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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诚信承诺书模板

2021-12-31 来源:步旅网

  我叫 ,户籍地 ,现住地 现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申报的家庭成员信息(包括已出嫁子女及分户的子女)和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即:户口薄、身份证、结(离)婚证、学生在校证明、残疾证、医疗诊断证明、收入证明等全部材料真实有效,没有隐瞒、伪造、虚报。如有虚假我愿按照国家及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2、本人愿意接受并主动配合淇滨区民政局、大河涧乡(镇)民政所及 窑洞村 村委会(社区)组织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等规范化管理。愿意积极主动配合一切调查,如实申报家庭财产、住房等情况,并保证真实可信;

  3、我本人及家庭共同生活人员在享受低保期间,如收入、人员、住址等与享受低保有关的事宜发生变化,一个月内到村(社区)或乡(镇、办事处)汇报并服从村委会合理、合法化管理;

  4、我在享受低保期间,愿意积极主动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社会公德,维护村(社区)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尤其是保持自家门前卫生清洁,绝不发生占用公共场地或在村道(公路)旁堆放杂料物品、倾倒垃圾、种植蔬菜等有碍村容村貌的行为,如有违反且拒不改正,本人愿自动放弃已享受的低保待遇并接受村委会或相关部门的处理;

  5、我在享受低保期间,愿积极参加村、乡(镇、办事处)举行的公益性劳动,若两次(含)不参加,我愿自动放弃已享受的低保待遇(丧失劳动能力的除外);

  6、我在享受低保期间保证按时到乡(镇、办事处)、村签字验证,领取低保补助金,如因个人原因没有签字验证,造成的后果自负。如两次(含)不签字验证,愿自动放弃已享受的低保待遇;

  7、我坚决不参与赌博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和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且从事影响社会稳定的活动。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罚并自动放弃已享受的低保待遇;

  8、在领取低保金期间,若有群众反映或举报本人家庭情况与原申报的.情况有出入的,愿意接受乡(镇、办事处)、村委会重新审核,暂停发放低保金,经重新核实后再做决定。

  9、我清楚享受低保期间应尽的其他义务,若没有尽到义务,我愿按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条例或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以上是我自愿作出的承诺,若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其承诺书由其法定监护人、赡养人、抚(扶)养人代为签订承诺书并代为履行相关承诺内容。

  承诺人(代理人)签字(指纹):

  联系电话:

  承诺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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