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进⾏民事诉讼的时候,诉讼的原告要向法院出具起诉状,表明⾃⼰的诉讼请求,诉讼的理由和事实,诉讼状起码要出具两份,⼀份是给被告的,那么公司作为原告诉状没有法⼈签字有什么后果?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
公司作为原告诉状没有法⼈签字有什么后果
起诉状是否由本⼈签名还是由代理⼈签名并不是登记⽴案的审查内容,《民诉法司法解释》第⼆百零⼋条强调的是当事⼈提交,但也没有讲是当事⼈亲⾃递交,从委托代理⼈的可以代为⾏使的权限来说,代为提起诉讼和提交诉状乃是最常见的事项。民事起诉状最核⼼的内容乃是诉讼请求,但是如果代理⼈作为特别授权的代理⼈,可以代为增加、变更、撤回诉讼请求,那么在起诉状上代为签名不正是上述特别权限能够⾏使的常态吗?如果起诉状需要当事⼈本⼈的签字,那么法院的做法针对诉讼中的变更、增加、撤回诉讼请求也要⼀并作出规定,那就是也需要当事⼈本⼈的签名,这样⼀来,当事⼈虽然聘请了律师,但仍然会感觉到诉讼累,那么他付出的律师费所对应的价值就因为法院的相关规定⽽得不到充分的体现。
委托代理⼈能不能等同于当事⼈,如果委托代理⼈等同于当事⼈,按照《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百零⼋条的相关规定,那么委托代理⼈提交和当事⼈提交效果是⼀样,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百⼀⼗九条和⼀百⼆⼗四条的规定进⾏审查,只要符合第⼀百⼀⼗九条且不属于第⼀百⼆⼗四条,就应当登记⽴案。
《民事诉讼法》
第⼀百⼀⼗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民法院管辖。第⼀百⼆⼗四条⼈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依照⾏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政诉讼;
(⼆)依照法律规定,双⽅当事⼈达成书⾯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法律效⼒的案件,当事⼈⼜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