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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获取控制程序

2020-08-04 来源:步旅网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

-IPP-004

知识产权获取程序

版 本 号:A/0 受控状态:受控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批 准 人:

批准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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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变更履历表

日期 版本 修改内容 编制 审核 批准 知识产权获取程序

1目的

为及时对公司创新成果进行保护,保证公司知识产权的获取符合法律、标准和保密性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知识产权获取过程的控制。

3职责

3.1相关部门:负责对研发及生产等过程中产生的新方法、新工艺或涉密经营信息进行评估,适时提出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或商业秘密定密申请。

3.2知识产权部:负责对拟获取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和审核;负责联络外部机构办理知识产权获取工作手续;负责知识产权许可、转让合同的拟定;负责知识产权获取记录的管理。

3.3知识产权管理者代表:负责知识产权获取方案和知识产权合同审批工作。

4获取计划

4.1为保障知识产权获取工作的有效开展,知识产权部应于每年第一季度在上年度知识产权获取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制定本年度知识产权获取工作计划。

4.2年度知识产权获取工作计划应包括专利获取的数量、方式和途径,明确各有关部门在知识产权获取工作中的分工与工作指标。

5知识产权申请

5.1专利申请

5.1.1公司在研究开发及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发明创造,适宜以专利形式加以保护并且具备专利申请条件的,应适时申请专利,以取得法律保护。

5.1.2对于重大的发明创造,应适时地组织专家对发明创造进行评估,适宜申请专利的应进行专利查新检索,并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其是否适合申请专利及申请的时机、种类和国别。

5.1.3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由公司享有,但应保障职务发明创造人员的署名权,包括以下两点:

(1)职务发明人的名单及发明人顺序由专利提案项目负责人或提案部门负责人确定。

(2)职务发明人应是对提案之技术方案的研发工作作出实质性贡献的人。 5.1.4专利申请流程如下:

(1)发明人员撰写并提供技术交底资料,按规定填写《创新成果专利申请表》,经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知识产权部审查。

(2)知识产权部负责对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进行专利性审查,并联系代理机构开展检索、讨论、撰写文件等工作,及时接收、存档来往过程文件资料。

(3)知识产权管理者代表对专利提案申请进行审批。

(4)知识产权部根据管理者代表审批意见委托代理机构协助办理专利申请事项。

(5)知识产权部全程跟踪和监控专利申请进程直到获得专利授权。但如果专利申请被驳回,则应全面审查被驳回原因,如认为审查员意见不能成立,则应在收到驳回决定通知书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复审请求;如认为审查员意见有理有据,则应积极通过修改申请文件的方式来获得专利授权。

5.1.5妥善管理专利申请过程中产生的工作记录。 5.1.6专利申请控制流程图如下:

5.1.7公司凡新开发的、适合申请专利的技术或产品,应先办理专利申请,待获得专利申请号后,再组织进行科技成果鉴定、新产品发布会或新产品展销,以免因丧失新颖性而失去专利申请资格。

5.1.8公司职工对公司准备申请而尚未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已经提出专利申请而尚未公布或公告的专利申请信息,与公司专利技术实施相关的技术秘密等,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任何人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转让上述专利申请信息和技术秘密。

5.1.9本公司与其它单位、个人合作开发或者委托研究,应签订技术合作、委托协议,协议中必须约定研发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归属。

5.1.10公司职工、临时聘用人员因调离、辞职、解雇、开除等原因离开公司,依然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擅自将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或向社会公开。 5.2商标注册

5.2.1商标注册包括新商标注册、商标变更注册、商标续展注册、商标国际注册和商标注销。

5.2.2公司在设计推出新的商标前,必须考虑商标的可注册性。申请注册的商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

5.2.3公司在委托有关机构设计商标时,应在合同中对设计成果的所有权、著作权等权利归属,以及被第三方指控侵权时的应诉责任和赔偿责任进行约定。

5.2.4如涉及海外贸易,公司应适时在目标市场所在国家或地区注册商标。 5.2.5公司商标注册工作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商标使用部门或有关领导向知识产权部提出商标注册需求,包括商标的名称、图样及拟使用产品等的初步设想。

(2)商标查询:知识产权部接受商标注册申请后自行或委托代理机构进行相关检索,并将检索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3)商标设计:符合商标申请条件的,知识产权部委托有关部门或外部机构进行商标设计和制作。

(4)注册申请:商标设计完成并交申请人及管理者代表确认后,由知识产权部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事宜。

(5)知识产权部应对商标申请流程进行跟踪管理。 (6)保留并妥善管理商标注册过程产生的各项记录。 5.3著作权的归属与登记

5.3.1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包括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5.3.2本程序所规定的作品,仅限于职务作品,包括: (1)为完成本职工作所创作的作品;

(2)为完成单位安排的工作所完成的创作作品;

(3)主要是利用本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本企业或者关联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作品。

5.3.3职务作品的创作应满足独创性要求,即作品属于作者自己创造,完全不是或基本不是从另一作品抄袭来的。

5.3.4职务作品自创作完成后即取得著作权,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本公司所有。创作人员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本公司享有,企业可给予作者一定的奖励。

5.3.5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进行非职务作品创作活动。

5.3.6公司调离、离退休人员,外来学习进修、临时工作人员在离开公司前,应将其从事、参与职务作品创作活动的相关资料交给公司,并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对外披露职务创作中的相关信息,也不得以自己名义发表文章。

5.3.7本公司员工完成的与工作内容有关的论文,在发表前应向知识产权部备案,完成相关审批事项。

3.5著作权的登记由作品完成部门提出申请,提交著作权登记申请材料到知识产权部。知识产权部对申请登记的作品内容进行审核,并依照国家著作权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 5.4商业秘密的确定

5.4.1本公司商业秘密的确定和修改应遵循“谁产生秘密,就由谁定密”的原则进行。

5.4.2商业秘密的定密工作按照公司《保密管理程序》的规定执行。

6知识产权引进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可通过受让、接受许可等形式从外部引进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引进工作应采取以下措施。 6.1知识产权检索

知识产权在引进前应针对目标专利进行检索,检索由知识产权部负责,检索工作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知识产权的法律状态和稳定性; (2)知识产权的权利所有者;

(3)知识产权是否存在权属上的争议,是否面临权属纠纷; (4)知识产权剩余有效的保护期限; (5)其他方面。 6. 2知识产权价值评估

6.2.1在获取外部知识产权之前,应对其进行价值评估,评估可由公司内部组织进行,也可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

6.2.2对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应从技术先进性、市场供求以及交易市场中同类知识产权的价格等多方面着手,具体考虑到其应用到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中的价值,包括拟引进的技术与本公司的技术发展的关联程度,以及对本公司发展可能产生的积极效应和竞争优势等。 6. 3商业洽淡与合同订立

对于经过检索和评估,确定价值较高的知识产权,经过有关领导审批同意后,知识产权部与目标单位或个人进行商业洽谈并签订知识产权合同。 6.4登记备案

6.4.1对于已经获得授权的拟引进知识产权,签订合同后,由知识产权部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知识产权主管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6.4.2对于已申请未授权的拟引进知识产权,合同签订后,知识产权部需到国家知识产权主管机关办理著录项变更以及登记。

7记录

《创新成果专利申请表》 《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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