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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商业银行贷款风险分析与法律防范

2022-02-23 来源:步旅网
财税经贸2033年9期(上)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风险分析与法律防范 通过对中国农村商业银行所作的调研, 发现相对于其他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和 其产商业银行相比,业务种类单一,收益性 资产几乎全部是贷款资产,风险集中度相当 高。因此,对农村商业银行来说,对贷款资 产进行有效的风险防范,具有现实必要性。 一、贷款风险现状 (一)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 信息经济学认为,信息的对称与交易风 险成正比,交易双方要做出合理的预期和正 确的决策,顺利进行并完成经济交易,必须 保证信息在量和质上是真实的、完全的且能 充分流动,如果交易双方所拥有的与交易相 关的信息不对称,就会诱发逆向选择和道德 风险。从借贷双方拥有的信息数量考虑,由 于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对象的广泛性和复杂 性,农村商业银行对借款人的信誉状况、财 务状况、项目的风险和收益等信息的了解比 借款人少,借款人对自身的情况和贷款项目 的风险无疑比农村商业银行更为熟悉。从借 贷双方拥有的信息质量上考察,当借款人存 在不良意图或机会主义动机时,会提供虚假 的信息,以达到诈骗信用社资金或者故意逃 赖、悬空债务的目的,从而导致贷款资产风 险的生成。 (二)抵押物变现能力差 抵押物是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时,贷款 人有权处理用于清偿贷款本息,这是保证信 贷资金安全的有效途径之一。但是,在实际 当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使抵押物变现受到影 响。第一是抵押人资格问题。比如共有财产, 一方授权抵押,使抵押物受偿份额实际不高 或者是第三者所有的抵押物,无授权证明 书,一旦有纠纷抵押物所有者可以否认。第 二是“一女嫁多夫”多头抵押。第三是抵押 物受地方保护主义保护,这种情况在农村尤 为突出,依法执行拍卖的房屋价格极低,甚 至无人应价等等问题都直接影响了抵押物 的变现能力,使贷款本息无法及时收回,贷 款风险也随之形成。 (三)经营的政策性干预和影响 为“三农”服务是农村信用社的法定目 标,即使目前进行的农村信用社改革,都明 确地把为“三农”服务作为农村信用社的重 要目标。可是,作为追求经营绩效的农村信 用社来讲,其目标函数与政府的目标函数是 不同的,一旦目标的选择不是基于市场充分 发育基础上的内生型选择,而是一种外生型 选择,即政府行政推动的制度性设计,就会 不可避免地与农村信用社的企业性质所要 求的商业化可持续运作发生冲突在农村社 会信用水平低下的情况下,很容易诱发逃、 赖信用社贷款的“骨牌效应”或“羊群效应”。 与此同时,由于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关闭,农 村信用社事实上成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 李新风 (广东科技学院思政部广东东莞523083) 主要金融力量,地方政府也以农村信用社的 信贷资金为难得的“政策资源”。在这种情 况下,怎样防范贷款的政策性风险是一个不 可回避的问题。 (四)贷款制度的低效性 良好的制度是实现企业价值的不可替 代的资源。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制度的低效 性,一是制度设计上的低效,信用社虽然建 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贷款业务中存在大 量的控制盲点,一人承担不相容职务的现象 相当普遍,如小额农贷,信贷员既做贷前调 查、贷时审查、又做贷款审批和贷后检查, 使贷款人员失去了责任和纪律约束,极易诱 发道德风险。又如在贷款的决策中,权利集 中于少数人身上,这部分少数人已经形成了 势力庞大、关系错综复杂的利益集团。对这 些既得利益者缺乏可操作性的责任追究制 度。二是制度执行上的低效,内控制度写在 纸上,挂在墙上,讲在嘴上。很多时候是为 了装点门面或应付检查,贷款过程中违反国 家方针政策、金融法规、内控制度的行为屡 见不鲜。这一方面与上面所说的贷款人员职 业素养低有关系,也与内部控制观念淡薄、 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不力密切相关。 (五)贷款文化的落后性 贷款文化是信用社在长期的贷款活动 中所形成的贷款思想意识、价值观和行为习 惯。目前,农村信用社贷款文化还比较落后, 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具体表现在以下 几方面:一是社会信用缺失,一部分借款户 总是想方设法骗取、逃废或悬空信用社债 务,一旦信贷人员轻信,疏于防范,就会给 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这也是造成目前信用 社“难贷款”和借款人“贷款难”的“双输” 局面的重要原因。二是信用社贷款风险观念 落后,如在贷款的调查和审查中,忽视作为 第一还款来源的现金净流量的分析,片面注 重利润、担保、信用评级的作用;在不良贷 款的处置过程中,大量使用借新还旧、收息 换据、债务置换的办法,将本来有问题的贷 款通过这些手段转为正常贷款。三是信用社 贷款风险管理水平低下,突出表现就是贷款 的“三查”流于形式。调查不深人,内容不 完整,结论不明确。审查的作用发挥不够, 往往只能限于形式上或资料的审查,贷后检 查不及时,检查结果认付交差了事,对大企 业、大项目未实行贷款专管员制度等等。四 是信用社贷款人员素质不高,体现在业务知 识和技能上,不能正确分析和应对贷款风 险。在贷款的发放和管理中,法律、制度意 识淡薄,职业谨慎性不够。 二、防范农村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的法 律建议 针对以上对农村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现 状及原因分析,从法制建设角度对从农村商 078 业银行贷款风险如何防范提出建议如下。 (一)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商业银行的 信用资料是全社会信用资源的重要内容,我 国信用体系的建设离不开商业银行的信用 资料,商业银行业务的发展也离 开良好的 社会信用环境。《商业银行法》中应当在为 银行客户保密原则的基础上,对征信机构获 取、利用信用信息,以及在征信行为中保护 客户利益等方面作出规定,以促进我国信用 体系的建设,提高社会的信用水平。 (二)重新构建银行业的市场退出法律 制度。目前的《商业银行法》中虽有关于商 业银行市场退出的条款,但是过于原则,操 作性不强。实践中,我国很多有问题银行业 金融机构需要以撤销、关闭和破产等方式实 施市场退出,由于缺乏完善的法律规定,这 些有问题机构多年退而难出,损失不断扩 大,债权人利益得不到保障,严重影响了金 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因此,通过立法建 立完整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已 刻不容缓,必须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市场退出 的条件、程序、资产清偿顺序、债权人利益 保护等重要内容。 (三)加快存款保险制度的建设。为解 决目前我国隐陛存款保险体制带来的问题, 急需在法律制度上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强化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降低其道德 风险,为市场化退出提供有力的前提条件。 (四)完善商业银行的资本补充机制。 现有法律对商业银行资本金管理规定比较 薄弱,致使《商业银行法》实施以来对商业 银行的资本约束效果不理想,商业银行忽视 风险和效益扩张资产规模的问题比较突出。 因此必须严格规范对商业银行的资本金管 理,在法律中对商业银行的资本来源、结构、 资本补充机制和资本金的使用等方面作出 详细的规定。 (五)完善市场风险的规范和管理。随 着我国银行业改革开放的也不断深化,利率 市场化、金融创新和多元化经营不断深化, 商业银行越来越多地涉足有价证券、外汇和 衍生产品交易,市场风险问题将越来越突 出。因此,立法应对商业银行对市场风险的 管理和有关监管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参考文献: [11 Robert C Merton,ZviBodie.Finance[J1.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2009. I 2]邓有健.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成因及对 策分析『JJ_金融市场.2008年8期. 【3】陈玉华.商业银行贷款风险产生的原因及 防范对策『J].华西金融电脑.2007年l5卷第9期. f4】张柿凯,王秋红,李紫明.商业银行贷款风险 综合评价【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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