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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经费保障制度

2022-09-08 来源:步旅网
安全生产经费保障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经费合理支

出,促进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 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经费管理坚持“项目计取、确保需要、规范使用”

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XXXXX工程。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经费(以下简称“安

全生产经费”)是指公路工程建设各施工单位按照本办法和施工安全标准,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第五条 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管理必须做到审批手续完备、帐目清

楚、内容真实、核算准确、监督措施有力,确保资金的合理使使用和安全。

二、安全生产经费的使用范围

第六条 完善、改造和维护施工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包括: (1)日常养护施工安全设备设施是指:导向、隔离、限速、禁止、警示等设施;

(2)预制厂及场内安全设备设施是指:张拉防护设施、拌和设备防撞设施、粉仓罐防风设施、防雷设施等;

(3)油库、雷管炸药库安全设备设施是指:危险物品库房的监控、通风、防晒、防火、防爆、防潮、防雷、隔离等设施设备; (4)特种设备安全检测费。

第七条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包括:

(1)各种消防设备及器材,救生衣、圈,防毒面具、就剩呼吸器、担架、急救药箱及器材费用。

(2)安全帽、保险带、反光衣、手套、雨鞋、口罩等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费用;

第八条 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1) 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费用; (2) 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

第九条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等支出。

(1)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辨识、评估、监管费用; (2)爆破物、放射性物品的储存、使用、防护费用;

(3)对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咨询的费用。

第十条 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复训费用; (2)内部组织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费用; (3)组织应急预案演练费用。

第十一条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相关活动费用;

(2)举办安全生产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技能比赛活动费用; (3)安全经验交流、现场观摩费用;

(4)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费用; (5)各种安全生产活动和“诚信杯”活动的宣传费用;

(6)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或工伤险费用; (7)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认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费用。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在以下范围内发生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均不列入安全生产费用,按正常工程费用渠道列支。

(1)施工单位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医疗保险费用;

(2) 工地临时办公、宿舍、食堂等现场办公生活设施为达到安全要求所需费用;

(3)施工现场与外界的隔离、围挡设施费用;

(4)爆破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线管线的施工现场进行防护、隔离等设施费用;

(5)按正常施工作业所设置的基坑防失稳支撑、支架,安全用电等设备费用。

第十三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台账,专款专用,其他项目不得挪用或挤占。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有权随时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费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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