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泉州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13.09.22
• 【字 号】泉政办[2013]226号 • 【施行日期】2013.09.22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
组成员的通知
(2013年9月22日 泉政办〔2013〕2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林伯前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林琪伟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 钢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吕 刚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俞 敏 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行长 成 员:张加萍 市纪委常委 孙碧良 市委宣传部调研员
谢晓章 市委政法委委务会议成员、政治部主任
徐昌裕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吕宝贝 市委文明办副主任 陈小宝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德庆 市经贸委副主任
柳新群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蔡永升 柯秀丽 任秀斌 黄志捷 张庭侠 郭木棍 张忠义 黄金跋 杨春煌 曾奕民 庄希婷 林荣奇 黄志勇 黄丹萍 董建华 魏水勇 林丽珠 许青海 林志良市民政局副局长 市司法局副局长 市财政局副局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市公务员局副局长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长 市农业局副局长
市外经贸局副局长、调研员 市文广新局纪检组长 市卫生局副局长 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市金融工作局局长助理 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调研员 市国税局副调研员 市地税局总审计师 市工商局副局长 市质监局副局长
蔡锦忠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吴式达 泉州银监分局副局长 张美景 泉州海关副关长 魏昭福 市诚信促进会副会长 沈毅青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邓世章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调整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和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小宝、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调研员董建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泉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制度
为加强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一)统筹协调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综合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二)研究制定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三)专题研究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四)推动并参与制定我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政策措施,推进建立信用标准和联合征信技术规范。
(五)协调推进我市政府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和交换,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推动信用信息的开放和应用工作。
(六)加强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的沟通协调,指导各地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和重点领域试点先行。
(七)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八)协调推进我市信用文化建设和诚信宣传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行长任副组长;市纪委,市委宣传部、政法委、教育工委、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外经贸局、文广新局、卫生局、环保局、法制办、金融工作局、知识产权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市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银监分局、泉州海关,市诚信促进会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负责同志任成员。 三、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由组长或组长授权的副组长主持,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各成员同意后,印发分送有关单位以及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或单位参加成员会议,研究及参与相关工作。 四、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分管领导担任。 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包括:
(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
(二)根据组长、副组长的提议或成员的建议,研究提出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议题;
(三)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
(四)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 (五)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工作要求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认真落实领导小组布置的工作任务。要加强沟通配合和信息共享,相互支持,认真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或调整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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