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期末开展2013学年三好学生、优秀班集体评选活动。各班坚持公开和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把评选工作作为引导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的过程,促进学风和校风建设。
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好学生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德良好,行为文明,诚实守信,孝敬父母,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
3.学习勤奋,各门功课成绩良好以上;积极参加课外研究性学习、科技、劳技、体美艺等社团活动,并在某一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包括在各种竞赛中获奖),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4.具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卫生习惯,心理健康,坚持每天至少锻炼一小时,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
5.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关心他人,爱护公物;积极参加第二课堂、社会实践活动,生活和劳动课成绩在良好以上。
6、积极参加校外第二课堂,社会实践或各种公益性活动。 7.基本符合以上条件,学习和品行方面有显著进步者,在音乐、美术、体育、科技等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者,也可评为三好学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员条件: (一)基本符合三好学生条件。
(二)在热心为同学服务等方面与突出表现,在同学重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三)是非分明,讲正气讲原则,并在各项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一贯认真履行队员义务,自觉遵守队纪律,认真参加每一次队活动。在少先中队各项工作起先锋模范作用,在各方面成为同学的学习榜样。
三、名额分配:
三好学生占班级15% 优秀班干部每班1名、优秀学员占班级20%
四、评选办法:
1、校级三好学生、班干部、优秀学员在班主任和辅导员主持下,根据评选标准,由学生民主评选,无记名投票,差额评选本班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员。再征求各科任老师意见后确定人选。
2、根据本学期期末成绩单评定内容,将符合参选条件的学生按照选票总数高低排名,最终确定学生名单,上交大队部。
3、评选、推荐工作公示三天。期末休业式进行公布及奖状颁发。
附:
1.《2013学年古荡一小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学员登记表》
杭州市古荡一小 大队部 2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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