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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背景

2024-08-04 来源:步旅网
一、项目背景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飞速发展,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已逐步向社会化服务、市场化操作、产业化发展的市场经济体制转型升级,宁波市海曙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厕市场化保洁监管机制、保洁作业流程和考核评分制度,严格了公厕保洁各项制度的管理,不断提高了环卫工作的管理水平,全面提高了环卫作业的劳动效率和保洁质量水平。

本次公开招标,应保证本项目子包一(28座公共厕所)、子包二(31座公共厕所)、子包三(30座公共厕所)、子包四(31座公共厕所)的日常清洁卫生和设施设备的正常运作,强化落实人员配置、作业流程、管理制度,并遵守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考核制度,宁波市海曙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公厕保洁单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并依据《海曙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招标公厕管理考核办法》对公厕保洁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分。

二、服务范围

1、 子包一:28座公厕,其中24小时管理公厕6座,17小时管理公厕22座。

子包二:31座公厕,其中24小时管理公厕21座,17小时管理公厕10座。 子包三:30座公厕,其中24小时管理公厕7座,17小时管理公厕23座。 子包四:31座公厕,其中24小时管理公厕18座,17小时管理公厕13座。 2、公厕明细表

2.1、子包一公厕明细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公厕名称 通途 文化路 联西 白云 好又多 翠中 翡翠园 青林湾二期 青林湾 青林会所 地点 通途路机场高架下 中山文化路路口 联丰路168弄13-17号 白云二村内 环城西路好又多左侧 翠柏路花鸟市场旁 翠柏市场后面 青林湾二期内 悠云街273号 青林闲庭小区内 开放时间 17 24 24 24 24 24 24 17 17 17 公厕星级 四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除臭设备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恒茂 银润豪景 天一家园 泽民 天景佳苑 丽园北路 丽园馨都 白云公园 关爱 广泽嘉园 汇景新苑 包家路 青林闲庭 钱家边 中山西苑 万安 联丰世纪苑 徐家漕 民通街恒茂商业广场 丽园北路与永丰西路口 中山西路880号 环城西路北段138弄132号 丽园北路天景佳苑左侧 丽园北路中 蓝天路前丰街 环城西路白云公园内 新园路118弄19号 柳鸣路广泽嘉园小区口 徐家漕路99弄 徐家漕路与包家路口 青林湾东延道路北侧 钱家边新村内 广安里内 万安桥边 世纪苑幼儿园旁 徐家漕路东段南侧 17 17 17 17 17 17 17 17 17 17 17 17 17 17 17 17 17 17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有 备注:本子包预计2019年6座公厕需新安装除臭设备,4座公厕管理房整改为爱心驿站。

2.2、子包二公厕明细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公厕名称 中山广场(北) 中山广场(西) 工商联 永寿 法院 府桥 鼓楼步行街 长发 时代广场 江滨绿带 天一豪景 地点 中山广场北侧 中山广场西侧 中山广场中部 孝闻街 法院巷菜场旁 府桥街75号 步行街7号楼 长发商厦后 时代广场边 永丰路江滨公园 华楼街 开放时间 24 24 24 24 24 24 24 24 24 24 24 公厕星级 四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除臭设备 有 有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翠柏一里 高塘四村 高塘二村 卖鱼路 北区公园 西廊 鼓楼 老实 高塘菜场 香榭丽舍 东方 和创 二院住院部 二院门诊部 东方威尼斯 北郊 西巷 高塘花园 望京 汪弄 翠柏一里新村旁 高塘四村 新芝路中段 卖鱼路 高塘路41弄斜对面 西河街 中山西路鼓楼旁 阳光广场南侧 高塘菜场旁 香榭丽舍社区内 察家弄内 和义路和创大厦 永丰路 西北街二院门诊部 东方威尼斯小区内 永丰北路东侧 布政巷1-4号 永丰西路花园新村内 望京大厦后门 汪弄小区 24 24 24 24 24 24 24 24 24 17 17 17 17 17 17 17 17 17 17 24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有 有 有 备注:本子包预计2019年6座公厕需新安装除臭设备,4座公厕管理房整改为爱心驿站。 2.3、子包三公厕明细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公厕名称 气象路 联丰 宁兴 吴家村 柳汀 云海 鄞县大道1号 沿江1号 沿江2号 地点 气象路农工商后 联丰一期 宁兴小区东侧 吴家村商务楼内 柳汀立交桥东南侧 尹江岸路边 鄞县大道石泉路 雅源北路底 环江东路(沿江公园内) 开放时间 24 24 24 24 24 24 24 17 17 公厕星级 四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除臭设备 有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丁家 南塘 南塘公园 南塘公园二 甬水桥 环西 荣安佳境 联丰停车场 安泰 丽雅苑 南都 泗洲家园 顺德华庭 博宏 海光新都 南苑菜场 启文 凯悦 南雅 夏禹 江湾城 段塘丁家 南苑街127弄内 南塘公园内 南塘公园(公交总站对面) 三市路 科技园区路口 宝善路荣安佳境社区内 安丰街联丰菜场停车场 安泰巷安居二期 通达路丽雅苑小区 恒春街206号 气象路一期 顺德华庭小区内 丽园南路与新典路交叉 环城西路电视台对面 南苑菜场边 启文新村内河边 凯悦大厦内 环城西路 夏禹公园内 江湾城内 17 17 17 17 17 17 17 17 17 17 17 17 17 17 17 17 17 17 17 17 17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备注:本子包预计2019年6座公厕需新安装除臭设备,3座公厕管理房整改为爱心驿站。 2.4、子包四公厕明细 序号 1 2 3 4 5 6 7 8 公厕名称 莲桥 报社 江厦 世贸 车桥街 大世界 大世界市场 狮街金钻 地点 小沙泥街莲桥地块 宁波日报社底层 江厦公园北侧 车桥街世贸大厦二楼 车桥街内 大世界农贸市场东北角 竺家巷80号对面 狮子街136号边 开放时间 24 17 24 24 24 24 24 24 公厕星级 四星 四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除臭设备 有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天封 县学 迎凤 兵马司桥 郎官 咏归 马园 吴家塘 大梁 澄浪堰 大老板 琴桥 吉庆 永宁 月湖金茂 大公馆 世纪锦秋 握兰 华夏 仓基 生活大师 世纪长春 莲桥2 开明街大沙泥街口 县学街陶家巷口 南大路迎凤街口 云海宾馆对面 原咏归菜场旁 苗圃路 国际协作大厦后面 马园公园后门 大梁街 澄浪南路 郎官东弄内 濠河公园琴桥旁 狮子街中段 长春大厦下面 月湖金茂大厦 苍松路121号 马园路世纪锦秋18幢 握兰巷 华夏街 仓基小区旁 生活大师小区 世纪长春小区 原区政府附近 24 24 24 24 24 24 24 24 24 24 24 17 17 17 17 17 17 17 17 17 17 17 17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三星 有 有 有 备注:本子包预计2019年6座公厕需新安装除臭设备,3座公厕管理房整改为爱心驿站。 三、项目需求说明

3.1、保洁单位必须根据《宁波市中心城区“公厕提质行动”工作方案》、《甬厕办[2018]2号关于印发公厕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厕办[2018]7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厕所标识标牌系统设置导则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的保洁质量标准和维修标准,按市处及中心的公厕星级标准配备设施设备。

3.2、对公厕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需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中标人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每座公厕的水电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负责。公厕零星维护由中标人承担。厕所内用品,如手纸、洗手液、封闭式纸篓筒、清洁球、洁厕灵、

蚊香等由中标人购买;每座公厕管理人员工资及其他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需定期为外墙和玻璃进行清洗。

3.3、保洁单位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含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早餐费以及其他福利),为每位合同制环卫工人办理并缴纳社保(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按规定为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的环卫工人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对所有符合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参保。保洁单位必须根据《甬政办发【2014】70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卫行业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保障公厕保洁人员合法权益。

3.4、保洁单位必须针对大型活动、节假日、创优评优和突击检查等特殊时期的应急保障措施制定相关方案,无条件配合海曙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安排。

3.5、保洁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厕巿场化保洁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对单位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由于天气(如台风)、作业受伤等引起的全部事故内容),全部责任由公厕保洁单位自行承担,自主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公厕保洁单位的职工在法律规定的工伤认定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应按工伤赔偿标准赔偿。保洁单位如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海曙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公厕保洁单位应严格按照《浙江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6、合同履行完成,移交时中标人应保持公厕设施设备完好,不得拆除与公厕养管有关的设施设备。

3.7、公厕保洁项目需配置项目负责人、检查人员、安全管理员、维修人员(水电)以及公厕养护人员。每座公厕应配备2名以上保洁人员专门负责公厕保洁,其中至少1名保洁人员为劳动合同制工人。

3.8、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进场,稳定有序的完成接管,如发生群体性事件,情节严重,对采购人造成恶劣影响的,采购人有权重新招标,如已签订合同的,合同终止。

3.9、保洁单位须承诺若中标后,在海曙区设立办事处,办事处应具有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将固定经营办公场所的房产证及房屋租赁协议(若有)复印件加盖保洁单位公章后,向采购人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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