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调动协议
甲方(用工单位):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
就乙方工作岗位调动事宜,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于 年 月 日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现根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等情况,经协商一致,对乙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二、乙方同意甲方作出的关于调动乙方工作岗位的决定,即自 年 月 日起由原岗位调至 岗位。
三、乙方同意,岗位/部门调动后其薪资标准同调动前岗位一致,不做调整。 四、乙方因工作能力、专业技能等因素,不能胜任岗位调动后工作的,经甲方培训后仍无法胜任该岗位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五、甲乙双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关系依照双方签订的原劳动合同执行。 六、本协议系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本协议与《劳动合同》存在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用工单位): 乙方(劳动者):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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