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医用高值耗材安全、有效、及时、合理使用,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患者的知情权,以最大限度保证合理收费、合理诊治,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高值耗材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产品质量要求,由医院统一采购,按照规定履行索证程序,确认生产厂家的合法资质。
二、高值耗材使用前必须进行医患沟通,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在《高值耗材使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三、使用前谈话中应说明选择的类型,使用的目的、价格以及不良反应。手术记录中应记载高值耗材的厂家、类型、数目。
四、高值耗材的产品合格证应粘贴在手术记录中。 五、提供高值耗材的科室应建立高值耗材产品的出库登记、使用登记,登记本保存期限十年以上,以备产品质量追溯。
六、在《高值耗材使用知情同意书》中不需要供应科室和医务科签字。供应科室负责高值耗材的购入及质量检查,并备案;医务科负责检查病历中是否填写《高值耗材使用知情同意书》及粘贴产品合格证。
七、发现私自购入、使用高值耗材,由我院党办处理。医务科检查病历中如无《高值耗材使用知情同意书》及未将产品合格证粘贴于麻醉记录单背面,将记入科室医疗综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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