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12月8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2010年12月14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新华先生召集,应收董事表决票9张,实收9张。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设立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义路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延庆县支行康庄分理处设立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上述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向北京银行等三家银行申请免担保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浦发银行和华夏银行申请总额共计92,000万元的免担保综合授信。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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