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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案例汇编一20071122.

2024-08-13 来源:步旅网
劳动法事例汇编一20071122.

劳动法事例汇编一

用人单位败诉案件大清点之一 : “只拿钱不做事的业务员 ” 败诉指数 :★★★★★ 传介入数 :★★★★ 【案件聚焦】

某服饰公司招聘业务员 ,王某前来应聘。经初步面试 ,服饰公司以为王某切合条 件 ,遂与其签署了 一份 “试用合同 ”,商定试用期三个月 ,每个月尾薪人民币 1500 元。两方还商定试用期满后公司可视王 某能力 ,决定能否签校正式劳动合同 (底薪 2000

元。王某工作后不久 ,公司即发现其整天不务正业 , 或在公司上网聊天 , 或借谈业务为名出去玩乐。 两个月后王某仍无任何销售业绩。 公司经多次对王某批 评教育均无任何成效 ,于是决定与其排除劳动合同。王某不服 ,向劳动部门提起仲裁。结果 ,仲裁庭认 为服饰公司与王某签署的 “试用合同 ”就是两方的劳动合同 , 且该合同不存在试用期。 公司排除劳动合 同的决定没有法律依照 ,两方劳动关系依旧存在 ,并且公司还应当依照 2000 元标准向王某支付薪资。

【败诉原由】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三规定 : “劳动合同当事人仅商定试用期的 ,试用期不建立 ,该限期 即为劳动合同限期。 ”据此 , 服饰公司与赵某签署的 “试用合同 ”合同试用期不建立 , 三个月试用期就 是合同限期。因正式合同的薪资商定为 2000 元,故赵某的实质薪资也应当是每个月 2000 元。

【周律师建议】

王某这样的人的确让很多用人单位痛心疾首。

笔者担当上海某银行的法律顾

问 , 该银行也多次反应 其信誉卡推行人员中近似王某之辈大有人在。 因为信誉卡业务竞争强烈 , 为抢占市场 , 银行在招用推行 人员时设定的门槛常常特别低。 银行以

底薪加高额提成的方式支付酬劳。 结果 , 好多 “王某之辈 ”就是 盯着这份底薪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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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月什么事情都不做 ,到时候就来领薪资 ! 那么 ,法律对这类人能否真的毫无办

呢?

一般而言 , 用人单位对新录取销售人员的业务能力常常需要两、 三个月时间才能看出来。 这段时间 能否签署劳动合同 , 怎样签署劳动合同常常令用人单位左右犯难。 第一 , 完整不签署劳动合同明显是不 行的 ( “最愁闷的败诉 ”一文中已明确。其次 ,假如不过签署独自的 “试用期合同 ”,又会出现本案 中的结果 ,也相同是行不通。

用人单位要想防止事例中近似状况的发生 , 第一应当在与新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 商定明确详细的录 用条件 ,并依法设定相应试用期 (劳动合同限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出一个月 ;满一年 不满三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出三个月 ;满三年

的 ,试用期不得超出六个月。试用期内假如发现新员工 不切合录取条件 则可随时通知排除合同。

对于某些短期推行项目 ,可能整个时期少于 6 个月甚至不到 3 个月 ,此时上述方法明显也不可以行。 此时可在劳动合同中商定诸如 “合同限期一个月 , 期满如两方无书面通知停止 , 则自动持续一个月 ”的 条款。

用人单位败诉案件大清点之二 : “工作 3 天也能够拿一个月薪资 ? ”

败诉指数 :★★★★★

传介入数 :★★★★★

【案件聚焦】

某外贸公司招聘会计人员 , 陈某前来应聘。 公司初步面试后即通知其第二天上班 , 并为其办妥员工 卡。因对陈某实质能力不认识 ,公司决定过几日再签合同。不久 ,公司即发现其完整没法胜任 ,于是告 之不予聘任并结算了三天薪资 600 元。 陈某亦出具收据 : “收到三天试用期薪资 600 元。 ”不料半个月 后陈某忽然提请劳动仲裁 , 称单位排除合同未提早一个月通知要求赔偿。 单位辩称陈某尚在试用期内故 可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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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合同。结果劳动仲裁部门对单位的辨称不予采用

,裁定向支付陈某赔偿金 6000

元。

【败诉原由】

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 ,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给付劳动酬劳 ,而由劳动者供给职业性的劳动所形成 的法律关系。 陈某到外贸公司工作 , 外贸公司虽未与陈某签署劳动合同 , 可是两方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 系 , 《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条规

定 : “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 ,用人单位提出停止劳动 关系 ,应当提早三十天通知劳动者。 ”陈某没法胜任工作 ,其实质只工作三天 ,公司却要支付其赔偿金 6000 元,

这对公司而言明显不尽合理。但因为公司没有完整依照法律规定 ,应当订立而未订立合同。 此时 ,即使劳动者出于歹意 ,在举证不可以的前提下 ,公司只好愁闷的肩负败诉的结果。

【周智灵律师建议 】

用人单位准备录取新员工时 , 务必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订立劳动合同。 假如对员工的实质能力不认识 , 能够商定相应试用期。 试用期内如发现员工不切合录取条件 , 用人单位可随时排除合同而无需提早通知。 不然 ,一旦两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将遇到劳动法的严格拘束 ,造成不用要的麻烦和损失。

用人单位败诉案件大清点之三 : “员工违纪可否直接开除 ? ”

败诉指数 :★★★

传介入数 :★★★★★

【案件聚焦】

某房地产公司员工小刘 ,刚到公司时勤劳扎实。此后跟着业务越做越好人也逐

渐骄纵起来。公司领 导多次对其委婉责备均无成效。 有一次 , 小刘因自己大意忘掉办理客户拜托办理的重要事务 , 给客户造 成重要经济损失。过后小刘不但不实时挽救 ,反而将责任所有推到客户身上。两方所以发生争议 ,小刘 竟然不管同事及领导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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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 , 在办公场所内对客户进行谩骂及殴打 , 影响极为恶劣。 公司领导以为小刘的 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 所以决定对小刘作开除办理。 小刘不服 ,

一个月后提起劳 动仲裁 ,要求撤除开除决定 ,恢复劳动关系。公司辩称依照《公司规章制度》开除小刘并没有不妥。但仲 裁庭经审理 ,最后以为公司没有供给凭证证明

《公司规章制度》曾公示或向小刘出示过。基于小刘的行 为尚不够成刑事责任或治安处分 ,公司对小刘作出的开除办理决定没有依照。

【败诉原由】

《劳动法》及《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固然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许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 用人单位能够随时排除劳动合同。

但对 “严重违反 ”的标准却

未作详细解说。 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时 , 大多也不过对劳动法有关条则予以简单 复制。 好多单位甚至没有拟订详细规章制度 , 或许拟订规章制度 却没有经过相应程

序 , 在全体员工中予以公布 , 进而造成仲裁或诉讼时的举证不可以 , 最后肩负败诉结果。

【周律师建议】

第一 ,用人单位在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时 ,应当告之公司相应的规章制度 ,并将规章制度作为合 同的附件使其了解。其次 ,拟订新的规章制度后 ,应当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培训并做书面记录 ,使相应证 据固定下来 , 防止此后的举证不可以。 其他 , 上海高院《对于审理劳动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中规定 : “用 人单位一方面排除劳动合同时 , 应当依工会法的规定 , 预先将排除原由通知工会或员工代表 , 未经上述 程序 ,用人单位单方排除的行为无效。 ”依照该规定 ,排除劳动合同还应将相应原由通知工会 ,不然解 除合同的行为无效 (这样的事例在上海也发生过。没有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 ,应当在全体员工会议上 将相应事由予以通告 ,防止程序上的不妥。

用人单位败诉案件大清点之四 : “不交社保的苦果 ”

败诉指数 :★★★★★

传介入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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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聚焦】

上海某科技公司因员工较少 ,公司以为办理社保手续麻烦 ,并且成本高不划算。遂与员工商定每个 月薪资多发 1000 元, 社保自理。 公司曾于 2006 年初出资送张某到美国培训 , 两方同时签署了 3 年的服 务期合同。张某归国后以为公司发展前程不大 ,想排除合同 ,但张某不想支付 5 万元违约金。经咨询 , 张某到劳动部门提起仲裁 , 以公司未交社保为由要求排除合同 , 并要求公司支付排除合同经济赔偿金及 补缴社保。 公司提出要求张某赔偿 5 万元违约金。 结果仲裁庭所有支持了张某的主张 , 对公司的恳求却 不予支持。

【败诉原由】

《劳动法》第七十二规定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一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缴纳社会保险费。 ”《上 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第三十一条规定 : “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商定支付劳动酬劳或许供给劳动条件 的 ,劳动者能够随时通知用人单位排除劳动合

同。 ”第一 ,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但是用人 单位的义务 ,也是劳动者的义务 ,用人单位 (劳动者即使不想参加社会保险也是不可以的。其次 ,不缴 纳社保会是一种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劳动者据此能够随时排除劳动合同而无需肩负违约责任。

【周律师建议 】

上海现行城镇养老保险推行 “一刀切 ”的政策 ,缴纳的花费与最后所得不可以正比 , 极大程度上影响 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保的踊跃性。 可是 , 相对于其高风险而

言 , 用人单位逃保的行为是不可以行的。 在实质缴纳过程中 , 可灵巧采用多种方式以达到成本最小化。 注册在郊县的公司 , 不如选择兼顾低门槛、 多层次的 “镇保 ”一试。

用人单位败诉案件大清点之五 : “怎样防备挖墙角的行为 ? ”

败诉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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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介入数 :★★★

【案件聚焦】

某机械厂录取的大学生小李勤劳勤学 ,机械厂将其作为技术骨干培育。几年不到 ,小李的业务能力 特别突出 , 多家外资公司及大公司均对其承诺高薪及更大发展空间。 小李的劳动合同今年 3 月已经到期。 机械厂没法为小李供给更高待遇 , 但同时又不希望小李走开。 于是人事部门采用拒绝为小李办理退工手 续的方式 ,并且拘留了他的人事档案。两方所以发声争议 ,小李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 ,要求机械厂 办理退工手续 , 转移人事档案并赔偿所以而遭到的损失。 最后机械厂败诉 , 小李的恳求所有获取仲裁庭 的支持。

【败诉原由】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一条明确 : “劳动合同排除或许停止 ,用人单位应当出具排除或许 停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动者能够凭有效证明资料 ,直接手理失业登记手续。 ”依照《上海市 单位招工、 退工管理方法》 第十二条的规定 , 单位应在与员工停止劳动合同之日起 7 日内为员工办理退 工手续。 逾期不办理的 , 员工能够在法按限期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办 理退工手续并赔偿所以而遭到的损失。

【周律师建议】

现代公司 ,特别是高新技术公司对人材的依靠性极强。很多用人单位花销巨大心血培育人材 ,最后 却眼睁睁的看着被其他公司挖走。于是好多单位就采用拒绝办理退工手续 (或许拘留薪资、奖金等的 强硬做法。 这样的做法既违反法律规定又不可以起到实质作用 , 是不足取的。 为预防事例中近似状况的发 生 ,一方面 ,用人单位能够在签署劳动合同时商定相应的服务期。依照法律有关规定 ,劳动者假如在服 务期内排除劳动 ,应当肩负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另一方面 ,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署 “保密协议 ”对,波及本单位的商业奥密进行详尽商定。 这样 , 即使员工被竞争公司挖墙脚 , 假如其存在入侵单位商业 奥密的行为 , 则可在要求员工赔偿的同时要求挖墙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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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司肩负连带赔偿责任 , 进而最大程度降低公司 的风险和损失。其他 , “竞业严禁 ” 合同也能很好的多歹意挖人行为起到很大的限制作用。

用人单位败诉案件大清点之六 : “她的薪资每个月 7.8 万? ”

败诉指数 :★★★★★

传介入数 :★★★★★

【案件聚焦】

刘女士在浦东某公司担当财务人员近三年。 2006 年 12 月 31 日刘女士的劳动合同将到期。因年末财 务人员工作比较忙碌 , 刘女士合同到期后仍持续到公司上班公司既未表示反对亦未提出签署新的合同。 2007 年 1 月 10 日,公司经理以合同到期为由通知刘女士立刻辞职。刘女士不一样意 ,向劳动部门提起仲 裁。仲裁部门审理后裁定公司支付刘女士 10 天的薪资 2000 元;支付提早通知代替金 6000 元及相当于三个月薪资的经济赔偿金 18000 元。公司对裁定不服向法院起诉 ,法院裁决保持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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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诉原由】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 ,原用人单位未拒绝的 ,司法实践中一般视两方形成不 按期劳动合同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 ,任何一方均可提出排除劳动关

系 ,但应当提早 30 天书面通知对 方。 至于劳动者能否有官僚求经济赔偿 , 各地和各部门的规定不尽相同。 此刻上海劳动仲裁机构与上海 高院已经一致口径 :用人单位提出排除不按期劳动合同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 付经济赔偿金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周律师建议】

其中状况在实质生活中时有发生。用人单位或因管理大意未能注意到员工合同

已到期 ,或发现合同 已到期却绝不在意 ,以为既然已经到期 ,此后能够随时排除合同。

本案中的刘女士合同期满后工作了 10 天,公司却要支付 2.6 万元。月薪资 7.8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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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期满后自然停止 ,用人单 位无需支付经济赔偿金。 而一旦事实劳动关系确定 , 用人单位再提出排除劳动关系 , 则需按工作年限支 付相应经济赔偿金。

要防止近似状况 ,一方面 ,在签署劳动合同中可作以下商定 : “劳动合同期满后 ,如

劳动者仍在原 用人单位工作 , 视为合同限期自动续延一个月。

”这能够防备因管理

大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另一方面 , 一旦事实劳动关系确定 , 用人单位千万不可以主 动提出排除劳动合同。 此时 , 用人单位可要求与劳动者另 行签署一份新的劳动合

同。 新的合同期满后两方劳动关系自然停止 , 用人单位则无需肩负额外的经济补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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