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5)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16年07月13日 上海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5)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单层建筑物高度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麦基;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胶泥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围护结构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m者应计算1/2者应计算1/2面积.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设有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有永久性顶盖得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建筑物的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得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发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其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灯。 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无永久性顶盖得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土石方工程说明
A.1 土(石)方工程 说明
1. 土方工程。
(1) 土壤分类:详见“表A.1—10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2) 人工挖土方定额除挖淤泥、流砂为湿土外,均按干土编制,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干湿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地下常水位以下为湿土。 (3) 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亦另行计算。
(4) 人工挖土方深度以1.5M者,需用人工将土运至地面时,应按表A。1—1增加工日(不扣除1。5M以内的深度和工程量)。
表 A.1-1 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j 深2M以内 5。27 深4M以内 15。57 深6M以内 23。34 深8M以内 32。01 深10M以内 40。82 注:如从坑内用机械向外提土定额执行,实际使用机械不同时,不得换算. (5)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际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2。 (1) 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或桩边长时),人工挖桩间土方(包括土方、沟槽、基坑)按相应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25,机械挖桩间土方按相应子目的机械乘以系数1.1,计算工程量时,应扣除单根截面面积0.5M2以上的桩或未回填桩孔所占的体积。
(2) 机械施工土方,单位工程量小于200M3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05。
(3) 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机械挖不到得地方,需用人工修边坡、整齐、挖除的土方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时,按表A。1—2规定确定机械和人工挖土比例。
表 A.1—2 系数表
项目 机械挖土方 人工挖土方 地下室 0.96 0。04 基槽(坑) 0。90 0。01 墙面以上土方 1。00 0。00 其他 0.94 0.06 注:人工挖土部分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5,如需用机械桩运时,按机械装(挖)运一、二类土定额计算。
(4) 机械挖土方定额中土壤含水率是按天然含水率为准制定的: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若含水率大于40%时,另行计算。
(5) 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学的工、料、机械消耗量。
(6) 挖掘机挖沟槽、基坑土方,执行挖掘机挖土方相应子目,挖掘机台班量乘以系数1。05. (7) 挖掘机挖淤泥按相应挖土方定额子目,扣除履带式推土机台班用量,挖掘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3。
(8) 机械土方定额时按三类土编制的,如实际土壤类别不同时,定额中的机械台班量乘以表A。1-3中系数.
表 A。1-3 系数表 项目 推土机推土方 拖式铲运机铲运土 自行式铲运机铲运土 挖掘机挖土方 一、二类土壤 0。84 0。84 0。86 0.84 四类土壤 1.18 1。26 1。09 1。14 2.石方工程。
(1)岩石分类,详见“表A。1—10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2)摊座是指爆破后的平面,用人工凿岩方式进行修理,按设计图纸要求加工成平整的表面。设计图纸有此要求的,方可计算人工摊座或者人工修整石方边坡。
(3)石方爆破定额(除控制爆破外)时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爆破的,其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4)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5)定额中的爆破子目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抛开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定额内(除石方控制爆破子目外)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3.土方回填工程。
(1)填土碾压工程量按压实后体积计算.
(2)填土碾压每层填上(松散)厚度:羊角碾和内燃压路机不大于300MM;振动压路机不大于500MM。
4。土(石)方运输工程。
(1)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如果坡度大于5%时,应按表A。1—4系数 增加运距.
表 A。1-4系数表 坡度(%) 系数 5~10 0。75 15以内 1.0 20以内 1.25 25以内 1.5 注:例如,设某工程循环运距的二分之一为300M,坡度为14%,其中重车上坡实际30M,则运距为300+30*1=330M。
(2)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3) 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4) 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73. (5) 机械上下行驶坡道的土方,可按施工组织设计合并在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6) 淤泥开挖后必须采用机械立即清运的,按机械运土方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3。 5.其他工程.
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土石方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1。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据工程勘测资料与“表A.1-10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2)地下水位标高及降(排)水方法。
(3)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始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渣清运方法及运距。 (5)其他有关资料。 2。一般规则。
(1)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如需折算时,可按表A。1-5所列系数换算.
表 A。1-5 土方体积折算表 虚方体积 1。00 1.30 1.50 1.20 天然密实体积 0.77 1。00 1.15 0。92 夯实后体积 0。67 0。87 1。00 0.80 松填体积 0.83 1。08 1.25 1。00 (2) 挖土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基础土方、石方开挖深度按基础垫层底表面至交付使用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使用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3. 土方工程。 (1) 平整场地
① 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厚度在正负300M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挖、填土方厚度超过正负300MM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另行计算,套相应挖土方子目.
② 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按竖向布置进行大型挖土或回填土时,不得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2)挖沟槽、基坑、土方划分.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宽3M以上,坑底面积在20M2以上,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0MM以上,均按挖土方计算。 (3)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0MM,双面加200MM计算。
(4)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需放坡时,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时,可按表A.1—6放坡系数计算。
表A.1-6 放坡系数表
土壤类别 一、二类土 三类土 四类土 深度超过(M) 人工挖土 1.20 1.50 2。00 1:0.50 1:0。33 1:0。25 机械挖土 在基坑内作业 1:0。33 1:0.25 1:0。10 在基坑上作业 1:0.75 1:0.67 1:0。33 注: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壤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2. 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1)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实际施工不留工作面者,不得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时,按表A。1-7规定计算。
表A。1—7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单位:M 基础材料 砖基础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200 150 300 300 800(防水层面) (2) 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地槽槽底净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3) 挖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表A.1—8规定宽度计算。
表A.1-8 管道地沟沟底宽度计算表 单位:M 管径(MM) 50~70 100~200 250~350 400~450 500~600 700~800 900~1000 1100~1200 1300~1400 铸铁管、钢管、石棉水泥管 0。60 0。70 0.80 1。00 1。30 1.60 1。80 2。00 2。20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陶土管 预应力混凝土管 0.80 0。90 1。00 1.30 1。50 1.80 2.00 2.30 2。60 0。70 0.80 0.90 1.10 1。40 注:1.按上表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给排水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底面积不大于20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2。铺设铸铁给排水管道时其接口处等处土方增加量,可按铸铁给排水管道地沟土方总量的2.5%计算。
3.基础土方打开挖后再挖地槽、地坑,其深度应以打开挖后土面至槽、坑底标高计算;其土方如需外运时,按相应定额规定计算。 4。 石方工程。
(1)石方工程的沟槽、基坑与平基德划分按土方工程的划分规定执行。 (2)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
①人工凿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②爆破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沟槽、基坑深度、宽度允许超挖量:次坚石、普坚石各200MM,特坚石为150MM.超挖部分岩石并入岩石挖方量之内计算。 5。土方回填工程。
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按图示回填体积并依据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1) 场地回填土,按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计算。
(2) 沟槽、基坑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垫层+基础+管沟外形体积)。管径在500MM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超过500 MM以上时按表A.1-9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计算.
表 A.1—9 每米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 管道名称 钢管 铸铁管 混凝土管 管道直径(MM) 501~600 0.21 0.24 0。33 601~800 0。44 0.49 0。60 801~1000 0。71 0。77 0.92 1001~1200 1。15 12011400 1.35 ~1401~1600 1。55 (3) 室内回填土,按主墙(厚度在120MM以上的墙)之间的净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计算。 (4) 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需取土体积.
(5)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6.土石方运输工程。
(1)土石方运输工程量按不同的运输方法和距离分别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如实际运输疏松的土方时,应按本章计算规则中“一般规则”的规定换算成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2)土(石)方运输。
①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②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方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③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土方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7.其他。
(1)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2)桩头钢筋截断按钢筋根数计算.
(3)凿桩头按设计图示尺寸或施工规范规定应凿除的部分,以立方米计算。
(4)凿除人工挖孔桩护壁工程量按需凿除的实体体积计算,按凿截灌注桩定额乘以系数0.8。
(5)机械切割预制管桩,按桩头个数计算。 (6)基础钎插孔数计算.
表A.1-10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定额普氏分类 分类 一、Ⅰ 二类 土壤 土壤及岩石名称 天然湿度极限压碎强用轻钻下平均容度(kg/cm2) 机钻进重(kg/m3) 1M耗时(min) 1500 1600 1200 开挖方法及工具 用尖楸开挖 紧固系数(f) 砂 砂壤土 腐殖土 0.5~0。6
Ⅱ 泥炭 轻壤土和黄土类土 潮湿而松散的黄土,软的盐质土和碱土 平均15MM以内的松散而软的砾石 含有草根的密实腐殖土 含有直径在30MM以内根类的泥炭和腐殖土 掺有卵石、碎石和石屑的砂和腐殖土 含有卵石或碎石杂质的胶结成块的填土 含有卵石、碎石和建筑料杂质的砂壤土 肥粘土其中包括石炭纪 土壤及岩石名称 600 1600 1600 1700 1400 1100 1650 1750 1900 用尖楸开挖并少数用镐开挖 0.6~0.8 三类Ⅲ 土壤 定额普氏分类 分类 一、Ⅰ 二类 土壤 天然湿度极限压碎强下平均容度(kg/cm2) 重(kg/m3) 1500 1600 1200 600 用轻钻机钻进1M耗时(min) 开挖方法及工具 用尖楸开挖 紧固系数(f) 砂 砂壤土 腐殖土 泥炭 0.5~0。6
Ⅱ 轻壤土和黄土类土 潮湿而松散的黄土,软的盐质土和碱土 平均15MM以内的松散而软的砾石 含有草根的密实腐殖土 含有直径在30MM以内根类的泥炭和腐殖土 掺有卵石、碎石和石屑的砂和腐殖土 含有卵石或碎石杂质的胶结成块的填土 含有卵石、碎石和建筑料杂质的砂壤土 1600 1600 1700 1400 1100 1650 1750 1900 用尖楸开挖并少数用镐开挖 0。6~0.8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说话 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说明
1. 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桩基础。
2. 本定额土壤级别的划分应根据工程地质资料中的土层构造和土壤物理、力学性能的有关指标,参考纯沉桩的时间确定。凡遇有砂浆夹层者,应首先按砂层情况确定土级。无砂层者,按土壤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并参考每米平均纯沉桩时间确定。用土壤力学性能指标鉴别土壤级别时,桩长在12M以内,相当于桩长的三分之一得土层厚度应达到所规定的指标。桩长在12M以外,按5M厚度确定.土质鉴别见表A。2—1。
表A.2—1 土质鉴别表
内容 土壤级别
说明 一级土 桩经外力作用较易沉入的土,土壤中夹有较薄的砂层 <1M --—— >0.02 >0。7 <50 <12 <2min 二级土 桩经外力作用较难沉入的土,土壤中夹有不超过3M的连续厚度砂层 >1M <15% <0.02 <0.7 >50 >12 >2min 砂夹层 物理性能 力学性能 砂层连续厚度 砂层中卵石含量 压缩系数 孔隙比 静力触探值 动力触探击数 每米纯沉桩时间平均值 3。人工挖孔桩,不分土壤类别、不分机械类别和性能均执行本定额。本定额分成孔和桩芯混凝土两部分,成孔工程量包括挖孔和护壁等。
4。本定额预制桩子目(除静压预制管桩外),均未包括接桩,如需接桩,除按相应打(压)桩定额子目计算外,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接桩子目,其机型可按相应打桩机型调整,台班含量不变。
5。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起吊运送、就位是按操作周边15M以内的距离确定的,超过15M以外另按相应运输子目计算。
6。钻(冲)孔灌注桩适用于正反循环钻机和潜水钻机的钻孔桩以及冲孔桩。
7.打永久性钢板桩的损耗量:槽钢按6%,拉森桩按1%。打临时性钢板桩,若为租赁使用的则按实际租赁价值计算(包括租赁、运输、截割、调直、防腐及损耗);若为施工单位的钢板桩,则每打拔一次按钢板桩价值的7%计取折旧,即按定额套打桩、拔桩项目后再加上钢板的折旧费用。
8。单位工程打(压、灌)桩工程量在表A.2-2规定的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量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5计算。
表A.2-2 单位工程打、压(灌)桩工程量 项目 钢筋混凝土方桩 钢筋混凝土管桩 钢筋混凝土板桩 钢板桩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150M3 50M3 50M3 50T 项目 打孔灌注砂石桩 钻孔、潜水钻(冲)孔灌注混凝土桩 灰土挤密桩 打孔灌注混凝土桩 单位工程 的工程量 60M3 100M3 100M3 60M3 9。打试验桩按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计算。 10.打桩、压桩、打孔,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或桩边长的)按相应定额子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3。
11。定额以打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如斜度大于1:6者,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12.定额以平地(坡度小于15°)打桩为准,如在堤坡上(坡度大于15°)打桩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大于1。5M)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大于1M)桩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13.定额各种灌注的材料用量中,均已包括表A.2-3规定的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实际充盈系数与定额规定不同时,试按下式换算:
换算后的充盈系数=实际灌注混凝土(或砂、石)量/按设计图计算混凝土(或砂、石)量
其中灌注砂石桩除上述充盈系数和损耗率外,还包括级配密实系数1。334.
表A.2-3 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 项目名称 打孔灌注混凝土桩 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打孔灌注砂桩 打孔灌注砂石桩 充盈系数 1.25 1.3 1。3 1。3 损耗率(%) 1.5 1。5 3 3 14在桩间补桩或强夯后的地基打桩时,按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1。 送桩(除圆木桩外)套用相应打桩定额子目,扣除子目中桩的用量,综合工日、机械台班乘以系数1。25,其余不变。
2。 金属周转材料中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活瓣桩尖、钢管、料斗等属于周转性使用的材料。
3。 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的空心部分如设计要求灌注填充材料时,应套用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4. 入岩增加费按以下规定计算:全风化岩、强风化岩不作入岩,微风化岩按入岩计算,中风化岩按相应入岩子目乘以系数0。7.
5。 钻孔灌注桩如先用沉淀池沉淀泥浆后再运的渣外运套相应定额或按现场签证计算。 6. 轨道式、履带式、自行式打桩机打桩子目已含30M以内桩架移动,走管式打桩机子目已含12M以内桩架移动,超过时套用相应桩架超运距子目计算。
7. 锚杆、土钉在高于地面1.2 M处作业,需搭设脚手架的,套本定额的A。9脚手架工程相应子目计算,如需搭设操作平台,按实际搭设长度乘以2M宽,套满堂脚手架计算.
8. 预制桩桩长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预算按设计长度计算,结算按实际入土桩的长度计算,超出地面的桩头长度不得计算,但可以计算超出地面的桩头材料费。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计算打桩(灌注桩)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事项。
(1) 确定土质级别:根据工程地质资料中的吐出构造、土壤物理力学性能及每米沉桩时间鉴别适用定额和土质级别.
(2) 确定施工方法、工艺流程,采用机型,桩、土壤泥浆运距。
2。 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含管桩)的工程量,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 3。 静力压桩机压桩。
(1) 静力压方桩工程量分截面大小、按设计长度以立方米计算.
(2) 静压管桩工程量分管径大小、按设计长度以米计算;管桩的空心部分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灌注长度乘以桩芯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如需设置钢桩尖时,钢桩尖制作、安装按实际重量套用一般铁件定额计算。 4. 螺旋钻机钻孔取土按钻孔入土深度以米计算。
5。 接桩:电焊接桩按设计接头,以个计算;硫磺胶泥按桩断面以平方米计算。
6。 送桩:按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长度(即打桩架底至桩顶高度或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平面另加0.5M)以立方米计算。 7。 打孔灌注桩.
(1) 混凝土桩、砂桩、碎石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设计超灌长度】*设计桩径截面积计算。
(2) 扩大(复打)桩的体积按单桩体积乘以次数计算。
(3) 打孔时,先埋入预制混凝土桩尖,再灌注混凝土者,桩尖的制作和运输按本定额A.4混
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子目以立方米计算,灌注桩体积按【设计长度(自桩尖顶面至桩顶面高度)+设计超灌长度】*设计桩径截面积计算。 8。 钻(冲)孔灌注桩的工程量计算。 (1) 钻(冲)孔灌注桩混凝土,按【(设计桩长+设计超灌长度)*设计超灌长度*设计截面面积+桩的扩大头增加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如设计图纸未注明超灌长度,则超灌长度取500MM计算。 (2) 钻(冲)孔桩入岩增加费按入岩部分体积套用相应定额计算,此入岩增加费定额亦适用于计算长螺旋钻孔桩的入岩增加费.
(3) 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钻孔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9。 人工挖孔桩成孔按设计桩径(桩芯+护壁)的截面积乘以挖孔桩孔德深度加上桩的扩大头增加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定额内已综合考虑护壁混凝土的用量。灌注桩芯混凝土按设计桩芯的截面积乘以桩芯的深度(设计桩长+设计超灌长度)加上桩的扩大头增加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10. 灰土挤密桩、深搅拌桩按设计桩径(桩芯+护壁)的截面积乘设计长度按立方米计算。 11. 高压旋喷水泥桩体按长度以米计算。 12. 打拔钢板桩按钢板桩重量以吨计算。
13. 打圆木桩的材积按设计桩长和梢径根据材积表计算。
14。 压力灌浆微型桩按设计区分不同直径按主杆桩体长度以米计算。
15。 地下连续墙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度乘以厚度乘以槽深意立方米计算。 16。 地基强夯按设计图强夯面积区分强夯击能量、夯击遍数,以平方米计算。
17. 锚杆钻孔灌浆、砂浆土钉按入土(岩)深度以米计算。锚筋按本定额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18。 喷射混凝土护坡按护坡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9。 高压定喷防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脚手架工程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本定额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建筑工程需要搭设脚手架的工程。
1. 外墙竹制脚手架定额内,已包括斜道及一般情况下使用的外挑(水平)防护网
等工料,为包括垂直安全维护网的安全网或竹编板、竹、塑料布等的工料,若实际发生围挂时,应套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2. 扣件式钢管双外排脚手架定额内,已综合考虑了卸料平台、缓冲台、附着式和脚手架内的斜道,但为包括独立斜道,水平垂直安全维护网用的安全网的工料,若实际发生,则套用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3。 管件维护费及牵拉点等已包含在其他材料费中。
4. 烟囱脚手架综合了垂直运输架、斜道、揽风绳、地锚等。
5. 安全通道宽度超过3M时,应按实际搭设的宽度比例调整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用量.
6. 搭设圆形(包括弧形)外脚手架,直径在20M以下者,按外脚手架的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3计算;直径在20M以上者,不增加.
7. 钢筋混凝土烟囱、水塔及圆弧形贮仓采用滑模施工时,不得计算脚手架或井架。钢滑模已包括操作平台、围栏、安全网等工料,不得另行计算。
8。 外脚手架如使用于砌筑者,按外脚手架相应子目,材料乘以系数0.625,人工、机械不变。 9. 本定额脚手架子目中不含支撑地面的硬化处理费用,如发生时按有关规定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砌筑脚手架。
(1) 不论何种砌体,凡砌筑高度超过1.2米以上者,均需要计算脚手架。 (2) 砌筑脚手架的计算按墙面(单面)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3) 计算脚手架工程量时,门窗洞口及穿过建筑物的车辆通道空洞面积等,均不扣除. (4) 计算脚手架按外墙外围长度(应计凸阳台两侧的长度,不计凹阳台两侧的长度),乘室外地坪至砌体中心线顶面或女儿墙顶面高度,有山墙的,加山墙面积,再乘以 1.05的系数计算其工程量。
(5) 天井四周墙砌筑,如需搭设外架时,其计算工程量如下。
① 天井短边净宽b≤2。5M时按长边净宽乘以高度再乘以1.2系数计算外脚手架工程量。 ② 天井短边在2.5M<b≤3.5M按长边净宽乘以高度再乘以1。5系数计算外脚手架工程量。 ③ 天井短边净宽b>3.5M时,按一般外脚手架计算‘
(6) 独立砖柱、吐出屋面的烟囱脚手架按其外围周长加3.6M后乘以高度计算。 (7) 如遇下列情况者,按单排外脚手架计算。 外墙檐高再16M以内,并无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时. 独立砖柱与吐出屋面的烟囱. 砖砌围墙.
(8) 如遇下列情况者,按双排外脚手架计算。 ① 外墙檐高超过16M者. ② 框架结构间砌外墙。
③ 外墙面带有复杂艺术形式者(艺术形式部分的面积占外墙总面积30%以上),或外墙勒脚以上抹灰面积(包括门窗洞口面积在内)占外墙总面积25%以上,或门窗洞口面积占外墙总面积40%以上者。
④ 空斗墙(不分内外墙)。
⑤ 片石墙(含挡土墙、片石围墙)、大孔混凝土砌块墙,墙高超过1.2M者。 ⑥ 施工组织设计有明确规定者.
(9) 同一栋建筑物内:有不同高度时,应分别按不同发哦度计算外脚手架;不同高度间的分隔墙,按相应高度的建筑物计算外脚手架;如从露面或天面搭起的,应从楼面或天面计算. (10) 凡厚度在两转(490MM)以上的砖墙,均按双面搭设脚手架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时:高度再3.6M以内的外墙,一面按单排外脚手架计算,另一面按里脚手架计算;高度再3.6M以上的外墙,外面按双排外脚手架计算,内面按里脚手架计算;内墙按双面计算相应高度的里脚手架。
(11) 在旧有的建筑物上加层:加二层以内时,其外墙脚手架按第一条第(4)店的规定乘以0。5系数计算。
(12) 内墙按内墙净长乘以实砌高度计算里脚手架工程量。下列情况者,也按相应高度计算里脚手架工程量.
① 砖砌基础深度超过3M时(室外地坪以下),或四周无土砌筑基础,高度超过1.2M时。 ② 单层地下室外墙(高度从地下室室内地坪标高算起)。
(13) 电梯井按井底板面至顶板面高度,套用相应定额子目以座计算。 2. 现浇混凝土脚手架
(1) 现浇混凝土需用脚手架时,应与砌筑脚手架综合考虑.如确实不能利用砌筑脚手架者,而定额子目中又无脚手架工料,则可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或按实际搭设的脚手架计算。 (2) 两层及二层以上地下室的外墙脚手架按双排外脚手架计算。 (3) 现浇混凝土基础运输道.
① 深度大于3M(3M以内不得计算)的带形基础按基槽底面积计算。 ② 满堂基础运输道适用于满堂式基础、箱形基础、基础底宽大于3M的柱基及宽度大于3M
的设备基础,其工程量按基础底面积计算。
(4) 现浇混凝土框架运输道,适用于楼层为预制板的框架柱、梁,其工程量按框架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
(5) 现浇混凝土楼板运输道,适用于框架柱、墙、梁、板整体浇捣工程,工程量按浇捣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如以预制板为主,局部浇捣的混凝土楼板(厕所、浴室),不得计算楼板运输道费用;砖混结构工程的现浇板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0.5系数. (6) 计算现浇混凝土运输道,采用泵送混凝土时应按如下规定。 ① 基础混凝土不予计算。
② 框架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的工程,定额须乘以系数0.5。 ③ 砖混结构工程,定额乘以0.25系数。
(7) 装配式构件安装,两端搭在柱上,需搭设脚手架时,其工程量按柱周长加3。6M乘以柱高度计算,并按相应高度的单排外脚手架定额的50%计算.
(8) 现浇钢筋混凝土独立柱,如无脚手架利用时,按(柱外围周长+3.6M)*柱高度按相应外脚手架计算。
(9) 单独浇捣的梁,如无脚手架时,应按(梁宽+2。4M)*梁的跨度套相应高度(梁底高度)的满堂脚手架计算。
(10) 当采用满堂脚手架时套用《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B。7脚手架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3. 构筑物脚手架
(1) 烟囱、水塔、独立筒仓脚手架,人工乘以系数1.11,其他不变.
(2) 钢筋混凝土烟囱内衬的脚手架,按烟囱内衬砌体的面积,套单排外脚手架。
(3) 贮水(油)池外壁高度在3M以内者,按单排外脚手架计算;超过3M时可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时,可按双排外脚手架计算;池底钢筋混凝土运输道参照基础运输道;池顶钢筋混凝土运输道参照楼板运输道。
(4) 贮仓及漏斗:如需搭设脚手架时,按本定额相应子目计算. (5) 预制支架不得计算脚手架。
(6) 设备基础脚手架按其外形周长乘以地坪至外形顶面边线之间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4。 其他。
(1) 外脚手架安全维护网按实挂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 围尼龙编织布按实搭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模板工程说明
1。 现浇构件模板分三种材料配制:钢模板、胶合模板、木模板。其中钢模板配钢支撑,木模板配木支撑,胶合板模板配钢支撑或木支撑.
2。 现浇构筑物模板,除另有规定外,按现浇构件模板规定计算。
3. 预制混凝土模板,区分不同构件按组合钢模板、木模板、定型钢模、长线台钢拉模编制,定额中已经综合考虑需配制的砖地模,砖胎模、长线台混凝土地模。
4。 应根据模板种类套用子目,实际使用支撑与定额不同时得换算.如实际使用模板与定额不同时,按相接近材质套用;如定额只有一种模板的子目,均套用该子目执行,不得换算。 5。 模板工作内容包括:模板清理、场内运输、安装、隔离剂、浇灌混凝土时模板维护、拆模、集中堆放、场外运输.木模板包括制作(预制构件包括刨光),组合钢模板、胶合板模板包括装箱.
6。 现浇构件梁、板、柱、墙是按支模高度(地面至板底)3。6M编制的,超过3.6M时超过部分按超过子目(不足1M按比例)计算。
7. 如设计要求清水混凝土施工,相应模板子目的工日数增加5%,胶合板用量增加10%。
8。 转换层楼板模板子目,定额仅考虑本层支撑,顶撑应根据实际支撑层数套用相应子目进行计算。
9. 基础模板用砖胎模时,可按砖基础计算,不再计算相应面积的模板费用,砖胎模需要抹灰时,按《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B.2墙、柱面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10. 混凝土小型构件,系指单个体积在0.05M3以内的本定额未列出定额项目的构件。 11. 外形体积在2M3以内的池槽位小型池槽。
12. 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提升模板使用的钢爬梯用量是按100%摊销计算的,贮仓时按50%摊销计算的,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13. 倒锥壳水塔塔身钢滑升模板子目,也适用于一般水塔塔身滑升模板工程.
14. 烟囱钢滑升模板项目均已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水塔滑升模板均已包括直筒、门窗洞口等模板用量。
15. 现浇挑檐天沟、悬挑板、水平遮阳板等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 16。 混凝土斜板,当坡度在11°19″至26°34″时,按相应板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当坡度在26°34″至45°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2;当坡度在45°以上时,按墙子目计算。
17。 本说明对混凝土结构构件划分没有明确规定的,可参照本定额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规定执行. 模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1。 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应区分不同材质,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 基础模板.
① 杯形基础杯口高度大于外杯口大边长度的,套用高杯基础定额.
② 有肋式带形基础,肋高与肋宽之比在4:1以内的按有肋式带形基础计算;肋高与肋宽之比超过4:1的,其底板按板式带形基础计算,以上部分按墙计算。 ③ 桩承台按独立式桩承台编制,带形桩承台按带形基础定额执行。
④ 箱式满堂基础应分别按满堂基础、柱、墙、梁、地下室顶板有关规定计算。 (2) 柱模板。
① 柱高按按下列规定确定.
a. 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或楼板的上表面至上层楼板底面计算。 b. 无梁板的 柱高,应自柱基或楼板的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计算. ② 计算柱模板时,不扣除梁和柱交接处的模板面积。
③ 构造柱按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留马牙槎的按最宽面计算模板宽度。 (3) 梁模板。
① 梁长按下列规定确定:梁玉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② 计算梁模板时,不扣除梁与梁交接处的模板面积. (4) 墙、板模板。
① 墙高应自墙基或楼板的 上表面至上层楼板底面计算。 ② 计算墙模板时,不扣除梁和墙交接处的模板面积。
③ 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3以内的孔洞不扣除,洞侧模板也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M3以上应扣除,洞侧模板并人墙、板模板工程量计算。 ④ 计算模板时,不扣除柱、墙所占的面积。 ⑤ 梁、板、墙模板均不扣除后浇带所占的面积。
⑥ 薄壳板由平层和拱层两部分组成,按平层投影面积计算工程量。
⑦ 板式转换层楼板 模板按楼板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侧面面积不增加,不扣除柱、墙接触面所占面积;楼层顶撑按转换层楼板模板乘以实际支撑层数计算.
⑧ 现浇悬挑板按外挑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出墙外的牛腿、挑梁及板边的模板不另计算.
(5) 楼梯包括休息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的连接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计算。
(6) 混凝土压顶、扶手按延长米计算。
(7) 屋顶水池,分别按柱、梁、墙、板项目计算。
(8) 小型池槽模板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池槽内、外侧及底部的模板不另计算。 (9) 台阶模板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两侧不另计算模板面积。
(10) 现浇混凝土散水按散水坡设计图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现浇混凝土明沟按延长米计算。
(11) 小立柱、装饰线条及二次浇灌模板套用小型构件定额子目,按模板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2) 梁、墙、板后浇带模板工程量按后浇部分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2. 构筑物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 构筑物的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区别现浇、预制和构件类别,分别按本计算规则第1条和第3条的有关规定计算。
(2) 大型池槽等分别按基础、墙、板、梁、柱等有关规定计算并套相应定额子目。
(3) 液压滑升钢模板施工的烟筒、水塔塔身、贮仓等,均按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4) 倒锥形水塔罐壳模板按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倒圆锥形水塔罐壳组装、提升、就位,按不同容积以座计算.
3.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预制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混凝土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2)小型池槽按外型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3)预制混凝土桩尖按虚体积(不扣除桩尖虚体积部分)计算。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说明 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明
1。 本定额包括混凝土工程、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及运输工程、钢筋制作安装工程,适用于建筑工程中的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按本定额A。11模板工程相关规定执行. 2. 混凝土工程。
(1) 混凝土工程分为混凝土拌制和混凝土浇捣两部分。混凝土浇捣(制作)均不包括混凝土拌制。混凝土拌制子目适用于各章混凝土浇捣(制作)子目的混凝土拌制。
① 混凝土拌制分混凝土搅拌机拌制和现场搅拌站拌制,商品混凝土则按半成品以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发布的建设工程信息价直接进入直接工程费计算。
② 混凝土浇捣分现浇混凝土浇捣、构筑物混凝土浇捣和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当采用泵送混凝土时,混凝土浇捣子目人工乘以0。85系数。 (2)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和粗细骨料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进行换算. (3) 毛石混凝土子目,按毛石占毛石混凝土体积的20%编制,如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4) 基础。
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基础与墙(柱)身的划分以施工图规定为准。如图纸未明确表示时,则按基础扩大顶面为分界;如图纸无明确表示,而又无扩大面时,可按墙(柱)脚分界。 ② 基础与垫层的划分,一般以设计确定为准,如设计不明确时,以厚度划分:20CM以内的为垫层,20CM以上的为基础。
③ 混凝土垫层按本定额相应子目计算,其余垫层按《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B.1楼地面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5) 混凝土斜板,当坡度在11°19′至26°34′时,按相应板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当坡度在26°34′至45°时,按相应板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2;当坡度在45°以上时,按墙子目计算。
(6) 混凝土小型构件,系指单个体积在0.05M3以内的本定额未列出定额项目的构件. (7) 外形体积在2M3以内的池槽为小型池槽。 (8) 预制构件厂生产的构件,在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定额项目中考虑了预制厂内构件运输、堆放、码垛、装车运出等工作内容。
(9) 预制构件,如需要进行蒸汽养护者,蒸汽养护费另行计算。 3。 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及运输工程。
(1) 装配式构件安装所需的填缝料(砂浆或混凝土)、找平砂浆、锚固铁件等均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换算。
(2) 空心板安装未含两端堵孔德人工、材料,如需堵孔时,每10M3空心板体积应增加0。23M3预制混凝土块和2。20工日.
(3) 每一工作循环中,均包括机械的必要位移。
(4) 实际工作中所采用的机械与定额不同时,不得换算。 (5) 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子目不包括为安装工程所搭设的临时脚手架,如发生时另按本定额A。9脚手架有关规定计算。
(6) 预制构件吊装,高度超过16M时,必须采取措施材能进行吊装的,其人工、机械台班分别乘以系数1。2。需用双机抬吊时,抬吊部分的构件安装定额人工、机械台班乘以系数2. (7) 本定额不包括起重机械、运输机械行使道路和吊装路线的修整、加固及铺垫工作的人工、材料和机械.
(8) 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适用于由构件堆放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定额综合考虑了城镇现场运输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各种因素,不得因道路条件不同而调整。 (9) 构件在运输过程中,因路桥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扩宽等费用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保安护送费,应另行计算. 4. 钢筋制作安装工程。
(1) 钢筋工程按钢筋的品种、规格,分为现浇构件钢筋、预制构件钢筋、预应力钢筋等项目列项。
(2) 预应力构件中的非预应力钢筋按普通钢筋相应子目计算。
(3) 绑扎铁丝、成型点焊合街头焊接用的电焊条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子目内。 (4) 钢筋工程内容包括:制作、绑扎、安装以及浇灌混凝土时维护网钢筋用工。 (5) 钢筋以手工绑扎为主,如实际施工不同时,不得换算。
(6) 预制构件钢筋,如用不同直径钢筋点焊在一起时,按直径最小的定额项目套用,如粗细筋直径比在两倍以上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25。
(7) 后张法钢筋的锚固是按钢筋帮条焊、U型插垫编制的,如采用其他方法锚固时,应另行计算。
(8) 表A.4-1所列的构件,其钢筋工程可按表中所列系数调整人工、机械用量。
表A。4-1 钢筋工程人工、机械用量调整系数表
项目 系数范围 人工、机械系数调整 预制钢筋 拱梯型屋架 1。16 托架梁 1.05 烟囱 1。7 构筑物 水塔 1.7 贮仓 矩形 1. 25 圆形 1。5 (9) 型钢 混凝土柱、梁中的钢结构构件的制作、安装按本定额A。6金属结构工程中的相应子目计算.其所占混凝土的体积按钢构件吨数除以7.85T/M3扣减。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混凝土工程。
(1) 现浇混凝土拌制工程量,按现浇混凝土浇捣子目的混凝土定额分析量计算,如发生相应的运输、泵送等损耗时均应增加相应损耗量.
(2) 现浇混凝土浇捣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墙、板中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① 基础。
a. 基础垫层及各类基础按图示尺寸计算,不扣除嵌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b. 带形桩承台按带形基础定额项目计算,独立式桩承台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c。箱式基础应分别按满堂基础、柱、墙及板的有关规定计算,套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d。设备基础除块体积基础以外,其他类型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梁、柱、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套相应定额项目.
②柱:按设计图示断面面积乘以柱高以立方米计算,柱高按下列规定确定。
a.有梁板的柱高,应按柱基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b。无梁板的柱高,应按柱基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c。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d。构造柱按全高计算,与砖墙嵌接部分的 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e.依附柱上的 牛腿,并入柱身体积计算。
③梁:按设计图示断面面积乘以梁长以立方米计算。
a. 梁的梁长按下列规定确定: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主梁和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b.伸入砖砌体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计算;伸入混凝土墙内的梁部分体积并入墙计算。 c.挑檐、天沟与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分界线. d。悬臂梁、挑梁嵌入墙内部分按圈梁计算。
e.圈梁通过门窗洞口时,门窗洞口加宽500MM的长度作过梁计算,其余作圈梁计算。 f。卫生间四周坑壁采用素混凝土时,套圈梁定额。
④墙: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图示净长乘以墙高(至板面)及墙厚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以外孔洞的体积,附墙柱、暗柱、暗梁及墙面突出部分并入墙体积内计算。
混凝土墙与钢筋混凝土矩形柱、T型柱、L型柱按照以下规则划分:以矩形柱、T形柱、L形柱长边(h)与短边(a)比r (r=h/b)为基准进行划分,当r≤4时按柱算,当r≥4时按墙计算。如图一。
⑤板:按图示面积乘以板厚以立方米计算,其中:
a.有梁板包括主、次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 b.无梁板按板和柱帽之和计算。
c.平板是指无柱、无梁,四周直接搁置在墙(或圈梁、过梁)上的板,按板实体体积计算。 d.不同形式的楼板相连接时,以墙中心线或梁边为分界,分别计算工程量,套相应定额。
e.板伸入砖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板与混凝土墙、柱相接部分,按柱或墙计算。 f.薄壳板由平层和拱层两部分组成,平层、拱层合并套薄壳板定额项目计算.其中的预制支架套预制构件相应子目计算.
g.栏板按图示面积乘以板厚以立方米计。高度小于1200MM时,按栏板计算,高度大于1200MM时,按墙计算。
h.现浇挑檐天沟,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
挑檐和雨棚的区分:悬挑伸出墙外500MM以内为挑檐,伸出墙外500MM以上为雨棚。 i.悬挑板是指单独现浇的混凝土阳台、雨棚及类似相同的板。悬挑板包括伸出墙外的牛腿、挑梁,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嵌入墙内的梁,分别按过梁或圈梁计算. 如遇下列情况,另按相应子目执行:
现浇混凝土阳台、雨棚与屋面板或楼板相连时,应并入屋面屋面板或楼板计算. 有主次梁结构的大雨棚,应按有梁板计算.
j.板边反檐:高度超出面板600MM以内的反檐并入板内计算;高度在600MM至1200MM的按栏板计算,高度超过1200MM以上的按墙计算。
k.凸出墙面的钢筋混凝土窗套,窗上下挑出板套用悬挑板定额项目,窗左右侧挑出板按栏板计算.
⑥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的连接,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的体积以考虑在定额内,不得重复计算楼梯基础、用以支持楼梯的柱、墙及楼梯与地面相连接的踏步,应另按相应项目计算。如图二.
⑦其他构件。
a.扶手和亚丁按设计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b。小型构件按设计图示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c。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梁、挑檐带现浇混凝土装饰线时,凸出构件部分的装饰线套小型构件子目。
d。屋顶水池中钢筋混凝土构件(如柱、圈梁等)应并入屋顶水池工程量中计算,屋顶水池脚(墩)的钢筋混凝土构件另按相应的构件规定计算。
e.散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单个0。3M3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
f.混凝土明沟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以米计算。混凝土明沟与散水的划分:明沟净空加两边的壁厚的宽度为明沟,以外的为散水。
⑧后浇带:梁、板、墙工程量均应扣除后浇带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套用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3)构筑物混凝土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构筑物混凝土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 M2以外孔洞所占面积后的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①贮水(油)池的池底、池壁、池盖分别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有壁基梁的应以壁基梁底为界,以上为池壁,以下为池底;无壁基梁的,锥形坡底应算至其上口,池壁下部的八字靴脚应并入池底体积内。无梁池盖得柱高应从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下表面,柱帽和柱座应并在柱体积内。肋形池盖应包括主、次梁体积;球形池盖以池壁顶面为界,边侧梁应并入球形池盖体积内。
②贮仓立壁和贮仓漏斗,应以相互交点的水平线为界,壁上圈梁应并入漏斗体积内。
③ 水塔:筒式塔身应以筒座上表面为界;柱式(框架式)塔身应以柱脚位基础底板或梁顶为界,与基础板连接的梁应并入基础体积内。塔身与水箱应以箱底相连接的圈梁下表面为界,以上为水箱,以下为塔身。依附于塔身的过梁、雨棚、挑檐等,应并入水箱体积内。
④ 钢筋混凝土烟囱基础与筒身以室外地面为界,地面以下的为基础,地面以上的为筒身. ⑤ 构筑物基础套用建筑物基础相应定额子目。 ⑥ 混凝土标准化粪池按座计算,非标准化粪池及检查井不分壁厚套相应定额以立方米计算。 (1) 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①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工程量均按构件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及单个面积小于300MM*300MM的孔洞所占的体积.
②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子目未包括混凝土拌制,其混凝土拌制工程量按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相应项目的定额混凝土含量(含损耗率)计算,套用现浇混凝土拌制定额子目。 ③ 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制作废品率按表A.4。2的损耗率计算。 ④ 桩。
a.按桩全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桩断面(空心桩应扣除孔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b. 预制桩尖按虚体积(不扣除桩尖虚体积部分)计算. 2。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及运输。
(1)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均按构件图示尺寸以实体体积按立方米计算。
(2)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及安装损耗:以图示尺寸的安装工程量为基准,损耗率如表A。4-2所示。
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运输及安装工程量可按表A。4—3中的系数表计算.其中预制混凝土屋架、桁架、托架及长度在9M以上的梁、板、柱不计算损耗率.
表A。4-2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损耗率表 名称 预制混凝土屋架、桁架、托架及长度在9m以上的梁板柱 预制混凝土桩 其他各类预制构件 名称 预制混凝土屋架、桁架、托架及长度在9m以上的梁板柱 预制混凝土桩 其他各类预制构件 制作废品率 无 0.1% 0。2 运输堆放损耗 无 0.4% 0.8% 安装(打桩)损耗 无 已包含在定额内 1% 表A.4-3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制作、运输、安装工程量系数表
安装(打桩)工程量 1 1 1 运输工程量 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工程量 1 1 1+0。4%=1.004 1+0。4%+0。1%=1。005 1+1%+0。8%=1.018 1+1%+0。8%+0。2%=1.02 (1) 预制钢筋混凝土工字型、矩形柱、空腹柱、双肢柱、空心柱、管道支架等的安装,均按柱安装计算。
(2) 吊车梁的安装,按梁相应的安装定额计算。
(3) 安装预制板时,预制板之间的板缝,缝宽在50MM以内的,以包含在预制板的安装定额内;缝宽在50MM以外的时,按相应的混凝土平板计算。
(4) 预制混凝土构件的水平运输,可按加工厂或现场预制的成品堆置场中心至安装建筑物的中心点的距离计算.最大运输距离取20KM以内;超过时另行计算. 3。钢筋工程.
(1)钢筋工程,应区别现浇构件、预制构件、预应力构件和不同钢种及规格,分别按设计图纸、标准图集、施工规范规定的长度乘以单位质量以吨计算。
(2)钢筋搭接按设计图纸盒施工规范规定计算;施工损耗、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未注明的钢筋接头、因钢筋加工综合开料和钢筋出厂长度定尺所引起的钢筋非设计接驳,定额已作考虑,
不另计算。
(3)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套筒锥形螺栓头、套筒冷挤压接头以个计算.计算了接头后不得再计算该钢筋的搭接长度.
(4)楼地面、屋面、墙面及护坡钢筋网制作安装,按钢筋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5)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构件外形尺寸计算长度,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规定的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道长度,并区别不同的锚具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①低合金钢筋两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按预留孔道长度减掉0.35M。螺杆另行计算。 ②.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计算。
③ 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按预留孔长度增加0。15M,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工增加0。3M计算。
④ 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0。35M计算。
⑤ 低合金钢筋或钢绞线采用JM型、XM型、QM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M;孔道长度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8M计算. ⑥ 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丝长度增加1M;孔道长在20M以上时,预应力钢丝长度增加1。8M.
⑦ 碳素钢丝两端采用镦粗头式,预应力钢丝长度增加0。35M计算。 (6)铁件按以下规定计算。 ①铁件质量不论何种型钢,均按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以千克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肢、切边质量。
②用于固定预埋螺栓、铁件的支架,固定双层钢筋的铁马凳、垫铁件等,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分别套相应铁件或钢筋子目. 砌筑工程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A。3 砌筑工程 说明
1. 砌砖、砌块。
(1) 砌体中列有两种砂浆的,其中“主体砂浆(M2.5)”为墙身的砌筑砂浆,设计要求不同时进行换算;“附加砂浆(M5)”系包含在墙身内的砖过梁及附墙烟囱等砌体所用的砂浆。 (2) 砌体中均包括了原浆勾缝的工、料,加浆勾缝时,另按相应定额计算,原浆勾缝的工料不予扣除。
(3) 砖墙子目中已包括了砖喧、砖过梁、砖圈梁、门窗套、窗眉、窗台线、附墙烟囱、三皮以内的腰线、压顶线、砖挑檐及泛水等。
(4) 砖砌女儿墙、栏杆、栏板按相应的墙体定额执行。
(5) 砌体内的钢筋,按本定额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钢筋相应规格的子目计算. (6) 圆形烟囱基础按基础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2。
(7) 砖砌挡土墙:墙厚在2砖以内的,按砖墙定额执行;墙厚在2砖以上的,按砖基础定额执行。 2。 砌石。
定额分毛石、方整石编制。毛石是指无规则的乱毛石,方整石是指已加工好的有面、有线的商品方整石(包括打荒、剁斧等)。
毛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定额人工乘以1.15.
砌筑圆弧形石砌体基础、墙(含砖石混合砌体)按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 工程量计算规则
砌筑工程量一般规则。
(1) 墙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橱,管槽、暖气槽、消防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愣头、沿橼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M3以下的孔洞所占体积。凸出墙面的窗台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的体积亦不增加。
(2) 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安其外形体积(扣除单个横截面面积超过0。1M3孔洞的体积),并入所依附的砖墙体积内计算.
(3) 砖垛、凸出墙面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 (4) 实心砖柱(砌块柱、石柱)(包括柱基、柱身)分方、圆柱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附墙垛凸出墙面超过墙厚1.5倍时,应按砖柱计算.
(5) 砖砌女儿墙、栏杆、栏板按图示尺寸 以立方米计算. 砌体厚度.
(1) 标准砖规格为240MM*115MM*53MM,中砖规格为240MM*115MM*90MM,其砌体计算厚度,按表A.3-1计算。
表A.3—1 标准砖、中砖砌体计算厚度表 砖数(厚度) 标准砖厚度 中砖厚度 1/4 53 90 1/2 115 115 3/4 180 215 1 240 240 1。5 365 365 2 490 490 2.5 615 615 3 740 740 (2)使用其他砌块时,其砌体厚度应按实际规格和设计厚度计算. 3.砖石基础。
(1)基础与墙(柱)身的划分。
①基础与墙(柱)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②基础与墙(柱)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正负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超过正负300MM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
③ 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限,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④ 独立柱大放脚体积应并入砖柱工程量内计算。 (2)基础长度。
①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 ②内墙墙基按内墙净长计算。
(3) 砖石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不扣除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及嵌入砖基础内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砂浆防潮层和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并入其所依附的基础工程量内。 4.砌体墙.
(1)砖身长度:外墙按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内墙净长线长度计算。
(2)墙身高度按图示尺寸计算.如设计图纸无规定时,可按下列规定计算。
①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五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屋架下弦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②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者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③ 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④ 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3) 钢筋混凝土框架间砌砌体时,按框架间的净空面积乘以墙厚度计算,框架外表镶贴砖部分亦并入框架间砌体工程量内计算.
(4) 多孔砖、空心砖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砖孔、空心部分体积。
(5) 砖砌围墙工程量按围墙垂直投影面积(不含基础)以平方米计算,扣除单个面积0。3M2以下的孔洞所占面积,围墙柱(垛)、围墙砖压顶已包含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如围墙厚度与定额不同或压顶为混凝土压顶时,不能套用围墙子目,应按相应章节子目另行计算. (6) 空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孔斗墙外形体积计算,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及屋檐处的实砌部分体积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但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梁头下等实砌部分,应另行计算。
(7) 空花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花部分外形体积计算,空花部分不予扣除,其中实体部分以立方米另行计算。
(8) 填充墙体按设计尺寸以填充墙外形体积计算.其中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9) 小型空心砌块围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
(10) 砌体内填充材料按填充空隙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5。砖烟囱。
(1)砖砌烟囱应按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筒身。
(2)筒身,圆形、方形均按设计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壁厚度乘以高度以体积计算。扣除筒身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体积。其筒壁周长不同时可按下式分段计算:V=ΣH*C*πD
式中:V—-—筒身体积; H--—-每段筒身垂直高度; C-—--每段筒壁厚度;
D-—--每段筒壁中心线的平均直径.
(3)烟道砌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列入炉体工程量计算。
(4)烟道、烟囱内衬按不同内衬材料并扣除孔洞后,以图示实体积计算。
(5)烟囱内壁表面隔热层,按筒身内壁并扣除各种孔洞后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填料按烟囱内衬与筒身之间的中心线平均周长以图示宽度和筒高,并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但不扣除连接横砖及防沉带的体积)后以立方米计算。 6.砖砌水塔。
(1)水塔基础与塔身划分:以砖砌体的扩大部分顶面为你界,以上为墙身,以下为基础,分别套相应基础砌体定额。
(2)塔身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并扣除门窗洞口和混凝土构件所占的体积,砖平拱及砖出檐等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套水塔砌筑定额。
(3)砖水池内外壁,不分壁厚,均以图示实砌体积,套相应的砖墙定额。 7.其他砌体.
(1)砖砌锅台、炉灶,不分大小,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各种孔洞体积. (2)砖砌台阶(不包括梯带)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3)厕所蹲台、水槽腿、灯箱、垃圾箱、台阶挡墙互殴梯带、花台、花池、地垄墙及支撑地楞的砖墩,房上烟囱及毛石墙的门窗立边、窗台虎头砖、砖平璇、砖弧形拱等实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套用零星砌体定额项目.
(4)砖砌挖孔桩护壁工程量按实际体积计算.
(5)砖砌、石砌地沟不分墙基、墙身合并以立方米计算.砖砌明沟按其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6)标准化粪池按座计算。非标准检查井和化粪池不分壁厚均以立方米计算,洞口上的砖平拱等并入砌体体积内计算。
(7)砖散水、地坪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建筑物超高增加费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1. 本定额使用于建筑物地上超过六层或设计室外标高至檐口高度超过20M以上的工程,构筑物除外。檐高或层数只需符合以项指标即可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2. 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降效系数是指:由于建筑物地上高度超过六层或设计室外标高至檐口高度超过20M时,操作工人的功效降低、垂直运输运距加长影响的时间、以及由于人工降效引起随工人班组配置确定台班量的机械相应降低.
3。 建筑物超高加压水泵台班主要考虑自来水水压 不足所需增压的加压水泵台班,如实际不发生时不得计算.
4。 建筑物檐口高度的确定及室外地坪以上的高度计算,执行本定额A。10垂直运输工程说明第1条第(1)点的规定。
5。 当建筑物有不同高度时,按不同高度的建筑面积计算加权平均降效高度,当加权平均降效高度大于20M时套用相应高度的定额子目。
加权平均降效高度=(高度①*面积①+高度②*面积②+。。..)/总面积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降效费的计算方法。
(1) 人工降效费按建筑物正负零以上全部工程项目(不包括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工程、个章节中的水平运输子目)中的全部人工费乘以相应子目人工降效率以元计算。
(2) 机械降效费按建筑物正负零以上全部工程项目(不包括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各章节中的水平运输子目、各定额子目中的水平运输机械)中的全部机械费乘以相应子目机械降效率以元计算。
(3) 建筑物高度超过120M时,超过部分按每增加10M子目(高度不足10M按比例)计算。 2. 建筑物超过加压水泵台班的工程量,按正负零以上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垂直运输工程说明
1。 建筑物的垂直运输高度划分。
室外地坪以上高度,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的高度,没有檐口德建筑物,算至屋顶板面,坡屋面算至起坡处。女儿墙不计高度,突出主体建筑物屋面的梯间、电梯机房、设备间、水箱间、塔楼、望台等,其水平投影面积小于主体顶层投影面积30%的不计其高度.
室外地坪以下高度,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相应地下层底板底面的高度.带地下室的建筑物,地下层垂直运输高度由设计室外地坪标高算至地下室底板底面,套用相应高度的定额子目。地下层垂直运输高度小于3.6M时不得计算垂直运输费用。 2. 建筑物中有不同的高度时,应按不同高度分别计算。
3。 构筑物的高度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结构最高顶面计算。
4。 垂直运输高度小于3.6M的单层建筑物和围墙,不得计算垂直运输费用. 5. 如采用泵送混凝土时,定额子目中的塔吊机械台班应乘以系数0.8 。
6. 仅施工主体的建筑物,而不进行装修施工的工程,则套用的垂直运输子目乘以系数0.7 。 7. 本定额工作内容,包括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不包括机械的场外运输、一次安拆及路基铺垫和轨道铺拆等费用。 垂直运输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1。 建筑物垂直运输区分不同建筑的结构类型和高度,按建筑物设计室外地坪以上的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高度超过120M时,超过部分按每增加10M定额子目(高度不足10M时,按比例)计算。
2. 地下室的垂直运输按地下层的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套相应高度的定额子目.
3. 构筑物的垂直运输以座计算。超过规定高度时,超过部分按每增加1M定额子目计算,高度不足1M时,按1M计算。
材料二次运输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1. 本定额适用于建筑、装饰工程中的建筑材料二次运输费得计算.
2。 建筑工程的常用材料,因施工环境和场地的限制,不能直接运送到施工现场,而必须进行二次运输或转堆时,发生了重复装卸、运输费用,才能计算常用材料二次运输费用。
3. 材料二次运输中,因水泥和玻璃(指门窗平板玻璃)重复装卸损耗较大,可另计算二次运输损耗费,其损耗率为:水泥0.5%;玻璃2%.二次运输损耗费计算式:
二次运输损耗费=该材料量*材料单价*损耗率
4。 垂直运输材料,按照垂直运输距离折合7倍水平运输距离,套用本章定额子目计算。 5。 水平运距的计算分别以取料中心点为起点,以材料堆放中心点为终点.不足整数者,进位取整数。
工程量计算规则
各种材料二次运输按本定额子目的计算单位计算。 屋面及防水工程说明 A。7 屋面及防水工程 说明
1. 各种瓦屋面的瓦规格与定额不同时,瓦的数量可以换算,但人工、其他材料及机械台班数量不变.
2. 琉璃瓦定额以盖1/3露2/3计算,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3. 防水工程也适用于楼地面、墙基、墙身、构筑物、水泥、水塔及室内厕所、浴室等防水,建筑物正负零以下的防水、防潮工程按防水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4. 本章中的“一布二涂”或“二布三涂”项目,其 “二涂”“三涂\"是指涂料构成防水层数并非指涂刷遍数;每一层“涂层”刷二遍至数遍不等;在相邻两个涂层之间铺贴一层胎体增强材料(如无纺布、玻纤丝布)叫“一布”。 5。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如使用钢筋网者,钢筋制作安装按A.4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6。 聚氯乙烯防水卷材铝合金压条空铺、聚氯乙烯卷材屋面,如设计的铝合金压条用量与子目中的用量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7. 本定额中沥青、马蹄脂均指石油沥青马蹄脂. 8。 变形缝填缝:建筑油膏聚氯乙烯胶泥断面取定30MM*20MM;油浸木丝板取定为25MM*150MM;紫铜板止水带系2MM厚,展开宽450MM;钢板止水带为3。5~4MM厚,展开宽为250MM;氯丁橡胶宽300MM,涂刷式氯丁胶贴玻璃止水宽350MM.其余均为30MM*150MM。如设计断面不同时,用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9。 盖缝:盖缝面层材料用量如设计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10. 屋面砂浆找平层、面层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B.1楼地面工程相应定
屋面及防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屋面工程.
(1)瓦屋面、型材屋面(彩钢板、波纹瓦)按下图所示的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
系数(如表A。7-1),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斜沟等所占面积,屋面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亦不增加。
注:1.两坡排水长屋面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延尺系数C。
2. 四坡排水屋面斜脊长度=A*D(当S=A时) 3. 沿山墙泛水长度=A*C
表A.7—1 屋面坡度系数表 坡度 B(A=1) 1.000 0.750 0.700 0。666 0.650 0.600 0。577 0.550 0。500 0。450 0。400 0.350 0.300 0.250 0。200 0。150 0.125 0。100 0。083 0.066 坡度 (B/2A) 1/2 1/3 1/4 1/5 1/10 1/20 1/30 坡度角度(α) 延尺系数C (A=1) 45° 36°52′ 35° 33°40′ 33°01′ 30°58′ 30° 28°49′ 26°34′ 24°14′ 21°48′ 19°17′ 16°42′ 14°02′ 11°19′ 8°32′ 7°8′ 5°42′ 4°45′ 3°49′ 1.4122 1.2500 1.2207 1。2015 1.1926 1。1662 1.1547 1.1413 1.1180 1。0966 1。0770 1。0594 1.0440 1.0308 1.0198 1。0112 1.0078 1.0050 1。0030 1。0022 偶延尺系数D (A=1) 1.7321 1。6008 1。5779 1.5620 1。5564 1。5362 1。5270 1.5170 1。5000 1.4839 1.4697 1。4569 1.4457 1.4362 1.4283 1。4221 1.4191 1。4177 1。4166 1.4157 (2)铁皮屋面有滴水线时,应另加70MM的宽度计算.
(3)铁皮屋面檐口处用的丁字铁未包括在定额内,加设计需要时,的按实计算,但人工不另增加。
(4)瓦脊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围墙顶的琉璃瓦分单、双坡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2.屋面防水工程.
(1)卷材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的面积计算。斜屋顶(不包括平屋顶找坡),按斜面积计算,平屋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所占的面积,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合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并入屋面的工程量内.如图纸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的弯起部分可按250MM计算,天窗、房上烟囱、屋顶楼间弯起部分可按500MM计算。
(2)卷材屋面的附加层、接缝、收头、找平层的嵌缝已包含在定额内,不另计算;定额中已含冷底子油的,不得重复计算。
(3)涂膜屋面的工程量计算同卷材屋面。涂膜屋面的油膏嵌缝、玻璃布盖缝、屋面分隔缝 长度按延长米计算.
(4) 屋面刚性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及小于0。3M2以内孔洞等所占面积.
3.屋面排水工程。
(1)铁皮排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如图纸没有注明尺寸时,可按表A。7-2计算。咬口和搭接等已含在定额项目中,不另计算。
(2)屋面排水管区别不同直径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如设计未标注尺寸,以檐口至设计室外散水上表面垂直距离计算.雨水口、水斗、弯头等管件所占长度不扣除。管件按个计算。
表A。7—2 铁皮排水单体零件折算表 名称 铁 皮 排 水 单位 水落管(m) 0.32 檐沟(m) 0.30 水斗(个) 0。40 漏斗(个) 0。16 下水口(个) 0。45 水落管、檐沟、M2 水斗、漏斗、下水口 天沟、斜沟、天窗窗台泛水、天窗侧面泛水、烟囱泛水、通气管泛水、滴水檐头泛水、滴水 M2 天沟(m) 斜沟天窗窗台泛水(m) 0。50 天窗侧面泛水(m) 烟囱泛通气管水(m) 泛水(m) 滴水檐头泛水(m) 滴水(m) 1。30 0。70 0.80 0。22 0.24 0.11 4. 防水工程 (1) 防水工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2) 建筑物底面防水、防潮层,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及单个0。3M2以内的柱、垛、烟囱和空洞所占面积.与墙面连接处上卷高度在500MM以内者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平面工程量内,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3) 建筑物墙基防水、防潮层:外墙长度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乘以宽度以平方米计算。 (4) 构筑物及建筑物地下室防水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但不扣除0。3M2以内的孔洞面积.平面与立面交接处的防水层,其上卷高度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5) 防水卷材的附加层、接缝、收头和“油毡卷材防水”的冷底子油等人工材料均已计入定额内,不另计算。
(6) 各种变形缝按设计图示以延长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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