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一 般 项 目
5.4.3 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说明:5.4.3 受力钢筋的连接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钢筋在同一受力区段内不宜多次连接,以保证钢筋的承载、传力性能。本条还对接头距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作出了规定。
5.4.4 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说明:5.4.4 本条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连接接头和焊接接头提出了外观质量要求。对全数检查的项目,通常均采用观察检查的方法,但对观察难以判定的部位,可辅以量测检查。
5.4.5 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倍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在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
2 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
3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50%。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说明:5.4.5本条给出了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和焊接的应用范围、连接区段的定义以及接头面积百分率的限制。
5.4.6 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ll(ll为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5.4.6)。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
2 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
3 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
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注:图中所示搭接接头同一连接区段内的搭接钢筋为两根,当各钢筋直径相同时,接头面积百分率为50%。
说明:5.4.6 为了保证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传力性能,本条给出了受力钢筋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定义、接头面积百分率的限制以及最小搭接接长度的要求。在本规范附录B中给出了各种条件下确定受力钢筋最小搭接长度的方法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concrete structures
GB 50010-200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2年4月1日
第10.5.13条 剪力墙水平分布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2la。同排水平分布钢筋的
搭接接头之间以及上、下相邻水平分布钢筋的搭接接头之间沿水平方向的净间距不宜小于500mm.
剪力墙竖向分布钢筋可在同一高度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2la.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2——90
7.3.1 成型前必须按设计要求配制钢筋的级别、钢种、根数、型状、直径等。
7.3.4 受力钢筋同一截面内,同一根钢筋上,只准有一个接头。注:同一截面是指30d(d为钢筋直径)区域内,且不得小于500mm(下同)。
7.3.5 绑扎或焊接接头与钢筋弯曲处相距不应小于10倍主筋直径,也不宜位于最大弯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冷轧扭钢筋混凝土构件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oncrete structural element
with cole-rolled and twosted bars
JGJ 115--2006
J530--2006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6年1 2月1日
7.3 冷轧扭钢筋的接头
7.3.1 纵向受力冷轧扭钢筋不得采用焊接接头。
7.3.2 纵向受拉冷轧扭钢筋搭接长度不应小于最小锚固长度的1.2倍,且不应小于300mm。
7.3.3 纵向受拉冷轧扭钢筋不宜在受拉区截断;当必须截断时,接头位置宜设在受力较小处,并相互错开。在规定的搭接长度区段内,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不应大于总钢筋截面面积的25%。设置在受压区的接头不受此限。
7.3.4 预制构件的吊环严禁采用冷轧扭钢筋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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