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构件运输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承运方法定负责人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构件物流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情况
运输内容:
第二条 货物运输相关规定
1、货物起运地点:
2、货物达到地点: (该批货物安全运输至指定工地现场且由指定收货人签收为效。)
3、货物起运日期:1-2日内到货 (视路程而定)
4、运输单价为:按 元/吨。
5、运输数量的确定:以甲方提供的构件清单 计算吨位为准,做为双方结算依据。
6、运输质量:乙方保证甲方构件到收货地点后完好无损并保证构件按时到达,如果乙方未
达到甲方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运费结算方式:货物运输完成后提供发票,一个月之内付清。支付方法:现结或提供银行账号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安全运输到合同中指定目的地,并指定负责人为乙方所运货物进行验收签字。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运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甲方收取运输费用。
2、按合同中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运输并负责托运货物的安全。
3、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路政等所有安全事故的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在运输途中造成甲方货物损坏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5、乙方必须完全服从甲方客服人员的指挥、安排、调度。
6、乙方必须擅始擅终,不得中途罢运,中途涨价。
7、乙方必须调配足够运力,确保甲方货物及时安全运输。
8、乙方自行负责驾驶员及协助装货人员在甲方厂内或厂外及运输途中的人身安全,出现任何工伤事故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一概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合同签订后,乙方擅自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或违反本合同上述条款的,一律应按
合同已完成总额的30%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第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生效。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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