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庄店乡第一初级中学教师管理
暂行方法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树立风清气正、爱岗敬业的良好教师形象,为了公平、公正、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依据《方城县教师队伍管理方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定制《古庄店乡第一初级中学教师队伍管理方法》。具体如下:
一、上班管理
实行人脸识别签到制,签到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7:50—9:05,考勤结果按月公示,每学期的结果作为绩效、评优评先的依据,每月缺勤第3次开始罚款,每次3元。每节课由教导处查课,无故旷课一次罚50元,期末扣绩效工资。上班时间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被上级检查人员发现时,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制度
每周日晚上第一节为例会时间,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实行点名制。按时参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视为旷会,无故旷会一次罚50元(病假除外),请事假者每次罚10元,期末扣绩效工资,所有请假需履行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可事后补齐)。
开会时原则不带小孩,却因无人照看需带时,管好孩子不在会场走动、喧哗。其他临时会议据实际情况决定。
三、请假管理
(一)教师婚嫁、产假
教师婚嫁、产假按照相关法令规定执行,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二)病假
教师请病假,分住院治疗和门诊治疗。住院治疗病假需提供住院证、诊断证明、住院期间的病历复印件:门诊治疗请假需提供诊断证明和用要发票。三天以内校长批,超过三天中心学校、教育局批。请假期间不得享受学校福利,并扣发请假期间的绩效工资。
(三)事假
教师原则上不予请事假,确需请事假的,需办理相关请假手续,限每次不超过5个工作日,极特殊情况可延长到10个工作日。每学期事假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超过10个工作日的,每超一个扣发绩效工资50元。凡未经审批擅自离岗、外出不按时返回,请霸王假者,一律视为旷工处理。
四、教师工作量管理(含管理人员)
各年级、各学科教师工作量按方教【2014】18号文《方城县教体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教师工作量的意见》执行。超工作量的教师依据所在的年级、学科按月发放超课节补助。工作量不足的教师期末扣发绩效工资,据退休时间短或身体确实有病的教师,依据实际工资,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扣发数量。
五、监考、评卷管理
每学期期中、期末两次监考、评卷属教育教学中的正常工作范围。请病假期间的教师,家中却有重大事情且本人必须到场的教师可以不参与考试、评卷。其他教师不得请假,凡请假的教师,扣发50元的绩效工资。未参加监考的教师也不得参加评卷。
六、有调动意向或需请长假的教师,需提前一个月报给学校,避免学校工作安排被动。
七、班主任管理
班主任是班级管理者,班主任按要求时间到校,学校举行大型活动和每天课间操时到班中督导,学生在校的每晚要及时查寝并前查寝记录,不准代签或不签,每少签一次从班主任费中扣5元,每学期累计不签10次以上的取消本年度评先资格,每月初公示上月寝室纪律较差的班级。
八、请假结果的运用
除按上述规定联系绩效工资外,每学期请病假一个月以上,事假累计10个工作日,还扣发请假时间段的考绩。年度师德考评不能确定为优秀,并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本暂行办法若与上级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按上级规定执行。
本暂行办法自2017年秋期执行。
各处室细则在本暂行办法基础之上实行。(试行)
古庄店一初中
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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