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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处置标准操作规程

2020-05-05 来源:步旅网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处置标准操作规程

一、局部处理措施

(一) 锐器伤

1、 依靠重力作用尽可能使损伤处的血液流出,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2、 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的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

(二)粘膜暴露

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污染的粘膜,直至冲洗干净。

二、报告

1、 报告部门负责人(医生向科主任报告,护士或工勤人员向护士长报告)。

2、 填写“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交主管部门。

三、评估与预防

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尽快评估职业暴露情况,并尽可能在24h内采取预防措施。

1、 立即给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开具HBsAg、抗-HBs、ALT、抗—HIV、TPHA 检查单。

2、 若患者HBsAg、抗—HCV、抗—HIV、TPHA检查结果未知,主管医生应立即给患者开具这些项目的检查单。

3、 患者HBsAg(+)

(1) 医务人员抗-HBs<10mlU/ml或抗—HBs水平不详,应立即注射

HBIG200~400IU,并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一针乙型肝炎疫苗(20ug),于1个月和6个月后分别接种第二针和第三针乙型肝炎疫苗(各20ug)。

(2) 医务人员抗—HBs≥10mlU/ml者,可不进行特殊处理.

(3) 暴露后3个月、6个月应检查HBsAs、抗-HBs、ALT.

4。患者抗-HCV(+):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抗-HCV(-),暴露后3个月、6个月应检查抗-HCV、ALT,并根据复查结果进行相应抗病毒治疗.

5。患者抗—HIV(+):应立即向分管院长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评估与防护指导,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决定是否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暴露后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应检查抗HIV.

6。患者TPHA(+):

(1)推荐方案:片星青霉素,240万U,单次肌注。

(2)青霉素过敏:多西环素(强力霉素)100mg,2次/d,连用14天;或四环素500mg,4次/d,连用14天;头孢曲松最佳剂量和疗程尙未确定,推荐1g/d,肌注,8-10天;或阿奇霉素2g,单次口服,但已有耐药报道.

四、随访和咨询

1、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职业暴露当事人按时进行疫苗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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