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教师岗位任
职条件
教师岗位任职条件
《云南财经大学教师岗位设置和聘用实施细则》摘录: 五、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申报教师岗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壹)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之上学历,新聘用教师岗位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之上学历;
(三)符合国家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四)具备和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近三年或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年度考核称职及之上。
六、岗位任职条件
(壹)教授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云人社发〔2009〕193 号)(见附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教授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
1.符合云南省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第五条、第六条所列项目之壹者,可参加教授三级岗位竞聘;
2.于教授(或相当职务)四级岗位任职满 6 年(首次聘用须受聘教授〈或相当职务〉满 8 年),符合下列条件之壹者;或于教授〈或相当职务〉四级岗位任职满 3 年(首次聘用须受聘教授(〈或相当职务〉满 6 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二者;或受聘教授(或相当职务)满 4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三者,能够参加教授三级岗位竞聘:
(1)主持或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2)主持或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3)国家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之上)获得者:壹等奖个人排名前 12 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 8 名,三等奖个人排名前 3 名;
(4)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及之上)获得者:壹等奖个人排名前 5 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 3 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 1 名;
(5)国家级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之上)获得者:壹等奖个人排名前 5 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 3 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 1 名;
(6)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或经科技部认定的社会力量设奖奖项) 三等奖(及之上)获得者:壹等奖个人排名前 5 名,二等奖个人排名
前 3 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 1 名;
(7)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及之上)获得者: 壹等奖个人排名前 3 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 2 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 1 名;
(8)获得中国专利银奖之上者(金奖个人排名前 3,银奖个人排名第 1);
(9)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之上)获得者:特等奖个人排名前 5 名,壹等奖个人排名前 3 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 1 名;
(10)省部级文化艺术类壹等奖(及之上)获得者(个人排名第 1 名),或获得国家文体艺术类壹级学会(协会)的音乐、美术、设计、 舞蹈、戏剧、影视作品或者论文壹等奖(及之上)2 项(个人排名第 1 名),或全国性体育竞赛前三名的主教练;
(11)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
(12)主持国家教改项目者(前 2 名),或主持省部级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负责人;
(13)作为第壹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科学研究论文有 6 篇之上被科学引文索引(SCI)、美国工程索引(EI)、科学技术索引(ISTP)检索,或作为第壹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科学研究论文有 10 篇之上于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源刊上发表;
(14)省部级创新团队带头人; (15)博士生导师; (16)省部级重点学科首席专家,或省部级实验室主任,或省部 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或国家级文化产业研究中心 首席专家;
(17)主持完成 3 项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工程技术推广项目; (18)享受“国突”、“国贴”、“省突”、“省贴”人员; (19)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或云南省中青年 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
(20)云南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21)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副组长或 省教育厅教学指导委员会组长;
(22)国家级课件主编,或省部级优秀课件主编;
(23)独撰专著 2 部,或独撰译著 4 部及之上者;
(24)和上述条件相当,于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师资队 伍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者。
3.首次进行教师岗位聘用时,受聘教授(或相当职务)职务满 12 年,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教学科研业绩显著者,可参加教授三级岗 位竞聘。
(三)教授四级岗位聘用条件 符合教授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四)副教授五级岗位聘用条件
1.于副教授(或相当职务)六级岗位任职满 3 年(首次聘用时受聘副教授〈或相当职务〉满 6 年),符合下列条件之壹者,可参加副教授五级岗位竞聘:
(1)省部级教学或科研奖励获得者:壹等奖个人排名前 4 名, 二等奖个人排名前 3 名,三等奖个人排名前 2 名,三等奖以下个人排名第 1;
(2)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者(个人排名前 3 名);
(3)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者(个人排名前 3 名),或主持完成的项目到校科研经费累计 20 万元及之上者;
(4)作为第壹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科学研究论文有 3 篇之上被科学引文索引(SCI)、美国工程索引(EI)、科学技术索引(ISTP)检索,或作为第壹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科学研究论文有 5 篇之上于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源刊上发表;
(5)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 (6)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 (7)省部级文化艺术类二等奖(及之上)获得者(个人排名第 1 名)或国家文化艺术类壹级学会(协会)的音乐、美术、设计等作品二等奖(及之上)获得者(个人排名第 1 名),或全国性体育竞赛前 五名的主教练;
(8)和上述条件相当,于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师资队 伍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者。
2.首次进行教师岗位聘用时,受聘副教授(或相当职务)满 15 年,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教学科研业绩显著者,可参加副教授五级 岗位竞聘。
(五)副教授六级岗位聘用条件
1.于副教授(或相当职务)七级岗位任职满 3 年(首次聘用时受聘副教授〈或相当职务〉满 3 年),符合下列条件之壹者,可参加副教授六级岗位竞聘:
(1)省部级教学或科研奖励获得者:壹等奖个人排名前 5 名, 二等奖个人排名前 4 名,三等奖个人排名前 3 名,三等奖以下个人排名第 1;
(2)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个人排名前 3),或主持的项目到校科研经费累计 10 万元及之上者;
(3)作为第壹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科学研究论文有 1 篇之上被科学引文索引(SCI)、美国工程索引(EI)、科学技术索引(ISTP)检索,或作为第壹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科学研究论文有 2 篇之上于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源刊上发表;
(4)省部级文化艺术类三等奖(及之上)获得者(个人排名第 1 名)或国家文化艺术类壹级学会(协会)的音乐、美术、设计作品三等奖(及之上)获得者(个人排名第 1 名),或全国性体育竞赛前六 名的主教练;
(5)校级精品课程负责人; (6)和上述条件相当,于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师资队 伍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者。
2.首次进行教师岗位聘用时,受聘副教授(或相当职务)满 10 年,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教学科研业绩显著者可参加副教授六级岗 位竞聘。
(六)副教授七级岗位聘用条件 符合副教授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七)讲师八级岗位聘用条件 于讲师(或相当职务)九级岗位任职满 3 年(首次聘用时受聘讲 师〈或相当职务〉满 6 年),教学科研任务饱满,教学效果良好,近 3 年或近壹个聘期工作业绩突出者,可参加讲师八级岗位竞聘。
(八)讲师九级岗位聘用条件
1.于讲师(或相当职务)十级岗位任职满 3 年(首次聘用时受聘讲师〈或相当职务〉满 3 年),教学科研任务饱满,教学效果良好,近 3 年或近壹个聘期工作业绩合格者可参加讲师九级岗位竞聘。 2.同时具有讲师(或相当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者可 直接参加讲师九级岗位竞聘。
(九)讲师十级岗位聘用条件
符合讲师岗位聘任的基本条件。 (十)助教十壹级岗位聘用条件
1.于助教(或相当职务)十二级岗位任职满 3 年(首次聘用时受聘助教〈或相当职务〉满 3 年),可参加助教十壹级岗位竞聘。 2.聘任助教(或相当职务)专业技术职务满 1 年且具有硕士学 位者可参加助教十壹级岗位竞聘。
(十壹)助教十二级岗位聘用条件符合助教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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