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消防安全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做好冬季火灾防控工作,更好的遵守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确保消防安全,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切实做好学校内部消防安全工作,我校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吉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做到制度统一悬挂,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在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二、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我校消防安全组织网络,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履行消防安全义务,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和教育。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组织教职员工及学生开展经常化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开展一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开展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开展一次单位内部消防安全评估并成评估报告。
四、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整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五、在本校做到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校内火灾危险性;提示校内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建筑内灭火器、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规定的内容及频次对本校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落实值班夜查制度,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人员确保24小时在岗在位。
七、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监督检查及本单位自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明确专人负责,积极投入资金,组织人力物力,严格按要求落实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八、在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及2015年全省、全国“两会"期间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责任人签字: (单位公章)
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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