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合同编号:劳 动 合 同 书(以完成 任务为期限)甲 ⽅:⼄ ⽅:
签订⽇期: 年 ⽉ ⽇甲⽅(⽤⼈单位):
法定代表⼈(负责⼈)或委托代理⼈:住所地:
劳动合同履⾏地:⼄⽅(劳动者):性别: 出⽣年⽉:户籍类型(⾮农业、农业):居民⾝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户籍地址:联系⽅式:
甲⼄双⽅就劳动关系的建⽴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政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愿、平等、协商⼀致的原则,⼀致同意订⽴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劳动合同期限及试⽤期
第⼀条本合同为以完成⼀定的⼯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起⽌⽇为:⾃ 年 ⽉ ⽇起⾄ ⼯作任务完成时即⾏终⽌。
第⼆条若⼄⽅开始⼯作时间与合同订⽴时间不⼀致的,以实际到岗之⽇为合同起始时间,建⽴劳动关系。第三条甲⼄双⽅约定试⽤期⾃ 年 ⽉ ⽇起⾄ 年 ⽉ ⽇⽌,共_____个⽉。若到岗之⽇与试⽤期约定上岗之⽇不符的,试⽤期同时提前或顺延。
⼆、⼯作内容与⼯作地点
第四条甲⽅聘⽤⼄⽅从事 岗位的 ⼯作。第五条⼄⽅的⼯作地点为
第六条⼄⽅应认真履⾏甲⽅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作;未经甲⽅允许,⼄⽅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七条甲⽅因⽣产和⼯作需要,依据⼄⽅的专业、特长、⼯作能⼒和表现,需调整⼄⽅⼯作岗位及其⼯作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1)甲⽅因⽣产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艺规程、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变化需调动⼄⽅⼯作岗位时,⼄⽅应予接受;
(2)甲⽅确因⽣产经营服务需要,可以临时安排⼄⽅从事其他岗位⼯作,⼯作期限由双⽅协商确定;
(3)⼄⽅因技能、⾝体等因素达不到⽣产服务、⼯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作的。三、⼯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条⼄⽅所在岗位执⾏下述⼯时制度( )。(1)标准⼯时制。(2)不定时⼯时制。(3)综合计算⼯时制。
执⾏标准⼯时制度的,⼄⽅每天⼯作时间不超过8⼩时,每周⼯作不超过40⼩时。每周休息⽇为 。
甲⽅安排⼄⽅执⾏综合计算⼯时⼯作制度或者不定时⼯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政部门特殊⼯时制度的⾏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甲⽅在下列节⽇安排职⼯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第⼗条甲⽅因⼯作需要安排⼄⽅延长⼯作时间或节假⽇加班加点的,⼄⽅应服从甲⽅统⼀安排;甲⽅按规定⽀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以保证⼄⽅合法权益。
第⼗⼀条⼄⽅加班须征得甲⽅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四、劳动报酬
第⼗⼆条遵守按劳取酬的原则,按甲⽅现⾏薪酬制度确定⼄⽅的劳动报酬,⽉收⼊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资标准;或实⾏计件⼯资。⼄⽅所在岗位执⾏下述⼯资计发形式( )。
(1)计时形式:⼄⽅的⽉基本⼯资为: 元,岗位⼯资为_____元,效益⼯资部分随甲⽅效益情况及薪酬计发标准进⾏调整。其中加班加点计发⼯资基数为 元/⼩时,事假扣除标准为 元/⼩时,病假扣除标准为_____元/⼩时。
(或者:按照甲⽅《薪酬管理制度》⼯资标准执⾏)(2)计件形式:⼄⽅的劳动定额为 ,计件单价为 。(3)其他⼯资形式: 。
第⼗三条⼄⽅在试⽤期期间的⼯资为 元。
第⼗四条甲⽅于每⽉____⽇前以⼈民币形式⽀付⼄⽅上⽉⼯资。第⼗五条甲⽅⽀付⼄⽅的⼯资为税前⼯资,⼄⽅的个⼈所得税依法缴纳。
第⼗六条甲⽅有权根据其⽣产经营状况、⼄⽅⼯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制度调整⼄⽅的⼯资待遇。第⼗七条甲⽅安排⼄⽅延长⼯作时间或休息⽇、法定休假⽇⼯作的,应依法安排⼄⽅补休或⽀付相应劳动报酬。五、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条甲⽅按国家规定为⼄⽅交纳养⽼和医疗保险⾦,⼄⽅应缴纳的养⽼和医疗保险⾦由甲⽅从⼄⽅的⼯资中按⽉代为扣缴。或:
应⼄⽅的要求,⼄⽅的档案可以不按甲⽅的要求进⾏转移;并同意将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标准⽀付⼄⽅,由⼄⽅负责在其档案所在地缴纳,此后的⼀切结果由⼄⽅享有或承担。
第⼗九条如⼄⽅发⽣⼯伤事故,甲⽅应负责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政部门提出⼯伤认定申请,为⼄⽅依法办理劳动能⼒鉴定,并为享受⼯伤医疗待遇履⾏必要的义务。
第⼆⼗条⼄⽅患病或⾮因⼯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所在统筹区的有关规定执⾏。甲⽅按 ⽀付⼄⽅病假⼯资。第⼆⼗⼀条甲⽅为⼄⽅提供以下福利待遇:交通补助、差旅补助、餐费补助、通讯补助、节⽇红包等,具体标准参照公司薪酬福利相关管理制度与标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条甲⽅建⽴健全⽣产⼯艺流程、操作规程、⼯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制度及其标准。甲⽅对可能产⽣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对⼄⽅履⾏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作,⼄⽅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
全制度。
第⼆⼗三条甲⽅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的⼯作环境,并依照企业⽣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提供劳动防护⽤品,⼄⽅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防⽤品。
第⼆⼗四条甲⽅对⼄⽅进⾏职业技术、安全卫⽣、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应认真参加甲⽅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五条⼄⽅⾃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的声誉和利益。
第⼆⼗六条⼄⽅应遵守甲⽅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作守则,遵守甲⽅规定的⼯作程序。⼄⽅如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甲⽅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七条⼄⽅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利益冲突的第⼆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第⼆⼗⼋条甲⽅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民主程序,并向⼄⽅公⽰,⼄⽅遵照执⾏。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
第⼆⼗九条甲⼄双⽅解除、终⽌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执⾏。第三⼗条甲⽅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本合同时,为⼄⽅出具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五⽇内为⼄⽅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
第三⼗⼀条⼄⽅在试⽤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标准或录⽤条件的,甲⽅提前三⽇通知⼄⽅解除合同。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的,甲⽅可⽴即解除合同,辞退⼄⽅:(1)如⽆特别约定的,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员⼯未能上岗的。
(2)因⼄⽅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的相关资料,⾄使甲⽅⽆法办理录⽤及社会保险缴纳⼿续的。
(3)⼄⽅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提供的其个⼈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作的疾病⽽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4)严重违反甲⽅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以及本合同相关规定。(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利益造成 元(含)以上重⼤损害的。
(6)⼄⽅同时与其他⽤⼈单位建⽴劳动关系,对完成甲⽅的⼯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且损失达 元以上的,或者经甲⽅提出,拒不改正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8)⼄⽅向甲⽅辞职或者经协商被甲⽅解除聘⽤的。
(9)⼄⽅以欺诈、胁迫的⼿段或者乘⼈之危,使甲⽅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或者变更合同的。(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的甲⽅可以解除合同,辞退⼄⽅,但应提前三⼗⽇以书⾯形式通知⼄⽅:(1)⼄⽅患病或⾮因⼯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作,也不能从事甲⽅另⾏安排的其它⼯作的。
(2)⼄⽅不能胜任本职⼯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作的,并拒不服从甲⽅的⼯作安排和劳动管理的。
(3)甲⽅因兼并、分⽴、合资、转(改)制、企业转产、技术⾰新、经营⽅式调整、防治污染搬迁等客观情况发⽣重⼤变化或⼄⽅的⽣产、⼯作岗位消失,致使合同⽆法履⾏的。
(4)甲⽅的⽣产经营发⽣严重困难的。
第三⼗四条凡有下列情形之⼀,⼄⽅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期内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提出辞职。
(2)甲⽅违反合同规定,未⾜额及时⽀付⼄⽅劳动报酬的。(3)甲⽅违反合同规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甲⽅违反合同规定,未提供相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5)甲⽅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6)甲⽅强令冒险作业、违章指挥强迫⼄⽅劳动的。(7)⼄⽅提前三⼗天向甲⽅提出辞职。
第三⼗五条⼄⽅有下列情形之⼀的,甲⽅不得解除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的。(3)患病或者⾮因⼯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单位连续⼯作满⼗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五年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六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合同⾃⾏终⽌:
(1)合同期满且双⽅不能就相同劳动条件的续签达成⼀致的。
(2)当事⼈约定的终⽌条件出现,如已确认⼄⽅完成了某⼀项⼯作任务的。(3)甲⽅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4)⼄⽅享受基本养⽼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死亡的。
(5)⼄⽅暂时⽆法履⾏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条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于⼄⽅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司法机关限制⼈⾝⾃由的、⼄⽅因脱产学习与进修、执⾏有关部门的公益性任务等原因⽽不能正常履⾏本合同超过15天的。
(6)⼄⽅应征⼊伍或者履⾏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九、培训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第三⼗七条⼄⽅在合同期间接受甲⽅提供的出资专项技术、技能或者管理培训,约定为甲⽅的服务期⾃_____年⽉__⽇起⾄_____年 ⽉__⽇。⼄⽅若违反本条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偿付甲⽅培训费⽤__________元⼈民币,对已履⾏部份服务期的,按照服务期尚未履⾏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偿付。
第三⼗⼋条双⽅可另⾏签订《培训/教育协议》,约定具体服务期、赔偿标准并执⾏。
第三⼗九条⼄⽅应当保守甲⽅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性并经甲⽅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般包括技术⽅案、⼯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法、配⽅、⼯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册、技术⽂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源、劳动报酬、进货渠道、产销政策、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约定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四⼗条⼄⽅的竞业限制期限⾃_____年__⽉__⽇起⾄_____年__⽉__⽇。竞业限制的范围为
________________,地域为______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给予⼄⽅⼀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
__________,⽀付⽅式为__________。若⼄⽅违反第三⼗⼆条规定的,应⽀付违约⾦_______元⼈民币。如果违约⾦不⾜以弥补甲⽅所受的实际损失的,甲⽅保留向⼄⽅追偿实际损失的权利。
⼗、离职及后合同义务
第四⼗⼀条本合同解除或终⽌时,⼄⽅应履⾏下列义务:(1)向甲⽅指定的⼈交接⼯作;
(2)完好归还其占有的甲⽅的办公⽤品、⽂件、设备等有形或⽆形资产;(3)向甲⽅完整移交载有甲⽅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4)协助甲⽅清理双⽅之间的债权、债务;
(5)完成甲⽅规定的离职流转程序,办理有关离职⼿续;(6)其他:处理其他应了⽽未了的事务。
第四⼗⼆条本合同解除或终⽌时,甲⽅应履⾏下列义务:(1)为⼄⽅办理终⽌劳动关系⼿续;
(2)⾃劳动关系终⽌之⽇起15⽇内为⼄⽅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账户转移或者封存⼿续;(3)应⼄⽅要求,及时、如实出具⼄⽅的⼯作履历或绩效证明。
第四⼗三条⼄⽅不辞⽽别,或者下落不明,或者未履⾏第四⼗条、第四⼗⼀条约定的义务,致使甲⽅⽆法办理或迟延办理与⼄⽅离职相关的⼿续的,⼄⽅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认其负有过错,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四⼗四条双⽅因履⾏本合同发⽣争议,当事⼈可以向甲⽅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五条甲⽅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与合同条款等同。
第四⼗六条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更⽽不⼀致的,以现⾏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七条合同未尽事宜,双⽅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第四⼗⼋条附件中所列制度规定⼄⽅已知悉并认可。第四⼗九条本合同⼀式两份,甲⼄双⽅各执⼀份。
(特别提⽰:以上条款内容甲⼄双⽅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签字后即⾏⽣效。)
甲⽅(公 章) ⼄⽅(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主要负责⼈)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盖章)签订⽇期: 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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