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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安装承包合同

2020-04-09 来源:步旅网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施工地点:闻喜县信达花园二期16#、17#楼(原工具厂)

  2.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本项工程预计11000平米,结算价格为1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工程总价约为:165000元。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采购供应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参照《山西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 DB-35/T98》及《运城市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乙方施工人员要严格服从甲方现场管理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对乙方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现场出现的问题,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3、甲方免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为乙方施工人员免费提供材料仓库和基本的住宿场所。

  4、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

  主体工程布管完成后支付工钱人民币叁万,线盒、表箱、下水、上水完工后支付工钱人民币伍万, 穿线按安装进度分两次支付。

  2. 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管、穿线、埋盒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面板和灯口安装

  3.工程结算方式:

  按建筑面积结算:15元/平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伍拾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伍拾元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闻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10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九条.其它约定第:

  1.双方同意由第三方监理进行协商工作。在未经第三方监理确认情况下,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2.经过第三方监理确认,甲方必须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3.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第十条 附则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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