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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22-12-01 来源:步旅网


电瓶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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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长欣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电瓶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企业简介

宜昌长欣塑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1年,位于湖北省枝江市境内,它南临中国最长的河流——长江;北倚沪渝高速及沪蓉高铁,交通十分便利。它的前身是湖北化肥长江塑料制品分厂,隶属于中国石化集团。2008年1月,根据国家“主辅分离”的政策改制而成立。

公司占地面积万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总额1200万元 ,现有在册员工30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有50多人。公司依托中国石化湖北化肥分公司,主要从事塑料编织、煤炭经营、机电维修及安装、物料转运等业务。现拥有各种特种作业车辆10余台,其中:叉车5台,电瓶车3台,吊车1台,大小冲洗车5台等。公司正致力于全面承接湖北化肥厂的非主营业务及所有动设备检修和安装业务,市场潜力巨大,前景广阔。长欣公司热忱欢迎各界朋友的惠顾指导。

一、预案编制目的

1、为了有效地预防、及时消除和控制我公司电瓶车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展的事故,减少电瓶车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结合我公司电瓶车所处的工作环境及工作情况,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制定本预案。

2、本预案所称电瓶车事故,是指电瓶车在我公司及中石化湖北化肥分公司厂区内作业时,可能发生车辆、人员及对设备造成破坏而产生的各种类型事故。

3、事故分为一般事故及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是在电瓶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和人员受损程度较轻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我公司电瓶车在湖北化肥厂区内作业时,造成电器火灾、气体泄漏、有毒液体泄漏、爆炸等经济损失和环境危害较大的事故,发生此类事故我公司无力独自解决,需要湖北化肥、枝江市及以上政府部门才能解决的事故。或者发生严重交通事故需枝江市公安部门处理的事故。

4、电瓶车事故应急处理,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科学处理的原则。

二、应急处理机构

为了应对突发的电瓶车事故,我公司成立电瓶车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赵洪林(公司法人、总经理) 副组长:李辉(副总经理) 组员:李应祥(安全员) 王建伟(电瓶车专职管理员) 熊劲松 刘 勇 金 强 唐爱民 冯开冲

所有人员必须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 应急救援小组办公室设在本公司办公室 电话:

三、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1、当电瓶车事故发生后,组织我公司人员和力量地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人员伤亡增加。

2、迅速判明事故类别,及时向湖北化肥及枝江市政府汇报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必要时请求支援处理。

四、小组成员职责 (一)组长的职责

1、当电瓶车重大事故发生后,负责召集本小组及本单位有关人员迅速赶到事发现场,紧急制定救援方案,果断落实措施。

2、负责现场的救援处置工作。 (二)副组长的职责

当电瓶车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协助组长的救援工作,必要时负责与湖北化肥分公司、枝江市政府协调沟通,并请求处置、支援救险。

(三)其他小组成员的职责

1、当一般事故发生后,电瓶车作业者(司机)应及时通知电瓶车专职管理员和安全员,并由二人召集其他人员,负责处理。

2、当重大事故后,应无条件服从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组长、副组长的召集与领导,并迅速赶到现场,完成各自的任务。具体职责如下:

(1)安全员职责:负责疏散周围其他工作人员,并保证其安全。

(2)专职管理员职责:负责周围设备、物料的防护、保护、转运等工作。

(3)熊劲松职责:负责警戒及风向、气体、液体等毒物的流向,并拉起警戒线,采取措施防止环境危害扩大。

(4)其他人员职责:服从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与分工,并负责引导、协助湖北化肥及枝江市政府的应急救援工作。

(5)小组所有成员必须坚守救援现场,不得擅离职守。当组长因工作需要离开时,由副组长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

(6)当湖北化肥及枝江市政府救援小组到达事故现场后,本小组成员应无条件服从他们的指挥和领导。

五、事故的救援 (一)一般事故的救援

1、当一般事故发生后,作业者(电瓶车司机)应立即向专职管理员报告。报告时应报告清楚事故发生的详细地点、事故设备名称及部位,事发时间(年、月、日、时、分)、人员及车辆、设备受损情况。

2、专职人员接到救援电话后,应立即通知安全员及其他组员赶到事发现场,并由安全员、专职管理员负责查明车辆、设备及人员损伤情况。如有必要迅速安排伤员到最近的医院救治。

3、如发生电瓶车火灾事故,作业者(含司机)应立即用灭火器灭火,同时向安全员与专职管理员报告。安全员与专职管理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灭火,并召集小组一般成员。

4、如电瓶车发生漏电或电器火灾事故,驾驶员应立即断电并灭火。

5、如发生一般交通事故,司机应立即向专职管理员报告;如有人员受伤,司机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6、事发现场处置完毕后,由安全员负责向副组长汇报有关情况。

7、事故处理完毕后,安全员与专职管理员负责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明人员受伤及财产损失情况,查清事故原因,救治伤员。

8、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完善电瓶车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二)重大事故的救援

1、重大电瓶车事故发生后,电瓶车驾驶者应立即向应急预案小组组长报告。

2、报告内容应包括:事发时间(年、月、日、时、分)、人员及车辆、设备受损情况。报告内容还应包括事故种类:火灾事故、电气事故、有无毒气毒液泄漏,是何种液体、气体泄漏。

3、电瓶车作业者在向组长报告的同时,应积极开展救援,包括使用消防器材,疏散周围作业人员。

4、组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召集小组所有成员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开展救援工作,以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5、小组认为事态紧急,本小组无力应对时,组长应命令副组长迅速向湖北化肥应急救援小组报告,请求支援。必要时应向枝江市政府应急办报告。电话:119、、0717-119。

6、在湖北化肥和枝江市政府应急救援小组到达事发现场后,本小组应无条件服从湖北化肥及枝江市政府事故预案小组的领导。

7、救援过程中,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当组长因救援工作离开时,现场由副组长临时负责。

8、在救援过程中,小组成员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不得随意挪动有关物件设施,毁灭痕迹。如确需移动现场物件、设施,必须做出标记并绘图、记录。便于日后事故分析。

9、现场处置完毕,应清点人员伤亡情况,清点财产损失、有无环境污染,并积极救治伤员,治理环境。

10、如发生严重交通事故,作业者(含司机)应立即向应急小组长报告,并拨打120和122,向医院和公安机关报告。小组长应立即召集其他成员赶到事发现场、并动员其它力量救援,救治伤员、减少财产损失。

六、事故的分析与总结

1、当事故现场处理完毕后,应由组长负责,及时组织开展事故原因分析与调查。

2、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并处理相关责任人。 3、针对事故救援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修订应急预案,使之更合理、科学、有效。

七、应急预案的演练

1、本应急预定每半年开展一次演练,由副组长负责召集、组织。专职管理员,安全员负责实施、记录,组长负责评估。

2、针对演练中出现的不足,由小组成员共同讨论后逐步完善。

宜昌长欣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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