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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协议书

2021-09-01 来源:步旅网

  委托人(甲方):常州富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受托人(乙方):常州晟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工程预(结)算业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委托服务项目名称:罗溪中心小学图书馆、室内篮球场装饰工程。

  二、委托服务的时间:自20xx年9月18日至20xx年9月22日。

  三、委托服务的内容:编制工程报价书。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的用于编制预(结)算的资料;

  (二)乙方有责任按照甲方委托的预(结)算内容和要求按时按质完成预(结)算编审工作并出具预(结)算书;

  (三)乙方有为甲方所提供的资料、文件及报告内容等进行保密的义务。

  五、双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拒绝或未按期向乙方支付预(结)算服务费,乙方有权停止工作或不向甲方提供预(结)算书;

  (二)甲方未同乙方协商而擅自变更或减除已签订的协议,不得索要已支付给乙方的款项;

  (三)甲方未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料,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并因此须支付乙方总协议款25%的违约金;

  (四)乙方在甲方的积极配合下,不能按期完成甲方工作,或未同甲方协商擅自变更、减除乙签订的协议,应视为违约,违约金为总协议款的25%。

  六、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收费标准:按本项目工程结算时确认的工程总价款的2‰计取。

  (二)结算方式: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服务费总价款),经双方协商,乙方提交预(结)算报告文件时一次结清。

  七、其他事项

  (一)如实际情况需要并乙方提出要求,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工作中必要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法律修改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乙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所遗留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日期:20xx年9月18日 日期:20xx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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