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随笔
美与善的融合——论艺术与道德的关系
文/刘静轩
关于美与善关系的讨论,历经两千多年的文化旅程。从人类社会最初的美善不分,到美善的对立,再到“美是形式,善是内容”,最后美获得独立价值,人们认识到美与善在最高境界上,是可以自然而然地融为一体的。
两千多年来,美和善的关系,或者说,艺术和道德的关系,一直是美学领域中的一个聚讼纷纭的问题。美的不一定善,善的不一定美,这就使人们在进行判断时陷于两难境地。例如,蝴蝶是美丽的,它色彩斑斓,舞姿轻盈,使人产生怜爱之情,常常是诗人画家创作的对象。但对于菜农来说,它却是恶的。因为它产下的卵会孵化成嗜食菜叶的幼虫,使菜农丧失辛勤劳动的成果。
美和善的不一致,在人类生活中表现得更为复杂。在雨果的《巴黎圣母院》中,克罗德丑恶的心灵和英俊的外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伽西莫多丑陋的外貌下却有着高尚的人格。
美与善,都是人类追求的最高境界。美而不善,或者善而不美,都是不完美的,只有尽善尽美才是人类的最高理想。如何理解美与善的关系,克服美与善之间的矛盾,是古今中外的哲学家都在思考的问题。
首先,要克服美与善之间的矛盾,并不是简单地取消二者之间差异。像古希腊
哲学家苏格拉底所主张的那样:“任何一样东西如果它能很好地实现它在功用方面的目的,它就同时是善的又是美的。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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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就同时是恶的又是丑的”。他认为,美
判,把美与善的矛盾表现得十分到位。
在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学派理论中,美与善之间的冲突是异常尖锐的。老子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老子第二章)。庄子继承了老子的这种思想。在《庄子・山本》中,庄子提出“其美者自美,吾不知其美也;其恶者自恶,吾不知其恶也”的观点。
在西方思想史上,也存在许多为了达到道德约束而否定美和艺术的思想。在《理想国》中,柏拉图提出要把诗人赶出理想国,原因在于诗不利于教育理想国的战士。在柏拉图列举诗人的众多罪状中,有两条是主要的,即诗人说谎和诗人滋养不健康的情感[2]。
在西方,像柏拉图这样对待美和艺术的人,可谓非常之多。在中世纪,教会中人竭力攻击诗和戏剧,认为当时人心不古,世道衰微,都是艺术所酿成的祸事。
和善一样,都是以事物的功用作为衡量标准。比如,原始人的石刀、石斧完全出于功利实用目的而发明的,是美的,因为它“美丽地适合它的目的”。镶满宝石珍珠的金匕首则是不美的,因为它不具备应有的效用。然而,更多的思想家关注的是美与善的差异。
一、美与善的对立
《论语》记载孔子多次批评郑卫之声,说“郑声淫”,要“放郑声,远佞人”。(《论语・卫灵公》)其实郑卫之声比孔子所推崇的《韶》、《武》之类的古乐更富有艺术感染力,或者说更具有审美价值。《乐记》记载魏文侯问于子夏曰:“吾端冕而听古乐,则唯恐卧。听郑卫之音,则不知倦。”孔子本人并不否认这一事实。“郑声淫”的“淫”字,说的就是郑声具有太强的感染力,使人们沉溺其中,疏于遵循伦理规范,最终走上淫乱之路。孔子对“郑声”的批
二、美是形式,善是内容
虽然美与善在许多方面存在着差异,但是“尽善尽美”始终是人类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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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许慎在《说文解字》一书中说:“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
[3]
也。美和善同意。”宋代徐铉注解:“羊大[4]为美,故从大。”把美与有用等同起来,
者戈男叶说:“我们相信艺术的独立自主。艺术对于我们不是一种工具,它自身就是一种目的。在我们看来,一个艺术家如果关心到美以后的事,就失其为艺术家了。我们始终不了解意思和形式何以能分开。形式美就是意思美。因为如果无所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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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算得了什么呢?”他不仅强调艺术的
四、美与善的融合
当我们将美从功利、概念、目的等限制中解脱出来的时候,我们不禁要问美与善的关系到底是什么?美和善之间,或者说审美经验和道德实践之间,有一种深刻的内在实践关系。这种关系,不像有些美学理论所主张的那样,美和善是一种形式反映了人类最初对美的认识。在一切活动都以生存为目的的时代,美的价值判断也离不开功用性。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审美活动逐渐挣脱了功利性的束缚。
既然美不等于善,那么美与善之间是一种怎样的关系呢?
柏拉图在将诗人驱逐出理想国时说:“除掉颂神和赞美好人的诗歌外,不准一
切诗歌闯入国境。”[5]
也就是说,艺术只要
服从道德目的,还是值得保留的。在中外美学史上,比较普通的看法是,美与善之间是一种形式与内容的关系。美是形式,善是内容,主张形式应该为内容服务。柏拉图的这种观点,在西方思想史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中世纪时,文艺甚至成为宣扬神学的传声筒。
把艺术看作是道德工具的思想,在中国美学史上源远流长。孔子对《诗经》的评价“《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所谓“思无邪”,就是说,《诗经》中的作品所表达的思想情感正而不偏,符合儒家伦理规范。孔子的这种思想,被后世文人概括为“文以载道”。
但是,仅仅把美看作形式,把善看作内容,把文艺看作政治道德的传声筒,是片面的。从这些片面的思想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些思想家之所以强调文艺为政治道德服务,就是因为他们看到了文艺的独特魅力。文艺比单纯的道德说教,更能深入人心。即所谓“仁言不如仁声入人深也”。(《礼记・乐记》)不过,对文艺独特魅力的认识,反而有助于文艺从政治道德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最终获得独立自主的地位。
三、“美”获得独立价值
人类对美与艺术独立性的认识,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欧洲美学史上,直到19世纪,艺术独立的呼声才逐渐高涨起来。
在19世纪,法国浪漫主义作家雨果,就公开宣称“为艺术而艺术”。他的继承
独立性,而且认为内容和形式不可分割,和内容的关系,美是形式,善是内容。美形式美就是内容美。由于形式美本身是内和善的关系,只有还原到本源位置,才有容美,艺术就不需要服务于外在的内容,可能呈现出来。这就是美感经验和道德经艺术本身就是目的而不是工具。验在经验性质上具有相似性。柏格森认为
在中国美学史上,虽然“文以载道”“道德同情这个观念是美感的同情所微妙
一直占主流地位,但是对艺术独立性的提地暗示出来的”[7]
。审美经验作为人类原初
出却早于西方美学。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经验形式,是一切人类文明赖以生长的“文的自觉” 的时代),嵇根基。杜夫梅纳曾经说过:“在人类经历康的《声无哀乐论》就开启了为艺术独立的各条道路的起点上,都可能找出审美经
性进行辨护的先声。到了晚明时期,李贽验:它开辟通向科学和行动的途经。”[8]
徐
的“童心说”、汤显祖的“唯情说”等,都复观曾经说过:“乐与仁的会同统一,即强烈主张文艺要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要是艺术与道德,在其最深的根底中,同时,大力提倡艺术的独立生。
也即是在其最高境界中,会得到自然而然
《巴黎圣母院》海报
(李泽厚称之为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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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融合统一。”所论述的。美与善在最深层面上,是自然而然地融和为一的。
作为当代的艺术家,我们拥有前人无法比拟的自由创作环境。我们追求个性,希望自己的作品独一无二。但是,我们也应该明白“引导积极健康的大众艺术”是我们的责任。毕竟,美与善的和谐统一是人类追求的目标和最高理想。
注释:
[1]转引自北京大学哲学系美学教研室编.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19页
[2][5][古希腊]柏拉图著.朱光潜译.柏拉图文艺对话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56页、87页:
“如果有一位聪明人有本领摹仿任何事物,乔装任何形状,如果他来到我们的城邦,提议向我们展览他的身子和他的诗,我们要把他当作一个神奇而愉快的人物看待,向他鞠躬敬礼;但是我们也要告诉他:我们的城邦里
没有像他这样的一个人,法律也不准许有像他这样的一个人,然后把他涂上香水,戴上毛冠,请他到旁的城邦去。”
[3][4][汉]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78页、78页
[6]转引自朱光潜.文艺心理学[M].台北:台湾开明出版有限公司,1993.104页
[7][法]柏格森著.吴士栋译.时间与自由意志[M].北京:商务印书馆,1958.8-9页
[8][法]米盖尔・杜夫梅纳.美学与哲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8页
[9]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15页
[10][11][法]丹纳著.曾令先、李群编译.艺术哲学[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6.43-48页、43-48页
所以,艺术与道德,在最深的本源中,应该是和谐的。我们推崇古希腊雕塑的“静穆的伟大,高贵的单纯”作这美的典范,正是因为艺术与道德,美与善在古希腊雕塑上得到了最和谐的体现。
在《艺术哲学》中,丹纳详细分析了希腊雕像产生的时代背景。现在我们就具体来分析美与善在古希腊雕塑中如何达到了高度的和谐一统。
在三千多年前,居住在爱琴海一带的古希腊人,“抱着一种簇新的人生观”,城邦制是当时社会的组织形式,在城邦制下,每一个公民都是完全“自由自主的人”。参与公共事务与战争是公民的职责,在希腊人的周围尽是跃跃欲试、妄图侵犯的蛮族,强壮完美的身体,是这个种族能够生存下去的保障。这种特有的境遇产生了特殊的
观念,理想的人物是“血统好,发育好,比例匀称,身手矫捷,擅长各种运动的裸体”。在这种思想影响下产生了雕塑艺术,这些雕塑所表现出来的“静穆的光辉,
[11]不愧为人类心目中的英雄与神明”。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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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的生命力。现在,艺术发展环境日渐宽松,艺术的多元化发展已是不争的事实。然而,在当代艺术发展中却出现了一种令人不悦的趋势,这就是艺术与道德以另外一种形式被隔离。某些现代艺术流派脱离历史和时代背景对雨果的“为艺术而艺术”的观点进行歪曲的解读,创作出令人费解的意识流小说,荒诞派戏剧,艺术与道德不再和谐一统、自然融合,而是严重脱节。这些现象促使我们重新回顾历史,正确认识艺术与道德的关系。
在现代社会,虽然人类的整体生存环境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但道德不管被人们如何定义,应该仍然是人类心灵真实要求的体现。目前有些人提出“道德的审美重建”,审美在道德重建中的作用,就在于它能够帮助人们认识到什么是自己内在的真实需要,并进一步满足这种真实需要。这种心灵的真实需要是真正意义上的道德赖以生长的基础。正如我们在上文中
在当我们面对古希腊雕塑,我们能够说“美是形式善是内容”吗?在古希腊雕塑中,美与善是自然而然地融合为一的。
综上所述,人们对美与善关系的认识,从美与善之间的对立,到美摆脱作为工具服务于善的附属地位,获得独立的价值;最后我们认识到,美与善、艺术与道德,在它们的最高层次上,是可以融合为一的。
当前,我们所处的时代,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都更为特殊。艺术的发展速度令人应接不暇。过去,我们反对“文以载道”、“美是形式,善是内容”等观点,是因为它们隔离了艺术与道德的关系,用一种僵化的标准来约束艺术,最终会扼杀艺术蓬
作者简介:刘静轩,郑州大学美术系讲师
实习编辑:吴迪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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