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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协议

2024-01-25 来源:步旅网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家政服务员聘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职责

  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家庭服务员岗位,经甲方面试,审核同意聘用。

  2.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乙方的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视乙方工作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乙方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相应的工作场所履职。

  第二条服务方式和期限

  1.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

  2.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

  3.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费用和支付方式

  1.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乙方的劳务待遇定为月劳务费元,甲方确保乙方国定假日休息,如需要增加劳动时间,甲方须付给乙方加班费。

  2.乙方同意每月支付给甲方管理费元及风险奖励基金元,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

  3.乙方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4.乙方如在工作期内发生非工伤性的医疗费用,由乙方自理,医疗期间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5.乙方可享受公司的规定的有关津贴福利和奖励。

  6.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方式为:劳务费发放形式是先做后发。甲方在每月日将乙方上月的劳务费(已扣除管理及风险奖励基金部分)转入乙方的银行卡内。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认为根据自己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和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义务。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使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3.乙方有权了解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要求提供劳务协议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的待遇和条件。甲方和消费者变更劳务派遣协议内容或者消费者要求提供约定之外的家庭服务的,应当征得乙方同意。

  4.乙方应当履行劳务协议规定的义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规范。

  5.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6.乙方提供服务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服务;

  (2)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

  (3)尊重消费者生活习惯,不对泄漏消费者隐私;

  (4)不得有损害甲方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五条甲方职责

  1.乙在劳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可向甲方请求帮助,甲方应视情况给予及时的帮助。

  2.乙方在劳务协议完成后,或因非本人原因中止劳务协议需要甲方安排新的劳务工作的,甲方应优先提供适合乙方的劳务服务。

  第六条拒绝服务的情形

  甲方或消费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拒绝继续提供服务:

  (1)不能提供协议约定工作条件的;

  (2)强迫乙方提供协议约定以外的家庭服务事项的;

  (3)对乙方虐待行为或严重损害乙方人格尊严的;

  (4)要求乙方从事可能对其人身造成损害的行为的;

  (5)要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

  第七条协议终止或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协议:

  (1)乙方不符合本协议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条件或者协议约定条件的;

  (2)乙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义务的;

  (3)乙方因健康原因(出具医院有效证明)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2.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须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视情给予补偿。

  3.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在结束其工作天之前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八条保证金

  1.本协议保证金为元,(大写)元。

  2.甲方违约,向乙方赔偿协议保证金。

  3.乙方违约,向甲方赔偿协议保证金,或从乙方劳务报酬及服装押金中扣除等同于协议保证金的数额。

  第九条短时间休假

  乙方在本协议执行中如因特殊原因(病,婚,丧),需要短时间休假(连续时间不超过天),可向甲方申请寻求临时劳务,代其工作,待乙方恢复工作后(须甲方确认)继续本协议的执行。

  第十条职业培训

  甲方在开设各种职业培训班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以方便乙方在工作之余有更多的学习机会。

  第十一条法律责任

  1.乙在劳务活动中因其自己原因损害到第三方利益的`,将自行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2.由于消费者的过错,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可以向消费者要求赔偿,甲方应当对乙方予以协助。

  3.乙方恶意损害甲方合法利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履行本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其它各方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

  第十三条补充和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生效条件

  1.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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