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外环1标
项目部测量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工程测量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工程组织施工生产的基础和依据,是施工全过程中实现设计意图的主要手段之一,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为紧密配合施工,适时准确的进行施工指导,杜绝测量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测量管理办法。
第二条 主要内容
本办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测量工作组织机构与职责、测量工作实施细则、测量仪器的管理、测量成果管理制度、测量工作的奖惩、测量工作程序、竣工测量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组织机构
项目部设专职测量班,测量班由测量班长和测量员组成。测量班长全面负责本项目部的测量工作.测量员完成测量班长交给自己的各项工作任务。下属施工队应根据需要设立专职测量人员,平时负责本施工队的测量工作.如项目部测量班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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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配合项目部测量班工作。
组织机构:队长:1名;队员:现有8名,根据工程需要适当增加人员.
第四条 测量班职责
1.测量班负责施工现场的所有测量工作,对主管工程师交代的现场测量任务及时准确无误的完成好,并负责好内业资料的整理;
2。对需要报监理签字的资料提前整理好,按时送监理工程师签字;
3。各种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和图标必须做到记录真实、记注明显、计算清楚、前述完善,并认真进行复核检算;
4。各种测量仪器要进行定期检测,并建立仪器使用档案卡片;
5.配合技术部工作,对技术部交代的各项测量任务要保质保量的完成好。
第五条 测量班队长职责
1。 严守企业秘密,不得将测量技术资料随意外传,做到 “ 有所为,有所不为 \" 。
2。 及时收集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有关信息,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3。 加强与指挥部、监理工程师、当地政府及群众的联系,并和睦相处,搞好测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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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随时与总工程师及其他管理、技术人员保持信息沟通,定期进行技术交流。
5.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安排,编制项目施工测量计划,并组织全体测量人员努力实施.
6。 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做好施工测量日记。
7。 负责做好控制测量工作,熟悉各主要控制标志的位置,保护好测量标志。
8. 负责做好施工放样工作,对关键部位的放样,必须实行一种方法测量、多种方法复核的观测程序,做好记录并报监理签认。
9。 负责向施工班组交付现场测量标志和测量结果,实行现场测量交底签认制度,并对测量组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第六条 测量工程师职责
1.在测量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测量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测量工作的规范以及规定.
3.制定测量管理办法并具体负责检查落实。 4。负责组织交接桩工作.
5.负责协调与相邻管区施工单位的联测及所属施工单位之间的联测工作。
6。负责重、难点工程控制测量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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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指导。
7。负责测量仪器、工具的管理。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测量员的职责
1。 测量员对工程施工测量负有直接责任.
2。 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应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
3. 测量前必须认真熟悉施工图纸,明确各部位的测量要求,并校验测量仪器,待测量仪器符合要求后方可施测。
4。 准确布设用于施工的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加密控制点,以满足施工要求.
5。 严格执行施工测量技术交底,认真进行各工序的施工测量及复测,及时恢复被破坏的桩,保证施工进度和测量质量.
6。 认真保管测量仪器,并定期对测量仪器进行效验和送检,确保仪器精密
第三章 测量工作实施细则
第八条 对设计单位交接的导线点及水准点进行复测 1。测量成果的采用。如果经复测证明设计单位提供的测量资料满足精度要求,则采用原成果;如果复测后发现与原设计成果偏差较大,则应与设计单位联系修正,经同意后采用修正后的测量成果。
2。复测后的测量桩橛要进行固桩、护桩处理,绘制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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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示意图。
3。与相邻标段的接头部位,要由两个单位共同复测,复测结果经双方确认无误,签订共同采用成果手续。
4。复测符合要求后计算线路中心坐标、墩中心坐标、孔位中心坐标.对线路大致走向进行施工放样并定期复核,检查设计院移交的导线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发现移位或丢失,及时进行调整和补设。
第九条 测量资料的处理
1.需要监理签复的测量资料要及时报签。需要交给技术科主管工程师的资料,要及时交给主管工程师。
2。根据图纸要求及主管工程师的技术交底书,对所需施工的部位进行及时准确的定位.并在现场同志主管工程师或者施工队技术负责人,必要时需要主管工程师签字认可。
第十条 现场放样的点位处理
1。对于现场放样的点位,高程控制部位,测量班有义务向施工队说明其结构关系,以保证施工的正确性.
2.对结构物模板、构件等进行检查校正,符合测量规范要求后,通知(必要时以书面形式)主管工程师。
第十一条 仪器设备处理
定期检查保养测量仪器设备,确保仪器的精度和设备的完好无损。
第十二条 测量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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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准使用未经闭合的测量成果而进行测量工作; 2.不准对图纸不明或没有主管工程师技术交底书下进行测量;
3。不准对完成的构造部位未经校核而进行下一步测量工作;
4。不准使用未经检验的仪器而进行测量工作; 5。不准非测量人员动用测量仪器; 6.所有施工放样测量都必须进行换手测量; 7。不准使用精度指标不达标的仪器;
8.不准对报废的仪器未经有关部门批示而进行私自处理; 9。不准对测量原始记录进行随意涂改、损坏,应妥善保管; 10。仪器使用过程中应做好防护,严禁日晒雨淋.
第四章 测量仪器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仪器的检测
各种测量仪器、工具的质量和性能必须按周期进行检查,并按仪器检验规定鉴定。未经鉴定的仪器不能适用于工程测量中。项目部专职测量负责人,对所属的施工单位的测量仪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不合格仪器,应立即停止使用,以防造成测量错误。
第十四条 仪器的存放
测量仪器要有台帐。报废的仪器,未经有关部门批示 ,不得私自拆卸处理。停用或闲置的仪器要封存.存放时要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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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架上。没有条件时应放在离开地面50~100公分的台面上或牢固可靠的箱顶上,要摆放整齐、平稳.
第十五条 仪器的使用
严禁非测量人员动用测量仪器,特别是全站仪。对仪器的性能不熟悉的测量人员,使用仪器时,首先要请示班长,在允许的情况下,由熟悉性能的测量人员,在一旁指导使用.如发生因非测量人员或不懂仪器性能而私自操作造成测量仪器损坏时。根据情况,对当事人进行仪器总价值的5%-10%的罚款。
在实际测量工作中,在车多、人多的公路上测量时,测量人员穿好反光防护衣服。对架设的测量仪器周围要距离仪器适当的位置处,摆放具有明显的警示标志。进行围护,防止车辆或行人在无意中碰挂造成仪器损坏。必要时要有专人在周围指挥疏通。
在高压线下抄平,扶尺时,不能将塔尺靠高压线太近,防止触电造成伤害.
第五章 测量成果的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测量成果交接制度
施工企业的测量成果包括测量原始记录资料、各种内业成果、测绘中产品、测量桩橛、点之记录和各种精度分析、评定资料等。
1.设计单位测量成果的交接
设计单位测量成果的交接、必须会同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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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点交测量桩位(必要时仪器测交)。作好相应记录。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全面复测,如有问题应报技术部门,与设计单位联系解决。交接文件双方签署齐全,原件交有关部门存档.
2。内部测量成果的交接
施工过程中的测量成果以技术交底的形式向下交底。交底上应有主管工程师、测量人员和施工队负责具体实施人员的签名.各方存档一份。交底双方现场查验无误后可用于指导施工.
3.竣工测量成果移交
工程竣工测量完成后,由项目部测量班根据业主要求编制竣工测量资料,直至形成竣工文件。
4.移交要求
各种控制测量资料要有精度评定及可靠性分析资料,各种移交手续要齐全,签署要完善 ,资料清晰,数据准确,现场桩橛稳固,标志明显.
5。测量成果点位的保护
各施工队管区内的测量控制桩点,放出的孔位桩点、墩位点,都是用来指导施工的依据,不得随便更改,并要加以保护。如施工队人为破坏或丢失,要给予警告或罚款.
第十七条 复核管理制度 1.测量资料的计算
计算线路中心坐标、墩中心坐标,孔位中心坐标,测量班由班长计算一份,测量员帮助计算复核,互相对照检查.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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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项目工程部部长计算一份,必要时由项目总工也计算一份。分别与测量班进行对照复核后由主管工程师制表,出具书面资料、并签名。报工程部部长,总工审核确定准确无误后,才能作为现场施工测量放线的重要依据,形成书面资料,不能涂改.如有变更时,工程部应通过主管工程师立即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测量班,同时将相应的变更前的计算资料废除,以计算出的变更后的资料为依据,避免混在一起,造成错误.未经复核和检算的资料不得使用.
2.测量记录
各种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和图表,必须做到记录真实,标注明显,计算清楚,不准涂改。如有错误可以划掉重写,不准事后凭记忆追补。测量结果必须按惯标程序认真填写。
3.现场施工放样
现场放样时,要坚持换手复测制度。对放样资料的计算,首先由测量班长计算、测量员复核,并制表,形成表格,作为施工放样记录,报监理复核签批后,才能拿到现场使用.为了能够证明放样的正确、同时及时发现问题,放样过程中,要丈量孔位之间的间距,各墩位之间的跨距、有条件要在不同控制点上建立测站,进行不同角度复核.并采取换手司仪的办法进行复核,坚决杜绝测量事故的发生。
第六章 测量工作程序
第十八条 水准点及导线点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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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复测、交桩后,组织测量人员对管区内导线控制点复测与核对,水准基点复测要用同等精度的测设方法进行,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
2。复测后的测量控制点需要加固的要进行加固。必要时放护桩,绘制控制点示意图,或增加临时控制点.原则上尽量保存原设计控制点.复测合格后加密控制点。
3。定期复核、检查设计院移交的导线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发现移位或丢失,及时进行调整和补设。
4.需要监理签复的测量资料要及时报签.需要交给主管工程师的资料,要及时交给主管工程师。
第十九条 现场施工放样
1.测量班隶属工程部管理;在队长的带领下,负责工程施工控制、放样、复测、等测量工作。施工队如需要测量放样;需提前一天告知测量班,以便于计算测量资料,复核有关数据,确定测设方案等.
2.负责施工现场的所有测量工作,对主管工程师交代的现场测量任务按时准确无误的完成好。并负责好内业资料整理,对需要报监理签字的资料提前整理好,按时送监理签字。各种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和图表必须做到记录真实、记注明显、计算清楚、签署完善,并认真进行复核检算。
3。测设线路中心线,及每个台、墩所对应的点位、及每个钻孔桩位并进行复核检查,确保准确无误后方可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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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于现场放样的点位、高程控制部位,测量班有义务向施工队说明其结构关系,以保证施工的正确性.
5.对承台模板、墩身模板及箱梁模板等进行检查校正,符合测量规范要求后,通知(必要时以书面形式)主管工程师。
6.引测临时性水准基点,做到施工方便快捷、准确,满足施工要求,对施工完毕的承台、墩、台位置进行复核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第七章 竣工测量工作管理
第二十条 工程竣工后,将水准基点和坐标基点移设于稳定的建筑物上,进行结构物全面贯通测量,埋设永久性控制点,整理竣工测量资料。
第八章 测量工作的奖惩
第二十一条 测量事故
测量事故的发生,应查明原因.因测量实施或错误造成事故的,由测量人员负主要责任;由于主管工程师技术交底错误,造成测量事故的由主管工程师负主要责任;由于施工单位私自改动位置(指钻孔桩)造成测量事故的,施工单位负主要责任。
第二十二条 测量人员造成测量错误处罚方式 1。钻孔桩、高压旋喷桩、防撞墙、挡墙位置错误的,罚测量主管300~500元,其他人员50~200元;
2。承台、墩柱、梁轴线位置错误的,罚测量主管500~1000元,其他人员100~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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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造成各部位标高错误的,罚操作者50~200元,罚测量负责人300元;
4。路基的轴线及标高发生错误的,罚测量负责人500~1000元,其他人员100~300元;
第二十三条 奖励办法
以下分项工程竣工后,没有发生错误,奖励测量人员: 1。每根钻孔桩、每个墩、台各20元; 2.每联梁200元;
3。防撞墙、挡墙每延米1元;
4。高压旋喷桩、桥面铺装每平米0.2元; 5。排水、管线切改每延米1元; 6.路基每公里按照1000元计算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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