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职业道德是道德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是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3.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劳动的人们,在特定的工作和劳动中以其内心信念和特殊社会手段来维系的,以善恶进行评价的心理意识、行为原则和行为规范的总和,它是人们在从事职业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内在的、非强制性的约束机制。
4.职业道德有三方面的特征:范围上的有限性;内容上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形式上的多样性。 5.某一特定行业的职业道德也只适用于专门从事本职业的人。 职业道德的形式,因行业而异。
有多少种不同的行业, 就有多少种不同的职业道德。
6. 实现企业价值观、经营之道和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的主体是职工。
职工若不能接受企业的价值观和经营之道,不把这种价值观和经营之道落实于生产经营行为之中,企业价值观、经营之道也就只能是空中楼阁,企业发展目标也不可能实现。
7. 烟草行业职业道德:报效国家,服务人民;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遵纪守法,维护专卖;诚实守信,克己奉公。
8. 烟草行业共同价值观: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 9. 烟草行业愿景:责任烟草、诚信烟草、和谐烟草。
责任烟草是烟草行业文化的本质特征。
诚信烟草是烟草行业的道德要求,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 和谐烟草是实现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目标的基础。
10. 烟草行业使命:报效国家、回报社会、成就员工。
11. 烟草行业精神:宽容开放、改革创新、敬业奉献、自律自强。 12. 烟草行业行为信条:潜心做事、低调做人。
13. 烟草行业行为准则:讲责任、讲诚信、讲效率、讲奉献。 14.“两个至上”共同价值观的重要意义?
a.是烟草专卖制度的立法宗旨的核心体现 b.是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弘扬 c.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 d.是企业发展的动力源
“两个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a.以“两个至上”为精神动力,提高自身素质; b.把“两个至上”落实在岗位上、体现在行动中。
“两个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的内涵是什么?
“两个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是指:在国家烟草专卖体制下,烟草行业从上到下、从机关到基层、从领导干部到普通员工、从工业到商业、从烟草企业自身到烟草零售商,都要以“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作为评判是非曲直、好坏优劣、利弊得失的尺度,都要以此端正思想认识、规范自身行动。
15. 烟草专卖管理文化的构成主要包括表层的物质文化、浅层的行为文化、中层的制度文化和深层的精神文化四个层面。
16. 烟草专卖管理文化的基本特征:整体性、开放性、稳定性、独特性。(“局部性”×)
烟草专卖管理文化的整体性是反映烟草专卖管理系统工作的统一体,体现烟草专卖管理系统内部之间的内在联系。 烟草专卖管理行业文化的开放性是指其既具有内部的统一整体性,又具有外部必然联系的开放性特征,通过借鉴、吸收其他行业先进文化的精华,促进自身特色行业文化的健康发展。
烟草专卖管理文化是与行业的发展密切联系的,烟草专卖管理文化建设通 过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效能化的轨道,一经形成就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烟草专卖管理行业文化的建立和发展,具有自身行业独立的特点和作用,以此区别其他行业文化,展示自身的创新亮点。
17. 烟草专卖管理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文明执法的原则,切实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行为规范,使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活动按照和谐、便民、合法、合理、准确、高效的基本要求来开展。(“公
开”×)
合法要求我们在执法活动中应该注意五个环节:行政执法的主体合法;行政执法行为的内容合法;行政执法行为的对象合法;行政执法的程序合法;行政执法行为的形式合法。
准确要求:适用法律必须准确;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
18. 烟草专卖执法行为的“六条禁令”: (1)严禁不出示证件执法或单人执法。 (2)严禁打人骂人和侮辱、为难管理对象。 (3)严禁配备警械执法检查。
(4)严禁违反法定程序查扣物品或检查非经营性场所。 (5)严禁索要、收受管理对象的礼金、财物或接受宴请。 (6)严禁酒后执法或驾驶机动车辆。
19. 从生产的角度来看,烤烟的生长可分为幼苗生长阶段和大田生长两个阶段,即苗床期和大田期。 20. 我国目前烟草育苗的方法主要有托盘育苗和漂浮育苗等。
漂浮育苗是美国率先推出的水培(无土)育苗技术。
21. 烤烟大田移栽,一般每公顷种植 16500~18000株。从移栽到成熟采收完毕需要 120 天左右。 22. 根据烟株的形态特征和生长特点可划分为还苗期、团棵期、旺长期和成熟期四个时期。
从移栽至烟株根系恢复生长称为还苗期。
从团棵到现蕾称为旺长期,一般需要 25~30 天。旺长期的管理要点是 稳长、促叶、增重 。 从现蕾到烟叶采收结束称为成熟期,一般需要 50~70 天。
23. 采收后的烟叶,按照1.5m长的标准竿编 100~120 片数量进行编烟。
24. 装炕之前,须事先对各类烟叶的具体竿数进行准确统计,并按棚次分别摆开, 按自顶棚到底棚的顺序进行装炕。
25. 烘烤过程分为 变黄、定色、干筋 三个阶段。
变黄阶段基本任务:一是促进烟叶的失水变黄,确保变黄程度与失水程度协调,打好烟叶外观质量的基础。二是促进烟叶后熟,使叶内物质充分转化,形成丰富的香气前体物,打好烟叶内在质量的基础。
定色阶段基本任务:一是确保烟叶残留的青色完成变黄,防止烤青。二是在升温定色中防止出现挂灰、蒸片、糟片等烟叶损伤,确保外观质量。
干筋阶段基本任务:一是确保烟叶干筋,防止出炕时仍有湿筋湿片。二是防止烟叶出现烤红,洇筋洇片,香气大量损失等不良现象发生。三是确保安全和节能,杜绝事故,降低烘烤成本, 圆满结束炕内调制过程。
26. 烟叶分级程序一般为:分类→分型→分组→分级。 一般同一型的烟叶具有某些共同特征、特性和相关等级。 烟叶按颜色分为柠檬黄、橘黄、红棕、杂色和青黄烟等。 27. 《烤烟》国家标准将烤烟分为 42 个等级。
28. 烟叶收购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易受干扰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业、地方政府和烟农的利益。
29. 烟叶收购站是烟农交售烟叶的场所,其位置应按照“符合流向,方便群众,便利运输,节约开支,利于管理”的原则设定。
收购站的设置由烟草公司提出方案, 逐级报省级烟草专卖局批准。
30. 烟叶收购前,收购站要提前作好交售的规划和组织工作,通知烟农卖烟站点和时间,凭合同到指定的磅组售烟,无合同者不予收购。
烟叶收购程序包括 验级→过磅→制单与传递→核算付款→烟叶挟运→装箱打包→报表 。 过磅后的烟叶,应该由专人运进仓库,按照等级对号码垛。
成包后的烟叶要及时入库,严格出入手续,做到收有单据、出有凭证,帐、卡、物相符合。
烟叶收购站要建立验级员、计量员、微机操作员、仓库保管员的分工协作、相互监督的 制约机制,严禁个人单独收购烟叶。
验级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和标准,准确验级,切实把好烟叶等级的合格率质量关,不
压级压价,抬级抬价,不收人情烟,情绪烟。
31. 烟叶的运输方式有四种: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 32. 烟叶运输的原则为:合法原则、及时原则、安全原则。
及时原则是指要用最短的时间将烟叶运到目的地,做好车、船、货的衔接工作。
在运输过程中,要保证烟草专卖品不受损失,不能让烟叶与易腐烂、有异味、剧毒或潮湿的货物混同运输;不日晒雨淋和高温烘烤;此外,在烟草商品运输途中,要注意做好防火安全工作,还要防止盗窃或抢劫事故,要保证人身、商品、设备三安全。
33. 我国规定的卷烟烟气焦油量档次为:低焦油量卷烟≤10mg/支;中焦油量卷烟(11~15)mg/支;高焦油量卷烟>15mg/支(高焦油卷烟属不合格品)。
我国规定的卷烟烟气一氧化碳量档次为:低一氧化碳量卷烟≤10mg/支 34. 我国卷烟依价类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与五类卷烟。 卷烟价类划分标准(不含税调拨价)是:
一类烟,100元/条以上;二类烟,50~100元/条;三类烟,30~50元/条; 四类烟,16.5~30 元/条;五类烟,16.5元/条以下。
35. 按卷烟长度不同,一般可把卷烟分为普通卷烟(84mm)、长支卷烟(94mm)和超长卷烟(100~120mm)三类。目前以 84(20+64)mm 长度规格最为常见。
36. 卷烟烟支的小盒包装可分为软包包装、硬盒包装、铁盒包装和听装等。 最普遍的小盒包装是 20 支装,烟支排列为三层,通常为 7-6-7 排列
37. 箱装一般是纸箱包装。每箱可装卷烟 50条,称之为件。但我国传统的计量则以箱为计量单位,即 1箱=5件=250条=2500包=50000支。目前我国规定卷烟数量以支计。
38. 烟叶复烤的主要作用是? a.调整烟叶水分防止霉变,
b.排除烟叶杂气、净化香气、杀虫灭菌, c.有利烟叶储存,保持烟叶色泽,有利醇化。 打叶复烤技术是目前最主要的烟叶复烤加工方法。
39. 我国目前打叶复烤技术主要采用两种工艺流程:全叶打叶复烤工艺流程和切尖打叶复烤工艺流程。
以全叶打叶复烤为例,其流程主要有原料准备、烟叶预回潮、松包解把、梗叶分离、叶片复烤及烟梗复烤和包装等基本环节。
40. 自然醇化法是目前主要的烟叶醇化方法。
41. 烟叶经过自然醇化对保持卷烟质量的稳定性起着重要作用。 42. 制叶丝段包括烟片增温、切叶丝、叶丝增温增湿、叶丝干燥工序。
43. 由卷烟机的供料系统、供纸印刷系统、卷制成形系统和 切割系统共同完成烟支卷制。
44. 卷烟包装工艺流程包括小盒包装、小盒透明纸包装、条烟包装、条烟透明纸包装及箱装 5 个工艺过程。
45. 包装标识可以用 文字、符号、数字、图案 以及其他形式表示。 46.卷烟商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
47. 卷烟包装体上应注明省(市)名和企业名称或直接注明企业名称。
48. 在卷烟包装体上及内附说明中不得使用“保健”、“疗效”、“安全”、“环保”等卷烟成分的功效说明,以及“淡味”、“柔和”等卷烟品质的说明。
49. 箱体上应明示:卷烟数量、箱体规格、卷烟规格等。
50. 条、盒上应注明的内容有:商标及注册标记、焦油量、一氧化碳量。
中文警句字体高度不得小于2.0mm。
51. 包装与卷制质量包括箱装、条装、盒装、外观、熄火、含水率、圆周、长度、吸阻、质量、硬度、含末率、端部落丝量、总通风率的指标要求。
若卷烟包装与卷制质量得分小于60分时,则判断该批卷烟不合格。
52. 感官质量缺陷(总得分、明显异味和霉变)均属A类。(A类判该批卷烟质量不合格)
一价类卷烟要求卷烟感官最低质量分数≥85; 二、三价类卷烟要求卷烟感官最低质量分数≥75。
53. 主流烟气指标包括焦油量、烟气烟碱量和烟气一氧化碳量。 54. 卷烟质量总得分计算公式中占比例最大的为:感官质量得分。
55. 商品检验的方法很多,可归纳为两大类:感官检验方法和理化检验方法。
感官检验,指凭人的感觉器官(眼、耳、鼻、舌、手等)对商品品质进行的直观评价。
理化检验是指用各种仪器、设备,并利用化学试剂对商品的质量特性进行物理的、机械的、化学的、生物学的测定与分析的鉴定过程。
56. 外观质量用感官判断,具有主观性和间接性。
57. 市场活动的中心内容是商品买卖,形成商品买卖行为必须具有人口、购买力、购买欲望 三个基本要素。
人口是构成市场最基本的条件。
市场的这三个要素是有机结合、互相制约、缺一不可的,只有三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构 成潜力巨大的市场。
58.市场营销主要包括的内容: (1)营销是一种创造性行为。 (2)营销是一种自愿的交换行为。
(3)营销是一种人们需要的行为。(消费者的各种欲望是企业营销工作的出发点) (4)营销是一个系统的管理过程。
(5)营销是一种企业参与社会的纽带。(只有满足社会利益的企业才能长久不衰地获得经营成功。) 59. 我国卷烟商品流通就先后经历了二级批发、一级批发、访销配送、访送分离四次模式的变革。 60. 目前烟草商业企业正在实行按订单组织货源的营销模式。简称为:订单供货。 61.“按订单组织货源”坚持以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为导向。 其中“订单”分为零售客户订单和烟草商业企业订单。
商业企业订单是根据零售客户订单,结合他们的半年购销意向、市场销售情况和库存情况,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向卷烟工业企业提交的要货信息,烟草工商企业根据此信息签订月度合同。
“按订单组织货源”的实质是通过订单的形式来反映市场需求,引导烟草工商企业遵循 市场规律。 62. 假冒卷烟产品是指将私自生产的卷烟产品冒充在市场上已经有一定声誉和影响力的优质名牌卷烟产品,或者冒充市场上畅销品牌的卷烟产品。
63. 制售假冒卷烟产品活动的危害有哪些? 一是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二是逃避了消费税、增值税,也逃避了企业所得税等各种税收,从而使国家税收大量流失。 三是导致卷烟价格下滑,销售量减少,库存增加。
64. 《烟草产品鉴别检验管理办法》和《卷烟产品鉴别检验规程》于 2006年12月11日 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下发, 自 2007年1月1日 起施行。进一步从管理和技术层面上进一步确保假冒伪劣烟草产品鉴别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65. 假冒卷烟产品类型包括:手工制造、改换包装、置换烟支、机器制造。
即利用生烟丝或卷烟下脚料及其它自制烟丝,通过手工包装(卷接多为机器)制成仿冒真品的卷烟。
改换包装 即利用同规格牌号(如次品烟或低等烟)或不同牌号的烟支,经手工操作,改包成等级或价格较高的卷烟牌号。
使用废旧的真烟包装纸,将假冒的同牌号烟支放入其中,重新粘封,再次进入市场流通。
机器制造假冒卷烟产品有自己的配方、具有一定的设备和生产规模,制假水平较高,识别难度大。
66.假冒卷烟的基本特征?
(1)外观的仿真迷惑性。 (2)地域性和相对集中性。
(3)品种多样性。 (4)假冒卷烟具有利润率高、危害严重。
67. 假冒卷烟的拉头一般为平头且不规则,宽度较窄,有些为斜面,多数无拉头,或拉带质地较差。 假冒卷烟外观上不规则,折角处为明显的90°
手工包装的假冒卷烟一般没有针眼,机器生产的假冒卷烟虽有针眼,但较粗糙,甚至有外露现象。 假冒卷烟支切口有毛碴,烟支卷制不圆,表面不干净,搭缝斜歪不一,往往夹有烟末。 68. 名优烟所用的烟叶一般为桔黄、柠檬黄或红棕色。 假冒卷烟的烟丝大多数颜色为棕黑和青褐色。
假冒卷烟的烟叶多数未经发酵,燃吸时烟味入喉辛辣, 劲头大小不一,青杂气明显,余味苦涩。 69. 假冒卷烟的包装特征主要有哪些情形? (1)手工包装。
(2)用回收的真品烟的条盒、小盒商标包装假冒卷烟。 (3)用不同于真品卷烟的设备制作包装的假冒卷烟。 (4)用和真品卷烟相同或类似的设备制作包装的假冒卷烟。
70. 卷烟产品鉴别检验依据有:《烟草产品鉴别检验管理办法》和《卷烟产品鉴别检验规程》; 卷烟产品对照样品或相关技术资料;现行《卷烟》系列国家标准、卷烟生产企业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
71. 卷烟产品鉴别方法有感官鉴别检验法、评吸鉴别检验法、仪器鉴别检验法。
无显著差异判定的,应进行全项感官鉴别检验。感官鉴别检验必须对样品的逐条逐盒检验。
感官鉴别检验的主要项目为条装、盒 装、烟支、烟丝等方面。
评吸鉴别检验的主要项目为香气、风格、谐调、杂气、劲头、刺激性、余味等。
仪器鉴别检验的主要项目为鉴别检验样品的物理特性检验、主流烟气分析、化学常规分析及其他特性分析等。
感官鉴别检验法应作为鉴别检验的首选方法。
72.烟草产品鉴别检验结论一般分为:假冒注册商标、伪劣、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真品四种情况。
假冒注册商标卷烟是指有下列四种列情形之一的卷烟: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伪造或冒用产地、企业名称、地址或代号的;违反烟草专卖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擅自制造或使用卷烟商标的;其他国家法律、法规中明确为假冒注册商标的。
伪劣卷烟是指有下列十种列情形之一的卷烟:①掺杂掺假的;②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③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④“三无产品”或无任何产品质量信息标识的。
73. 卷烟纸的长度为 5000m1±15m,也有4000m1±15m、6000m1±15m等规格,其宽度一般等于烟支圆周长加 2mm的搭口宽度。卷烟纸宽度要求为设计值±0.25mm。
74.接装纸宽度规格根据烟支滤嘴的长度而定,通常有38mm、40mm、44mm、48mm和68mm等规格。(“52mm”×)
75. 滤棒主要有醋酸纤维滤棒、聚丙烯丝束滤棒、纸质滤棒、复合滤棒。 76. 烟草专用机械的分类
烟用加温加湿机械专指用于实现对烟叶、烟片、烟梗、烟叶丝、烟梗丝、烟碎叶 等进行加温、加湿、去除青杂气、杀虫等处理的工艺设备。
用于打叶复烤生产线:(2)烟用解把机械(4)烟用叶梗分离机械(6)烟用预压打包机械 用于制丝生产线:(9)烟用切丝机械(10)烟用烘丝机械。
烟用储存机械专指用于在烟草制丝生产线和打叶复烤生产线中,对不同种类的 物料进行储存,使物料混合均匀,充分吸收添加的料液,以平衡整线生产能力,达到储存、 输送物料等要求的工艺设备。
滤棒成型机组由开松上胶机、滤棒成型机及装盘机等单独整机组成。
77. 烟草机械生产、销售、进出口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由中国烟草机械集团公司负责实行集中统一经营管理。
78. 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企业不得将其产品销售给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 79. 中烟机械集团公司控股的 4 家烟机设备生产企业:上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常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秦皇岛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80. 烟草制品: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
烟草专卖品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烟丝:是指用烟叶、复烤烟叶、烟草薄片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丝、末、粒状商品。 烟草专用机械包含整机及28种特定部件。
81. 广义的烟草专卖法包括《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准运证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狭义的烟草专卖法指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0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烟草专卖法》。 烟草专卖法是指 1991 年 6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7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 20 次会议通过,自 199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烟草专卖法》。
制定《烟草专卖法》的重大意义:
a.《烟草专卖法》确定了烟草行业的法律地位,把烟草专卖制度用国家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b.《烟草专卖法》确定了烟草专卖管理机关的法律地位和执法权限,提高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法律地位 c.《烟草专卖法》是强化烟草专卖管理的有力武器
d.《烟草专卖法》是烟草企业从事生产和业务活动的法律保障 e.《烟草专卖法》提高了烟草行业的法律地位
烟草专卖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法一条例,三个令和司法解释”
199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烟草专卖法》。 1997 年7月3日起施行的《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2007年3月7日起施行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发改委第51号令) 2002年7月1日起施行《烟草专卖准运证管理办法》(经贸委第31号令) 2010年5月1日起施行《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信部第12号令)
2010年3月26日起施行的《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82. 国家烟草专卖局自 1983 年起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83. 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84.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发改委第 51 号令)于 2007年2月5日 公布,自 2007年3月7日 起施行。
85. 烟草专卖许可证分为四类: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②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③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④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
86. 烟草专卖许可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证明力、确定力、约束力三个方面。
87.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证明力因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而发生。
88. 烟草专卖许可证所确定的事项,未经发证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法定程序作出变更,不得随意改变。 89. 烟草专卖许可证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书,既有赋予权利的一面,也有确定义务的一面。
90. 核发烟草专卖许可证必须遵循四项核发原则:
(1)法定原则。(2)属地原则。(3)先申请原则。(4)分级核发原则。 一般由申请人向所在地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 91. 不同级别烟草部门的发证权限?
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放。
②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③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一般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发放,但是凡跨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或烟叶调拨业务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放。
④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
92. 各种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为5年,自发证之日起计算。
93. 经检查不符合《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现场检查或者书面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制检查”×) 94.监督检查的内容?
(1)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2)名称或者字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地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重要事项,是否与烟草专卖许可证登记事项相符合。
(3)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注销、延续等手续的执行和办理情况。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 95.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制品。
96. 我国纳入专卖管理范围的烟叶是生产烟草制品所需的烤烟和名晾晒烟(包括白肋烟、香料烟)。 97. 未列入名晾晒烟名录的其他晾晒烟不属于烟草专卖品,可以在集市贸易市场出售,按一般农副产品管理。
98. 名晾晒烟具体范围由国家烟草专卖局通过发布名录方式确定。
99.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合理布局的要求,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国家计划,根据良种化、区域化、规范化、合同化的原则制定烟叶种植计划。 规范化不仅包括种植技术的规范化,还包括烟叶种植计划的规范执行。
烟草公司或者其委托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的计划,与烟叶种植者签订烟叶收购合同并约定种植面积。
100. 烟叶收购工作的原则:
(1)按国家计划收购原则; (2)按合同收购的原则;
(3)按国家标准收购的原则; (4)按国家价格政策收购的原则。
烟叶收购计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部门根据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的计划下达。 烟叶收购必须坚决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企业价格”×)
101. 严禁烟草公司、复烤厂、卷烟厂从无国家烟叶种植计划地区或无烟叶经营权的单位及个人手中购进烟叶;严禁烟草公司、复烤厂、卷烟厂向无烟叶经营权的单位或个人销售烟叶。 烟草公司、复烤厂、卷烟厂不准委托系统外单位或个人代购、代销烟叶。 卷烟厂、复烤厂不得直接到烟叶产区收购烟叶,烟叶复烤厂不得经营烟叶。 交售烟叶者如对定级有异议,由评级委员会(或小组)裁定。
102. 烟叶商品的调拨供应计划实行烟草总公司、省级烟草公司和地市级烟草公司三级管理制。 烟叶产区的县级烟草公司一律不准向省外调拨销售烟叶。
省际间烟叶、复烤烟叶的调拨计划由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省内调拨计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部门下达。
储备烟叶的计划由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
中国烟草总公司和省级烟草公司根据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的储备烟叶计划,与当地和省外烟叶生产购销部门签订烟叶购销合同,并纳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省级烟草公司烟叶调拨供应计划管理。
103. 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其分立、合并、撤消,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 注消登记手续。
104. 烟草制品生产企业的分立、合并、撤销,也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企业的分立可分为存续分立和解散分立。
一个企业分离成两个以上企业,本企业继续存在并设立一个以上新的企业为存续分立。 企业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一个企业吸收其他企业为吸收合并,两个以上企业合并设立一个新的企业,合并各方解散为新设合并。 105. 制品生产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而进行基本建设或技术改造,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106. 烟草制品生产企业的基本建设可分为新建、改建、扩建和恢复四大类。 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3倍以上的,也算新建项目。
扩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为扩大原有产品的生产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产品的生产能力,而新建主要车间或工程的项目。
改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为提高生产效率,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产品方向,对原有设备或工程进行技术改造的项目。
107. 卷烟、雪茄烟工业生产计划主要有两个层次:一是年度总产量计划;二是分等级、分种类的卷烟产量指标。
108. 国务院计划部门在编制全国卷烟、雪茄烟年度总产量计划基础上,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达卷烟、雪茄烟年度总产量计划。
烟草制品年度总产量计划属 指令性上限计划 。 烤烟型卷烟分为一、二、三、四、五类。
109. 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是目前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 卷烟商标标识上必须标明烟支数量、类型、焦油含量级、“吸烟有害健康”的警句。 专供出口的卷烟必须标明“专供出口”的字样。
烟草制品的商标标识必须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是 10 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110. 广告的特征:一是真实性,二是思想性,三是艺术性,四是法律性。 广告的真实性是广告的生命。
禁止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播放、刊登烟草制品广告。
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香烟广告。
利用以上广告形式作烟草制品广告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授权的省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
111. 我国烟草专卖品市场具有以下特点:垄断性、适度性、复杂性。
只有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才有资格从事烟草生产和批发经营、零售以及进出口贸易。
垄断性特点可以概括为烟草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内外贸统一由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集中管理,垄断经营。
适度性是指烟草市场既要保证需求,又不大力发展,适当满足、适当控制、积极引导的方针。
112. 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 50条以上 的,视为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113. 按照价格确定形式可以分为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格(浮动价格)和市场调节价格(自由价格)。
批发价是指烟草系统批发企业向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者供应烟草制品的价格。 代表品的价格由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卷烟的非代表品、雪茄烟和烟丝的价格实行备案制度。
114. 烟草专卖品的运输必须遵循十字方针:“合法、及时、准确、 安全、经济”。 115. 烟草专卖品运输类型:托运、自运、邮寄、异地携带。
托运、自运烟草专卖品的,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 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个人进入中国境内携带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
116. 烟草专卖品运输的特点主要有:强制性、合法性、统一性、时限性。
117. 烟草专卖品的运输与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一样,都已纳入专卖管理的范畴。
《烟草专卖法》对烟草专卖品的运输、邮寄、异地携带和入境携带等具体管理规定、办法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携带证明等的规格、式样和签发准运证的专用印章也均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
118. 公路运输最长不得超过 20 天,其他运输方式最长不得超过 30 天。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有效期限从签发之日开始计算,且只能在有效期限内使用 1 次,如不能在准运证有效期限内完成烟草专卖品运输的,应及时到发证机关更换。
119.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是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烟草专卖法》有关规定统一制定的,法定有权的机关签发的,合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证明文书。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由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审批、发放。
省级以上(含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是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签发机关,负责签发省际间烟草专卖品运输。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随货同行,在运输烟叶、复烤烟叶、卷烟过程中,鉴章的购销合同(出口合同除外)原件应与烟草专卖品一起随货同行,保证货证相符。
120. 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企业,必须报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并严格遵守以下基本原则:依法申请原则、择优定点原则、规范生产经营原则。
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企业、必须依法向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121. 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企业,只可将产品销售给烟草公司和持有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烟草制品生产企业。
122. 由中国烟草总公司根据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生产计划,分别同各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定点生产企业签订合同。
123. 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经营外国烟草制品寄售业务或者购销业务的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
进口烟草专卖品只能由取得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经营。 专供出口的卷烟、雪茄烟,应当在小包、条包上标注“专供出口”中文字样。
124. 设立外商投资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应当报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立项。
对于外商投资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基于我国卷烟生产企业已经过多、生产能力过大的实际情况,中国政府决定不再设立新的合资卷烟厂。
凡以国家局(总公司)、省局(公司)名义与外商进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谈判的,必须报国家烟草专卖局(总公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与外方联系、谈判,不得作出承诺。
125. 烟草专卖法律责任可以分为: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最主要是行政法律责任。
126. 烟草专卖法律责任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外籍机构和外籍人员)等烟草专卖法律关系主体,违反《烟草专卖法》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法律义务和行为规范, 构成违法行为所依法承担的法律后果。
127. 烟草专卖法律责任的基本特征?
(1)烟草专卖法律责任以违法行为为前提; (2)以法律制裁为必然承担的法律后果; (3)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4)必须由国家授权的行政机关认定和追究 128. 烟草专卖法律责任的确认原则?
(1)责任法定原则; (2)责任自负原则;
(3)按法定程序确认的原则;(4)法律责任同违法行为相一致的原则
依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即“一法一条例”的规定,以合法的程序对烟草专卖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是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行政的责任法定原则。
违反烟草专卖法律义务,构成烟草专卖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独立负责。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主体追究烟草专卖违法人的法律责任,应按法定程序予以确认,严格按《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应把《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作为执法程序的法律依据,以保证正确、适当、合理、合法地实施具体行政行为。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主体追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律责任,应视其主观故意程度、违反烟草专卖法律义务的情节轻重、给社会造成危害的状况及其承担法律责任的责任能力大小等加以区别对待,所实施的法律责任的形式、强度,应当与其违反的法律义务保持一致。
129. 烟草专卖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1)违法行为人违反了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义务。 (2)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行为是主观上过错造成的。
(3)违法行为人必须是具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一旦违背了法律义务,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就具备了最基本的先决条件。 烟草专卖违法行为,无论是否故意或者过失,都属于主观上的过错造成的。(非:过错)
有行为能力但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的自然人,或者虽已达到法定年龄但无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即使已构成违法行为,也可以视情节免于追究其法律责任。
凡年满十四周岁、无意识因素或意志因素的缺陷(非精神病人),其违法行为就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30.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的原则: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 131.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案件时,还要符合哪些要求?
1)事实清楚;2)证据确凿;3)定性准确;4)处理得当;5)程序合法;6)手续完备
事实是处理案件的基础和依据,只有达到事实清楚的要求以后,才能定案处理。
结案处理要考虑四个方面的内容:1)违法情节轻重、危害大小;2)认错态度;3)退赃情况;4)违法次数。 办案人员必须两人以上,并同时在办案文件中签名盖章。
132.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的种类共有五种,分别为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烟草专卖品、责令停产停业。
警告是指烟草专卖行政处罚主体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给予严肃告诫的一种行政处罚。 烟草专卖行政违法人违法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运输活动, 从中牟取非法利润,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其所获得的非法盈利部分依法没收的行政处罚措施,称为没收违法所得。
责令停产停业是最重的行政处罚。(“吊销许可证”×)
133. 法律的特征有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普遍性、程序性。(“滞后性”×) 134. 一般认为,法律由规则、原则、概念、技术性四个要素构成。 135. 法律的生效即法律的生效时间。
外国人在我国境外对中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符合我国刑法有关规定的,要适用我国刑法。 法律效力的层次是指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的效力等级关系。可以概括为: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在同一位阶的法律之间,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136. 法律关系包括三个要素,即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客体。
在我国,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有三种,即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国家。 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一个完整的法律权利的结构,包括自由权、请求权和诉权(胜诉权)。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人身”×)
137. 法律责任分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违宪责任。
归责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责任法定原则、公正原则、效益原则和合理性原则。
法律制裁是被动承担法律责任的一种主要方式,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138. 法律的作用可以分为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两类。
法律的规范作用是法自身表现出来的、对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可能影响。
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具有判断、衡量的评判作用。
139. 广义上的立法概念与法律制定的涵义是相同的,泛指一切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制定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狭义上的立法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依法制定、修改和废止宪法和法律的活动。 人们把行政机关称为执法机关,就是在狭义上使用执法的。
140. 执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依法行政原则;讲求效能原则;公平合理原则。(“合法高效”×) 141. 当代中国司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司法公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两审终审”×)
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各级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统一行使,其它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此项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司法机关审理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正确适用法律,不得滥用职权,枉法裁判。
142. 守法,也称法的遵守,指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
143. 一个社会如果具备以下理念,那么这个社会就是一个法治社会: ①法治的最高价值目标是自由和人权,确保人的尊严; ②为保障自由与人权,法治必须约束、限制国家权利;
③法治意味着法律必须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起主导性的调整作用,法律必须是公开的普遍性规则; ④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⑤司法独立。
144. 社会主义法治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各政党、武装力量、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
确立中国法治模式的立足点,从空间上看,只能是中国本土。 司法必须独立、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中国法治最为突出、最为集中的问题则是公共权力问题。
就目前中国法治构建情况来看,应当选择两个切入点:一是以法治“官”;二是以法助“民”,由此来规范权力的运作,保障民众的权利和利益。
145. 宪法内容具有根本性、宏观性和全面性的特点。 146.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表现在: ①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依据或基础; ②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③一切宪法主体都必须以宪法为最根本的活动准则。(“由最高权力机关制定”×) 147. 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复杂。 148. 宪法一般需要特定的多数通过,而普通法律则只需要一半以上的多数通过。
149. 修改宪法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 2/3 以上的多数通过,而普通法律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全体代表或委员的过半数通过即可。
150. 宪法反映阶级力量对比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①宪法是阶级斗争的结果和总结;
②宪法规定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 ③宪法随着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宪法是维护上层社会的法律”nca×)
151. 近代宪法产生的思想条件:民主的、大众的和科学的文化。???? 152. 宪法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2)基本人权原则;(3)法治原则;(4)权力制约原则。
153. 无形修改即在形式上没有改变宪法条文内容进行修改,但在实际上却变更了其含义的修改方式。 154. 宪法修改的程序?
(1)提案;(2)审定;(3)起草;(4)议决;(5)公布。
155. 宪法作为法律规范具有指引作用,同时,宪法调整各种社会行为。(“限制和规范”×) 156.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157. 法律面前的平等只是法律范围内的平等,而不是事实上的平等。 158. 申述权属于政治权力和自由。
159.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160. 人身自由是以人身保障为核心而构成的权利体系,是公民参加国家生活、社会生活和享受其它权利的前提条件。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3)住宅不受侵犯;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161.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包括:
①财产权; ②劳动权; ③劳动者休息的权利; ④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⑤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⑥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162.特定人的权利: 1)保障妇女的权利; 2)保障退休人员的权利; 3)保障军烈属的权利;
4)保护婚姻、家庭、母亲、老人和儿童; 5)关怀青少年和儿童的成长;
6)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外国侨民”×)
163. 对国家来讲,公民的基本义务就是国家的权利,国家有权要求公民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作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
我国公民基本义务包括:
① 维护国家统一与民团结义务; ② 遵守宪法和法律;
③ 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义务; ④ 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义务;
⑤ 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人没有服兵役的义务); ⑥ 依法纳税。
164.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合法行政原则、行政合理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权责一致原则。 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可以理解为这一原则的延伸。 行政合理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尤其适用于裁量性行政活动。 程序正当原则一般包括行政公开原则、公众参与原则和回避原则。 高效便民原则一般包括行政效率原则和便利当事人原则。
诚实守信原则一般包括行政信息真实原则和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 165. 法律渊源指法的存在形式。
我国行政法的法律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等。(“省级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
166. 行政行为必须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2)公务要件;(3)外部法律后果要件。(“客体要件”×) 公务要件即行政行为是行政组织实际行使行政职权而作出的行为。
167. 行政行为分为: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一般都是对已经发生的事实适用一次。
区分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标准有两个:对象是否特定;是否可以反复适用。 168. 授益行政行为是指设定或确认权益、或者减免义务的行为;
不利行政行为是指设定或确认义务、或者限制、剥夺或拒绝确认其权益的行为,又称负担行政行为。 169. 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应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行政行为。
170. 行政许可的原则
(1)合法原则。(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便民原则。 (4)救济原则。(5)信赖保护原则。(6)监督原则。
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除非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171. 行政许可属于依申请的行为。 行政许可是管理性行为。
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一般采用书面证明形式。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包括:一般程序和特殊程序。一般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行政许可是一种赋权行为。
172.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对相对人的财产及人身自由等采取的强制措施。 173.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1)人身自由的限制;(2)对财物的各种处置;(3)对住宅等场所的进入。
行政主体在行政强制措施领域对财物的处置表现为对所有权四项权能,即: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各项处理。
即时进入公民住宅必须有法律明确的授权。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依法自己或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决定的行政相对人采取强制方式。
行政强制执行,可根据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分为对财产、行为 和人身的执行方式三种。 174. 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1)滞纳金。2)查封、扣押、冻结。3)强制划拨、强制扣缴、强制抵缴。 4)强制收购、强制收兑。5)强制拆除、强行退还。(“强制检定”×) 175. 强制许可是对行为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对人身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适用于义务主体不履行法定的人身义务或拒不接受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人身处罚的情形。
176. 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依据法律的规定或经授权、委托,对实施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行政制裁的活动。
177. 《行政处罚法》规定了七种行政处罚,即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78.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共同管辖的处理规则:一般由相关行政机关达成协议或按照惯例解决,或者依“谁先查处谁处罚”的原则进行,由先立案的行政主体查处。如果争议双方解决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179. 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符合两个条件: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给予较小数额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180.一般程序或称普通程序。
181. 行政处罚执行程序的原则:一是申诉不停止执行的原则;二是作出罚款决定的机关和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的原则。
182. 行政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而请求有 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制度。
183. 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1)合法原则。(2)公开原则。(3)公正原则。(4)及时原则。(5)便民原则。
及时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处理案件应当尽量程序简单时间短暂,以使行政争议较快得到解决,行政关系得到较快确定,行政制度得到较快恢复。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184. 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国务院部委规章、省级人民政府规章”×)
185. 一般的行政复议案件是按照行政机关的隶属关系所确定的管辖,有三种形式:本级人民政府管辖、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和原处理机关管辖。
行政复议的程序包括三个环节:申请与受理、审理与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
186.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作出复议决定的期限一般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经批准延长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87. 行政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基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求,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解决行政争议的诉讼活动。
188. 行政诉讼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189. 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时的分工和权限。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有三类:
一是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是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案件; 三是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190. 复议机关作出改变决定的案件,原告可选择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是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91. 人民法院接到原告起诉状后,按上述条件逐项审查,并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行政案件的第一审审理方式主要是实行开庭审理与公开审理。
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以后,如原、被告双方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不上诉的,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诉讼双方当事人不服二审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的,在依法执行的前提下提出申诉, 申诉期间不停止二审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的执行。
192.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①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②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③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④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⑤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193.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①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②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③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④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194.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95.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196. 国家赔偿以赔偿义务机关为标准,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行政赔偿;一类是司法赔偿。
197. 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职务侵权行为、损害事实、职务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国家只对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所直接引起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即法律规定应当赔偿的,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国家就不承担赔偿责任。 198. 犯罪构成是指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 为构成犯罪所必须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
199. 犯罪构成的特征?
(1)犯罪构成是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
(2)只有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具有决定意义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需的事实 特征,才是犯罪构成的要件。
(3)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诸要件是由刑法加以规定的,事实特征只有经过法律的 选择才能成为犯罪构成要件。
任何犯罪都具有四个共同要件: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
200. 除了上述两个条件外,还要求具有特定身份的人才能构成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
201. 罪过即犯罪的心理状态,是犯罪主观方面最主要的内容,是构成任何犯罪不可缺少的主观要件。 202. 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具体表现为 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犯罪的方法、时间、地点 等。 203. 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危害的社会关系。
被犯罪所侵害的、受我国刑法所保护的只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部分。 204.共同犯罪的特点?
(1)必须有二人以上。(2)必须有共同故意。(3)必须有共同行为。 205. 刑事责任具有的特征?
(1)强制性。(2)严厉性。(3)专属性。(4)准据性。
刑事责任是性质最为严重、否定性评价最为强烈、制裁后果最为严厉的法律责任。
206.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207. 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即一个罪不能同时判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主刑。 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拘役的期限是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如果真诚悔改、认罪服法、改恶从善、积极劳动,仍然可以通过减刑、假释重获自由。
附加刑是既可以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的刑罚方法。 罚金采用了限额罚金制和倍比罚金制两种模式。 208. 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 一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二是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三是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09. 只准没收属于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得没收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 210. 销售金额是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全部收益,包括成本和利润。
211.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212. 假冒注册商标罪构成特征:侵犯的客体只包括商品商标,不包括服务商标。
213. 至于这种商品的质量与真正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有无差异,则在所不问。即使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优于真正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214. 民法是调整自然人或法人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的总称。
215.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它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具有三个特征:一是主体的私人性。二是内容为私权利和私义务。三是产生的自治性。
216.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民事主体。 217. 有客体,便无从发生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依利益的表现形式,可分为物、行为、智力成果三类。 物是能满足人的需要,能够被人支配或控制的物质实体或自然力。
智力成果包括文学、 艺术、科技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以及商标等。 218.民事权利的类型?
(1)财产权、人身权。(2)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 (3)绝对权与相对权。(4)主权利与从权利、原权利与救济权。 219. 对民事义务,因其有法律的强制力,义务人必须履行。 220. 民事责任特征:
①民事责任是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 ②民事责任属于公力救济;
③民事责任的效果,是救济权人得以公力救济方式诉请执行机关予以强制执行。
221. 民事责任的类型具体有: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 影响和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222. 自然人是指基于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我国民法通则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类,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两种: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23.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24. 法人的特征?
(1)法人是依法定条件和程序成立的社会组织。
(2)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3)法人是拥有独立的财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
225. 民法通则将法人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企业法人;另一类是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指从事非营利性的、社会各项公益事业的法人,包括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公益事业的单位。(人民出版社、北京大学)
社会团体法人:指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中国企业联合会、“1基金”)
226. 法人机关包括意思机关、执行机关、代表机关以及监督机关。 股东大会 董事会或理事会 董事长 监事会 227. 企业法人因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其他原因而终止。
根据法人变动的类型,登记相应有法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类。
228. 非法人组织,也称为非法人团体,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
229. 非法人组织应具备的要件?
(1)须有自己的目的。 (2)须有自己的名称。 (3)须有自己能支配的财产或经费。 (4)应设有代表人或管理人。 230.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有:
①民事法律行为是私行为;②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
③民事法律行为是表示行为;④民事法律行为是由意思决定效果的行为。 231、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
(1)单方行为、双方行为与共同行为。 (2)财产行为与身份行为。 (3)有偿行为与无偿行为。 (4)诺成性行为与实践性行为。 (5)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 (6)处分行为与负担行为。 (7)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
232.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共同要件? (1)有意思表示。 (2)标的须确定并且可能。
233. 法律行为的成立,表意人必须受意思表示的约束,不得擅自变更和撤回。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234. 诉讼时效是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所持续的法定期间,其公力救济权归于消灭的时效。 235. 诉讼时效的特征?
1)诉讼时效属于法律事实。 2)诉讼时效属于强制期间。 3)诉讼时效的效果是期间与事实的结合。 4)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 236. 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 2)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
3)怠于行使权利状态持续存在达到法定期间。 237.诉讼时效的法律效果:实体权利不消灭。
237. 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 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
外。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以及“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四种情形,诉讼时效为 1年 。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 3年 。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年 。 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 1年 。 有关旅客人身伤害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或者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
238.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个月 内,因法定事因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因有与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相反的事实,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去效力,而须
重新起算时效期间的制度。
239. 除斥期间亦称预定期间,是指法律预定某种权利于存续期间届满当然消灭的期间。
240. 依民事主体对期限有无选择权,期限分为三种类型:①约定期限;②法定期限;③指定期限。 241. 始期:以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其开始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
终期: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六、日或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有业务活动时间的,截止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
242. 消费者的权利包括以下九个方面:安全权、知悉权、选择权、 公平交易权、要求赔偿权、结社权、获得知识权、受尊重权、监督权。
243.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同时,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244. 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有以下五种:(1)协商和解。(2)调解解决。(3)申诉解决。(4)仲裁解决。(5)提起诉讼。
245. 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确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246.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 1 倍 。
247. 建筑工程和军工产品不属于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范围之内,但是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军工企业生产的民用产品适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248. 产品质量法调整对象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产品质量责任关系和产品质量检验、认证关系。 249.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以自愿申请为原则,国家对任何企业都不采取强制认证。
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复抽查;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抽查。 250. 产品质量的归责原则? (1)对生产者实行严格责任制度。
只要产品有缺陷,不论生产者主观上是否有故意或过失,都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②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③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
(2)对销售者实行过错责任制度。
251. 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 年 ,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用户、消费者满 10 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252.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
行为。
253. 经营者为了排挤竞争对手而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有下列情形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①销售鲜活商品;②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其他积压品;③ 季节性降价;④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254.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仅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55. 以公司管辖系统的不同划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256. 以公司组织系统的关系划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57. 以公司国籍的不同划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258. 公文,系公务文书的简称,公文有其特定的撰写程式和行文格式,是传达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党规政令、指导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一种重要文字工具。
259. 狭义的公文特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规定的 13种 行政公文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规定的 14 种 党的主要公文。
广义的公文是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为处理公务而形成的文字材料。 260. 公文按使用范围划分分为政务公文、专用公文、经济公文和日常事务公文。 公文按其行文方向划分可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
下行文是指上级机关向所属下级机关的行文,如决定、指示、公告、通告、通知、通报等。 平行文指同级机关或不同隶属机关之间的行文。
公文按其时限要求划分可分为特急公文、急办公文、常规公文。
公文按其机密程度划分可分为绝密公文、机密公文、秘密公文、普通公文。
261. 行文关系,是各级党政机关、各个部门和单位之间的组织关系和业务关系在公文运行中的体现。 在具体行文中,根据组织关系和工作需要,可以采取逐级、多级、越级、直达、直接等不同的行文方式。
遵照以下规则:按照职权范围行文、按隶属关系行文、一般应当逐级行文等。
262. 请示是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向上级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请求指示、 批准、审核、答复有关事宜的报请性公文。
263. 通知可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和有关单位需 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等。
264. 平行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询问和答复问题以及向有关部门请求事项时使用的公文为 函 。
从行文上划分,函有来函和复函。
从内容上分,有商洽函、请求函、询问函、答复函四种。
265. 总结是单位或个人对过去一定时间内的工作、生产或学习情况进行回顾检查并作出评估,用以指导今后努力方向的一种事务性文书。
266. 简报是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编发的反映情况、传播信息、交流经验、指导工作的一种摘要性的内部文件。
267. 调查报告的结构一般由标题、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 268. 档案的特性?
(1)来源的广泛性 (2)形成的条件性 (3)记录方式和载体形式的多样性 (4)原始的记录性
档案的形成一般要具备三个条件:其一,处理完毕的文件才能作为档案;其二,对日后实际工作和科学研究等活动具有一定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才有必要作为档案保存;其三,按照一定规律保存起来的文件,才能最后成为档案。
档案是人们在处理事务过程中有意识形成的副产品,它是人们社会实践活动中自觉的产物。 档案以兼具原始性和记录性二者于一体的特点,区别于其他资料。
269. 就全部档案而言,主要有: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专门档案等,其中文书档案始终占主要地位。 文书档案是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社会活动中为处理公务及私人事务而形成的档案,一般包括党政档案、人物档案及家庭档案等。
科技档案主要有工程设计技术档案、基本建设技术档案、生产技术档案、设备档案、自然科学研究技术档案,以及其他专门性技术档案,如地质、水文、气象档案等。
专门档案主要有人事档案、会计档案、诉讼档案、声像电子档案等。
270. 档案管理工作,简单地说就是用科学的原则和方法管理档案,为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服务。 具有以下三个特点:(1)管理性(2)服务性(3)机要性
271. 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包括:档案的收集、鉴定、整理、保管、检索、编研、提供利用和登记统计八项工作。
统计登记涉及档案管理工作的所有方面,因此,同时兼有实体管理和内容信息开发利用的双重性质。 272. 统计工作是一种社会实践活动,是对社会、经济、自然现象等的数据进行搜集、整理和分析的活动过程,有着悠久的历史。
统计数据的表现形式有各种统计报表、统计图、统计报告、统计年鉴和其他有关的统计数字信息载体等。
273. 统计学具有数量性、总体性、具体性等特征。
274. 统计学的研究方法主要有大量观察法、统计分组法、综合指标法、图表法、统计模型法和统计推断法。
大量观察法是对所研究的事物的全部或足够数量的个体进行观察和统计分析的方法。
统计分析法是指根据事物内在的性质和统计研究任务的要求,将总体各单位按照某种标志划分为若干组成部分的一种研究方法。
图表法是以几何图、立体图和统计表反映客观现象分布规律和发展趋势的统计方法。
统计模型法是根据一定的经济理论和假设条件,将客观现象的统计数据配以适当的数学模型,反映客观现象之间数量关系和数量特征,揭示其规律性的一种统计方法。
275. 沟通是指行为者之间,运用合理的协调方式,传达思想、观念或交换情况、信息,使双方达到真正理解或共识的行为。
276. 人际沟通借助语言、文字、表情、手势、符号等方法来传达。
277. 沟通过程包括的要素:沟通主体、沟通客体、沟通介体、沟通环境、沟通渠道。 278. 按沟通的组织结构特征,可分为正式沟通和非正式沟通。 正式沟通是指按照组织明文规定的渠道进行信息的传递和交流。
由于在非正式沟通中信息失真比较大,所以作为管理人员既不能完全依赖它获得必要的信息,又不能完全忽视它。
279. 按沟通的方向,可分为上行沟通、下行沟通和平行沟通。
上行沟通是指在组织或群体中从较低层次向较高层次的沟通。上行沟通是一个组织领导者了解和掌握组织全面情况,以做出正确决策的重要环节。
下行沟通是组织的领导者把组织的目标,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向下传达的沟通方式。 280. 按信息发送者与接受者的位置是否变换,可分为单向沟通和双向沟通。 演讲、作报告、广播消息等都属于单向沟通。
双向沟通的缺点是信息完整传递速度较慢,接受者可以反对信息发送者的意见,在一定条件下可能给发送者造成心理上的压力。
281. 口头沟通是人际关系中最常用的一种形式。 282. 有效沟通的障碍产生的原因?
1)管理者的问题; 2)沟通渠道上存在的问题; 3)组织机构设置中存在的问题; 4)信息接收者的障碍因素。 管理者的观念和行为不当是组织沟通中的最大障碍。 283. 有效沟通的障碍如何克服?
1)管理者角色的转变; 2)选择最佳的信息沟通渠道; 3)组织机构的设置; 4)必须注重信息的反馈。 284. 狭义的沟通仅指在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沟通。
285.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中的沟通就是指在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中,在不违反烟草法律法规具体规定的前提下,综合运用多种沟通技巧,以达到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者与执法对象之间信息的有效交流,从而达到烟草专卖执法目的的互动行为。
286.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中沟通的原则? (1)执行政策、讲求公平的原则; (2)实事求是、讲求实效的原则; (3)平等民主、双向交流的原则; (4)情为先导、情理结合的原则。
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和处理,就是必须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在烟草法律法规容许的范围内,在实事求是的总原则指导下开展工作,解决问题。
在具体的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工作当中,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在法律上地位上应该是平等的关系。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要在工作中以情感人,将民主、公平、宽容、诚信作为执法和管理的自觉意识和行动,树立人文主义思想,在执法活动中做到以情动人,以情促进执法工作的开展。
287.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沟通的功能?
(1)有助于调节疏导心理心态,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
(2)有助于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提高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运作效能。 (3)有助于对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实现行政执法的社会目标。 (4)有助于宣传烟草法律法规,实现最佳的教育效果。
在烟草专卖执法沟通时要围绕宣传烟草专卖执法依据和确认违法事实开展进行。 288. 冲突在组织或群体内是客观存在的。
冲突可以定义:个人或群体内部,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群体之间,群体与群之间互不相容的目标、认识或感情,并引起对立或不一致的相互作用的任何一个状态。
289. 冲突有三种类型:目标性冲突、认识性冲突和感情性冲突。 290. 冲突的表现形式有暴力、破坏、无理取闹、争吵等等。
291. 冲突的发展要经历五个阶段,它们是潜伏阶段、被认识阶段、被感觉阶段、处理阶段和结局阶段。 潜伏阶段:冲突产生的温床已经存在,随着环境的变化,潜伏的冲突可能会消失,也可以被激化。 被认识阶段:如果这时及时采取措施,可以将未来可能爆发的冲突缓和下去。 处理阶段:处理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比如逃避、妥协、合作、斗争等等。
292. 冲突处理的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竞争型”冲突处理模式、“顺应型”冲突处理模式、“回避型”冲突处理模式、“合作型”冲突处理模式、“妥协型”冲突处理模式。?????具体解释呢
293. 烟草专卖管理中的冲突成因?
(1)行政执法的主客体均缺乏主动性和沟通能力; (2)行政执法的沟通渠道不畅通; (3)沟通中会经常出现“断流”现象 294. 烟草专卖管理中冲突的具体处理?
(1)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沟通的社会环境;
一是烟草行业内外共同努力,营造尊重和正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对象的良好环境。
二是通过思想政治教育的手段,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对象思想政治教育力度。 三是加强正确的舆论导向,建立良好的媒体导向机制。 (2)改革和完善用人制度,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 一是严格录用制度。 二是加强考核与惩治制度。
三是强化烟草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培训制度。 四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3)综合运用语言沟通技巧,提高执法人员沟通能力;
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必须充分利用烟草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对照法律条款运用法律性语言; 应根据执法对象的态度,采取声调不同的语言。
在烟草专卖执法过程中,常常会遇到执法对象对所认定的违法事实不服的情形,这时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应沉着冷静,对其提出的问题进行反驳。
(4)灵活运用非语言沟通技巧,提高行政执法沟通效能; (5)疏通沟通渠道,促进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人性化。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疏通沟通渠道。
二是提高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的沟通意识,保障沟通的主动性。 三是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保证沟通的互动性。 四是改进沟通形式,提高沟通的效能。
295. 礼仪是在人际交往中,以一定的、约定俗成的程序方式来表现的律己敬人的过程,涉及穿着、交往、沟通、情商等内容。
296. 礼仪可以分为政务礼仪、商务礼仪、服务礼仪、社交礼仪、涉外礼仪五大分支。 297. 礼仪的作用?
一是促进沟通,促进人们相互尊重。 二是规范、约束人们的行为。 三是倡导、教育人们遵守道德习俗。 四是凝聚、协调。 298. 举止礼仪的标准?
一是站姿的礼仪。站立是人们生活交往中的一种最基本的举止。 二是坐姿的礼仪。 三是走姿的礼仪。
四是手势的礼仪。手势是人们常用的一种肢体语言,在礼仪过程中有着重要的作用。 299. 称谓礼仪是在对亲属、朋友、同志或其他有关人员称呼 时所使用的一种规范性礼貌语 300. 交谈,是表达思想及情感的重要工具,是人际交往的主要手段。
301. 称谓要表现尊敬、亲切和文雅,使双方心灵沟通,感情融洽,缩短彼此距离。 称谓有哪几种?
1)姓名称谓;2)亲属称谓;3)职务称谓;4)性别称呼 职务称谓的形式?
用职务称呼,如“李局长”、“张科长”等。
用专业技术职务称呼,如“李教授”、“张工程师”等。
职业尊称,即用其从事的职业工作当做称谓,如“李老师”、“赵大夫”等。 直接以被称呼者的职业作为称呼。例如:老师、教练等。 302. 交谈是人类口头表达活动中最常用的一种方式。
它以对话为基本形态,包括交谈主体、交谈客体、交谈内容三个方面。
303. 交谈的技巧?
1)言之有物;2)言之有序;3)言之有礼。
304. 谦敬语的运用十分普遍,它可以说是社交中的润滑剂、粘合剂,能减少人际间的“摩擦”和“噪声”。
305. 烟草专卖管理中的礼仪要求?
(1)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做到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礼貌待人。 (2)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做到仪表整洁,保持个人卫生。
(3)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规定着统一服装时,应当做到衣着整洁,标识齐全。 (4)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做到行为规范。
(5)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讲普通话。用普通话沟通困难的,可以使用当地方言。 (6)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除了语言应清晰、准确,禁止模棱两可外,还应当用语文明。
1)不得使用轻蔑、粗俗类的招呼用语。
2)发现有违法时,不得使用讥讽性、歧视性类语言。
3)纠正违法行为,相对人没反应或对方动作慢时,不得使用侮辱性、训斥性语言;相对人要求解释执法依据时,不得使用拒绝性、羞辱性语言。
4)纠正违法行为,相对人辩解时,不得使用拒绝性、训斥性、威胁性语言。 5)相对人对处罚不服时,不得使用粗暴性、威胁性语言。 6)暂扣违法物品,相对人不服时,不得使用训斥性、挑衅性语言。
7)要求相对人在有关文书上签字时,不得使用拒绝性、欺骗性语言。群众指出自己执法态 度不好时,不得使用挑衅性语言。
8)告诫违法相对人时,不得使用训斥性、威胁性语言。
9)相对人违法拒不改正发生争吵时,不得使用威胁性、挑衅性语言。 10)说服教育相对人,不得使用推卸责任、拨弄是非类的语言。 306. 12313烟草专卖品市场监管举报电话接听礼仪? (1)基本要求
1)接听人要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热情和蔼、耐心细致,严守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2)属于受理范围内的举报事项,要尽可能了解举报问题的具体内容和线索,重要情况、情节要向举报人复述确认,并询问举报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如属匿名举报,应当注明。
3)对于咨询和受理范围以外的电话,要注意做好有关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或者告知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方式。
4)接听人应仔细接听、询问,如实记录举报电话呼入时间、举报事项、举报人身份及联系方式(举报人要求保密的,可按举报人要求记录)等内容,并区别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2)具体礼仪要求。 1)及时接电话。
一般来说,在办公室里,电话铃响3遍之前就应接听,6遍后就应道歉。 2)确认对方。 3)讲究艺术。 4)调整心态。 5)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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