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GK型机车中修规程
第一节 柴油机及其辅助装置
柴油机及其辅助装置架修时需要全部解体(但曲轴主动齿轮、平衡块等除外),清洗油污,检修后各部件性能作用良好,刻印铅封应清晰完整,组成后须进行实验、调整,性能合格,保证正常工作。
机体 气缸套 油底壳
第1条 机体及油底壳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清洗机体、油底壳、检查并消除裂纹。 二、探伤、检查、研磨机体、缸套、座孔平面。 三、缸套座孔及缸套胶圈部位腐蚀严重者更换机体。 四、机体锌堵不得松缓,锌棒腐蚀超过1/2者须更换。
五、机体润滑油道须畅通,主油道焊修须1MPa油压试验,机体焊修后须经过0.5MPa水压试验,历时5分钟不得渗漏。
第2条 气缸套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气缸套不得有裂纹,腐蚀深度不得大于3mm,小封槽处腐蚀深度不得大于1.5mm,内表面轻微拉伤须经研磨安装时,相对原位置转90°使用。
二、全部更新封水圈,新胶圈复装应理顺不扭曲。
三、气缸套压入机体后须进行0.5MPa水压试验,10分钟不得渗漏。
气缸盖
第3条 气缸盖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须全部解体(导管、阀座除外)。 二、须清理积碳、水垢、保证水路畅通。 三、气门导管、气门座均不得松缓。 四、气阀须经涡流探伤阀面。
五、气缸盖组成后各水路进行0.5MPa的水压试验,5分钟不得渗漏。 六、气缸盖组成后进排气阀须经煤油做密封试验。
七、预燃室、预燃室喷嘴、喷油器不得有裂纹,预燃室喷嘴伸出缸头底平面为10+0.8 mm。 八、允许修正缸头下平面,其厚度减少量不大于0.5mm。
曲轴 飞轮结合组及主轴承
第4条 曲轴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曲轴须卸除全部螺堵,清洗油道,清洗油垢,平衡块螺钉状态良好可不拆卸。 二、曲轴不得有裂纹。
三、曲轴重新安装平衡块须做动平衡试验,其不平衡量须符合要求。 四、曲轴平衡块螺栓全部按扭矩紧固。 五、曲轴内滚道不得有剥离和腐蚀。
六、曲轴主轴颈、连杆颈按等级修复(等级待定)。
七、曲轴主轴承以1、4、7位做支撑,主轴颈对轴中心线的跳动量不大于0.05mm。 八、齿轮可不退下,齿轮镶入部采用超声探伤。
第5条 轴承外圈各磨耗面不得有拉伤、剥离和腐蚀,保持架无裂纹变形。 第6条 减振器须作用良好,弹性联轴器橡胶无老化裂纹。
活塞连杆组
+0.3
第7条 活塞、活塞环、活塞销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清除油垢积炭。
二、活塞不得有裂纹破损,活塞销不得有裂纹。
三、活塞环槽磨损超限0.1允许将环槽高度增加0.5进行等级修理。 第8条 连杆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连杆不得有裂纹(不允许消除使用)。
二、连杆组件大小端孔中心线用长200mm心棒测量,平行度、扭曲度不大于0.05与0.40mm。 三、连杆螺栓不得有裂纹,镀铜层须完好。 四、连杆大端孔锥度、椭圆度超限时须更换连杆。 第9条 连杆瓦及小端套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连杆瓦合金属层不得有脱壳、剥离、龟裂、腐蚀、烧损、拉伤。 二、连杆瓦背接触面在连杆体中应不少于85%。 三、连杆瓦弹力、余面高度、瓦口不平行度均符合要求。
四、瓦的铝合金层不得起层或剥离,铝合金厚度应在0.3~1.0mm。 五、连杆小端孔铜套不得有烧损、严重拉伤、转动。 第10条 同一台柴油机活塞连杆组重量差不大于100g。
凸轮轴 挺杆及滚轮摇臂
第11条 凸轮轴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凸轮轴不得有裂纹,轴颈及凸轮工作面不得有拉伤或过烧痕迹。 二、凸轮轴颈的径向跳动量标准值为0.025mm,极限值为0.05mm。
第12条 挺杆不得有裂纹,上下套不得松动,挺杆须平直,在全长上的不直度不大于0.3mm。 第13条 滚轮摇臂须解体清洗,组装滚针、滚轮轴轴承时,须保证配合间隙,摇臂轴向间隙不大于1mm。
第14条 齿轮不得有裂纹,腐蚀面积不超过10%。
进、排气系统及增压系统
第15条 进、排气管路须解体、清扫,管路裂纹允许焊补修正。 第16条 增压器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增压器体不得有裂纹,废气壳、出气壳水道须施行0.5MPa,历时5分钟压力试验,无漏泄。
二、叶片不得变形及伤损,喷嘴环不得有裂纹。
三、转子须做动平衡试验,不平衡量须符合要求,组装后转动灵活,无异音。
四、检查各轴承状态,测量有关配合间隙:压气机叶轮圆弧处间隙1.00~1.20mm;涡轮圆弧处间隙1.00~1.20mm;压气机叶轮背面间隙1.00~1.20mm;涡轮背面间隙1.00~1.40mm;喷嘴环端面间隙0.10~0.25mm;转子轴向串动量0.16~0.20mm;压气端密封环侧面间隙0.3~0.36mm;涡轮端密封环侧面间隙0.3~0.36mm;扩压器端面间隙0~0.1mm;若间隙不符合要求,须调整垫片。
燃油系统
第17条 高低压油管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油管内表面须清洗污垢。
二、高压油管经检修后,管路必须畅通各处无泄漏。 第18条 燃油滤清器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滤清器的滤芯及密封垫圈须更换。
二、滤清器检修后用压力为0.3MPa的柴油做密封试验,保持2分钟不得渗漏。 第19条 高压油泵检修后符合下列要求
一、高压油泵须全部解体,清洗检查泵体,不得有裂纹。 二、凸轮轴、滚轮轴、调节齿杆不得有裂纹。
三、高压油泵组成后,凸轮轴转动灵活,齿圈不得松动。 四、高压油泵试验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柱塞阀偶件滑动性能试验:抽出配合长度1/3,能借助自身重量自由滑落,无卡滞。 ⒉ 出油阀偶件严密度试验:风压0.4~0.5MPa无漏泄。
⒊ 供油量试验:齿杆在最大供油位,各柱塞完成400个冲程,供油量为210±3ml;齿杆在最低转速位,各柱塞完成400个冲程,供油量为30±6ml,各缸相互不均匀值不能过大。
第20条 喷油器喷油压力为19.6±0.5MPa(190型),喷射雾化良好,声音清脆,喷射开始终止必须急速,头部不得渗漏。
调控系统
第21条 调控系统检修符合下列要求
一、调速器须全部解体、清洗、检查,各件均不得有裂纹。
二、调速弹簧与拉杆弹簧不得变形、折断,须做弹力试验,性能要符合规定要求。 三、调速器动作试验符合要求,调速器超速停油动作转速为870转/分左右,各处无泄漏。 四、单独更换飞铁需称重,每对重量差不大于3克,并打上配对记号。
第22条 自动停车装置检修后应达到左右拨叉关闭后不得抖动,油压在0.1~0.18MPa,拨叉应全部开放,当柴油机主油道入口处来油压力低于0.18~0.1MPa时,能使柴油机自动停止运转。
第23条 控制风缸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控制风缸须做0.5MPa风压试验,无泄漏。
二、控制风缸以0.5MPa风压试验时,动作准确,1、2、3、4阀行程分别1mm、2mm、4mm、8mm,全行程15±0.16mm,停车阀行程不少于13mm。
三、控制风缸第四阀阻尼时间为15~30秒,阻尼阀关闭后,第四阀不能移动全行程。
润滑系统
第24条 各管路须清洗污垢,裂纹允许焊补修整。 第25条 各阀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限压阀组成试验时,开启压力为0.5三、止回阀组成试验时开启压力为0.5
+0.05
Mpa。
+0.05
二、单向调压阀组成试验时,开启压力为0.8
+0.1
Mpa。
MPa。
第26条 机油泵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泵体、轴、齿轮及轴承支撑板不得有裂纹。
二、机油泵组成后,主、从动齿轮啮合良好,转动灵活。
三、机油泵试验:当油温80±5℃,转速2140转/分,压力为0.8MPa,流量≥450升/分。 第27条 机油滤清器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橡胶密封圈须更换,滤网破损更换,手把转动灵活。 二、滤芯组成后试验,安全阀开启压力为0.3MPa。
三、试验:油温80±5℃,压力1MPa,历时10分钟无漏泄。
第28条 离心滤清器检修组装后,须按规定要求进行试验,转动灵活无漏泄。 第29条 增压器润滑管路附件检修时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止回阀开启压力不大于0.1Mpa。
二、调整阀检修后试验:当油温70±5℃,进油压力为0.4~0.6MPa时,出油压力为0.24MPa。
冷却系统
+0.06
第30条 冷却系统管路及各附件检修后符合下列要求
一、管路须解体,清洗污垢,管裂纹允许焊补修整,新换水管须磷化处理。 二、管路开焊裂纹时,可以焊补修整。
三、高温、中冷水泵组成后试验技术参数:试验时允许水泵泄水孔溢水不超过8滴/分,其他处所无泄漏。
组装 调整 试验
第31条 柴油机组装时,各重要螺栓螺母须按紧固次序分三次紧固,紧固力矩符合设计要求。
一、气缸头大螺母:100—220—360Nm 二、气缸头小螺母:80—150—220Nm 三、连杆螺钉:100—220—360Nm 第32条 柴油机组装调试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气缸余气间隙:2±0.05mm。
二、调整配气定时角度:排气凸轮顶点在排气上止点前98.5±0.5°。配气相位公差±6°曲轴转角。
三、在冷机状态下检查气门间隙:进为0.4mm,排为0.45mm。 四、检查连杆瓦侧面间隙。 五、检查调整曲轴轴向间隙。 六、检查调整凸轮轴轴向间隙。 七、检查调整供油提前角。 八、检查调整自动喷调动作状态。
九、柴油机组装完毕须经0.5MPa水压试验,保压10分钟不得泄漏。 第33条 柴油机组成后进行性能试验,各技术参数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标准状态:持续功率为1250马力。 二、在标准状态:当柴油机功率为持续功率时: ⒈ 燃油消耗率≤175+5克/马力小时。 ⒉ 缸头出口排气温度<560℃。 ⒊ 机油最高温度≤88℃。 ⒋ 冷却水最高温度<85℃。 ⒌ 增压器润滑油压0.24~0.3MPa。 ⒍ 润滑油压力0.4~0.7MPa 。
⒎ 柴油机运转平稳,调整器性能和自动停车装置作用良好,各处无漏泄。 ⒏ 按装车功率工况正确铅封。
第二节 液力变速箱、万向轴及中间齿轮箱
液力变速箱及传动万向轴各零部件须解体清洗干净,按规定检修探伤组装。试验调整后恢复基本性能。
滚动轴承
第34条 滚动轴承检修要求
一、轴承内外圈、滚动体不得有裂纹、锈蚀,滚动工作面不得有剥离、电弧坑等严重缺陷和目视可察的麻点、疲劳起层,压痕边缘浸蚀、发兰中等缺陷,但局部擦伤深度仅有手感,不超过0.05mm,变色而硬度不低于HRC55且同组滚子硬度差不大于HRC5,集中使用或磨修后使用;目视检查不明显的麻点、碾堆、凹坑缺陷及发黄、污斑等轻度缺陷,允许抛光后使用;滚动工作面发生段磨不超过0.10mm者允许磨修处理,但要同时消除安装机组上相关的形成因素。
二、轴承保持架不得有裂纹、折损、飞边、铆钉或螺钉不得折断、松动,防缓良好;隔离部厚度不小于原形厚度的4/5;保持架外圆与外圈的单边间隙,由滚子引导的,间隙消失不大于原形尺寸的1/3;由外圈引导的用0.03~0.05mm塞尺检查,应可以通过,不足时允许机加工保持架外圆予以处理。
三、轴承拆装时严禁直接锤击轴承,轴承内外圈与机组安装面的配合性质须符合设计要求;以接触电阻法测量紧配合面接触情况时,实测值应大于正常值的2倍。热装加温时,加热温度不超过100℃,轴承型号后带“T”号者,允许加热至120℃或轴承厂家限定的加热温度,采用电磁感应加热时,剩余磁感应强度不大于3×10T。
四、轴承游隙增大应不大于原始游隙上限值的1/3或限度规定,但运用时的极限游隙增大应不大于原始游隙上限值的1/2或限度规定。
五、轴承油脂牌号正确,填加量应为轴承室总空间容积的50~60%,填塞时在填满滚子组件,并作好油封涂油密封后,再分填轴承室储油空间。
六、轴承运或振动,作额定试验时温升应不加速度就不大于艺文件的规定。
七、轴承清洗应用能在表面留下油膜的清洗剂清洗。
八、机车部件检修内容另有明确规定的不在按上述要求执行。
锤度配合
第35条 锥度配合面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配合锥面不得有裂纹及影响油压建立的拉伤。
二、锥度配合面压入行程的减少量:压入行程小于等于5mm的为1mm,压入行程大于5mm等于10mm的为2mm,压入行程大于10mm小于15mm的为3mm,压入行程大于15毫米的为4毫米,压入行程不足时,允许按规定修复到配合要求。
三、锥度配合接触面装配时须建立油压。 四、配合接触面积不少于80%并须匀分布。
传动齿轮
第36条 齿轮检修要求
一、齿轮不得有裂纹(不包括端面热处理毛细裂纹)及剥离。
二、齿面允许有轻微腐蚀、点蚀或局部硬伤。腐蚀、点蚀面积不超过该齿面的30%,硬伤面积不超过该齿面的10%者,允许使用。
三、齿轮破损属于如下情况者,允许打磨使用(不包括齿轮油泵的打油齿轮):
⒈ 模数大于或等于5的齿轮,齿顶破损掉角、沿齿高方向不大于1/4,沿齿宽方向不大于1/8者;模数小于5的齿轮,齿顶破损掉角,沿齿高方向不大于1/3,沿齿宽方向不大于1/5者。
⒉ 齿轮破损掉角每个齿轮不超过3个齿,每齿不超过1处者。
调控装置 齿轮用途的分类 解体检修时的 间隙增大量 不解体检查时 允用的间隙增大量 -4
转应无异常噪音转速条件下空转超过40℃,振动1、2g或有关工
原形上限值的1/3 原形上限值的1/2
四、齿轮啮啮合间隙应符合
五、机车部明确规定的,不行。
传动装置(在淬硬层及工作性质允许的条件间隙放宽的极限允值,由工艺规定) 合状态应良好,
原形上限值的1倍(不超过3倍) 原形上限值的2倍(不超过5倍) 下表限度要求。 件检修内容另有再按上述要求执
箱体及管路
第37条 箱体及管路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箱体及管路须彻底清洗清除油垢及锈垢。 二、箱体不得有裂纹。 三、滤清器、滤网无破损。
四、管路组成后须畅通,部位正确、连接可靠不漏泄。 五、更换各防松件、密封垫圈及橡胶组合件。
二轴组成
第38条 二轴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二轴各零部件应清洗干净。
二、二轴(中间轴、输出轴组成)进行弯曲检查,各轴颈对轴中心线的不同轴度不大于0.04mm。 三、泵轮涡轮、导向轮、变扭器外壳不得有裂纹。 四、泵轮涡轮叶片铆钉不得松缓。
五、泵轮涡轮导向轮叶片遇到有下列情况可修整。
⒈ 泵轮叶片出口处有破损,沿叶片方向不超过5mm,面积不超过50mm,不连续3片,允许修整后使用。
⒉ 涡轮叶片出口处有破损,沿叶片方向不超过5mm,面积不超过50mm,数量不过总叶片数的1/10并不连续,允许修整后使用。
⒊ 导向轮叶片破损沿叶片方向不超过5mm,面积不超过50mm,叶片数不超过5片,允许修整后使用。
六、修整叶片后的泵轮,涡轮与油封组合件须做动平衡试验,并符合要求。 七、各轴油封无裂纹、破损,油封间隙须符合限度要求。 八、输出轴与齿形离合器花键配合须符合限度要求。
九、二轴组成后,中间轴与泵轮之间转动灵活,不带轴,无异状。
其它各轴组成
第39条 液力变速箱其它各轴(包括第一、三、四轴、换向轴、换档反应器、传动轴及惰行泵传动轴)的检修需要符合下列要求:
一、换向轴与齿形离合器花键配合须符合限度要求。
二、检查第一轴的弯曲,检查各轴颈对轴中心线的不同轴度不大于0.05mm。 三、各防松件垫及橡胶制品件须更换。 四、各轴组装后,轴向移动量应符合要求。 五、各轴转动灵活平稳、无异音、油封不接磨。
泵类
第40条 供油泵、控制泵、惰行泵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泵轮、轴及壳体和齿轮不得有裂纹。 二、供油泵滤网不得有破损。 三、各防松垫片须更换。
四、齿轮端面与泵底及泵盖的啮合间隙须符合限度要求。 五、各泵组成后应转动灵活无滞点,性能试验符合下表要求。
2
22
真空度 压力 流量 (毫米密封性 (MPa) (升/分) 汞柱) 不得 0.3 57 350 泄露 不得 0.6 28 38 泄露 不得 0.3 57 250 泄露 不得 0.3 71 150 泄露 名 称 转 速 (转/分) 前3250 泵 控制泵 后3250 泵 前正 3100 泵 反 惰行泵 后正3100 泵 反 注:控制泵安全阀压力为0.65±0.1MPa
换向机构 第41条 换向机构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更换“O”型密封圈、环及防松垫片。 二、操纵风缸弹簧应无裂纹、变形并做压缩试验。 三、拨头与拨叉间隙须符合要求。
四、换向机构组装时应测量齿形离合器与拨块的侧隙再0.5mm以上。
换挡控制装置
第42条 控制阀速度反应器和负荷反应器的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阀杆、滑阀、阀套、活塞杆、活塞、活塞套及端盖和体不得有裂纹及严重拉伤。 二、各弹簧不得有裂纹、锈蚀,并须做性能试验。 三、更换“O”型密封圈及防松垫片。
四、滑阀与阀套、活塞套的配合间隙须符合限度要求。 五、控制阀及换挡反应器组成后须动作灵活、无滞点。 六、换挡反应器性能试验须符合要求: ⒈ 换挡准确、误差不得超过±5% ⒉ 返回系数在1.02~1.12范围内
风扇偶合器
第43条 风扇偶合器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偶合器泵轮、涡轮及输出法兰不得有裂纹及严重磨损。 二、泵轮涡轮径向、轴向间隙须符合限度要求。 三、偶合器组装后须转动灵活、无接磨。 四、偶合器性能试验应符合要求。
第44条 液力变速箱总装后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轴转动灵活,无异音。 二、换向及充油作用良好。
三、换挡反应器动作准确灵活、换挡点符合规定。 四、风扇偶合器性能符合规定。
五、各分箱箱面、油管路及垫不得漏泄,各螺栓不得松动。 六、工作油温度不超过100℃。 七、各部油压须符合下表规定。
项 目 供油泵 1500 控制泵 800~1500 不低于4.0 0.65±0.1 柴油机空载转数(转/分) 800 油压(MPa) 不低于0.8
润滑油泵 800 最高润滑点有油流出 中间齿轮箱
第45条 中间齿轮箱的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轴承锥度配合,齿轮及油泵的检修须符合有关规定。 二、箱体、轴法兰、离合器不得有裂纹。
三、同一中心线上轴孔不同轴度不得大于0.05mm。
四、组装后各部件应状态良好、转动灵活,换挡动作灵活准确、无异音、无漏泄、工作油温正常。
五、油底壳检查不得有较多的金属和金属粉等异物。
万向轴
第46条 万向轴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花键轴套、十字销、轴承体及法兰叉头不得有裂纹。
二、滚柱、轴承体、滚道十字销颈不得点蚀、腐蚀、压痕及剥离。 三、轴承外径与体孔内径配合须符合要求。
四、万向轴组装后须做动平衡校验,不平衡量应大于100g/cm。
五、润滑油孔须干净、畅通,装配时,轴承和花键配合处应涂适量润滑油。
第三节 电气部分
机车上全部电机、电器、控制柜、操纵台、电阻箱、蓄电池、电器仪表均拆下检修,使其恢复原有的基本性能,同时对机车电气线路进行检查,确保线路畅通。
电机
电机均须进行分解、清扫、检修和试验 第47条 定子检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机壳必须清扫干净,并消除裂纹(裂纹允许焊修)与缺陷,焊修后机壳内应涂防腐漆。 二、磁极线芯与机壳贴合面须光洁无毛刺,装配时应紧密、牢固。
三、轴承的滚动体、内外圈不得有变形滚道不得有拉伤,保持架铆钉不得松动。 四、端盖及轴承端盖有裂纹时,可修复或更换,油封须更换。
五、磁极线圈绝缘良好,引出线与连接线必须绑扎牢固,接线端子及标号必须完整清晰。 六、刷架固定牢靠、绝缘良好,不得有裂纹及损伤,刷架的压合机构应完整,起落时不得有卡滞现象。
第48条 电枢检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枢绕阻绝缘良好,绑扎钢丝不得有机械损伤,槽楔不得松动。 二、电枢轴不得弯曲,轴承座处拉伤严重时可修复使用。
三、电枢绕阻重绕后,须进行浸漆处理,组装前必须做静平衡。7.5KW以上者,应做动平衡试验。重新绑扎钢线者,应按上述要求进行静平衡或动平衡并符合规定要求。
四、换向器表面不得有擦伤,拉伤及烧损,凸片表面光洁度达到图纸要求。换向器直径大于50mm者,云母槽下刻深度不小于0.9mm,换向器直径小于50mm者,云母槽下刻深度不大于0.3mm。
五、换向器与电枢绕组的焊接必须牢固接触良好,云母碗及压紧螺栓不得有松动现象。 六、电枢检修后应作耐压试验,更换绕组者800V,未更换绕组者800V、工频1分钟不得有
闪络或击穿。
第49条
一、电机的所有零件必须齐全、牢固,标牌、标记应正确、清晰。
二、碳刷在刷盒内能上能下自由活动,电刷与换向器的接触面不小于85%,电刷长度不得小于原尺寸2/3,同一电机必须使用同一牌号的电刷。
三、各种电机电刷压指的压力应符合各电机的规定要求。 四、电机接线盒必须完好,引出线标志应清晰正确。
五、电机检修后应进行下列各项试验,必须达到下列各项指标。 1.用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值,绕组对机壳的阻值不低于5MΩ。
2.经解体检修后的直流电机,须在最高转速下进行空转试验60 MΩ,不得有异常振动,异音和甩油等,轴承温度不得超过40℃。
3.更换电枢绕组和重新绑扎钢线的电机应进行超速试验,即在120%的额定转速下运行2分钟,不得有损坏和剩余变形。
4、电枢绕组匝间绝缘强度必须经受1.3倍额定电压,历时5分钟而不被击穿。
5、绕组对地与绕组间必须进行耐压试验并达到:更换绕组者800V,未更换绕组者800V,工频一分钟不得闪络击穿。但功率不足1KW的电机对地耐压值按下式求出:
U=(500+2×额定电压)×75%伏
电器
第50条 检修时全部电器均拆下单个进行分解,清扫、检修和整定。
一、电器的活动部分应灵活,主控制器直流接触器、换向联锁器触头间隙、压力应恢复至原设计要求,各种开关与按钮应保证接触良好。
二、电器中所有零件须齐全完整,各种罩、壳有裂纹和破碎者予以更换,各橡胶件、密封件破损和老化变质者须予以更换。
三、各种电器线圈的直流电阻值与出厂额定值比较其误差不大于出厂额定值的10%,各种电器操作线圈在0.7倍的额定电压下应进行可靠动作,其释放电压应不小于额定电压的 5%,柴油机启动时公用的电器,其释放电压应不大于0.3倍额定电压。
四、电空阀检修后,应进行0.5MPa风压试验,保持10分钟不得泄露。
五、单个电器或电器元件的带电部分对地或相互间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0MΩ(用500V兆欧表测量)。
六、熔断器的熔体必须符合设计值。
七、各电器的安装必须紧固、牢靠、各种标志信号应正确、清晰、齐全。
控制柜、操纵台、预热炉箱
第51条 控制柜、操纵台、预热炉箱等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种柜、台、箱的锁、扣卡等附件须动作灵活,完整无缺。
二、各种柜、台的金属件不良和腐蚀严重时须修复,并按原样喷刷油漆、标志。
照明灯具
第52条 照明灯具检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照明灯具的玻璃和罩不得有裂纹、麻点。
二、照明灯具的反光镜不得漏光和裂纹,失光泽的反光镜须更换。 三、前后头灯的灯体锈蚀时,允许进行挖补、磨平、涂漆。 四、各照明灯具应按设计要求装灯泡。
电气仪表
第53条 电气仪表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气仪表应符合技术条件,新仪表使用时,须经计量鉴定后方可使用。
二、仪表壳、罩须完整,盘面和露出部分不得有斑点和龟裂,各种仪表的附件必须配套齐全,表盘数字显示应清晰。
三、仪表检修后,须经计量鉴定方可使用。
蓄电池
第54条 蓄电池检修符合下列要求
一、蓄电池外壳不得有变形和裂纹,通气孔必须畅通。
二、蓄电池须按检修技术要求进行充放电试验,容量不得低于标称值得85%,低于这个值者应重新进行检修或更换。
三、蓄电池的单节电压为2V,最小不低于1.8V。
四、蓄电池电解液应高于防护板10~15mm,电解液在25℃时,比重为1.27~1.28。 五、蓄电池的正负极“+”、“-”的标志应清晰。
电气线路
第55条 电气线路检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清扫所有接线盒,清洗所有端子板,检查所有电线、电缆的绝缘状态,更换局部老化破损电线、电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绝缘老化。
⒈ 导线外表显著膨胀,表面挤出胶瘤,失去弹性。 ⒉ 橡胶呈糊状或半糊状,弯曲时有挤胶现象。
⒊ 目视有表面裂纹,正反折合后露出铜芯,绝缘层易剥落,受压即成粉状。
⒋ 将导线卷成内径为电线外径5倍的螺旋状,在常温下浸水24KH后进行介电强度试验。 二、检修的电线管、金属管状态不良时须更换。金属软管与控制柜(箱)、分线盒、接线盒相连接均应采用金属软管接头进行连接。
三、电线管内不允许有电线头,并按规定穿入备用线。
四、导线与电器联接时,独芯者可直接与电器压接,多芯线须用电线接头焊接后(亦可用专用线钳压接冷压接线片)再与电器压接,各导线的线号必须清晰齐全。
五、线槽、线道应清洁干燥,导线在其内应摆放整齐,不得有挤压导线的情形。线管应安装牢固,管口导线绝缘防护应完好。
六、全部电器、线路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下试验:
⒈ 绝缘电阻测量:用500V兆欧表测量各正负线对地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 MΩ。 ⒉ 绝缘强度试验:用I频800V,历时1分钟不得有闪络或击穿。(额定电压在36V以下的电器及线路为350V)。
PC系统
第56条
一、PC机所有零件须完全、完整,各罩壳有裂纹和破碎者予以更换。 二、更换不良内部电池。
三、固态放大器须拆下清扫检修和整定。
四、速度信号处理器、超压信号检测器须拆下检修试验。 五、稳压电源拆下检修试验。 六、更换不良导线、插头。
七、装车后,各控制程序应符合要求,程序不良时应重新汇编。
第四节 车体、转向架及基础制动
车体车架、司机室和走台板检修后,须组装牢固,外观平整,柴油机及传动装置等安装位置符合要求,转向架及制动装置各部件作用良好,确保行车安全。
车体车架 司机室 走台板
第57条 司机室和走台板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司机室和走台板各板不得有裂纹,各板局部腐蚀须修复,腐蚀面积超过40%和深度超过30%应更换,各螺栓孔栽丝及孔不良时须修复。
二、门窗、顶盖及天窗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 三、扶手脚蹬座应安装牢固,电镀层剥离应重新电镀。 四、车体清扫干净,裂纹及不良焊缝应焊修或加焊补板。 五、排障器安装牢固,外观平整并无裂纹变形。 第58条 木结构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木地板裂纹、变形、破损应修复,两地板之间的间隙不得超过8mm,塑料地板局部破损应挖补截换或更新。
二、胶合板局部破损或崩裂应修补或更新。
车钩缓冲装置
第59条 车钩缓冲装置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车钩在锁闭位置时,钩锁向上活动量为5~15mm,钩锁与钩舌的接触面积须平整,其高度不小于40mm。
二、车钩各零件按规定进行探伤检查,不允许焊修钩体上的横裂纹、上下耳销孔向外的裂纹、钩舌上的裂纹、钩体扁销孔前端及向尾部发展的裂纹、钩尾框上的横裂纹,但钩体耳销孔凸台、钩尾框上头部连接板的裂纹除外。
三、组装后,车钩三态(开、停、关)作用良好。 第60条 缓冲器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缓冲器须清扫干净,箱体底板涂防锈漆。 二、更换橡胶件。
三、缓冲器组装后自由高度须符合568mm,允许加一块3~8mm厚钢板调整高度。
转向架及轴箱体
第61条 构架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构架各焊缝不得有裂纹和开焊。 二、旁承须解体检查清除污垢。 三、磨耗板须探伤检查,不得有裂纹。
四、转向架中心销须探伤不得有裂纹,并更换橡胶件。 五、转向架落车后,四角高度差不超过10mm。 第62条 车箱体及拉杆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轴箱拉杆须分解检查,不得有裂纹,但纵向裂纹可焊修。 二、轴箱体须清除污垢。
三、轴箱体局部破损及裂纹须焊修。 四、更换橡胶件。
五、轴箱拉杆与轴箱组装后其斜面接触不少于70%,局部间隙用0.1mm塞入检查,塞深度不超过10mm,底面间隙为2~5mm,同一转轴内外侧间隙之和不超过1mm。
六、轴箱与构架挡两侧间隙之和为8~14mm。
+5
弹簧及减振装置
第63条 圆弹簧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得有裂。
二、弹簧直径锈蚀超过10%的应更换。
三、弹簧应按规定进行压力试验,同一轴箱弹簧的自由高度差不得大于4mm。 第64条 油压减振器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油压减振器须全部分解检修。
二、组成后进行试验,其阻力曲线不得有畸形,阻力系数54~66公斤秒/厘米。
基础制动与手制动装置
第65条 制动缸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更换皮碗及橡胶件。
二、制动缸组成后按图纸技术要求进行风压试验。 三、制动缸鞲鞴行程60±105 mm。
第66条 制动基础装置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制动拉杆、杠杆须探伤检查不得有裂纹。 二、制动各杆弯曲、变形须加热调直。
三、各销套间隙超过1.5mm或拉伤严重时应更换,新制销及套应进行表面硬化处理。 四、手制动装置须分解检修,制动链条须探伤检查,组装后须作用良好。
车轴齿轮箱
第67条 滚动轴承检修按照第34条办理,锥度配合压入行程的减少量按照第35条处理。 第68条 圆柱齿轮、螺旋伞齿轮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齿轮不得有裂纹。
二、齿面腐蚀剥离面积不超过10%。
三、车轴与螺旋伞齿轮需更换时压装压力,小螺旋伞齿轮与法兰的圆锥面不得有裂纹及影响油压建立的拉伤,回油道须畅通。
第69条 车轴齿轮箱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车轴齿轮箱体须清除污垢,局部破损裂纹须焊修。
二、车轴齿轮箱拉臂拉杆须探伤检查不得有裂纹,纵向裂纹深度不超过1mm可以消除,拉臂安装应牢固。
三、更换橡胶件。
四、车轴齿轮箱组装后进行磨合试验,各部作用良好,温升符合要求,不得漏泄。
轮对
第70条 轮对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轴颈上不得有裂纹,轴身上横裂纹经铲除后可以使用,但铲除后轴身半径较原设计尺寸的减少不得超过4mm。
二、更换轮心时,压装压力为车轴压入吨数:带轮箍时为84~126吨;不带轮箍时为80~120吨。不得移动旧轮对的车轴位置,新压装时不得反压。
三、轮箍过盈量按轮辋直径计算:每1000mm为1.0~1.25mm;轮箍烧装时须均匀加热至350℃以内。
四、旧轮箍加热的厚度不得大于1mm,钢垫板不得多于一层,总数不多于4块,相邻两块间的距离不大于10mm。
五、轮缘磨耗过限时可旋修,不得堆焊。 第71条 轮对组成后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轮对落车后内侧距离1353±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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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轮箍外形用样板检查其偏差,踏面不超过0.5mm,轮缘高度减少量不超过1mm,厚度减少量不超过0.5mm。
三、轮箍旋削后直径差:同轴0.5mm以内,同一转向架在1 mm以内,同一台机车前后转向架在1mm以内。
第72条 油漆标志:在轮毂内侧面与车轴接缝处涂白油一圈,全宽50mm,两者各占25mm;再画长50mm,宽20mm的红油线三条与白油圈垂直等分,轮箍和轮心内外侧面用黄油各画一条长50mm、宽20mm的防缓标志。
辅助及冷却装置
辅助及冷却装置须彻底分解清洗检修、试验使其达到状态良好。 第73条 散热器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清洗污垢,散热片歪扭的须调修,叶片破损面积不超过5%。 二、更换橡胶件。
三、联接箱接口处应平整,翘曲的应调平。
四、散热器水管泄漏的须焊修或堵焊,单节散热器堵焊铜管数不得超过4根,堵焊数须在联接表面打钢印,全车散热器的焊堵数不得超过44根。
五、经焊修的散热器焊后须进行0.5MPa水压试验,保持5分钟不得泄漏,并做流量试验;水位高1.6米以0.0576米的水量流通,时间不超过45秒。
六、上下集箱内部须清理水垢,安装架腐蚀面积超过30%的须更换,局部腐蚀严重的须更换。 七、散热器组装后须进行0.3MPa水压试验,保持5分钟不得泄漏。 第74条 热交换器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热交换器铜管内壁和端盖须清理水垢,筒体端盖进出水管及法兰焊缝开焊须焊修,腐蚀深度超过30%的更换。
二、热交换器的铜管有泄漏的,应进行焊修或堵焊,堵焊铜管数不得超过40根,在一个区域内(进水或排水区)不得超过20根。
三、热交换器组装后须进行水压试验,保持5~10分钟不得泄漏。 第75条 风扇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风扇须清除污垢,不得有裂纹,风扇体与叶片过渡部分裂纹须焊修,新风扇和焊修后的风扇须做静平衡试验,不平衡量须符合要求。
二、风扇座组装后油封不得泄漏,各部转动灵活,风扇与风筒间隙不小于3mm。 第76条 百叶窗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百叶窗须清除污垢,百叶片腐蚀深度超过30%时须更换,框架锈蚀严重的须截换,变形的须调直。
二、叶片歪扭的须调直,在全长范围内不平度不超过3mm,百叶窗在关闭状态下局部间隙不大于6mm。
三、百叶窗组合后转动灵活,开度符合要求。
四、操纵风缸须解体清洗,清除污垢,操纵风缸检修后须进行0.5MPa风压试验,不得泄漏。 五、百叶窗及其操纵风缸装车后须进行调整,保证百叶窗全开、全闭二种位置的作用灵活。 第77条 预热锅炉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喷嘴须分解清洗,清除油垢,检修组成后进行雾化试验,在不低于1.5MPa油压下雾化应良好。
二、风机叶片裂纹须焊修,新制或经焊修的叶轮须作静平衡试验,不平衡量须符合要求。 三、炉体、排烟管、燃烧装置和筒体须清理烟垢、水垢、锈垢,炉体外表面须涂红丹防锈漆。管组、水管开焊须焊修,须进行0.3MPa水压试验。保持5分钟不得泄漏,炉体燃烧装置钢板腐蚀深度超过40%的更换,局部损坏须挖补或切换。
四、锅炉组成后进行综合实验,燃烧状态、点火作用应良好。 第78条 中冷器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冷器须分解清洗检查,清理水垢与锈垢。
二、中冷器管泄漏须焊修或堵焊,堵焊根数不得超过7根。 三、冷却片弯曲的应调直,叶片破损面积超过5%的应更换。 四、检修后经0.5MPa水压试验保持5分钟不得泄漏。
第79条 机油冷却器(燃油加热器工况箱热交换器)检修符合下列要求。
一、清洗管路方筒体的油垢,油水管路焊缝开焊要焊修或堵焊,堵焊铜管数不得超过8根,焊后作水压试验。
二、油水管系统组装后进行水压试验,0.5MPa水压试验保持5分钟不得泄漏。 第80条 热风机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散热器须拆下清洗,清理水垢和锈垢,清洗后须做0.3MPa风压试验,保持5分钟不得泄漏。
二、水散热器管路泄漏须焊修或堵焊,焊修后重做水压试验。 第81条 进排气装置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进气装置须分解清洗,清理烟垢、锈垢、油垢;进气软管必须更换。 二、壳体锈蚀深度超过30%的应更换,局部锈蚀严重的须挖补或切换。 三、进气软管应更新。
第82条 油箱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油箱须清洗检查,局部腐蚀损坏的须切换,开焊裂纹须焊修。
二、油箱油表须清洗,显示清晰,检修后油箱须盛满柴油试验,不得泄漏。 第83条 水箱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箱须拆下,清理水垢、锈蚀,外表面涂红丹防锈漆。水箱局部锈蚀、损坏须更换。 二、水箱检修后须进行盛水试验,保持5分钟,不得泄漏。 第84条 管道及阀门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管道须检修,清理内外表面水垢、油垢、污垢。
二、无缝钢管腐蚀深度超过50%的应更换,水煤气管腐蚀深度超过40%的应更换,局部腐蚀严重或管接螺纹部分损坏的须切换,焊后管道内表面应光滑,不得有残留物。
三、新换水管时须磷化处理,外表面涂红丹防锈漆。
四、水、油各阀及塞门须解体检修,更换密封胶圈,组装后须进行0.5MPa风压试验,保持5分钟不得泄漏。
第85条 齿轮泵检修符合下列要求。
一、主从动齿轮不得有裂纹,点蚀超过10%的须更换。
二、齿轮泵组成后须进行试验,供油量符合试验要求,转动灵活,油封不得漏油。
制动及撒沙装置
空气制动装置各部件及其管路须检修,组装后应安装牢固不得泄漏,各附件性能作用良好。 第86条 NPT5型空气压缩机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机体、气缸盖、曲轴及各运动部件不得有裂纹,机体轴承处的裂纹禁止焊修。 二、气缸活塞曲轴不得有严重拉伤,轴瓦应全部更换。 三、压缩室高度为0.6~1.5mm。
四、进、排气阀应清洗干净,阀片弹簧不得有裂纹,阀片磨耗深度不大于0.01mm。 五、散热器应清洁无漏泄,组装后须做0.6MPa水压试验保持3分钟不渗漏。 六、散热器低压安全阀开启压力为0.45
-0.02
MPa。
七、油泵检修后转动灵活,当温度10~30℃时,转速1000转/分,吸吮高度为170mm,压力
为0.4~0.48MPa,流量为2.3~3升/分。
第87条 风闸风缸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单独制动阀、自动制动阀、给气阀减压阀,分配阀、调压阀,高压安全阀检修后须在试验台上试验,性能良好。
二、制动软管在0.6~0.7MPa的风压水糟内试验保持1分钟,不得泄漏;表面或边缘发生的气泡逐渐消失者可使用,并作1MPa的水压试验,保持2分钟不得泄漏,无局部胀出现象。
三、总风缸、控制风缸、均衡风缸等拆下清洗,缸外表面涂红丹防锈漆。 四、各缸清洗后作水压试验。
1.总风缸以1.4MPa的水压试验保持5分钟,不得泄漏,总风缸名牌按规定更换。 2.控制风缸以0.75MPa的水压试验保持5分钟,不得泄漏。 3.均衡风缸以1MPa的水压试验保持5分钟,不得泄漏。
五、各缸的吊带须清洗检查,吊带的丝扣完好,吊带裂纹或锈蚀深度超过2mm时须更换。 六、总组装后,总风缸在额定风压时,制动管系及总风的总泄漏每分钟不超过0.02MPa。 第88条 撒砂装置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撒砂阀的撒砂喷嘴丝扣应完好。
二、撒砂器须清扫,体与盖腐蚀深度超过壁厚的一半时更换,体的丝扣部分应良好。 三、撒砂装置作用良好,撒砂管距轨面高度为35~60mm。距轮箍与轨面接触点为350±20mm。
风源净化装置
第89条 风源净化装置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拆下油气分离器进行解体检查。 二、拆下干燥器,解体检查,更换干燥剂。 三、拆下时间控制器进行试验台试验。
四、解体检查,清洗进、排气控制阀和出气止回阀,组装后进行性能试验。
第五节 落成、试运及其它
机车检修落成后,各部件须组装完整,牢固可靠,位置正确,试验性能符合要求,标志清楚,外观状态良好。
第90条 机车正线试运前的准备
一、各部件齐全,组装牢固,位置正确,性能良好。
二、检查各部位的润滑油、燃油、工作油、冷却水和砂,做好起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携带各种安全信号,消除有关行车安全的一切故障。
四、机车起动后须进行厂试,电气控制机组保护、机车换向、冷却、制动、仪表等各部件的作用须良好。柴油机和液力传动箱工作正常,轴箱、车轴齿轮箱、各万向轴等状态良好。
五、机车须符合机车车辆限界。
第91条 机车试运须完成以下工作,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机车正线牵引试运,单程不少于35公里,牵引吨位不少于200吨,速度为机车构造速度或线路允许的最高速度。
二、中间齿轮箱的温度不得超过60℃。
三、车轴齿轮温度一、四位不得超过60℃,二、三位不得超过80℃。 四、轴箱温度不得超过60℃。
五、各部仪表(柴油机、液力传动箱)显示准确,作用灵敏。柴油机的排气温度,润滑油温和压力,冷却水温度和压力,增压器惰转延时须符合规定。
第92条 机车试运合格后,回修不良处所,按规定涂印识别标志及标记,并按技术要求进行油漆。
第四章 GK型机车大修规程
第一节 柴油机及其辅助装置
柴油机及其辅助装置厂修时须全部解体(但曲轴主动齿轮、平衡块等除外),清洗油垢,检修后各部件性能作用良好,刻印铅封应清晰完整,组成后须进行试验、调整,性能合格,保证正常工作。
机体 气缸套 油底壳
第一条 机体及油底壳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清洗机体、油底壳、检查并消除裂纹。 ⒉ 探伤、检查、研磨机体、缸套、座孔平面。 ⒊ 缸套座孔及缸套胶圈部位腐蚀严重者更换机体。
⒋ 机体润滑油道畅通,主油道焊修须1MPa油压试验,机体焊修后须经0.5MPa水压试验,历时5分钟不得渗漏。
第二条 气缸盖检修符合下列要求 ⒈ 须全部解体(导管、阀座除外)。 ⒉ 须清理积炭、水垢,保证水路畅通。 ⒊ 气门导管、气门座均不得松缓。 ⒋ 气阀须经涡流探伤阀面。
⒌ 气缸盖组成后,各水路进行0.39MPa的水压试验,5分钟不得渗漏。 ⒍ 气缸盖组成后,进、排气阀须经煤油进行密封试验。 ⒎ 允许修正缸头下平面,其厚度减少量不大于0.5mm。
曲轴 飞轮结合组及主轴承
第三条 曲轴检修符合下列要求
⒈ 曲轴须卸除全部螺堵,清洗油道,清洗油垢,平衡块螺钉状态良好可不拆卸。 ⒉ 曲轴不得有裂纹。
⒊ 曲轴重新安装平衡块须做动平衡试验,其不平衡量须符合要求。 ⒋ 曲轴平衡块螺栓全部按扭矩紧固。
⒌ 曲轴主轴颈、连杆颈可按等级修复(等级待定)。
⒍ 曲轴主轴承以1、4、7位做支撑,主轴颈对轴中心线的跳动量不大于0.05mm。 ⒎ 齿轮可不退下,齿轮镶入部采用超声探伤。 第四条 轴承孔各磨耗面不得有拉伤、剥离和腐蚀。 第五条 减振器须作用良好,弹性联轴器橡胶无老化开裂。
活塞连杆组
第六条 活塞、活塞环、活塞销检修符合下列要求 ⒈ 全部更换新活塞。 ⒉ 全部更换新活塞环。 ⒊ 活塞销探伤。
第七条 连杆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连杆不得有裂纹(不允许消除使用)。
⒉ 连杆组件大小端孔中心线用长200mm心棒测量,平行量、扭曲度不大于0.05~0.10mm。 ⒊ 全部更换新连杆瓦。
⒋ 连杆大端孔锥度、椭圆度超限时须更换连杆。 第八条 连杆瓦及小端套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全部更换新连杆瓦。
⒉ 连杆瓦背接触面在连杆体中应不少于85%。 ⒊ 连杆瓦弹力、余面高度、瓦口不平行度均符合要求。
⒋ 瓦的铝合金层不得起层或剥离,铝合金层厚度应在0.3~1.0mm。 ⒌ 连杆小端孔铜套不得有烧损、严重拉伤、转动。 第九条 同一台柴油机活塞连杆组重量差不大于100g。
凸轮轴 挺杆及滚轮摇臂
第十条 凸轮轴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凸轮轴不得有裂纹,轴颈及凸轮工作面不得有拉伤或过烧痕迹。
⒉ 凸轮轴第4轴颈对2、6轴颈跳动量不大于0.3mm,第1、3、5、7轴颈对2、6轴颈跳动量不大于0.025mm。
第十一条 挺杆不得有裂纹,上下套不得松动,挺杆须平直,在全长上的不直度不大于0.3mm。
滚轮摇臂须解体清洗,组装滚针、滚轮轴轴承时,须保证配合间隙,摇臂轴向间隙不大于1mm。
第十二条 齿轮不得有裂纹,腐蚀面积不超过10%。
进、排气系统及增压系统
第十三条 进、排气管路须解体、清扫,管路裂纹允许焊补修正。 第十四条 20GL型增压器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增压器不得有裂纹,废气壳、出气壳水道须施行0.5MPa,历时5分钟压力试验,无漏泄。 ⒉ 叶片不得变形及伤损,喷嘴环不得有裂纹。 ⒊ 转子须做动平衡试验,不平衡量须符合要求。
燃油系统
第十五条 高低压油管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油管内表面须清洗污垢。
⒉ 高压油管经检修后,管路必须畅通,各处无漏泄。 第十六条 燃油滤清器检修符合下列要求 ⒈ 滤清器的滤芯及密封垫圈须更换。
⒉ 溢油阀作用良好,调整开放压力为0.15~0.17MPa。
⒊ 滤清器检修后用压力为0.3MPa的柴油做密封试验,保持2分钟不得渗漏。 第十七条 喷油泵检修后符合下列要求
⒈ 喷油泵须全部解体,清洗检查泵体,不得有裂纹。 ⒉ 凸轮轴、滚轮轴、调节齿杆不得有裂纹。
⒊ 喷油泵组成后,凸轮轴转动灵活,齿圈不得松动。 ⒋ 喷油泵试验须符合下列要求
⑴ 注塞付严密度试验,柴油粘度:E=1.43~1.45;t=6~35秒。 ⑵ 出油阀严密度试验,风压0.4~0.5MPa,无漏泄。
⑶ 供油量试验,转速750r/min,柱塞往返400次供油量为210±3mL。 第十八条 喷油器喷油量压力为19.6急速,头部不得有渗漏。
超速安全装置
第十九条 超速安全装置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检修控制阀与阀体配合间隙为0.008~0.013mm。 ⒉ 检查各弹簧是否锈蚀、断裂及弹力不足等现象。 ⒊ 检查截止阀芯与阀体配合间隙。
⒋ 试验超速安全装置作用转速为1680~1725转/分。 第二十条 调速器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调速器须全部解体、清洗、检查,各件均不得有裂纹。
⒉ 调速弹簧与拉杆弹簧不得变形、折断,须做弹力试验,性能要符合规定要求。 ⒊ 单独更换飞铁需称重,其重量为337±7克,每对重量差不得大于2克。
第二十一条 自动停车装置检修后应达到左右拨叉关闭后不得抖动,油压在0.98MPa,拨叉应全部开放,当柴油机主油道入口来油压力低于0.245~0.29MPa时,能使柴油机自动停止运转。
第二十二条 控制风缸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控制风缸须做0.5MPa风压试验,无泄漏。
⒉ 控制风缸以0.5MPa风压试验时,动作准确,1、2、3、4阀行程分别1、2、4、8mm,全行程15±0.16mm,停车阀行程不少于13mm。
⒊ 控制风缸第四阀阻尼时间为15~30秒,阻尼阀关闭后,第四阀不能移动全行程。 第二十三条 转速仪组成后转动灵活,无异音,无漏泄。
润滑系统
第二十四条 各管路须清洗油垢,裂纹允许焊补修整。 第二十五条 各阀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限压阀组成试验时,开启压力为0.396⒊ 止回阀组成试验时,开启压力为0.5
+0.05
+0.5
MPa,喷射雾化良好,声音清脆,喷射开始终止必须
MPa。 MPa。
⒉ 单向调压阀组成试验时,开启压力为0.8
+0.1
+0.05
MPa。
第二十六条 机油泵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泵体、轴、齿轮及轴承支撑板不得有裂纹。
⒉ 机油泵组成后,主、从动齿轮啮合良好,转动灵活。
⒊ 机油泵试验:当油温80±5℃,转速2032转/分,压力0.784MPa,流量≥220升/分。 第二十七条 机油滤清器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橡胶密封圈须更换,滤网破损更换,手把转动灵活。 ⒉ 滤芯组成后试验,安全阀开启压力为0.196MPa。 ⒊ 试验:油温80±5℃,压力1MPa,历时10分钟无漏泄。
第二十八条 离心滤清器检修组装后,须按规定要求进行试验,转动灵活,无漏泄。 第二十九条 增压器润滑管路附件检修时须符合下列要求
调整阀检修后试验,当温度70±5℃,出油压力为0.196~0.392MPa。
冷却系统
第三十条 冷却系统管路及各附件检修后符合下列要求
⒈ 管路须解体,清洗污垢,管裂纹允许焊补修整,新换水管须磷化处理。 ⒉ 管路开焊裂纹时,可以焊补修整。
⒊ 高温、中冷水泵组成后试验技术参数:试验时允许水泵泄水孔溢水不超过8滴/分,其他处所无泄漏。
组装 调整 试验
第三十一条 柴油机组装时,各重要螺栓须按紧固次序分三次紧固,紧固力矩符合设计要求: ⒈ 主轴承螺母:40—80—16—353NM。 ⒉ 气缸头大螺母:1176—1372NM。 ⒊ 连杆螺钉:62—120—265NM。
第三十二条 柴油机组装调试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调整配气定时角度
⑴ 进气阀开启始点:上止点前68±7° ⑵ 进气阀关闭始点:下止点后52±7° ⑶ 排气开启始点:下止点前60±7° ⑷ 排气关闭始点:上止点后60±7° ⑸ 气阀重叠角:128±14°
⒉ 在冷机状态下检查气门间隙:进为0.43±0.05mm,排为0.48±0.05mm。 ⒊ 检查连杆瓦侧面间隙。 ⒋ 检查调整曲轴轴向间隙。 ⒌ 检查调整凸轮轴轴向间隙。 ⒍ 检查调整供油提前角。
⒎ 柴油机组装完毕须经0.5MPa水压试验,保压10分钟不得漏泄。 第三十三条 柴油机组成后进行性能试验,各技术参数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在标准状态:持续功率为1350马力。 ⒉ 在标准状态:当柴油机功率为持续功率时 ⑴ 燃油消耗率≤209+5克/马力小时。 ⑵ 缸头出口排气温度<600℃。 ⑶ 机油最高温度≤90℃。 ⑷ 冷却水最高温度<85℃。
⑸ 增压器润滑油压0.196~0.392MPa。 ⑹ 润滑油压力0.392~0.784MPa。
⑺ 柴油机运转平稳,调整器性能和自动停车装置作用良好,各处无漏泄。 ⑻ 按装车功率工况正确铅封。
第二节 液力变速箱、万向轴
液力变速箱及传动万向轴各零部件须解体清洗干净,按规定检修探伤组装。试验调整后恢复基本性能。
滚动轴承
第三十四条 滚动轴承检修要求
⒈ 轴承内外圈、滚动体不得有裂纹、锈蚀,滚动工作面不得有剥离、电弧坑等严重缺陷和目视可察的麻点、疲劳起层,压痕边缘浸蚀、发兰中等缺陷,但局部擦伤深度仅有手感,不超过0.05mm,变色而硬度不低于HRC55且同组滚子硬度差不大于HRC5,集中使用或磨修后使用;目视检查不明显的麻点、碾堆、凹坑缺陷及发黄、污斑等轻度缺陷,允许抛光后使用;滚动工作面发生段磨不超过0.10mm者允许磨修处理,但要同时消除安装机组上相关的形成因素。
⒉ 轴承保持架不得有裂纹、折损、飞边、铆钉或螺钉不得折断、松动,防缓良好;隔离部厚度不小于原形厚度的4/5;保持架外圆与外圈的单边间隙,由滚子引导的,间隙消失不大于原形尺寸的1/3;由外圈引导的用0.03~0.05mm塞尺检查,应可以通过,不足时允许机加工保持架外圆予以处理。
⒊ 轴承拆装时严禁直接锤击轴承,轴承内外圈与机组安装面的配合性质须符合设计要求;以接触电阻法测量紧配合面接触情况时,实测值应大于正常值的2倍。热装加温时,加热温度不超过100℃,轴承型号后带“T”号者,允许加热至120℃或轴承厂家限定的加热温度,采用电磁感应加热时,剩余磁感应强度不大于3×10T。
⒋ 轴承游隙增大应不大于原始游隙上限值的1/3或限度规定,但运用时的极限游隙增大应不大于原始游隙上限值的1/2或限度规定。
⒌ 轴承油脂牌号正确,填加量应为轴承室总空间容积的50~60%,填塞时在填满滚子组件,并作好油封涂油密封后,再分填轴承室储油空间。
⒍ 轴承运转应无异常噪音或振动,作额定转速条件下空转试验时温升应不超过40℃,振动加速度就不大于1、2g或有关工艺文件的规定。
⒎ 轴承清洗应用能在表面留下油膜的清洗剂清洗。
⒏ 机车部件检修内容另有明确规定的不在按上述要求执行。
锤度配合
第三十五条 锥度配合面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配合锥面不得有裂纹及影响油压建立的拉伤。
⒉ 锥度配合面压入行程的减少量;压入行程小于等于5mm的为1mm,压入行程大于5mm小于10mm的为2mm,压入行程大于10mm小于15mm的为3mm,压入行程大于15毫米的为4mm,压入行程不足时,允许按规定修复到配合要求。
⒊ 锥度配合接触面装配时须建立油压。 ⒋ 配合接触面积不少于80%并须匀分布。
传动齿轮
第三十六条 齿轮检修要求
⒈ 齿轮不得有裂纹(不包括端面热处理毛细裂纹)及剥离。
⒉ 齿面允许有轻微腐蚀、点蚀或局部硬伤。腐蚀、点蚀面积不超过该齿面的30%,硬伤面积不超过该齿面的10%者,允许使用。
⒊ 齿轮破损属于如下情况者,允许打磨使用(不包括齿轮油泵的打油齿轮):
⑴ 模数大于或等于5的齿轮,齿顶破损掉角、沿齿高方向不大于1/4,沿齿宽方向不大
-4
于1/8者;模数小于5的齿轮,齿顶破损掉角,沿齿高方向不大于1/3,沿齿宽方向不大于1/5者。
⑵ 齿轮破损掉角每个齿轮不超过3个齿,每齿不超过1处者。 ⒋ 齿轮啮合状态应良好,啮合间隙应符合下表限度要求。 ⒌ 机车部明确规定的,不行。
箱体及管路
第三十七条 传动装置(在淬硬层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箱体及清除油垢及锈垢。
⒉ 箱体不得有裂纹。 ⒊ 滤清器、滤网无破损。
⒋ 管路组成后须畅通,部位正确、连接可靠不漏泄。 ⒌ 更换各防松件、密封垫圈及橡胶组合件。
二轴组成
第三十八条 二轴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二轴各零部件应清洗干净。
⒉ 二轴(中间轴、输出轴组成)进行弯曲检查,各轴颈对轴中心线的不同轴度不大于0.04mm。 ⒊ 泵轮涡轮、导向轮、变扭器外壳不得有裂纹。 ⒋ 泵轮涡轮叶片铆钉不得松缓。
⒌ 泵轮涡轮导向轮叶片遇到有下列情况可修整。
⑴ 泵轮叶片出口处有破损,沿叶片方向不超过5mm,面积不超过50mm,不连续3片,允
许修整后使用。
⑵ 涡轮叶片出口处有破损,沿叶片方向不超过5mm,面积不超过50mm,数量不过总叶片
数的1/10并不连续,允许修整后使用。
⑶ 导向轮叶片破损沿叶片方向不超过5mm,面积不超过50mm,叶片数不超过5片,允许
修整后使用。
⒍ 修整叶片后的泵轮、涡轮与油封组合件须做动平衡试验,并符合要求。 ⒎ 各轴油封无裂纹、破损,油封间隙须符合限度要求。 ⒏ 输出轴与齿形离合器花键配合须符合限度要求。
第三十九条 二轴组成后,中间轴与泵轮之间转动灵活,不带轴,无异状。
其它各轴组成
第四十条 液力变速箱其它各轴(包括第一、三、四轴、换档反应器、传动轴及惰行泵传动轴)的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检查第一轴的弯曲,检查各轴颈对轴中心线的不同轴度不大于0.05mm。 ⒉ 各防松件垫及橡胶制品件须更换。 ⒊ 各轴组装后,轴向移动量应符合要求。 ⒋ 各轴转动灵活平稳、无异音、油封不接磨。
泵类
第四十一条 供油泵、控制泵、惰行泵、排空泵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各泵轮、轴及壳体和齿轮不得有裂纹。 ⒉ 供油泵滤网不得有破损。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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齿轮用途的分类 调控装置 解体检修时的 间隙增大量 不解体检查时 允用的间隙增大量 件检修内容另有再按上述要求执
原形上限值的1/3 原形上限值的1/2 及工作性质允许的条件间隙放宽的极限允值。由工艺规定) 原形上限值的1倍(不超过3倍) 原形上限值的2倍(不超过3倍) 箱体及管路检修管路须彻底清洗
⒊ 各防松垫片须更换。
⒋ 齿轮端面与泵底及泵盖的啮合间隙须符合限度要求。 ⒌ 各泵组成后应转动灵活无滞点,性能试验符合要求。
换档反应器、主控制泄流阀、液力换向阀
第四十二条
⒈ 各阀杆、滑阀、阀套、活塞杆、活塞、活塞套及端盖和体不得有裂纹及严重拉伤。 ⒉ 各弹簧不得有裂纹、锈蚀,并须做性能试验。 ⒊ 更换“O”型密封圈及防松垫片。
⒋ 滑阀与阀套、活塞套的配合间隙须符合限度要求。 ⒌ 各阀及换挡反应器组成后须动作灵活、无滞点。 ⒍ 换挡反应器性能试验须符合要求: ⑴ 换挡准确、误差不得超过±5%。 ⑵ 返回系数在1.02~1.12范围内。
风扇偶合器
第四十三条 风扇偶合器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偶合器泵轮、涡轮及输出法兰不得有裂纹及严重磨损。 ⒉ 泵轮涡轮径向、轴向间隙须符合限度要求。 ⒊ 偶合器组装后须转动灵活、无接磨。 ⒋ 偶合器性能试验应符合要求。
第四十四条 液力变速箱总装后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各轴转动灵活,无异音。 ⒉ 换向及充油作用良好。
⒊ 换挡反应器动作准确灵活,换挡点符合规定。 ⒋ 风扇偶合器性能符合规定。
⒌ 各分箱箱面、油管路及垫不得漏泄,各螺栓不得松动。 ⒍ 工作油温度不超过100℃。 ⒎ 各部油压须符合规定。
万向轴
第四十五条 万向轴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花键轴、套、十字销、轴承体及法兰叉头不得有裂纹。 ⒉ 滚柱、轴承体、滚道十字销颈不得点蚀、腐蚀、压痕及剥离。 ⒊ 轴承外径与体孔内径配合许符合要求。
⒋ 万向轴组装后须做动平衡校验,不平衡量应大于100g/cm。
⒌ 润滑油孔须干净、畅通,装配时,轴承和花键配合处应涂适量润滑油。
第三节 电气部分
机车上全部电机、电器、控制柜、操纵台、电阻箱、蓄电池、电器仪表均拆下检修,使其恢复原有的基本性能,同时对机车电气线路进行检查,确保线路畅通。
电机
电机均进行分解、清扫、检修和试验 第四十六条 定子检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⒈ 机壳必须清扫干净,并消除裂纹(裂纹允许焊修)与缺陷,焊修后机壳内应涂防腐漆。 ⒉ 磁极线芯与机壳贴合面须光洁无毛刺,装配时应紧密、牢固。
⒊ 轴承的滚动体、内外圈不得有变形滚道不得有拉伤,保持架铆钉不得松动。 ⒋ 端盖及轴承端盖有裂纹时,可修复或更换,油封须更换。
⒌ 磁极线圈绝缘良好,引出线与连接线必须绑扎牢固,接线端子及标号必须完整清晰。 ⒍ 刷架固定牢靠、绝缘良好,不得有裂纹及损伤,刷架的压合机构应完整,起落时不得有卡滞现象。
第四十七条 电枢检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⒈ 电枢绕阻绝缘良好,绑扎钢丝不得有机械损伤,槽楔不得松动。 ⒉ 电枢轴不得弯曲,轴承座处拉伤严重时可修复使用。
⒊ 电枢绕阻重绕后,须进行浸漆处理,组装前必须做静平衡。7.5KW以上者,应做动平衡试验。重新绑扎钢线者,应按上述要求进行静平衡或动平衡并符合规定要求。
⒋ 换向器表面不得有擦伤,拉伤及烧损,凸片表面光洁度达到图纸要求,换向器直径大于50mm者,云母槽下刻深度不小于0.9mm。换向器直径小于50mm者,云母槽下刻深度不大于0.3mm。
⒌ 换向器与电枢绕组的焊接必须牢固接触良好,云母碗及压紧螺栓不得有松动现象。 ⒍ 电枢检修后应作耐压试验,更换绕组者800V,未更换绕组者800V、工频1分钟不得有闪络或击穿。
第四十八条
⒈ 电机的所有零件必须齐全、牢固,标牌、标记应正确、清晰。
⒉ 碳刷在刷盒内能上能下自由活动,电刷与换向器的接触面不小于85%,电刷长度不得小于原尺寸2/3,同一电机必须使用同一牌号的电刷。
⒊ 各种电机电刷压指的压力应符合各电机的规定要求。 ⒋ 电机接线盒必须完好,引出线标志应清晰正确。
⒌ 电机检修后应进行下列各项试验,必须达到下列各项指标。 ⑴ 用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值,绕组对机壳的阻值不低于5MΩ。
⑵ 经解体检修后的直流电机,须在最高转速下进行空转试验60 MΩ,不得有异常振动、
异音和甩油等,轴承温度不得超过40℃。
⑶ 更换电枢绕组和重新绑扎钢线的电机应进行超速试验,即在120%的额定转速下运行2
分钟,不得有损坏和剩余变形。
⑷ 电枢绕组匝间绝缘强度必须经受1.3倍额定电压,历时5分钟而不被击穿。
⑸ 绕组对地与绕组间必须进行耐压试验并达到:更换绕组者800V,未更换绕组者800V,
工频一分钟不得闪络击穿。但功率不足1KW的电机对地耐压值按下式求出:
U=(500+2×额定电压)×75%伏
电器
第四十九条 检修时全部电器均拆下单个进行分解,清扫、检修和整定。
⒈ 电器的活动部分应灵活,主控制器直流接触器、换向联锁器触头间隙、压力应恢复至原设计要求,各种开关与按钮应保证接触良好。
⒉ 电器中所有零件须齐全完整,各种罩、壳有裂纹和破碎者予以更换,各橡胶件、密封件破损和老化变质者须予以更换。
⒊ 各种电器线圈的直流电阻值与出厂额定值比较其误差不大于出厂额定值的10%,各种电器操作线圈在0.7倍的额定电压下应进行可靠动作,其释放电压应不小于额定电压的 5%,柴油机启动时公用的电器,其释放电压应不大于0.3倍额定电压。
⒋ 电空阀检修后,应进行0.5MPa风压试验,保持10分钟不得泄露。
⒌ 单个电器或电器元件的带电部分对地或相互间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0MΩ(用500V兆欧表测量)。
⒍ 熔断器的熔体必须符合设计值。
⒎ 各电器的安装必须紧固、牢靠、各种标志信号应正确、清晰、齐全。
控制柜、操纵台、预热炉箱
第五十条 控制柜、操纵台、预热炉箱等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各种柜、台、箱的锁、扣卡等附件须动作灵活,完整无缺。
⒉ 各种柜、台的金属件不良和腐蚀严重时须修复,并按原样喷刷油漆、标志。
照明灯具
第五十一条 照明灯具检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⒈ 照明灯具的玻璃和罩不得有裂纹、麻点。
⒉ 照明灯具的反光镜不得漏光和裂纹,失光泽的反光镜须更换。 ⒊ 前后头灯的灯体锈蚀时,允许进行挖补、磨平、涂漆。 ⒋ 各照明灯具应按设计要求装灯泡。
电气仪表
第五十二条 电气仪表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电气仪表应符合技术条件,新仪表使用时,须经计量鉴定后方可使用。
⒉ 仪表壳、罩须完整,盘面和露出部分不得有斑点和龟裂,各种仪表的附件必须配套齐全,表盘数字显示应清晰。
⒊ 仪表检修后,须经计量鉴定方可使用。
蓄电池
第五十三条 蓄电池检修符合下列要求
⒈ 蓄电池外壳不得有变形和裂纹,通气孔必须畅通。
⒉ 蓄电池须按检修技术要求进行充放电试验,容量不得低于标称值的85%,低于这个值者应重新进行检修或更换。
⒊ 蓄电池的单节电压为2V,最小不低于1.8V。
⒋ 蓄电池电解液应高于防护板10~15mm,电解液在25℃时,比重为1.27~1.28。
电气线路
第五十四条 电气线路检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⒈ 清扫所有接线盒,清洗所有端子板,检查所有电线、电缆的绝缘状态,更换局部老化破损电线、电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绝缘老化。
⑴ 导线外表显著膨胀,表面挤出胶瘤,失去弹性。 ⑵ 橡胶呈糊状,弯曲时有挤胶现象。
⑶ 目视有表面裂纹,正反折合后露出铜芯,绝缘层易剥落,受压即成粉状。
⑷ 将导线卷成内径为电线外径5倍的螺旋状,在常温下浸水24KH后进行介电强度试验。 ⒉ 检修的电线管、金属管状态不良时须更换。金属软管与控制柜(箱)、分线盒、接线盒相连接均应采用金属软管接头进行连接。
⒊ 电线管内不允许有电线头,并按规定穿入备用线。
⒋ 导线与电器联接时,独芯者可直接与电器压接,多芯线须用电线接头焊接后(亦可用专用线钳压接冷压接线片)再与电器压接,各导线的线号必须清晰齐全。
⒌ 线槽、线道应清洁干燥,导线在其内应摆放整齐,不得有挤压导线的情形。线管应安装牢固,管口导线绝缘防护应完好。
⒍ 全部电器、线路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下试验:
⑴ 绝缘电阻测量:用500V兆欧表测量各正负线对地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 MΩ。 ⑵ 绝缘强度试验:用I频800V,历时1分钟不得有闪络或击穿。(额定电压在36V以下
的电器及线路为350V)。
PC系统
第五十五条
⒈ PC机所有零件须完全、完整,各罩壳有裂纹和破碎者予以更换。 ⒉ 更换PC机内部电池。
⒊ 固态放大器须拆下清扫检修和整定。
⒋ 速度信号处理器、超压信号检测器须拆下检修试验。 ⒌ 稳压电源拆下检修试验。 ⒍ 更换全部导线、插头。
⒎ 装车后,各控制程序应符合要求,程序不良时应重新汇编。
第四节 车体、转向架及基础制动
车体车架、司机室和走台板检修后,须组装牢固,外观平整,柴油机及传动装置等安装位置符合要求,转向架及制动装置各部件作用良好,确保行车安全。
车体车架 司机室 走台板
五十六条 司机室和走台板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司机室和走台板各板不得有裂纹,各板局部腐蚀须修复,腐蚀面积超过40%和深度超过30%应更换,各螺栓孔栽丝及孔不良时须修复。
⒉ 门窗、顶盖及天窗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 ⒊ 扶手脚蹬座应安装牢固,电镀层剥离应重新电镀。 ⒋ 车体清扫干净,裂纹及不良焊缝应焊修或加焊补板。 ⒌ 排障器安装牢固,外观平整并无裂纹变形。 第五十七条 木结构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木地板裂纹、变形、破损应修复,两地板之间的间隙不得超过8mm,塑料地板局部破损应挖补截换或更新。
⒉ 胶合板局部破损或崩裂应修补或更新。
车钩缓冲装置
第五十八条 车钩缓冲装置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车钩在锁闭位置时,钩锁向上活动量为5~15mm,钩锁与钩舌的接触面积须平整,其高度不小于40mm。
⒉ 车钩各零件按规定进行探伤检查,不允许焊修钩体上的横裂纹、上下耳销孔向外的裂纹、钩舌上的裂纹、钩体扁销孔前端及向尾部发展的裂纹、钩尾框上的横裂纹,但钩体耳销孔凸台、钩尾框上头部连接板的裂纹除外。
⒊ 组装后,车钩三态(开、停、关)作用良好。 第五十九条 缓冲器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缓冲器须清扫干净,箱体底板涂防锈漆。 ⒉ 更换橡胶件。
⒊ 缓冲器组装后自由高度须符合568mm,允许加一块3~8mm厚钢板调整高度。
转向架及轴箱体
第六十条 构架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构架各焊缝不得有裂纹和开焊。 ⒉ 旁承须解体检查清除污垢。 ⒊ 磨耗板须探伤检查,不得有裂纹。
⒋ 转向架中心销须探伤,不得有裂纹,并更换橡胶件。 ⒌ 转向架落车后,四角高度差不超过10mm。 第六十一条 车箱体及拉杆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轴箱拉杆须分解检查,不得有裂纹,但纵向裂纹可焊修。 ⒉ 轴箱体须清除污垢。
⒊ 轴箱体局部破损及裂纹须焊修。 ⒋ 更换橡胶件。
⒌ 轴箱拉杆与轴箱组装后其斜面接触不少于70%,局部间隙用0.1mm塞入检查,塞深度不超过10mm,底面间隙为2~5mm,同一转轴内外侧间隙之和不超过1mm。
+5
⒍ 轴箱与构架挡两侧间隙之和为8~14mm。
弹簧及减振装置
第六十二条 圆弹簧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不得有裂。
⒉ 弹簧直径锈蚀超过10%的应更换。
⒊ 弹簧应按规定进行压力试验,同一轴箱弹簧的自由高度差不得大于4mm。 第六十三条 油压减振器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油压减振器须全部分解检修。
⒉ 组成后进行试验,其阻力曲线不得有畸形,阻力系数54~66公斤秒/厘米。
基础制动与手制动装置
第六十四条 制动缸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更换皮碗及橡胶件。
⒉ 制动缸组成后按图纸技术要求进行风压试验。 ⒊ 制动缸鞲鞴行程60±105 mm。
第六十五条 制动基础装置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各制动拉杆、杠杆须探伤检查不得有裂纹。 ⒉ 制动各杆弯曲、变形须加热调直。
⒊ 各销套间隙超过1.5mm或拉伤严重时应更换,新制销及套应进行表面硬化处理。 ⒋ 手制动装置须分解检修,制动链条须探伤检查,组装后须作用良好。
车轴齿轮箱
第六十六条 滚动轴承检修按照第三十四条办理,锥度配合压入行程的减少量按照第三十五条处理。
第六十七条 圆柱齿轮、螺旋伞齿轮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齿轮不得有裂纹。
⒉ 齿面腐蚀剥离面积不超过10%。
⒊ 车轴与螺旋伞齿轮需更换时压装压力,小螺旋伞齿轮与法兰的圆锥面不得有裂纹及影响油压建立的拉伤,回油道须畅通。
第六十八条 车轴齿轮箱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车轴齿轮箱体须清除污垢,局部破损裂纹须焊修。
⒉ 车轴齿轮箱拉臂拉杆须探伤检查不得有裂纹,纵向裂纹深度不超过1mm可以消除,拉臂安装应牢固。
⒊ 更换橡胶件。
⒋ 车轴齿轮箱组装后进行磨合试验,各部作用良好,温升符合要求,不得漏泄。
轮对
第六十九条 轮对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轴颈上不得有裂纹,轴身上横裂纹经铲除后可以使用,但铲除后轴身半径较原设计尺寸的减少不得超过4mm。
⒉ 更换轮心时,压装压力为车轴压入吨数:带轮箍时为84~126吨;不带轮箍时为80~120吨。不得移动旧轮对的车轴位置,新压装时不得反压。
⒊ 轮箍过盈量按轮辋直径计算:每1000mm为1.0~1.25mm;轮箍烧装时须均匀加热至350℃以内。
⒋ 旧轮箍加热的厚度不得大于1mm,钢垫板不得多于一层,总数不多于4块,相邻两块间的距离不大于10mm。
⒌ 轮缘磨耗过限时可旋修,不得堆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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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条 轮对组成后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轮对落车后内侧距离1353±3mm。
⒉ 轮箍外形用样板检查其偏差,踏面不超过0.5mm,轮缘高度减少量不超过1mm,厚度减少量不超过0.5mm。
⒊ 轮箍旋削后直径差:同轴0.5mm以内,同一转向架在1 mm以内,同一台机车前后转向架在1mm以内。
第七十一条 油漆标志:在轮毂内侧面与车轴接缝处涂白油一圈,全宽50mm,两者各占25mm;再画长50mm,宽20mm的红油线三条与白油圈垂直等分,轮箍和轮心内外侧面用黄油各画一条长50mm、宽20mm的防缓标志。
辅助及冷却装置
辅助及冷却装置须彻底分解清洗检修、试验使其达到状态良好。 第七十二条 散热器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清洗污垢,散热片歪扭的须调修,叶片破损面积不超过5%。 ⒉ 更换橡胶件。
⒊ 联接箱接口处应平整,翘曲的应调平。
⒋ 散热器水管泄漏的须焊修或堵焊,单节散热器堵焊铜管数不得超过4根,堵焊数须在联接表面打钢印,全车散热器的焊堵数不得超过44根。
⒌ 经焊修的散热器焊后须进行0.5MPa水压试验,保持5分钟不得泄漏,并做流量试验:水位高1.6米以0.0576米的水量流通,时间不超过45秒。
⒍ 上下集箱内部须清理水垢,安装架腐蚀面积超过30%的须更换,局部腐蚀严重的须更换。 ⒎ 散热器组装后须进行0.3MPa水压试验,保持5分钟不得泄漏。 第七十三条 热交换器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热交换器铜管内壁和端盖须清理水垢,筒体端盖进出水管及法兰焊缝开焊须焊修,腐蚀深度超过30%的更换。
⒉ 热交换器的铜管有泄漏的,应进行焊修或堵焊,堵焊铜管数不得超过40根,在一个区域内(进水或排水区)不得超过20根。
⒊ 热交换器组装后须进行水压试验,保持5~10分钟不得泄漏。 第七十四条 风扇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风扇须清除污垢,不得有裂纹,风扇体与叶片过渡部分裂纹须焊修,新风扇和焊修后的风扇须做静平衡试验,不平衡量须符合要求。
⒉ 风扇座组装后油封不得泄漏,各部转动灵活,风扇与风筒间隙不小于3mm。 第七十五条 百叶窗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百叶窗须清除污垢,百叶片腐蚀深度超过30%时须更换,框架锈蚀严重的须截换,变形的须调直。
⒉ 叶片歪扭的须调直,在全长范围内不平度不超过3mm,百叶窗在关闭状态下局部间隙不大于6mm。
⒊ 百叶窗组合后转动灵活,开度符合要求。
⒋ 操纵风缸须解体清洗,清除污垢,操纵风缸检修后须进行0.5MPa风压试验,不得泄漏。 ⒌ 百叶窗及其操纵风缸装车后须进行调整,保证百叶窗全开、全闭二种位置的作用灵活。 第七十六条 预热锅炉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喷嘴须分解清洗,清除油垢,检修组成后进行雾化试验,在不低于1.5MPa油压下雾化应良好。
⒉ 风机叶片裂纹须焊修,新制或经焊修的叶轮须作静平衡试验,不平衡量须符合要求。 ⒊ 炉体、排烟管、燃烧装置和筒体须清理烟垢、水垢、锈垢,炉体外表面须涂红丹防锈漆。管组、水管开焊须焊修,须进行0.3MPa水压试验。保持5分钟不得泄漏,炉体燃烧装置钢板腐蚀深度超过40%的更换,局部损坏须挖补或切换。
⒋ 锅炉组成后进行综合实验,燃烧状态、点火作用应良好。 第七十七条 中冷器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中冷器须分解清洗检查,清理水垢与锈垢。
⒉ 中冷器管泄漏须焊修或堵焊,堵焊根数不得超过7根。 ⒊ 冷却片弯曲的应调直,叶片破损面积超过5%的应更换。 ⒋ 检修后经0.5MPa水压试验保持5分钟不得泄漏。
第七十八条 机油冷却器(燃油加热器工况箱热交换器)检修符合下列要求。
⒈ 清洗管路方筒体的油垢,油水管路焊缝开焊要焊修或堵焊,堵焊铜管数不得超过8根,焊后作水压试验。
⒉ 油水管系统组装后进行水压试验,0.5MPa水压试验保持5分钟不得泄漏。 第七十九条 热风机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水散热器须拆下清洗,清理水垢和锈垢,清洗后须做0.3MPa风压试验,保持5分钟不得泄漏。
⒉ 水散热器管路泄漏须焊修或堵焊,焊修后重作水压试验。 第八十条 进排气装置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进气装置须分解清洗,清理烟垢、锈垢、油垢。
⒉ 壳体锈蚀深度超过30%应更换,局部锈蚀严重的须挖补或切换。 ⒊ 进气软管应更新。
第八十一条 油箱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油箱须清洗检查,局部腐蚀损坏的须切换,开焊裂纹须焊修。
⒉ 油箱油表须清洗,显示清晰,检修后油箱须盛满柴油试验,不得泄漏。 第八十二条 水箱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水箱须拆下,清理水垢、锈蚀,外表面涂红丹防锈漆。 ⒉ 水箱局部锈蚀,损坏的须更换。
⒊ 水箱检修后,须进行盛水试验,保持5分钟,不得泄漏。 第八十三条 管道及阀门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管道检修须清理内外表面水垢、油垢、污垢。
⒉ 无缝钢管腐蚀深度超过50%的应更换,水煤气管腐蚀深度超过40%的应更换,局部腐蚀严重或管接螺纹部分损坏的须切换,焊后管道内表面应光滑,不得有残留物。
⒊ 新换水管时须磷化处理,外表面涂红丹防锈漆。
⒋ 水、油各阀及塞门须解体检修,更换密封胶圈,组装后须进行0.5MPa的风压试验,保持5分钟不得泄漏。
第八十四条 齿轮泵检修符合下列要求。
⒈ 主从动齿轮不得有裂纹,点蚀超过10%的须更换。
⒉ 齿轮泵组成后须进行试验,供油量符合试验要求,转动灵活,油封不得漏油。
制动及撒沙装置
空气制动装置各部件及其管路须检修,组装后应安装牢固,不得泄漏,各附件性能作用良好。 第八十五条 NPT5型空气压缩机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机体、气缸盖、曲轴及各运动部件不得有裂纹,机体轴承处的裂纹禁止焊修。 ⒉ 气缸活塞曲轴不得有严重拉伤,轴瓦应全部更换。 ⒊ 压缩室高度为0.6~1.5mm。
⒋ 进、排气阀应清洗干净,阀片弹簧不得有裂纹,阀片磨耗深度不大于0.01mm。 ⒌ 散热器应清洁无漏泄,组装后须做0.6MPa水压试验,保持3分钟不渗漏。 ⒍ 散热器低压安全阀开启压力为0.45
-0.02
MPa。
⒎ 油泵检修后应转动灵活,当温度10~30℃时,转速1000转/分,吸吮高度为170mm,压力为0.4~0.48MPa,流量为2.3~3升/分。
⒏ 空气压缩机检修后应进行性能试验
⑴ 磨合试验:试验时间不小于90分钟,不得有异音和漏油现象。
⑵ 风量试验:当转速为1000转/分时,使400升储风缸压力由升到0.9Mpa,所需时间不
大于100秒。
⑶ 泄漏试验:在试验台上使储风缸压力达到0.9MPa,空气压缩机停止,压力下降在10
分钟不得超过0.1MPa。
⑷ 温度试验:空气压缩机在1000转/分和0.9MPa压力下连续运转30分钟,排气温度不
大于190℃,油温不大于80℃。
⑸ 空气压缩机装车后,总风缸压力由0升到0.9MPa所需时间不得超过360秒,当压力达
到0.9MPa时,空压机停止,当压力降至0.75±0.02MPa时,空压机应开始泵风。
第八十六条 风闸风缸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单独制动阀、自动制动阀、给气阀、减压阀、分配阀、调压阀、高压安全阀检修后须在试验台上试验,性能良好。
⒉ 制动软管在0.6~0.7MPa的风压水糟内试验保持1分钟,不得泄漏;表面或边缘发生的气泡逐渐消失者可使用,并作1MPa的水压试验,保持2分钟不得泄漏,无局部胀出现象。
⒊ 总风缸、控制风缸、均衡风缸等须拆下清洗,缸外表面涂红丹防锈漆。 ⒋ 各缸清洗后作水压试验。
⑴ 总风缸以1.4MPa的水压试验保持5分钟,不得泄漏,总风缸名牌按规定更换。 ⑵ 控制风缸以0.75MPa的水压试验保持5分钟,不得泄漏。 ⑶ 均衡风缸以1MPa的水压试验保持5分钟,不得泄漏。
⒌ 各缸的吊带须清洗检查,吊带的丝扣完好,吊带裂纹或锈蚀深度超过2mm时须更换。 ⒍ 总组装后,总风缸在额定风压时,制动管系及总风的总泄漏每分钟不超过0.02MPa。 第八十七条 撒砂装置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⒈ 撒砂阀的撒砂喷嘴丝扣应完好。
⒉ 撒砂器须清扫,体与盖腐蚀深度超过壁厚的一半时更换,体的丝扣部分应良好。 ⒊ 撒沙装置作用良好,撒沙管距轨面高度为35~60mm。距轮箍与轨面接触点为350±20mm。
风源净化装置
第八十八条 风源净化装置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1.拆下油气分离器进行解体检查。 2.拆下干燥器,解体检查,更换干燥剂。 3.拆下时间控制器进行试验台试验。
4.解体检查,清洗进、排气控制阀和出气止回阀,组装后进行性能试验。
第五节 落成、试运及其它
机车检修落成后,各部件须组装完整,牢固可靠,位置正确,试验性能符合要求,标志清楚,外观状态良好。
第八十九条 机车正线试运前的准备
⒈ 各部件齐全,组装牢固,位置正确,性能良好。
⒉ 检查各部位的润滑油、燃油、工作油、冷却水和砂,做好起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⒊ 携带各种安全信号,消除有关行车安全的一切故障。
⒋ 机车起动后须进行厂试,电气控制机组保护、机车换向、冷却、制动、仪表等各部件的作用须良好。柴油机和液力传动箱工作正常,轴箱、车轴齿轮箱、各万向轴等状态良好。
⒌ 机车须符合机车车辆限界。
第九十条 机车试运须完成以下工作,并符合下列要求
⒈ 机车正线牵引试运,单程不少于35公里,牵引吨位不少于200吨,速度为机车构造速度或线路允许的最高速度。
⒉ 车轴齿轮温度一、四位不得超过60℃,二、三位不的超过80℃。 ⒊ 轴箱温度不得超过60℃。
⒋ 各部仪表(柴油机、液力传动箱)显示准确,作用灵敏。柴油机的排气温度,润滑油温和压力,冷却水温度和压力,增压气惰转延时须符合规定。
第九十一条 机车试运合格后,回修不良处所,按规定涂印识别标志及标记,并按技术要求进行油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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