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汛期值班每年自4月1日至8月31日止,必须24小时不间断值班;遇特殊汛情,值班期限相应提前和延迟;非汛期若遇到突发事件,防汛办公室应及时安排应急值班。
二、防办值班主要负责上下联络,掌握水雨工情动态,了解各地防汛抗灾情况,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和备忘录,做好当日小结记录。及时上报当日灾情和防汛抗灾情况。遇紧急情况,向带班领导提出应急处理方案。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守纪律,认真负责,切实保证下情及时上传,上情及时下达。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防汛值班电话转移呼叫。值班人员应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时间为每日7时30分,遇特殊情况无法准时到岗时,应事先向防办领导报告,并通知值班人员;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移交值班记录和发生的重要情况的处理结果以及遗留问题等。值班人员接班后,应立即掌握上一班次的水、雨、工情。8时30分完成水情日报后,汇总形成水、雨、工情及防汛动态情况摘要,并根据需要形成汛情反映。情况摘要必须根据水、雨、工情动态随时更新。值班人员应做好接收电话、传真的详细记录。内容包括来电单位、姓名、通话内容、时间等。需要请示处理的事情办完后,要记录办理情况、值班人员签名,做到事事有着落。记录要求准确、清晰,重要内容不许错漏。遇有自己不能处理的防汛要务时,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领导,严禁积压拖延。值班人员要按时查询、记录气象预报。当气象台发出台风、暴雨警报和大到暴雨以上实时降雨时,要向带班
领导汇报,并向下一级防指及有关防洪工程单位通报,主动了解受灾地区的范围和人员伤亡以及抗洪抢险措施等情况,督促做好灾害防范工作。
三、防汛值班人员每天不少于2人,分为正、副班,副班人员即为次日正班人员;正班人员负责接发传真、电话,录入水、雨、工情,形成《水情日报》,并负责值班室的卫生和环境整理,保持清洁、整齐;副班人员负责《水情日报》校核,协助正班人员接发防汛信息。正常情况下由防汛办领导带班,当发生暴雨等突发情况时,由水利(水务)局领导带班;情况紧急时,由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带班。
四、防办带班领导主要负责上下协调,督促指导值班人员认真负责完成本岗位工作,处理日常事务,编辑《汛情反映》;组织召开定期或不定期情况通报会,归纳并提出重要的高度意见、险情处置方案,督促落实高度方案和险情下置工作;负责阅审有关防汛抗灾方面的文件。将重要情况上报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
五、《每日水情》注明发送范围,正常情况下发送范围为同级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水利(水务)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遇较大暴雨洪水时期增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汛情反映》为不定期信息报告,按序编号,发送范围为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同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水利(水务)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党委办和政府办;暴雨洪水时期,《汛情反映》应根据汛情变化和工作动态连续、滚动编发,迅速反映最新汛情和防汛工作动态。
六、注意防汛值班室的防火、防盗和安全保卫及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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