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当事人姓名性别 男 年龄岁住址四川省 市 乙方当事人姓名性别 男 年龄岁住址四川省 市
简要案情200x年9月26日晚甲乙双方及职工因故发生纠纷并引起互殴双方各有受伤但乙方受伤相对较重为妥善解决此事双方依据浙江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当前办理轻伤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特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一 、双方就各自不理智行为表示遗憾。并向对方表示道歉和相互谅解。
二 、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一次补偿乙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各种损失共计陆万陆仟元整60000.00元医疗费等乙方痊愈后按实结算。本补偿已包括了乙方所有损失。
三 、乙方请求公安机关不再处理本案,并不再追究甲方所有法律责任。
四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互不干涉任何一方不得再就本案滋生他事。
五 、本协议一式三份公安机关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当事人签名捺印
乙方当事人签名捺印
处理公安机关
在场见证人签名
200X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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