动物多样性保护:在下塘村浅水湿地划定动物核心保护区,归为一级生态敏感区,该处要注意灯光布局,切忌过于稠密,并要充分考虑到周边景观的融合性和美观性。下塘村浅水湿地周边不得建设灯光等旅游照明设施,周边亦不得建设旅游观光道路;不对东寨港河流、水道进行改造或改变,避免水流量的变化,以减少对红树林植被生长的影响,同时维护红树林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功能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候鸟大量迁移的11~3月应避免施工安排,要保证候鸟迁移通道的通畅性即红树林南北连接枢纽的完整性;加强对施工人员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教育,禁止滥捕乱猎野生动物。

加强植物多样性保护:疏通防潮堤内的河流,提高河水水质;设立红树林保护缓冲带;恢复和扩大红树林区,塔市老盐场区域,应退池还林,恢复红树林的生长环境,并实行物种的多样性恢复;构建多样化的海防林;恢复村庄防护林及农田防护林网;加强河岸生态系统建设;保护大树古树和珍稀保护植物;保护好现有的农村周边植被和生物多样性;加强农村绿地规划;硬化村道;收集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完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全面改善农村的环境卫生面貌。

加强东寨港水产生物多样性保护:对林区渔业生产与渔具进行管理和限制;对红树林区及上游养殖业污染进行有效治理;开展人工增养殖,促进资源恢复。

2.加强水土保持对策措施:建立规划区水土流失长期监测站点;区内所有开发建设项目均应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合理布局规划区取、弃土场,严禁在规划区划定的一级、二级、三级生态敏感区区域进行取、弃土作业。充分利用现有取土场,不得私采滥挖土石方,对弃土场的选择应结合规划建设内容,选择低洼、废弃的坑塘进行场地回填,土地整治。尽可能做好各功能分区内部的土石方平衡,减少永久弃方弃渣的产生。

3.污水治理措施:须对污水进行深度处理,建议采用膜生物法(4S-MBR)处理工艺,尾水作为中水回用不外排。中水首先用于景区的绿化、道路洒水和公厕冲厕。雨天多余的中水可进入中水池、景观湖。规划区应修10座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或半地埋式,分期并联式建设,前区的格栅、均质池、事故池和后区的中水池、污泥处理设施作为共用设施,一步到位,主体设施分组建设。建议污水处理站用地面积应达到1hm2左右。鉴于污水处理站会产生一定的恶臭,还会受到人们心理及视觉上的排斥,因此,其恶臭卫生防护距离应达100m以上,污水站地面高程应满足防洪标准。污水提升泵站距离敏感目标要大于50米,泵站密闭、集中排气除臭。建议各片区污水事故池、中水事故池的容积见表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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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1 各片区污水事故池、中水事故池的建议容积

污水收集片区 一片区 2-1片区 2-2片区 三片区 四片区 五片区 六片区 七片区 十片区 十一片区 合计 建议污水处理站规模/m3/d 400 1800 1300 700 550 800 6000 150 2300 1000 14000 污水事故池容积/m3 1200 5400 3900 2100 1650 2400 18000 450 6900 3000 42000 中水事故池容积/m3 2800 12600 9100 4900 3850 5600 42000 1050 16100 7000 98000 备注 污水事故池可与污水站调节池统筹建设,总容积应满足此表容积数; 中水事故池可与中水塔、中水池、景点内封闭的景观池统筹建设,总容积应满足此表容积数。 4.雨水、景观湖及地下水污染治理措施:建设绿化岸边带宽度在20m以上,有效拦截面源污染。雨水管网进入景观湖前应设格栅、消力、沉淀池,处理后溢流进景观湖中,或在入口处用块石围拦,水流从石缝中流进景观湖,降低雨水流沙对景观水体的污染。景观湖应处于较封闭的水系状态,参照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进行规划设计,在湖中设置若干个曝气机,起到充氧作用。每处至少设有3个并联的景观湖,对景观湖清理污泥、修补渗漏应轮流进行,确保至少有2个景观湖可继续运转。在建设项目环评时应进一步细化景观湖的建设方案。

地下水保护措施。应加强景区的环境卫生,硬化井边环境,抬高井口高度;改用景区自来水厂的供水;地震断裂带应尽量保持原有植被,不得在地震断裂带上建设化粪池、储存(或施用)化肥、农药或其它化学危险品。

5.码头海域环境环保措施:游艇原则上应选择电池能源游艇;强化安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导致环境污染;不得在码头内或附近其它海域修船和油漆船只。船只大修要拉到厂家修理;小毛病应拉到岸上的修船间里进行维修;船只加油要做到滴油不漏;要配备海上隔油、吸油装置,一旦发现本区海面有浮油,应立即围拢、吸附、撒沉降剂等,清洁海面。

6.废气治理措施:要使用天然气、石油液化气、电能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不得建设燃煤、燃油锅炉,锅炉应使用天然气作为能源。自备发电机应使用优质低硫轻柴油,其含硫率控制在0.2%以下,产生的大气污染物能达标排放。对宾馆、酒店、餐馆的炊事烟气,建议选用烟罩等高效除油烟装置处理。垃圾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15m以上的距离。对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并做好垃圾堆放点的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滋生蚊蝇,减小恶臭对环境的影响。

7.固体废物治理措施:要在旅游区、居民住宅区、道路旁等垃圾产生点设置垃圾箱,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种设置。建立东寨港旅游区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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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旅游区的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运到老城垃圾发电厂或颜春岭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处置。

医疗垃圾属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医疗垃圾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沤熟稳定后作花肥。

8.噪声污染治理措施:在景区内以电瓶车替换汽车。停车场要建立良好的管理机制,使得车流顺畅。要严格控制露天演出时间和喇叭音量,应适当控制导游喇叭及车载音乐播放音量。道路应使用低噪声路面。备用发电机、锅炉、水泵置于密闭的专用房中。空调主机不可面朝人活动频繁区安置,并与其它声敏感部位隔离10m以上。临近主、支干道路区域的住宅、宾馆安装隔声窗。

9.环保投资25024万元,占远期旅游总收入的1.6%~2.3%(不含土地费用、建设项目施工期的环保投资、环境监理投资以及建设项目的餐饮油烟治理、噪声治理、水土保持、绿化、雨水管网等的投资)。

10.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 COD和氨氮总量控制建议指标分别为50.4t/a和8.4t/a,其指标可从规划区生活污水及罗牛山、桂林洋、三江镇区的污水治理减排中获取。大气总量控制指标为0。固废总量控制指标为0。

11.要完善东寨港旅游区环境管理机制。环境管理计划详见表8-2。

表8-2 环境管理计划表

环境问题 减缓措施 ※实施污水处理及初期雨水截流回用工程。※加强施工人员生活区管理,设置临时污水处理系统,防止乱排建筑污水、生活污水和固体废弃物。※在平整土地前要先修拦渣墙,防止平整土地引起水土流失。※合理制定工程方案,不要进行全面平整的施工方式,在没有安排建筑项目的区域,不要清理现有自然植被,要尽量保存现有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严格执行施工场界噪声限值,靠近强声源的工作人员要采取防护措施,并限制施工时间; ※中午12:00~14:30及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大型机械施工; ※合理规划运输车辆行驶路线,避开旅游等声敏感区; ※加强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管理,减少噪声影响。 ※洒水以降低施工扬尘; ※搅拌设有遮挡; ※合理规划车辆行驶路线。 对固废要严格管理,防止随意丢弃。要集中收集,转运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场统一处理。 ※严格遵守建筑设计后退红线距离的规定,保护生态廊道及次生林;※对高岗等地施工应先拦水土后动工; ※对现有绿化加以保护,确需移栽和砍伐的林木,需报有关部门批准; ※不得任意设置弃渣区;工程弃渣的处置不可损害本区及其周边的自然环境;※取土点、取土量、弃土(渣)场、弃土(渣)量、运输路线应按有关部门批准的方案执行。 ※在施工住所设置垃圾箱和卫生处理设施,箱内的垃圾和固废要定期外运处理; ※饮用水须满足国家饮用水标准。防止生活污水和固废污染环境卫生。 58

实施机构 1水污染及水土流失 2噪声 项目施工 3大气污染 4固体废弃物 5对评价区生态资源的保护 工程承包商实施具体措施,规划编制单位监督。 6施工住所

环境问题 1对评价区生态资源的保护 2水污染 运营项目 减缓措施 ※加强对保护物种、古树及生态廊道、次生林的保护,设专人管理、护养区内植被,及时修复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 实施机构 3噪声及固体废弃物 4大气污染物 5环境监测 区内所有的生活污水都得经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达标后排入中水回用系统回用,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后用于景观湖补水。游泳池废水应处理达标后排放。 ※对区内产生高噪声的备用发电机、锅炉、空调冷却等设备进规划编行降噪、隔音等措施;※设置本区内道路禁鸣、限速、限重警制单位 示牌;※设置绿化隔离带 ※设置垃圾箱及固体废弃物收集系统,做到日产日清。※处理站污泥作花肥。※医疗垃圾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选用低硫优质轻柴油;对餐饮油烟、备用发电机、锅炉烟尘进行净化处理,设置集中排放管道,烟囱高度超过屋顶3m以上。 制定监测计划,加强对污水处理效果和东寨港海域、演丰东河、演丰西河、三江河、三江湾、演洲河水质的例行监测。

监测计划见表8-3、表8-4。

表8-3 污染源监测方案

类型 监测和调查对象 ○1各企业(宾馆酒店、餐馆)油烟排气筒 ② 区内各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点 监测和调查项目 有组织排放常规项目:废气量、油烟、除尘效率。 特征因子:视具体项目而定 无组织排放:恶臭 实施频率 实施方式 废气 每年1~2次 委托监测 废水 ○1各企业(宾馆酒店、餐废水量、pH、CODCr、馆)入市政污水管网口; BOD5、氨氮、SS、动植物②各污水处理站排放口油类、TP、色度等。 (进入中水池之前) 各企业(宾馆酒店、餐馆)冷却塔、中央空调、备用发电机设备界外1米噪声 企业(宾馆酒店、餐馆)每年2次;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 污水处理站连续自动监测; 其他委托监测 噪声 等效声级 每年2次 委托监测 固废 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固废产生量、处理处置方式及处理量,固废分类、暂存、回收、处理和综合利用情况,外运量及相关管理情况(外运联单) 每月1次 委托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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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4 环境质量监测方案

环境要素 监测对象 旅游区内:演丰镇生活服务区、三江水城休闲分区 环境空气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监测方式 SO2、NO2、PM10、PM2.5、TSP、间断监测, 委托监测 负离子 每季1次 共享海口市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补充委托负离子监测 旅游区外敏感点:东寨港自然保护区 SO2、NO2、PM10、PM2.5、TSP、常规例行监负离子 测 海水 东寨港自然保护区海域 演丰东河、演丰西河、三江河、三江湾、演洲河规划区边界和出海口断面 旅游区中水回用用地附近井水 在旅游区内设1~2块噪声监测显示屏 水温、pH、CODMn、BOD5、氨氮、SS、石油类、无机氮、非离子氨、活性磷酸盐 水温、pH、DO、SS、高锰酸盐指数、阴离子表面活性剂、BOD5、氨氮、总磷、石油类、COD 给合海洋间断监测, 常规监测每季1次 进行 间断监测, 委托监测 每年2次 地表水 地下水 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总硬度、氟、铁、锰、溶解性总间断监测, 委托监测 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氯化物、每年2次 大肠菌群 噪声(等效声级) 连续监测 现时监测 噪声

跟踪监测计划见表8-5。

表8-5 跟踪评价计划表

评价内容 评价指标 时 段 执行方式 资金资金实施单预算 来源 位 100万元/年 旅游旅游区区管管委会委会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 规划范围是否超过规划预期 环境敏感目标保专业人员专护状况调查: 2016年、2021题报告和公是否占用东寨港年、2030年 众参与相结自然保护区 合 生态系统多样专业人员专性、 2016年、2021题报告和公物种多样性、遗年、2030年 众参与相结传多样性 合 环境敏感目标保2016年、2021专业人员专护状况调查: 年、2030年 题报告和公东寨港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 规划布局是否超过规划预期 60

是否占用生态廊道、自然河流、基本农田、海防林 众参与相结合 污水处理站、中水回用池、事故专业人员专应急池、中水塔、2016年、2021题报告和公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污水管网、中水年、2030年 众参与相结管网建设投入使合 用情况 环保管理制度机制完善情况 技术人员 组织机构、管理2016年、2021统计监测数制度、管理机制 年、2030年 据 废水及污染物排放污水产生量、中技术人员 2016年、2021总量是否超过规划水回用量;COD、统计监测数年、2030年 预期 氨氮 据 固体废物产生量及技术人员 危险废物、生活2016年、2021需外运处理处置量统计监测数垃圾、建筑垃圾 年、2030年 是否超过规划预期 据 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是否超过规划控制标准 周边环境功能区是否超标,如超标,与旅游区的关系 环境质量常规监测指标 环境质量常规监测指标 每年 技术人员 统计监测数据 专业人员专题评估 每年 专业人员专根据不同环境保2016年、2021题报告和公环境保护目标状况 护目标分别制定年、2030年 众参与相结评价指标 合 公众对规划实施所产生环境影响的意见 满意程度 2016年、2021专业人员专年、2030年 题评估

12.限制入区的项目类型建议:凡与本规划产业定位无关的工业项目均应禁止入区,这不排除一些利用本地可再生资源生产旅游商品、特产、小吃包装的项目;不能充分体现或者辅助本规划定位的项目应限制入区,如普通商品房项目;与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土地利用规划不符的项目应禁止入区,如高尔夫球场项目。

13. 入区项目环境环境影响评价简化建议:本评价已从规划的宏观层面、部分内容甚至已从项目的微观层面进行了评价,因此,入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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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简化。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是自建环保设施还是依托规划区的环保设施,中水回用措施的可行性分析;施工方案环境合理性分析;生态保护和建设;环保投资细化与落实。

14.应对不确定性的对策,见表8-6。

表8-6 困难与不确定性应对建议

序号 1 不确定性 规划功能定位的评价标准不确定 入区项目不确定 规划布局边界、大小不确定 困难 无法准确评价规划方案对规划功能定位的支撑程度 无法准确评价入区项目的产业政策符合性 难于对具体的生态保护目标的影响及对策作针对性很强的分析 难于准确评价各地块的环境承载力 本评价的处理方法 参照《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指引》列出124个指标进行评价 从宏观上、中观上作了评价 宏观地、概念性地作了评价 对后续工作的建议 在后续规划中应补充完善体现生态旅游的相关措施 在建设项目环评时应细化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在建设项目环评时应细化项目选址的环境合理性分析 在建设项目环评时应细化项目的环境承载力分析,合理控制开发强度 在建设项目环评时应细化污水处理措施可行性分析,或污水入网可行性分析 在建设项目环评时重点分析污水处理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可靠性 在建设项目环评时分析供水工程的可靠性 在建设项目环评时据路网设计及车流量预测数据核算道路噪声污染水平 2 3 4 开发强度的不确定性 运用情景法评价各地块的环境承载力 5 入区人数的不确定性 难以准确估算污染源及污水设施建设规模 按可能的最大量作估算;提出分组建设污水处理主要设施 作情景分析;建议污水处理设施应适当时序超前、规模超前 作情景分析;建议供水设施应适当时序超前;三江乡村休闲、三江休闲水城分区利用演洲河水源 作情景分析及采用类比法作预测 6 污水处理厂、污水市政管网建设时序不确定 供水能力建设、供水市政管网建设时序不确定 难以准确分析环境承载力 7 难以准确分析水资源承载力 难以准确预测道路噪声污染水平并提高准确的规划布局建议 8 路网车流量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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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结论

海口市东寨港旅游区总体规划依托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品牌效应和区位优势,发展旅游产业,可给海口市带来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总体上选址合理,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规划如能全面落实本评价的各项建议,尤其是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规划区部分区域污水须依托桂林洋污水处理厂处理,应尽快完善依托条件,大部分污水须依靠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实行中水回用,并妥善解决规划实施中的征地、安置、就业、养老问题,那么,本评价认为,海口市东寨港旅游区总体规划在环保上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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