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交通安全责任意识,明确机动车辆在校内的`安全责任和义务,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本职工作和学校利益不受影响,本人在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就职期间,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遵守学校制定的车辆和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自觉服从安保人员指挥,车辆按学校指定区域停放。
二、车辆在校园内损坏或丢失学校不负赔偿责任。
三、校内行车时,控制车速,主动避让学生。机动车辆进入学校后,禁止鸣喇叭。
四、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及学校各项车辆、道路管理规定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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