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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承包合同

2021-10-02 来源:步旅网


厂房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身份证: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其原合法拥有的乾县群飞恒大汽车服务中心承包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合同如下: 一、承包厂房情况

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 ,属自建厂房,租赁建筑面积面积约1100平方米。双方在合同生效时进行现场确认。

二、厂房交付日期和租用期限

1、厂房承包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月 日。

2、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及设备租赁每年租金为人民币7万元。 2、首期租金由乙方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给甲方,第二年起乙方房租需提前1个月支付,租金一年一付,于届期的每年4月1日前支付,由逾期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由于厂房设备价值较高,乙方需缴纳厂房齐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交第三年房费时一同支付。设备保证金与厂房承包费用无关,在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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赁期满,乙方在保证厂房设备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必须全额退还设备保证金,不得存在折旧费、使用费等。甲方应于3日内退还乙方。(具体厂房设备见清单) 四、其他费用

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等费用及损耗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交付时,保证厂房内水、电正常使用,无欠费。(具体设备维护见清单)

五、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及甲方免责条款

1、乙方在签订承包协议,履行付款义务后,有权在甲方所出租的厂房内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国家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如因乙方违反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违章作业而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其直接或间接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在承包内,其录用、聘用的各类和平及技术人员均由乙方自主招聘录用,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劳动部门有关劳动保障、工薪、社保、卫生、保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足额全面、及时地为其员工提供相关保障,如乙方未能按国家及开发区主管部门的要求,违法使用相关人员,其产生的一切直接或间接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承诺守法经营,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符合经核准的营业范围,符合消防安全,如乙方违约经营,其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六、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当前各项性状良好,甲乙双方在协议生效时现场验收交接。

2、乙方如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应事先将设计图纸交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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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3、承租到期时,乙方应保证厂房内甲方各项设备正常使用,如因设备损坏维修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有权从设备保证金里扣除。 七、租赁期满和归还

1、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及时清理厂房内所有属乙方所有的、可移动的财产和设施,无法搬离的部分不得拆除或搬离,但该部分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如因乙方逾期仍未处理的财物或设施,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的弃置物,甲方可随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2、协议期满归还厂房时,乙方应保证将厂房恢复原状,但如在取得甲方谅解或同意的情况下,可免除恢复原状的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因恢复现状所需要的全部费用。乙方不得破坏甲方的房屋结构和设施,如有损坏,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如果甲方发现乙方在存在非法活动,有权终止租赁协议,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或政策性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可以向甲方提出要求对房屋进行装修。在装修前,乙方必须提供完整的装修方案,装修方案不得改变房屋、建筑物的基本结构,装修方案在甲方确认同意并书面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和装修活动,否则因乙方擅自装修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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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发生拖欠情况,甲方收取乙方欠费金额生天百分这一的违约金,并且可以终止协议,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如果乙方拖欠各项费用超过一月,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6、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一、特殊规定条款

租赁期间如果政府拆迁导致无法继续生产的,涉及到政策赔偿内容的,其中与承租人合同内容有关的赔偿、补偿归乙方主张和享有。与土地和房产等所有者权益相关的赔偿、补偿归甲方主张和享有。乙方的请求权从属于甲方,在提出主张时由乙方主张,委托甲方代理,但乙方有知情权,且甲方不得侵占属于乙方的利益。 十二、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一方历违约致使合同提前终止,应赔偿对方3个月租金。

2、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限。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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