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户外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在户外活动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各班活动前要对运动场地、活动器材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维修。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体育设施和设备。 2、户外活动要有计划,严密组织,严格纪律,玩具设施设备要有序、有规划的使用,必须合理划分运动场地区域和设置警示标志。教师要亲自布置放置教玩具,坚决杜绝让幼儿搬拿教玩具。 3、活动前要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纪律教育,清点幼儿人数,编好组,检查幼儿衣物和身体。穿着衣服要宽松,无跟鞋,身上不要佩戴金属徽章、别针、小刀及其他尖利或硬质物品。
4、在户外活动中,教师要示范正确的活动姿势和运行路线,教给幼儿正确的活动程序,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保护工作,同时教育孩子懂得自我保护的方法,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5、活动时,要时刻提醒幼儿注意安全,并认真清点人数。要求幼儿不许随意奔跑,要在指定活动范围内游戏。同时教师要全程对幼儿进行保护和监控。
6、教师应对患病与体弱以及特异体质的幼儿进行指导使其参加适当的户外活动。
7、活动时,教师要严禁幼儿不得违规攀爬和游戏以本次户外活动无关的玩具设施。更不能让幼儿游离于教师的视线之外,坚决杜绝“放羊式”活动的出现。
8、外出或户外活动时,教师、保育员要时刻提高警惕,不让幼儿接近陌生人。
9、在户外活动中,当幼儿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幼儿园领导、教师、医生应及时处理,第一时间护送受伤幼儿去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幼儿家长,妥善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和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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