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学生评教是教学评估的一项重要工作,客观、公正的教学评估是完善教学质量管理体系的根本前提。为了更加科学有效地开展学生评教工作,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开展学生评教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协助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了解教学情况,总结以促进教师的专业开展,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条 学生评教每学期进展一次。
第四条 教学秘书负责协助教务处做好评教工作。
第五条 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积极向教师和学生宣传学生评教的意义。
第六条 评教的范围:本学期所有参加课堂教学的教师。 第七条 评教的内容: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及对教师的总体评价。指标有不同的内涵和要求,并分“a”、“b”、“c”三个级进展评价。
第八条 评教采取学生填涂调查表的方式。 第九条 学生评教的实施与操作
1、学院根据教学进度方案表,核定参与评教的教师,定好教师编号及班级编号,仔细核对,查漏补缺,并与各班仔细核对,确保无误。
2、确定评教时间。一般定在学期的期中进展,以防止考试因素对评价结果的影响。
3、落实评教组织人员。参与评教的组织人员必须与所评的课程和班级无关,减少不必要的人为因素干扰。 4、落实安排评教所需的教室。
5、在评教前对评教组织人员进展培训。
6、进展评教。评价量表当堂收集并及时交回根底部。
第十条 学生评教的数据归档:根底材料由部里保管,数据上交教务处。
第十一条 评教结果的反响:
1、在学生按照评价标准划分后,评教人员分等级反响,分为优、良、中、及格和不合格五个等级。
2、同一等级按姓名不分先后顺序向教师反响。
3、评为“优秀”的教师将在根底部予以通报表扬;评为“不合格”的教师结合校督导和领导听课情况个别谈话,对其提出改良意见。
第十二条 本方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学主任负责解释。 根底科学部 20xx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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