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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2023-09-25 来源:步旅网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素质,预防伤亡事故,避免职业危害,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及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分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内容、要求和检查、考核,适用于分公司各级和各类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第二章 规范性引用文件

第三条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办法》(安监总培训[2013]104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总局令第80号)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4号)

第三章 术语和定义

第四条 员工:指分公司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聘用、雇用、借用的人员,以及代训生和实习生。

第五条 外来人员:指参观、检查、指导人员以及厂家服务人员。 第六条 外委工程(项目)施工人员:指与公司或分公司签订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单位的所有人员,包括合法分包的人员。

第七条 劳务派遣人员:指有合法资质的劳务派遣单位,根据分

公司的实际工作需求,通过一系列专业方法招聘的合格人员。

第八条 四级安全教育:指集团公司级、公司级、部门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第一级由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组织,第二级由分公司安全环保部由组织,第三级由部门组织,第四级由班组兼职安全员组织。

第九条 三级安全教育:指分公司级、部门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第一级由分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第二级由部门组织,第三级由班组兼职安全员组织。

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风险分析

第十条 风险控制点

(一) 需求分析:分析员工需要掌握的安全知识,确定培训需求。

(二) 培训计划:根据安全培训需求,制定、审批安全培训计划。

(三) 培训实施与监督:按照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并实施过程监督。

(四) 分析与总结:对安全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可操作性及培训效果进行总结分析。

第十一条 风险分析

(一) 如果不进行安全培训分析,不了解应培知识,使安全培训做不到有的放矢。

(二) 如果没有安全培训计划,公分司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难以保证,导致工作出现偏差,引起不安全事件和不良后果。

(三) 如果没有安全培训监督,很难保证安全培训的到位程度。 (四) 如果不对安全培训进行总结分析,难以提高培训质量,并保证培训效果。

第五章 职责

第十二条 分公司领导职责

应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分公司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并保证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的落实。

第十三条 安全环保部职责

(一) 负责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组织工作。

(二) 负责对分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安全教育卡片、试卷、签到表)的归档工作。

(三) 负责实施和监督安全教育培训及各部门执行情况。 (四) 负责制定分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制定考核、考试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 负责组织协调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工作。 (六) 负责对分公司从业人员转岗、复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作相应记录。

(七) 负责对分公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投产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 各部门领导和班组职责

(一) 制定和落实本部门和班组各岗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

保员工获得足够的培训。

(二) 根据部门和班组生产特点,分析培训需求,调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三) 组织部门和班组的培训工作。 (四) 做好部门和班组的培训记录及归档。

第六章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第十五条 培训对象

(一) 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二) 新招录用的人员(简称:新员工)、复工、转岗人员、实习人员;

(三) 劳务派遣人员、外委工程(项目)施工人员。 第十六条 培训内容

公司及分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七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八条 新员工经公司级基础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必须由分公司及其相关部门、班组对其进行分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填写四级安全教育卡(见附表一),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

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一)分公司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安全培训内容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 5.有关事故案例; 6.员工基本安全行为规范;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部门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安全培训内容包括:

1.工作环境及危险有害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部门的概况,生产或工作特点及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本部门以往曾发生事故及相关案例,应吸取的教训和防范措施;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班组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安全

培训内容包括:

1.岗位作业特点,工艺流程及应注意的事项; 2.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等;

3.岗位的设备、装置等的性能特点,安全装置的作用,主要危险源(点)及预防措施;

4.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5.岗位主要不安全行为,涉及的防护用品及保管方法; 6.本岗位及本工种以往曾发生的事故及相关案例,应吸取的教训和预防措施;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九条 分公司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应当组织对外委工程(项目)施工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安全培训内容包括:

(一)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三)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员工安全行为规范; (四)工作环境、危险源及危险有害因素预防控制;

(五)进入厂区和工作区域的安全注意事项、应急措施及紧急疏散路线;

(六)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二十条 分公司对外来人员由业务对口部门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告知。内容包括:安全行为规范,安全注意事项,进入区域的危

险有害因素、应急措施及紧急疏散路线等,教育结束后外来人员要在“安全告知书”上亲自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 培训形式

(一) 安全教育培训是指连续在岗位工作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包括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安全培训、专题安全培训和其它方面的安全培训。

(二) 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主要以部门、班组为单位组织开展,重点是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岗位安全风险辨识、事故案例分析等学习的培训,主要在班前会、班后会、针对当天所存在的危险及防范措施进行总结分析、点评等。

(三) 定期安全培训

各部门及公司根据人员岗位性质、环境危险状况、设备运行检修等制定可行性的安全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阶段性的进行的安全教育培训,并采用形式多样的安全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 专题安全教育培训

针对某一具体问题进行的专门的安全知识培训(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职业卫生、起重吊装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等),可以聘请外单位的专家或咨询机构进行培训,也可以由本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培训。

(五) 其它方面的安全培训

1.在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时,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培训;

2.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环保部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3.外来施工单位在进入作业现场前,由安全环保部门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包括作业现场的有关规定、风险管理要求、安全注意事项、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

4.外来参观人员由组织部门或通知属地管理交代参观需注意的安全事项;

5.外来学习人员根据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要求,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培训相关内容。

第二十二条 培训相关要求

(一) 实习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参照新员工要求执行。

(二) 分公司及各部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当对相关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操作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三)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由分公司安全环保部协调组织,在相关培训机构进行专门培训后,参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每年再培训由分公司安全环保部统一组织在相关培训机构培训。

(四)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分别由分公司、部门、班组组织实施。每年再培训由部门定期组织实施予以落实,形成培训记录。

新员工入职培训结束后,新员工要书面总结培训体会和感受,部门留存。

(五) 公司员工在分子公司之间调整工作岗位时,应当重新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见附表二)。

(六) 分公司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部门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七) 部门内调整工作岗位或休假30日以上复工时,应当重新接受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八) 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简称工作票“三种人”)和单独巡视高电压设备人员每年应自行学习有关规定,并参加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对相关内容的年度资质考试,考试合格后,经分公司批准并公布后方可从事相应资格的工作。

第二十三条 安规考试规定

(一)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主任由安全环保部统一组织考试,每年一次;

(二)其他管理岗位人员的安规考试由安全环保部组织,每年一次;

(三)其他职工的安规考试,按隶属关系,在春、秋安检查活动中由所在部门组织,安全环保部监督进行;

(四)违反技术、安全规程造成事故、严重未遂事故事故的责任者,必须学习有关技术、安全规程,经部门考试合格,安全环保部审核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二十四条 凡各类安全培训、考试补考不及格者(90分以下)不得批准上岗。

第二十五条 发生事故时公司相关管理部门,按“四不放过”的要求,对事故责任者和相关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培训负责人根据培训需求分析,结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等,制订部门年度安全培训计划,于每年11月份向安全环保部报下年度安全培训计划。

第二十七条 安全环保部根据分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及各部门培训计划,编制分公司安全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目的、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及教材、实施部门/人、完成时间、所需费用等要素,并对学员培训的效果进行评估。

第二十八条 每次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应详细、准确记录,参培人员培训签到表(见附表三)等资料在组织培训的部门或班组应妥善保存,部门级保存三年以上、班组级保存一年以上。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员工个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培训登记表、教育培训卡、教育培训成绩、考试试卷、特种作业证书复印件、复审教育登记表、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总结、事故、工伤鉴定、职业病体检报告、安全奖罚记录等内容。

第七章 相关支持性文件

第三十条 《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教育培

训管理规定》(陕色新材[2016]38号)

第八章 检查与考核

第三十一条 按本制度进行检查。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安全隐患,依据分公司《安全专项考核办法》、《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执行考核。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制度首次发布时间2012年5月1日,本次为第3次修订。

第三十五条 附件

(一)附件一:四级安全教育卡 (二)附件二:三级安全教育卡 (三)附件三:培训签到表

附件一:

四级安全教育卡

姓名 入职时间 籍贯 公司级 授课者 课时 签字 证号 家庭住址 培训日期 受教育者 片 性别 身份 文化程度 照 出生年月 岗位 授 课 内 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3、消防安全知识; 4、职业卫生; 5、企业安全文化管控体系; 考试成绩: 培训日期 受教育 课时 者签字 分子公司授课者 授 课 内 容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 5、有关事故案例; 6、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考试成绩: 培训日期 受教育 课时 者签字 部门/车间(区队)授课者 1、工作环境及危险有害因素;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授 课 内 容 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部门/车间(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考试成绩: 培训日期 班组授课者 课时 签字 受教育者 1、岗位作业特点,工艺流程及应注意的事项;2、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等; 授 课 内 容 3、岗位的设备、装置等的性能特点,安全装置的作用,主要危险源(点)及预防措施; 4、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5、岗位主要不安全行为,涉及的防护用品及保管方法;6、本岗位及本工种以往曾发生的事故及相关案例,应吸取的教训和预防措施;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考试成绩: 备注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当地政府部门进行培训、考核、取证,持证上岗。 公司安全管理部(章) 负责人签字:

分子公司安全环保部(章) 负责人签字: 部门/车间(区队)(章) 班组安全员 负责人签字: 签 字: 附件二:

三级安全教育卡

姓名 入职 时间 籍贯 分公司级 证号 家庭住址 培训日期 受教育 性别 身份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岗位 照 片 授课者 授 课 内 容 课时 者签字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 5、有关事故案例; 6、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考试成绩: 培训日期 受教育者 课时 部门授课者 1、工作环境及危险有害因素;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授 课 内 容 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部门/车间(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考试成绩: 培训日期 班组授课者 课时 受教育者 1、岗位作业特点,工艺流程及应注意的事项;2、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等; 授 课 内 容 3、岗位的设备、装置等的性能特点,安全装置的作用,主要危险源(点)及预防措施; 4、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5、岗位主要不安全行为,涉及的防护用品及保管方法;6、本岗位及本工种以往曾发生的事故及相关案例,应吸取的教训和预防措施;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考试成绩: 备注 1.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还必须经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培训、考核、取证,持证上岗。 安全环保部(章): 负责人签字: 部室(章): 负责人签字: 安全员: 签 字:

附件三:

培训签到表

编 号: 培训部门: 培训主讲及所属部门: 参加人数: 培训起止时间: 培训地点: 培训内 容 部门 参 加人签名

姓名 部门 姓名 部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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