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鉴于乙方为退休或协保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 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为:
第三条 乙方提供劳务的时间为每周5天,分别为 ,每天工作 小时,时间从 (上午/下午) 点至 (上午/下午) 点。
第四条 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费用。
第五条 乙方负责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
第六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
一、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月劳务报酬为 元;
二、若乙方为协保人员的,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社会保险费以及社会保险差额;
三、若乙方因身体原因需要请病假的,在乙方病假期间,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
第七条 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八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一、 合同期满的;
二、 双方就解除本合同协商一致的;
第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一、 乙方未按甲方规定提交有效退休证明或该证明为假证件;
二、 乙方不遵守甲方日常管理,有失职行为发生的,若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三、 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责任并解除本合同;
四、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连续请假达 天或及以上的,则视为乙方因身体原因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一、 乙方有证据证明甲方未能按照国家标准向其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环境的;
二、 甲方连续2个月或以上拖欠乙方劳务报酬或累计拖欠劳务报酬达3次的,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乙方劳务报酬的 %;
三、 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的。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仅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已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工作环境,尽到适当的安全保证义务。
除因甲方存在过错以外,甲方对以下情况均不承担责任:
一、 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发生任何意外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相应后果;
二、 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因任何其他第三人原因造成损害的,均由该第三
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 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任何其他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自己承担相应后果;若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需要甲方先行支付或赔偿的,甲方在先行支付或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四条 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不支持违约金。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任何一方都有权向上海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诉讼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后以书面形式附于本合同之后。
第十八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 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