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届初三毕业生日常体育成绩考核项目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健康第一”为宗旨,进一步激励学生主动自觉地参加体育锻炼,形成健康运动的观念和习惯,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原则。 二. 参加对象:
2011届初三毕业生 三、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蔡风虎
副组长: 徐玉宝 张成宝
组员:韩涌 赵建军 刘京玉 初三各班班主任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学生日常校体育成绩考核内容由学习态度、学习能力两方面组成,满分10,其中学习态度4分,学习能力6分。 (二)、考核及评分标准
1.学习态度
根据学生参加体育课,体育活动出勤率和学习表现两部分组成。 (1) 出勤率
学生参加体育课、大课间活动、课外体育活动(以下统称为体育活动)的总体出勤率达到95%以上为优秀,85%-94%为良好,75%—84%为合格,75%以下为不合格
(2)学校表现
大盛中学初三学生《学生参与课内外体育活动的表现》评定标准 1、认真参加体育课、早操、课间操、课外锻炼
2、热爱集体、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善于与他人合作,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
3、体育学习目的性明确,态度端正,坚持锻炼,并积极参加校内外体育比赛和活动
4、尊重教师,尊重他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荣誉感 5、爱护体育器材,不随意破坏运动场内的体育设施 6、有较强的安全意识,能用学过的知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评价为优秀;如违反其中一条(有任课教师记载)给予良好,违反其中二条(有任课教师记载)给予及格,而对于长期无辜缺课、旷课,经常扰乱课堂秩序等情节特别严重的学生,则评价为不合格。以上两项总评,优秀4分、良好3分、合格2分、不合格0分。
2.学习能力
由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两部分成绩组成。
(1)体育活动学习能力
按照初中《体育与健康》课程要求进行评价。学生初三学年体育课程平均成绩85分及以上者为优秀,75—84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59分及下为不合格。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
依据《国家学生体质标准》全市统一年度测试内容和标准,对学生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运动能力以及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照测试结果给予相应分值,学生初三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90分及以上者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以上两项总评,优秀6分、良好5分、合格4分、不合格2分。 (3)、初三年级《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评定内容:1、中长跑(男1000米、女800米)、游泳两项任选一项,总分10分。2、速度(跳跃、力量):50米跑、立定跳远、掷实心球(2千克) 每一项10分,总计30分。3、球类技能:篮球运球投篮、排球对墙垫球(任选一项),分值20分。4.一分钟跳绳 分值20分。5.学习态度 分值20分 体育课成绩总分100分 (五)、考核要求 运动技能项目:
1、中长跑(男1000米、女800米)
(1)场地器材:200米以上的环形跑道,考前须丈量准确。跑道上须标有明显的起、终点线。在校塑胶跑道进行。
(2) 考生要求:考生不穿钉鞋,用站立式起跑,如有抢跑者,全组召回重跑,抢跑二次者成绩作零分,每人考试一次。 2、50米跑
(1)场地器材:100米以上的直形跑道,考前须丈量准确。跑道上须标有明显的起、终点线。在校塑胶跑道进行。
(2)考生要求:考生不穿钉鞋,起跑姿势不限,如有抢跑者,全组召回重跑,抢跑二次者成绩作零分,每人考试一次。 3、立定跳远
场地器材:考生不穿钉鞋,两脚自然开立在起跳线后,原地两脚同时跳起,不得垫步或小跳。动作完成后向跳跃前方任一侧走出考试场地。每人试跳三次,丈量身体最近着地点后沿至起跳线的垂直距离,记录其中最远的一次有效成绩。 4、掷实心球(2千克)
(1)场地器材:4米宽、20米长的平地一块,质量2千克的实心球。
(2)考生要求:在投掷线后身体正对投掷方向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须双手持球在头上方,原地向前过头顶掷出,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或超线。每人试掷三次,记录其中最好一次的有效成绩。丈量成绩以球着地点后沿至投掷线后沿之间的垂直距离。 5.一分钟跳绳:
听到‘‘预备一开始!’’的信号(同时开表)后,考生周单(双)脚向上跳,同时双手向前摇动跳绳,每摇动一回环算一次。每人测试一次,时间为一分钟,拌脚不记次数,在成绩的确定以人工记数和记数绳显示相结合,如果记数绳显示的结果与人工记数的次数相差10
次以内,则最终成绩以记数绳显示的结果。如果记数绳显示的结果与人工记数的次数相差超过10次,则重跳,休息时间考生自己而定,中途绳子折断,则重跳,休息时间考生自己而定。 6、篮球运篮投篮
考生要求:考生从起点开始运球至篮下投篮(投中),接篮板球后运球至另一侧脚踏标志后做同样动作返回到起点。考生在运球投篮过程中不得走步或二次运球,裁判发现考生出现上述情况必须鸣哨示意,考生必须从就近的标志线或端线重新开始运球,此过程秒表不停。运球投篮过程中,投篮动作不限,投篮必须投中方能继续。在考试过程中,当裁判的秒表显示考试者不能得分时,裁判应鸣哨停止考试。
7、排球对墙垫球
考生要求:考生在离墙1.50米的线外作对墙垫球的准备,当听到信号(口令或哨声)后,开始对墙垫击球,待球反弹后连续垫击,一分钟内连续垫球累计次数为考试成绩。足越过或触及1.50米的限制线击出的球或击到1.50米以下的墙面,或击落出的球触及左右1.50米距离的限制线或限制线以外的墙面,均不计次数。球落地可继续开始对墙垫球,记入次数。 (六)、有关事项:
1.初三学生因疾病或肢残、畸形免修体育课的,经审核免于参加体育考试。
2.女生例假期间及集中考试前发病或受伤,有学校统一安排时间进行补测。
3.学校规定时间(4月下旬)进行集中测试,如学生自行放弃考核项目,则该项目作零分处理。
4、所有初三考核成绩在学校公告栏公布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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