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人(甲方):杨军,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现住双辽市。
和解人(乙方):才风军,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现住双辽市 。
和解人(乙方):于井惠,女,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址同上。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对甲方将乙方诉至法院,称乙方欠甲方人民币元,乙方承认所欠借款,并同意偿还,得到甲方谅解。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立即给付甲方人民币壹拾万元。
二、乙方夫妇同意将夫妇二人共有座落在双辽市 的房产、土地作为抵押(此款未还清前乙方无权处置该财产)。
三、乙方20xx年月日还款 万,其余部分于20xx年月日还清。
四、乙方到期如还不上该款,甲方有权申请评估收缴或变卖该财产,还清所欠款金额。
五、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到法院撤诉,解封查封的房屋(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以上条款共双方共同遵守,如有单方违约,违约方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七、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式一份,双方签字后法律生效。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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