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一、目的:强化经营管理意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经营环节的管理。 三、责任人:全体员工 四、正文:
1、业务经营原则:
(1)在兽药经营活动中,应严格遵循《产品质量法》、《经济合同法》、《兽药管理条例》及《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规要求办理。
(2)在兽药经营工作中,应围绕公司的战略目标,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战略目标的完成。
(3)以“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促进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实现全面、全员、全过程的规范化管理。
(4)在营销策略上,要继续追求市场占有率的最大化,逐步实施总经销、总代理制,逐步发展营销网络。
2、业务经营计划:
(1)制订业务经营计划,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企业营销策略为基础,作好严密的调研和科学预测。
(2)在实施业务经营计划时,做到满足要求,防止脱销、勤进快销、合理库存,提高库存商品适销率,加速资金周转。
(3)在贯彻执行业务经营半年度、季度计划中,按月分解完成指标,进行检查和及时修订调整。
3、购销对象选择原则:
(1)购进兽药时应选择“证照”齐全,具法人资格,管理水平高,产品质量优并稳定,信誉高的合法兽药生产经营企业。
(2)销售兽药不允许把兽药销售给“证照”不齐的兽药经营单位。
(3)建立购销单位台账档案,每年对购、销对象进行一次分析和评价,巩固和发展企业信誉高、产品质量优的企业购销关系。逐步建立总经销、总代理制。 4、购销合同:
(1)凡购进兽药,须依法签订合同,合同的签约人须是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应审核客户的资证,授权委托书。
(2)购销合同签订的内容:
a、品名、规格、厂牌、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包装; b质量标准、验收方式,进口兽药须提供口岸兽药检验所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方红色印章; c付款方式及期限;
d交货地点及办法、费用承担; e双方单位信息; f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3)购销合同的履行,合同一经签订应严格按期履行,并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如有困难须以书面形式(电报、函件)通知对方进行注销或更改,并留底存查,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的管理,审核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保证合同的依法执行;分析合同履行情况,效益好坏;建立健全合同档案管理。 5购销凭证和质量管理:
(1)购销活动中应严格审查购销双方所使用的增值税发票的合法性,非增值税发票要做到格式统一规范适用。
(2)收到供货方的收款凭证后,核对无误后,财会人员凭质量管理人员签章的付款凭证方可付款。
(3)购销凭证应建档妥为保存,以利分析备查。
(4)填制的购销凭证发票,要内容准确无误,票面干净整洁,经复核后,做到票货同行。 6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
(1)首营企业,应按“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规定,由采购人员填报“首次经营审核表”,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经营。
(2)凡首次经营的新品种、新剂型,应按“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规定,由采购人员填报“首次经营审核表”,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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