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管理制度
目 录
HSE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制度..............................................................7 1.目的 2.适用范围 3.教育形式 4.安全教育内容
特殊工种管理制度...........................................................................9 1.目的 2.适用范围 3.责任者 4.程序
出入现场管理制度..........................................................................11 1.目的 2.适用范围 3.出入现场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交通管理制度..................................................................13 1.目的 2.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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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现场交通管理
安全标志及警告牌管理制度............................................................14 1.目的 2.适用范围
3.安全标志警告牌管理内容 4.监督检查
安全装备管理制度.............................................................................15 1.目的 2.适用范围 3.技术革新
4.设置相应的安全装置或设施 5.进行预防性检验 6.检修与保养 7.合理组织作业 8.发放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HSE例会和检查评比制度...................................................................17 1.目的 2.适用范围 3.HSE例会 4.HSE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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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评比
HSE奖罚制度....................................................................................18 1.目的 2.执行标准 3.奖罚执行人 4.奖罚办法 5.奖罚细则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1 1.目的 2.适用范围 3.作业安全规范规程 4.高处作业 5.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6.操作平台 7.洞口和临边防护 8.坡道和梯子 9.材料的搬运 10.安全用电 11.起重作业
12.施工机具和手动工具安全 13.焊接和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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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设备材料堆放及仓库安全
文明施工与环境管理制度.................................................................34 1.目的 2.适用范围
3.编制依据及适用法规 4.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分工 5.文明施工管理 6.环境管理
现场保卫与防火管理制度.................................................................37 1.目的 2.适用范围
3.项目现场保卫及消防工作分工 4.消防管理 5.现场设立防火区 6.火灾事故处理
动火作业审批制度..............................................................................40 1.目的
2.安全用火管理的范围 3.动火级别划分 4.动火作业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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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 6.动火作业人员的资格与权限。 7.动火监护人的资格和职责
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43 1.目的 2.适用范围 3.安全管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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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
提高全员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安全技术水平,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经培训考试后,持证上岗。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全体员工。 3.教育形式 3.1.三级教育 3.1.1.公司HSE教育 3.1.2.项目部HSE教育 3.1.3.班组HSE教育 3.2.日常安全教育 4.安全教育内容 4.1.安全意识教育
安全意识的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和员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学习先进的HSE管理理念,员工的生命是第一重要的。只有安全第一,每一件工作做好才是完美的;所有的工作都存在危险,但所有的事故与伤害是可以预防的,安全是每个员工的责任。 4.2.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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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全体员工进行《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遵纪守法的教育,使全体员工认识到违章指挥,伤害他人就是犯罪。
4.2.2.在开展法制教育中还要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对员工进行教育,让全体员工吸取血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4.3.劳动纪律教育
主要是使全体员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4.4.安全知识教育
对全体员工进行施工方法、危险区域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机械设备安全知识、用电、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安全防护知识、消防灭火器材和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的教育。 4.5.安全技能教育
结合各工种的专业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包括各工种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质量技术监督局等有关部门考核发证后持证上岗。 4.6.按项目要求,HSE管理要进行以下重点教育。
4.6.1.高处施工时,要做好交叉作业物体打击安全防范措施的教育。 4.6.2.露天作业,在钢结构框架上、高温或雨天、台风等条件下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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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做好安全用电及防高空坠落措施的教育。
4.6.3.民工进入现场施工,要进行安全意识和自我安全保护意识教育。
4.6.4.工程施工中要将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结合相应的安全施工要求进行培训。 4.7.安全培训考核
4.7.1.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考题及标准答案由项目部HSE部门统一制定,并归入培训工作档案。
4.7.2.每项培训完成后,对考试不合格者,要进行再次培训和补考,至合格为止。
特殊工种管理制度
1.目的
规定特殊工种安全管理要求。 2.适用范围
本制度仅适用于本项目特殊工种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特种作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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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程序
4.1特殊工种的范围
4.1.1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4.1.2厂区内机动车辆驾驶; 4.1.3压力容器操作; 4.1.4高、低压电工; 4.1.5电焊、气割。 4.2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4.2.1 年龄满18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2.2 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2.3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4.3 特殊工种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4.3.1 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3.2 项目安全部必须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档案。
4.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部将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4.3.3.1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4.3.3.2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 4.3.3.3经区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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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4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安全操作,对于违章作业的,项目部将对其班组、本人进行严格处罚。
出入现场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施工现场的正常施工及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全体员工、车辆、工机具、材料等进出现场管理。
3.出入现场管理制度
3.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在通过大门时,都应服从门卫检查出入证(胸卡)并登记。门卫需查看其合法出入证(胸卡)是否按项目要求的正确方式佩戴,并确信其出入证不是假的或他人所遗失的。
3.2.门卫有权阻止、拒绝或制止任何不佩戴出入证的人员及其他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门卫有权没收任何冒用的或假的出入证。 3.3.来访者
当有访问者来现场时,应到门卫处主动登记。门卫须阻止下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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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或携带物进入施工现场: 在工作时间内拜访工人者 小贩子 醉酒者
有精神病症状的人 未成年人 宠物
3.4.设备材料出入管理
设备和材料(包括施工机具及施工周转材料),无论归属,都不允许随便从现场运出。各施工队若要将设备和材料调离施工现场,应填写一份设备材料出门证(由项目部或业主批准)。凡是携带设备材料出大门者,都应出示出门证,在被放行之前,由门卫按照出门证进行查验。
凡需运设备材料出门的班组,工程用设备材料外运须经设材部批准;施工机具及施工周转材料外运者须经施工经理批准。 3.5.人员检查
在必要时,门卫有权检查每位雇员或来访者携带的物品。严禁个人将工程器材、图纸资料不经批准带出工地。 3.6.车辆出入
所有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都应在门卫处登记。所有的车辆都应按现场规定的交通规章通行,任何违章行为都应被制止,并驱出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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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交通管理制度
1.目的
实行施工现场内施工车辆登记通行,禁止外单位工程用车未登记批准进入施工现场。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各种施工用机动车辆。 3.施工现场交通管理
3.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各种机动车辆,需在门卫处登记。 3.2.所有车辆在场内限速5KM/h、限高4.5米。
3.3.所有车辆和施工人员按现场项目部指定的道路和规定通行。 3.4.除正在使用的车辆外,所有的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机动车和其他车辆在作业时,应尽量靠马路边,留出应急用的人行通道。必须占用主干道路和施工主要通道,必须办理相应的手续,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后,设立安全警示牌,方可占道作业。
3.5.施工区道路必须保持畅通。凡需断路的施工,必须经业主或项目部批准后方可施工。断路应事先公告,并按规定设置明显标志和围栏;夜间应有人值守或有明显警告标志,施工应限定时间完成和恢复道路原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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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志及警告牌管理制度
1.目的
提高员工和行驶车辆驾驶员的警觉,以避免可能发生的危险或事故。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各种危险部位的警告。 3.安全标志警告牌管理内容
3.1.高处作业、主要安全通道、吊装作业、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有毒有害环境作业、基坑作业、射线探伤作业、电气维修、危险物品储存、地下有物、安全设施等,均需设立安全标志牌或警示、警戒区。 3.2.所有的警示由项目部统一考虑放置。安全标志、警示牌、警戒区一经设置,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和挪动。需要临时拆除时,需经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拆除,施工结束后应立即恢复。 3.3.进入现场的所有员工和车辆,必须认真遵守各类安全标志、警示牌、警戒区的要求,自觉按所提示的信息,规范自己的行为。 3.4.凡设立的警戒区域,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入内。 4.监督检查
4.1.项目部的全体员工均有责任监督,对随意挪动或损坏的现象均有权制止。
4.2.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各施工班组的专(兼)职安全员每天对所管辖的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殊作业,专职安全员不得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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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全天候监督
安全装备管理制度
1.目的
按照国家、地方、业主等有关安全施工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为进入施工现场的员工提供适用的、有效的安全装备。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检验、维护和保养,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并要求每个员工必须正确使用。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施工现场全部安全装备。 3.技术革新
工艺、技术和原材料的革新,提高施工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这是安全防护的根本措施。 4.设置相应的安全装置或设施
4.1.防护装置:如防护罩、防护棚栏、联锁装置。 4.2.保险装置:如限位器、音响信息、指示仪表。 4.3.信号装置:如颜色信号、音响信号、指示仪表。 4.4.防火装置:如灭火器、消防栓、水龙带、砂、灭火工具。 4.5.危险警示与识别标志:如禁止性、警告性、提示性、指令性的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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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进行预防性检验
对于机械和电气设备采用定期或不定期地预防性检查也可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如:机械强度试验、电气设备绝缘试验。 6.检修与保养
应对机械设备进行有计划的检修和维修保养。 7.合理组织作业
合理组织作业点和作业人员,合理安排作业程序和作业时间。 8.发放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在以上五项措施都不能保证职工的健康安全时,作为一种辅助防护措施,必须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应根据不同工种、不同作业条件的实际需要发放给员工,其品种、式样、质量必须符合规定。 8.1.防冲击用品:安全帽。
8.2.防坠用品: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等。
8.3.防烫防灼用品:面罩、护目镜、袖套、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8.4.防压防扎用品:防护鞋。
8.5.绝缘用品:绝缘鞋、绝缘手套、绝缘器具等。 8.6.防尘毒用品:防尘口罩、呼吸器等。 8.7.防噪用品:耳塞、耳罩、防噪声帽等
8.8.防寒暑用品:防护服、手套、肥皂、毛巾、绿豆茶、饮料、药品、保暖、通风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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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例会和检查评比制度
1.目的
不断改善施工条件和作业环境,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达到最佳施工安全状态。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施工全过程。 3.HSE例会
3.1.项目部每周一下午组织召开一次例会,总结上周的HSE工作,找出上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安排下周的HSE工作计划。。
3.2.各班组每天上班前组织召开一次班前会,总结昨天的HSE工作,讲解当天施工要注意的重点事项。 4.HSE检查
4.1.项目部每周一上午组织一次全面的HSE检查。由项目经理牵头,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安全员、各施工队负责人参加,深入施工现场,按规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重要施工部位和重要安全设施,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逐项进行打分。对存在问题在例会上综合分析,找出问题的对策。
4.2.各施工队每天下班前进行一次自检查。
4.3.专职安全员每天巡回检查,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要给予及时纠正。对于不服从管理者,要上报项目经理;情节恶劣者要在例会上进行通报并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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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评比
5.1.按照项目部HSE奖惩制度,每月对先进班组和个人进行奖励,对较差的班组和个人进行处罚。
HSE奖罚制度
为了有效实行公司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及职业健康方案,更好的为工人服务,项目部特制定了一套奖罚制度。 1.目的
1.1、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1.2、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根本利益所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1.3、激励员工安全生产积极性,有效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2.执行标准
本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各种有关安全生产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依据。 3.奖罚执行人
项目部的奖罚执行人为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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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奖罚办法
由项目专职安全员向违反规定的施工班组专职安全员发出罚款通知单(附照片或证据),需被罚款人所在班组长签收,经项目经理确认后生效。罚款通知单一式两份,被罚款人一份,项目部一份。所罚款项由各施工班组专职安全员交到项目部。 5.奖罚细则
5.1、新进场工人必须有各班组签订的劳务合同,经项目部三级教育合格然后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后方可上岗。
5.2、各施工班组专职安全员要对施工现场自己的班组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项目部将组织各个班组每周进行HSE大检查,检查后各班组要写好记录,无记录或者无故不参加检查者将罚款100~~200元。 5.3、工人上下班必须走项目部安排的制定通道,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人黄色、管理人员白色、安全员红色)和帽带、胸卡和反光背心(项目部提供),高空作业无防护措施时必须系好五点式安全带,如未做到将对违规者罚款50~~100元。
5.4、项目部要对施工机具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记录,挂好操作规程牌、验收牌。无验收标牌就使用的班组对专职安全员罚款50~~100元。
5.5、特殊作业人员要持有效证件上岗。否则,罚款50~~100元。 5.6、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有人不在吸烟棚吸烟,每发现1人,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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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发现一次罚500元,并送有关人员至当地派出所处理。
5.8、施工现场中午吃饭时严禁酗酒,发现后罚当事人50元/人. 5.9、工地无闲杂人员,现场不可以住宿,发现住宿每人每天罚50元。 5.10、施工作业需动明火时,按三级动火手续进行审批,无审批手续、无监护措施,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11、施工队要做好“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按规范做好施工用电,按标准搭设脚手架,及时对施工机械用具维修保养,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对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到施工现场查出的事故隐患,签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在复查时发现仍未整改的,提出警告,再发整改通知单,第二次复查仍未整改的,罚款100~500元。以后加倍处罚,直至完成整改。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达到100%。 5.12、在检查中发现违章指挥,罚责任人100~200元。 5.13、文明施工
以下各项条款中若有一条未做到,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复查时仍未整改的,罚款50~100元。 (1)、道路、场地
施工现场环境整洁,无垃圾、白色污染。各班组负责的卫生区域内,必须做到落手清、落地清。 (2)、材料堆放
A材料堆放按总平面图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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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材料堆放要有标识,并且堆放整齐。 C材料堆放高度严禁超过2.5米。
5.14、各分包应根据工程进度做好安全台账,各分部工程安全交底应提前做好,检查中发现安全台账没做好者将对班组提出警告,再发整改通知单,第二次复查仍未整改的,罚款500~1000元。以后加倍处罚,直至完成整改。
5.15、班组全年安全管理目标是实现事故“零”。即无轻伤,无死亡,无火灾,无爆炸等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若实现,奖励1000元;若因操作不当引起事故,将对班组罚款1000元。
5.16、施工人员能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预防了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视情节给予50~200元奖励。出现突发事故主动参加现场急救,排除故障者予以500~~1000元奖励。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各项作业安全措施,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施工现场的各种作业。 3.作业安全规范规程
为了保证建筑施工作业安全,国家和建筑行业制定了一系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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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结合本项目特点主要有: 3.1.《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规程》 3.2.《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4.《建筑施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3.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3.6.《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3.7.《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工人作业和操作的整个施工过程都必须认真执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规程,同时做好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查和对施工人员的交底工作,并做好交底记录。为了保证嘉盛二期厂房扩建项目优质高效建成投产,现场施工要在保证安全前提下科学组织深度立体交叉施工,这就对安全施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规程、规范,针对本项目的特点,提出以下作业安全提要。作为管理安全生产的重点和着重应该抓好的主要工作。 4.高处作业
4.1.在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均应搭设脚手架或设置梯子、操作平台。脚手架、坡道和平台的搭设及拆除应在各自班组长的指挥下进行。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应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4.1.1.未经许可的人严禁进入施工区的脚手架、坡道和平台。 4.1.2.施工期间应在下面设置警示区和相应警告标志。
4.1.3.脚手架、坡道、梯子和平台上不应有油腻、泥土或其他不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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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
4.1.4.脚手架、坡道、梯子和平台上应标上最大承载量和工号负责人。 4.1.5.用来建造脚手架、坡道、平台和走道的材料应该是安全的,制作围栏不能采用纤维绳等其他类似可燃材料。
4.1.6.梯子应为有专利商标的制造者用金属或木材制造。
4.1.7.在未搭设脚手架的管架、支撑架和结构等区域施工作业,应设有安全网,工人须系好安全带。
4.1.8.所有高于地面2米以上的平台出口处均应有围栏封闭。 4.1.9.所有脚手架、斜坡道、梯子和平台每月定期检查,任何被损坏或不安全部分应立即修理或重新替换。
4.1.10.严禁在不系安全带和不设安全平网的情况下进行高处作业。 4.1.11.高处作业,作业要严格按国家《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5.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5.1.立杆基础必须夯实并加设底座或垫板,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于立杆。立杆的纵向间距不得超过1.8米,横向间距不得超过1.5米。立杆接头应在一条线上,但必须错开。
5.2.第一排横杆离地面高度不超过2米,在第二排以上的横杆之间的步距应为1.5至1.6米。按规范要求绑设横向和纵向扫地杆。 5.3.小横杆间距不应超过1.5米。为加固脚手架,应在其表面设置足够数量的纵向斜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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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操作层跳板须满铺,并设置防护栏杆和踢脚板。 5.5.操作用脚手架须设置爬梯。 6.操作平台
6.1.平台跳板应满铺并绑扎牢固。 6.2.操作平台应设爬梯。 7.洞口和临边防护 7.1.预留洞口防护
7.1.1.较小(边长或直径小于1m)的预留洞口应使用盖板防护并固定。
7.1.2.较大的预留洞口应使用防护栏杆和安全平网防护。 7.2.临边防护
7.2.1.临边防护栏杆须用脚手管搭设,为二道横杆加一道扫地杆组成并抱柱固定。
7.2.2.防护栏杆须用密目网封闭,并将密目网的底边压紧于扫地杆下。 7.3.安全网
7.3.1.对于需要安全网防护的作业须待安全网设置完毕方可施工。安全网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要求。
7.3.2.安全网应延伸至工作区边缘以外2米处,以防人员坠落和物体打击。安全网的边缘处须重叠。
7.3.3.及时清理安全网中的散落物料。在安全网上方进行焊接、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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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前应采取措施防止铁水掉落烧坏安全网。
7.3.4.悬挂安全平网应紧靠作业点,高度距离不超过3米,最下一层平网的底部与构筑物之间的距离不低于3米。 8.坡道和梯子
8.1.高度或深度为1.5~2米的作业点应设梯子或坡道,确保安全畅通。
8.2.坡道的斜度限于150以内。对超过150的坡道,应设置阶梯和防护围栏。阶梯每隔30厘米设一级并固定。
8.3.任何时候都应保证所有的梯子、坡道、走道及其周围地区没有材料、机器和障碍物。 9.材料的搬运
9.1.不得把物料和工具从高处扔往低处或地面。往地面落放或移动物料时,应使用合适的工具器械,如溜槽、袋子、带绳的容器等。 9.2.作业期间,班组长应认真检查,设置警示区挂警告标志牌。 9.3.物料应码放整齐,并且不得放在通道上。 10.安全用电
10.1.各班组临时施工用电,必须纳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编制详细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且严格履行编、审、批手续,将相关资料归档。临时用电系统的布设必须以其为依据。
10.2.所有的电气作业都必须由持《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有经验的维修电工进行。电气设备开关箱应该落锁保管,以防他人随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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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每天工作之前,操作者应检查所有的设备和电器电线,确认保护接零有效。
10.4.在配电箱(开关箱)等危险区域,应设置诸如“有电危险”等警告标志牌。
10.5.现场施工用电必须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的TN-S系统。 10.6.电线及电缆
10.6.1.电线应是具有不低于600伏额定电压绝缘强度的橡套线,配置足够的长度,按规范要求架空。不得使用任何有外部损坏的电线。 10.6.2所有电缆都应埋地或架空。埋地电缆应设明显桩标,电缆架空应符合规范要求。
10.7.现场施工用电由项目部统一分配使用。
10.8.现场配电箱、开关箱及其他用电设施,要定期检查维修。按有关规定,施工现场每月一次。检查维修应按有关规范规定执行并做好记录。对施工用电的安装、维修或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配电箱或配电线路检修时,必须拉断上一级配电箱的电闸,并悬挂“检修作业,严禁合闸”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护,确保检修人员生命安全。 11.起重作业
11.1.起重作业的程序和方案应按规定进行编、审、批。
11.2.起重作业的现场应设置警示区并挂“严禁入内”等警告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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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吊车通道的路面承受力,在必要的地段进行路面加固,清理路障。检查吊车作业区域的地面承受力,必要时应采用钢板铺垫等方法进行加固。
11.3.只允许持有效证件的合格人员操作起重机或进行设备吊装作业。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起重作业时,应明确吊车指挥人员,作业过程中使用统一信号,站位应在既能观察起重作业全局又能被起重机司机看清楚的地方。
11.4.起重作业所使用吊车的选型须符合吊装方案的要求。 11.5.作业前应再次认真检查将要起吊设备的总重量和受力中心点,还应检查确认刹车、限位装置、防滚动装置、吊钩及其防脱装置、索具和起重装置的状态和性能,并进行空载试运行。作为初次检查,将重物起吊至离地面10厘米处,检查所有装置及吊索具是否正常。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待排除故障后方准继续作业。 11.6.当吊车挪车时,指挥人员应随行。遇有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时须停止起重作业。
11.7.起重机械都应由操作人员或维修人员每日检查,在不使用时应锁好或刹好闸。起重机械应由有资质的检查员根据当地的法规和行业规定进行检测。
11.8.起重作业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11.8.1.起重机应水平停稳,在支腿下牢固地垫置铁板或方木块,停好位置后用销钉固定支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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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2.起重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起重机。
11.8.3.除非另有规定,操作过程中吊臂的倾斜度不得超出30~80度范围。使用伸缩臂时,须尽可能缩短其长度。在不使用起重机时,应把吊臂收回并放于支架上。起吊重物的重量严禁超过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起重荷载应控制在额定荷载的90%以内。
11.8.4.在起吊过程中,吊车的钢丝绳须慢慢受力,并使重物慢慢脱离地面。不得歪拉斜吊,不得使重物长时间在空中悬停。
11.8.5.当起重负荷较大时,禁止使用两个以上动作同时操作。在起吊或吊运过程中,严禁人员搭乘在重物上。
11.9.起重作业应在有经验的起重工指挥下进行。起重重量应该是被吊物加吊钩和吊装索具的重量之和。
11.10.索具应完好无损,一旦发现下列情况应更换。
11.10.1.在10倍于绳索直径的长度范围内,绳索的破损股数超过总股数的5%。
11.10.2.直径缩小超过原有直径的7%。
11.11.吊运容易散落的材料时严禁使用单根绳扣,两根绳扣的夹角不得大于60°。
11.12.主索和其他索具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钢丝绳与重物的棱角接触点应该采用衬垫保护。
11.13.起吊过长或不平稳的特殊重物时,吊勾应处于重物的重心点,并使用溜绳进行控制。当重心在重物的上部或一侧时,要采取措施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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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摇晃、滑动或翻转。
11.14.严禁在吊运的重物下面站立或骑在上面作业。
11.15.重物落地时,应按要求摆放枕木垫空,在确认重物稳固后,方可松钩。
11.16.起重作业完毕,应将吊臂收回置于吊臂支架上并收车。 11.17.卷扬机
11.17.1.卷扬机应放置在坚实的地面上,并且观察角度良好,视线不受遮挡。安置卷扬机的地点应有充裕的空间以备检测和维修之用,并保持干净。
11.17.2.卷筒直径应为钢丝绳直径的20倍,钢丝绳的终端固定在卷筒上,钢丝绳应平整地缠绕在卷筒上,其缠绕厚度应低于卷筒边缘。钢丝绳长度应调整适宜,以防止缠绕过度。
11.17.3.卷扬机锚固装置应牢固可靠,卷扬机的电动机要有保护接零并重复接地,并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11.17.4.卷扬机工作要在信号员的信号指挥下进行,工作完毕或暂停时,要切断电源,卷扬机工作进行期间,操作人员不得离岗。 12.施工机具和手动工具安全
12.1.机具只能用于其设计目的。在所有的机器设备上要有设备标牌。 12.2.施工机具和机械设备在使用前应经设备工程师检测,并确认处于安全工作状态。设备检测至少每月进行一次,以保证安全操作,检测结果要存档。一旦发现机器或设备有不安全因素,应停止使用,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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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修理完好为止。所有的机器或设备的修理工作应在指定的地区进行,维修方法应以制造商推荐的方法为主要方法。
12.3.任何被确认为不安全的压力设备或压力系统都要标上“机器损坏”、“严禁使用”等标牌。这样的设备只能在修理后才能使用。 12.4.机械设备持证操作,停止使用时要关门落锁,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误操作。
12.5.静态机器应安置在牢固的地基上。
12.6.以内燃机为动力的机械在加注燃料时应关闭发动机。 12.7.推土机的铲刀和装载机的铲斗在不使用时应落到地面或垫木上。
12.8.机械设备的转动和传动部位应设保护盖或罩,以防伤人。 12.9.手拉葫芦的锁止装置应齐全有效,链条、吊钩不得有裂纹。 12.10.所有的压力设备和系统应配有合格的安全阀和压力表。 12.10.1.压力设备只能由合格的经授权的人员操作和维修,安全阀的启动压力应调整为不超过其工作压力的110%。从安全阀排放出来的气流不应朝向人体。
12.10.2.压缩机及其有关设备应放在便于操作、维护和修理的地方。 12.10.3.空气压缩机在其释放的压力超过该系统最弱部分所允许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时,应能自动停止工作。
12.10.4.拆卸空气压缩机及其气管时要将压缩空气排净,方可拆卸。 12.10.5.空气软管的压力承受能力应有制造标识,使用中不得超过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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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限度,不得使用有缺陷的软管。
12.10.6.不得将软管留在梯子、台阶、脚手架或走道上。 12.10.7.严禁用压缩空气吹掉手上、脸上或衣服上的灰尘。 12.11. 电动工具使用前应检查安全性能指标,并定期检查绝缘性能指标,确保处于安全状态。不得使用有缺陷的工机具。 12.12.在易燃易爆场所必须使用无火花防爆工机具。 12.13.钻孔作业严禁带手套。
12.14.严禁使用断裂或损坏了的砂轮或切割片。 13.焊接和切割
13.1.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动火作业。当不得不进行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排空或清理易燃易爆物,经过置换、测爆并办理动火证,派专人监火,方能谨慎执行。
13.2.焊接和切割设备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更换或修理有缺陷的仪表和零件,诸如气瓶、橡胶软管和碎片等。
13.3.有限空间作业前应使用测氧仪进行测试,空气中的氧含量不得低于18%,有害气体的浓度不得超过5%。长时间地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应采取强制通风。作业工人必须两人以上,并派专人监护,以防发生意外情况。
13.4.焊接设备应放在离地面15厘米的高度以保持干燥,并应水平放置。电焊机应有效地保护接零并重复接地,其一次线应为橡套线且长度不得大于5m,二次线为多股铜芯橡套线且长度不得大于3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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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焊接作业停止时,应摘掉焊把上的焊条并切断电源。
13.6.气瓶竖立存放在通风的地方,并用防火帆布等非易燃材料遮盖,防止曝晒。气瓶使用时,应竖立固定或绑扎在可移动的架子、手推车上或竖立的支架上。所有乙炔瓶的调节器都应装上回火装置,以防止因回火而引起火灾或爆炸。当使用起重机械吊运气瓶时,应将气瓶装在吊篮内,不得用绳索直接捆绑吊运。 13.7.气瓶在储藏和运输时,都应安上气瓶盖。
13.8.乙炔瓶和氧气瓶在使用时应保持5米以上安全距离,与明火距离10米以上。
13.9.氧气瓶及其配件应远离油脂,操作时手或手套沾有油脂。所有的气瓶都应标上“满瓶”或“空瓶”的字样,空瓶应及时送回存储区。所有软管之间、软管与割矩之间、软管与调节器之间的接头,都应用管卡紧固。凡是玻璃破碎的压力表或损坏的调节器都应及时更换。 13.10.在工作暂停时,应切断气源,并关闭割矩开关。
13.11.在工作完成时,应关闭气瓶阀门,把调节器、软管都收装在工具箱里。
14.设备材料堆放及仓库安全
14.1.现场设备材料及仓库区设立,必须经现场总图工程师批准。严禁材料设备堆放影响道路通畅和他人施工以及通行安全。 14.2.设备堆放
14.2.1.仓库(露天、室内)设备堆放,应上盖下垫,按照安装要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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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堆放,并预留施工及运输机具通道。对于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易损材料(如橡胶衬里、石墨衬垫等)要按要求进行特别保管。 14.2.2.现场需进行安装的设备应在指定地点临时堆放,但大型设备需在吊装方案中明确,特别是需占道放置,应经总图工程师协调批准。 14.3.材料堆放
14.3.1.仓库区材料堆放,应分门别类堆放,并码放整齐,各类材料均应有标牌显示,对于易燃易爆材料应单独设库进行存放。 14.3.2.现场材料临时堆放需经总图工程师同意,必须严格控制,从而减少丢失混用或相互挪用,影响施工。现场材料应码垛放置并上盖下垫,严禁乱堆混放,必要时设置围栏并有专人负责。
14.4.为了保证设备材料的安全,各班组仓库区必须进行封闭管理,并设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打更,负责防盗、防火、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仓库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落实消防责任制,并设安全防火标志牌。
14.5.对于易燃易爆品仓库要作为现场消防工作的重点区域,除配备手动灭火器材外,必要时应设消火栓以便应急使用。这类仓库应设立安全禁火区,并有明显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禁火区内严禁带入火种、吸烟、动火以及使用电炉等。照明线路和各类电器应该符合防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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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与环境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嘉盛半导体扩建项目管理方针和目标,施工现场将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开展创文明工地活动。同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废以及噪声、振动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护环境,创造一个生产活动有序、人身健康安全、工作环境整洁文明的工地。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所属工地和各施工班组。 3.编制依据及适用法规
3.1.《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国际劳工组织公约1998)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50326-2001) 3.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 3.6.《环境管理规范及使用指南》(GBFF24001-1996) 4.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分工
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责任区域划分原则上按施工区域划分。同一区域有两个以上班组施工时,按各自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生活区由项目部安排专人统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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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文明施工管理
5.1.项目部在大门口应设置五牌一图(各类施工标牌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5.2.在施工区域内设置必要的道路,并且要保持道路通畅。不能在道路上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应特别保持消防通道的通畅。
5.3.现场施工道路和施工区内,要定期进行打扫清理,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地下工程施工期间,要防止运输车辆将泥砂带入主干道路。
5.4.现场按施工平面总图要求设置厕所、化粪池和生活垃圾箱,并落实管理单位,设专人管理,定期清扫清运,保持清洁卫生。 5.5.工地内的生活设施(宿舍、食堂、浴室等)符合卫生和居住要求。宿舍及周围环境保持整洁,使施工人员有良好的生活休息条件。施工现场设置饮水器具,保障饮水供应。高温季节,应有降温饮料。 5.6.各施工班组应组织落实,解决好职工就医等实际生活问题,关心职工生活,关爱职工健康,使广大职工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一线施工。应根据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统一要求,做好疫情疾病的防治工作。 5.7.进场职工行为管理。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遵章守纪,文明礼貌,衣着整洁,且符合安全防护要求。其行为举止要符合以下要求: 5.8.1.在现场施工中,其工作面应保持干净整洁,不留垃圾和杂物及时调整设备、机具和材料的位置,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5.8.2.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其工作行为和表现必须符合有关要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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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野蛮施工。
5.8.3.严格执行现场施工管理监督和检查制度,杜绝影响和破坏施工安全的行为发生,如违章施工、作业时抽烟、上班前喝酒和过分玩笑等。
5.8.4.现场不准随意吸烟,在施工期间,如要吸烟必须到指定的吸烟室吸烟。
5.8.5.提倡积极向上的业余生活风貌。现场禁止赌博、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现场发现以上行为,将按奖惩制度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6.环境管理
6.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投入必要的资源,努力做到不污染环境,不损害健康。
6.2.在施工过程中,发挥HSE管理体系的环境管理作用,保证其有效运行。
6.3.施工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至指定地点,严禁随意堆放或凌空抛洒,影响施工现场环境。安装工程产生的垃圾,可回收利用的自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如防腐保温材料及其有毒有害物资,清运至指定地点。
6.4.现场粉末状散装材料,应尽量采用封闭存放或严密遮盖,卸运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必要时须采取洒水除尘措施。
6.5.现场生活区内设置足够数量的垃圾箱,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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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6.6.噪声控制。施工现场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场界噪声限值》(GBl2523—90)制定相应制度和措施。强噪声作业必须将噪声控制在70分贝以下,并且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22时。需昼夜连续作业时,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把噪声控制在55分贝,同时做好周围居民的工作。
6.7.安装施工阶段主要的噪声源是管道切割、砂轮机以及预试车阶段的试压吹扫等。依据自身环境管理体系识别环境危害源情况,对重大危害源提出防治措施,有效消除对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6.8.污水排放。现场总图将设置临时排水系统,安装和一般土建施工可直接排入总图排水系统;土建搅拌站污水必须经沉淀后方可将清水排入排水系统。现场施工产生的化学污水,在编制施工方案时就考虑处理达标排放。严禁将化学污水不经处理,随意排放。
现场保卫与防火管理制度
1.目的
防止工程设备及各类物资的丢失和损坏,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的工地、办公室、生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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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现场保卫及消防工作分工
3.1.施工区:现场门卫及现场围档和主干道路仓库区由项目部负责;施工区域内原则上按施工队分工,负责各自施工区域内治安保卫工作。
3.2.办公区:办公区内的治安保卫工作由项目部负责。 3.3.生活区:生活区内的治安保卫工作由项目部负责。。
3.4.现场将在大门口设立总值班室,由项目部负责,施工期间,24小时值班。值班室主要负责日常巡逻和保卫消防检查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值班室应建立值班巡逻检查及报告制度。 4.消防管理
项目部和各施工队按照各自分工区域,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设置消防设施,配备灭火器、沙箱等消防器材,并应有明确标志。各施工队、班组应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每个班组至少培训一名消防员,一旦有事故,除报警外及时组织施工现场人员进行灭火扑救。 5.现场设立防火区
5.1.对于设定的防火区如仓库、油库、易燃物品区域要制定防火规章制度及纪律要求,并配备适当的防火器材。 5.2.对于重点防火区,要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5.3.标牌和告示是预防事故和火灾的视觉帮助,所有消防标牌警示牌,应设在显眼的地方,且不能随便移动和替换。 5.4.所有消防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和当地消防部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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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现场消防工作按照分工应设立消防责任区。对于消防重点防范区,责任必须落实到领导和个人,要求设立消防责任牌,责任牌上应标明责任区范围,消防器材设置情况、责任区负责人等。
5.6.所有消防器材,要定期组织检查、维修和更换,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投入使用。 6.火灾事故处理
6.1.建立火灾报警网络。当火灾发生时,发现人员应立即通过各种手段通知值班室和总值班室,值班室报告值班领导和保卫干部立即前往火灾现场处理火情。如果火势不大,现场人员应在值班领导组织指挥下,利用起火现场附近消防器材进行灭火;如果火势难于控制,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同时应注意保护救火人员的人身安全。
6.2.火灾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对于受伤人员应按本手册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6.3.火灾事故的善后工作。火灾事故发生后, 项目部HSE部门要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认真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事故处理意见应及时通报上级部门。 6.4.根据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HSE部门要督促检查事故处理情况,按照奖罚制度进行奖惩处理。积极协助事故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组织现场各施工队认真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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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动火作业的审批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标准。 2.安全用火管理的范围
在本项目施工区域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内进行以下作业或使用其中设施均应纳入安全用火管理范围。
(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2)产生火花的作业;
动火管理实行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凡在动火管理范围内的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3.动火级别划分
根据动火部位的危险程度,动火分为一、二级动火和三级动火。 一级动火:
(1)有易燃可燃液体及有毒介质的装置、罐区和仓库等; (2)易燃可燃物品及有毒物质装卸区等; (3)输送易燃、可燃液体的管线。
(4)节假日期间对影响生产装置运行必须进行的动火。 (5)生产运行的关键装置、要害部位一般不安排晚上动火,确属需要时,20时到次日8时之间的动火要作为一级动火处理。
二级动火:
(1) 从易燃、易爆或系统拆除的容器、管线,已运到安全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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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经过吹扫处理化验合格;
(2) 装置、罐区的非防爆场所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地区及循环水系统;
(3) 其它临时动火。 三级动火:
在施工现场没有危险的区域,设立固定动火点一处,固定动火点要设立标志,相关部门要严格管理,专职安全员进行监督检查。 4.动火作业的审批
4.1、一级动火作业的审批:一级动火作业由动火班组长提出申请,由项目HSE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共同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然后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经业主审查批准后,由项目HSE部门负责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确定安全措施可靠并逐项落实后,方可发放动火作业票,准许动火。否则严禁动火。
4.2、二级动火作业的审批:二级动火作业由班组长提出申请,由项目安全管理人员会同班组专职安全员对动火现场认真检查确认,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填写动火作业票,经项目部HSE部门批准后,方可准许动火。
4.3、三级动火的审批:三级动火区的设定由项目HSE部门根据动火所需提出申请,报业主进行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区域设置不得在涉及易燃有毒介质区域内,安全距离应大于30M,并设置明显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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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
动火作业实行“三不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动火作业许可证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项目HSE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动火作业情况。在发现违反动火管理标准的作业时,有权收回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动火,并根据违章情节,对违章者严肃处理。
6.动火作业人员的资格与权限。
6.1、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焊接工种作业证; 6.2、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的原则;
6.3、动火作业人员对不符合“三不动火”原则的动火要求,有权拒绝动火。
7.动火监护人的资格和职责
7.1、动火监护人的资格:动火监护人必须了解动火区域的状况;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必须有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7.2、动火监护人的职责:动火监护人在接到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在安全管理人员和项目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动火现场的情况,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
7.3、动火监护人的权限:当发现动火部位与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动火;当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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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动火;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报告有关领导。
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安全使用各种施工机具,避免发生各种事故。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所有施工机具。 3.安全管理内容
3.1、施工机具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3.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3.4、施工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及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停止其使用。
3.5、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3.6、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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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合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3.7、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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