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设施活动房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乙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相关条文条规,就该项工程施工有关事项,本作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项目部临时设施活动板房工程 二、工程地点:织金县花红湿地公园 三、承包范围及内容:
新建板房采用双坡顶型活动房,一栋两层(室内均设吊顶),四栋一层(室内均设吊顶),其中部分房屋含卫生间,厨房采用可拆除的活动板房安装。
包括:材料购买、下料、安装、运输、保管、装卸、施工等全过程;不含活动板房的基础、室内外配套设备、水电安装.
四、材料和质量要求 1、材料
新建双坡顶型活动房所使用的材料详见下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构件名称 地槽 立柱 人字梁 一字梁 楼面檩条 屋面檩条 走道板 楼梯 外墙板 内隔墙板 屋面瓦 窗 门 三角支架 栏杆 楼板 配件 豪华彩钢活动房 80*35*1.8型C型钢 80*40 *1.8型C型钢 80*1.8#C型钢 80*40*1.8#C型钢 80*40*1。8#C型钢 30*50方钢或角钢 3。0mm花纹钢板 180#C型钢+花纹钢板 5公分双面0.25彩钢岩棉板 5公分双面0.25彩钢岩棉板 5公分双面0.3彩钢岩棉板 50型1.74*0。95塑钢专用卡窗 50彩钢门加厚860m 40*40*2。0角钢 40*40角钢+30*30方通 15mm木夹板 膨胀螺丝、螺丝、拉钉、玻璃胶等 2、质量要求
1)以上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进场材料必须由乙方提供出厂合格和质保书。
2)严格按活动房相关规范规定施工,达到合格标准及相关要求规定。 五、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含所有材料购买、制作、安装、运输、装卸、施工等全过程施工和管理。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单价:
新安装的活动房按实际施工面积288元/㎡(人民币贰佰捌拾捌元每平方米)计取包干,卫生间不单独计算面积和费用,已包含在单价中,单价已含税。
以上单价为固定综合包干单价,含完成承包内容和范围所需的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含保险费、安全生产措施费等)、利润及税金等一切费用,不另计取其它任何费用。付款时乙方必需提供正规材料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结算方式
按实际施工建筑面积计算,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楼层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四周外墙正投影面积计算,卫生间单独计算面积,走廊按正投影面积的1/2计算一层,雨棚和屋檐不计算面积。
3、付款方式
材料全部进场预付30%,所有墙板安装完成支付至70%,工程全部竣
工验收合格一个星期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至工程款的95%,预留5%质保金,待12个月保修期满,除去维修费后,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剩余的工程款.如果保修期间发生的费用大于预留5%的质保金,由乙方补还甲方。
五、工程工期和保修期
1、花红湿地公园项目部临时设施活动板房工程工期为 日历天。从乙方进场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在签订合同 日内乙方必须进场.
2、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2个月.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 六、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1、技术要求
(1)楼层净空满足2700㎜; (2)使用寿命满足3年; (3)抗风等级8级; (4)抗震能力7级; (5)防火等级1级; (6)平均自重60㎏/㎡;
(7)楼板承受活荷载大于160㎏/㎡; (8)材料颜色一致,表面无瑕疵;
(9)具备防火、防潮、隔热、隔音、防漏等性能. (10)门窗开启灵活,各配件安装牢固,无松动现象。 2、质量标准
项目部临时设施活动板房工程质量为合格工程。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
活动板房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或相关规定要求,并以甲方、乙方相关人员验收为准。
七、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由甲方提供材料堆放的地点,和搭设地点。 2、由甲方监督管理。 3、甲方协助乙方检查验收。 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材料的自购管理和现场施工管理,含与班组的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指导。
2、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3、乙方必须作好施工安全管理,凡乙方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含经济及法律责任),甲方对维修、保修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施工过程中的内外架、机具、水电等,由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全面检查和维修,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施工用水、用电、住宿和生活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负责提供合格的全套材料出厂合格证、质保书和使用说明书。 6、乙方在施工中若材料、质量、安全、进度达不到甲方规定要求或乙方有转包行为的,甲方有权更换施工单位(特别是材料不合格、乙方有转包行为的),乙方必须无条件在2天内退场,其已施工部份甲方按合格部位工程的50%予以结算,工程款待工程全面竣工3个月后支付,同时处以10000元罚款,并追究其责任。
7、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安全、材料等不合格造成的返工,一切费用和工期由乙方自行负责,同时予以10000元罚款。
8、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做好人、材、机计划.
9、若是施工班组的工艺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施工班组;若是进场材料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合格材料,并处以不合格材料总价20%的罚款或按本条第7项处罚,并追究乙方责任。
10、但在基础施工时,乙方有责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基础的结构类型,并指导、协助施工,同时提供满足要求的基础施工图.
九、其它约定
1、在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停工、返工(含施工班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书面通知罚款处理,不须乙方确认,可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同时甲方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2、在保修期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12小时内,应立即组织人员赶往现场进行维修、处理,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按实际发生费用的100%从质保金内扣除,此费用不须乙方认可,当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时,甲方依法继续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并由乙方赔偿所需费用。
3、该工程乙方不得转包,若乙方有转包行为,甲方将追究其责任,并按本合同第八条中第六项约定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1份,乙方1份,公司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款清时合同自动失效。本合同添加、涂改内容无效。
十一、本合同涉及价款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十二、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提前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的争议双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合同代表人承诺在合同主体不能履行合同时,将以自然人的身份担保履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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