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迎国庆爱国卫生清洁大扫除任务分解表(一)

2021-04-25 来源:步旅网


附件:

贺中秋迎国庆清洁大扫除活动日任务安排表(一)

序路段名责任单位 号 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市委办 市人大办 市政府办 市政协办 市机关事务局 市妇联 团市委 市总工会 市政处 市环卫处 市口岸局 市公安局 市国资委 市工商局 幸福路 狮山街道 狮山路 狮山街道 朝阳路 香湾街道 吉大市吉大街道 场周边 南坑市狮山街道 场周边 侨光路 拱北街道 沿河东路 翠香街道 全路段 朝阳路至教育路 情侣路至凤凰路 吉大市场及周边 南坑市场及周边 迎宾路至港昌路 紫荆路至情侣路 卫生差垃圾多乱摆卖 环境卫生差垃圾多 环境卫生差垃圾多 环境卫生差 环境卫生差 环境卫生差 排洪渠两侧绿化带垃圾多 垃圾多 环境卫生差 兴业路至柠溪加油柠溪路 翠香街道 站全路段 管辖街道 起止路段 存在问题 备注 由市委办牵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环境卫生差垃圾多乱摆卖 志威路 梅华街道 志威路与豪斯路交汇处 莲兴街 吉大街道 吉莲市场旁

贺中秋迎国庆清洁大扫除活动日任务安排表(二)

序路段名责任单位 号 称 15 市建设局 16 市环保局

管辖街道 狮山街道 翠香街道 起止路段 全路段 柠溪市场及周边 存在问题 环境卫生差 环境卫生差 备注 南厦街 柠溪市场周边 17 市教育局 18 市规划局 市外经贸局 市行政执20 法局 19 21 市文化局 22 市经贸局 23 市科技局 24 市卫生局 25 26 27 28 29

市监察局 市人事局 市财政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国土资源局 圆山路 桃圆路 如意街 夏美路及一巷 山场路 朝阳市场周边 湖湾路 吉祥街 翠华路 香悦路 文贤路 文园路 银发路 狮山街道 狮山街道 狮山街道 狮山街道 翠香街道 香湾街道 狮山街道 狮山街道 翠香街道 翠香街道 翠香街道 翠香街道 翠香街道 江南酒店至夏美路 全路段 全路段 夏美路及一巷全路段 全路段 朝阳市场及周边 全路段 全路段 沿河路至翠香路 兴业路至香华路 银华路至香悦路 银华路至人民东路 兴业路至沿河西路 垃圾余泥多 环境卫生差 环境卫生差 整治乱摆卖垃圾乱堆放 环境卫生差 环境卫生差 垃圾杂物多环境差 环境卫生脏乱 保洁卫生环境差 垃圾杂物卫生环境差 垃圾杂物多卫生环境差 路面保洁差 路面保洁差 贺中秋迎国庆清洁大扫除活动日任务安排表(三)

序责任单号 位 30 31 32 33 34 35

路段名称 沿河路 管辖街道 起 止 路 段 沿河排洪渠两侧岸边人行道及绿化带 凤凰路至镜新二街 翠香路至沿河东路 江海电子厂至银桦路 香洲工业北区内 紫荆路至兴业路 存 在 备注 问 题 卫生环境差 路面保洁卫生环境差 卫生环境差 路面保洁卫生环境差 路面保洁差 路面保洁差 市水务局 市农业局 市计生局 市审计局 市民政局 市安监局 翠香街道 翠香街华海西路 道 翠香街为农街 道 翠香街沿河西路 道 翠香街洲山路 道 兴华路 翠香街 道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市体育局 市统计局 珠海供电局 市外事局 市交通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法制局 市港澳事务局 44

体育中心西侧 梅华街道 翠香街兴国路 道 翠香街振国巷 道 翠香街香溪路 道 翠香街兴宁路 道 翠香街安宁路 道 翠香街镜新二街 道 松林街 翠香街道 梅华街道 健民路至鱼人码头酒家出入口 银华路至紫荆路 科汇集团至供电局 青竹花园段 北环路至柠溪路 迎宾北路至双竹街 翠香路华海东路 翠香路至华海路 路边垃圾淤泥保洁差 路面保洁卫生环境差 路面保洁差 路面保洁差 路面保洁差 路面保洁差 卫生环境脏乱差 路面保洁差 路面保洁卫生环境差 市司法局 香华西路 全路段

序责任单号 位 45 市旅游局 贺中秋迎国庆清洁大扫除活动日任务安排表(四)

路段名称 园林东路 桂花北路 红山北路 管辖街道 吉大街道 拱北街道 梅华街道 起 止 路 段 全路段 存 在 备注 问 题 卫生差垃圾多乱堆乱放 卫生差 46 市国税局 全路段 47 市地税局 全路段 路面保洁差

1.活动时间:2008年9月26日下午3:00-5:00,市属机关单位、香洲区机关统一时间开展活动。 2.其它各区根据实际自行安排开展清洁大扫除活动。 3.对于责任地段地点不详的直接向香洲区各街道办咨询;(市爱卫办2128256,香洲区爱卫办2516756,狮山街道办2130738,香湾街道办2222408, 备翠香街道办2130012,吉大街道办3370968,拱北街道办8133167,梅华街道办2523327,前山街道办8655182)。 4.没有安排路段的单位应同时对单位内外环境卫生进行清扫工作,或参加辖区街道或居委组织的清扫活动。 5.环卫部门要及时配合做好垃圾收集清运工作。 6.市属机关单位在扫除结束后将参加人数情况上报市爱卫办。电话:2128256,传真:2128259。 7.市爱卫办将组织督察组进行现场检查,并对活动检查情况给予通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