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双流县华阳德玛电脑经营部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下述办公设备的维护、维修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办公地点的主要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提供相应的故障排除、技术支持的服务。乙方的服务形式以工程师上门服务和定期巡检的方式为主。
二、甲乙双方共同建立机器设备档案,并由乙方对档案内的办公设备提供维护、维修、巡检等服务。
三、协议签署后,乙方在短期内完成甲方办公设备服务档案的建立, 提供定期安排工程师上门巡检服务,保障办公设备软硬件和附属设备的正常运行。 协议期间,甲方临时遇到办公设备故障时,乙方提供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用户现场,并及时解决问题。 上门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下午5:30(周末另行协商)。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甲方参加维护服务的机器必须是能够正常运行的机器,不得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对设备的检测、维修的便利条件;甲方有义务共同维护办公设备的正常运行及设备的正确操作,杜绝人为损坏;甲方对乙方的服务不满意时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提供服务,直到满意为止。
乙方: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服务规范,需要更换硬件时尽可能提供最经济的解决
办法; 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为维修提供方便,进行配合,并能对设备进行完全操作;乙方对甲方的服务在承诺时间内不能以任何非正当理由拖延;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如无法及时排除故障,应向使用人如实说明情况,并及时与设备主管部门保持联系; 乙方在维护过程中,必须对甲方办公设备中的数据资料保密。若有泄漏,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五、服务价格:电脑 30台 单价200元,打印机 15台单价200元,若办公设备遇到需要更换配件时,由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商议。
六、合同期限:
此合同服务期限为壹年(20xx年5月1日至 20xx 年5 月 1 日)合同金额:9000元,玖仟元整(大写),协议签订后付款。
七、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及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双方一致同意由本协议签定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协议生效及解除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则本合同相应顺延。如果协议中的任何一条条款与中国法律抵触,该条款失效,但其他条款仍然保持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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