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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精准资助育人模式优化探究

2023-01-25 来源:步旅网
智库理论 智库时代 高校精准资助育人模式优化探究

陈 希

(郑州轻工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河南郑州 450002)

摘要:继国家领导人提出“精准扶贫”理念之后,高校资助育人工作从2015年起也不断强调精准化,经过几年的发展,仍存在困难学生认定“乏精准”“乏公平”,资助与育人脱节,权利与义务失衡等问题。构建大数据对困难生精准认定的支持,建立高校、社会企业与受助学生的契约机制,提高精准资助育人工作的社会参与性,都有助于高校精准资助育人模式朝着更加精准化、育人化发展。关键词:高校;精准资助育人;契约机制中图分类号:G5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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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识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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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2096-4609(2020)01-0204-002

继国家领导人在2013年11月考察湖南湘西时提出“精准扶贫”概念之后,教育部为在教育领域贯彻“精准扶贫”理念,于2015年提出了“精准资助”的概念和内涵。在我国传统的高校资助体系中,各高校不断重视和强调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物质资助和心理帮扶两方面同抓并举,有着较为统一的资助标准和理想化的受助要求,却往往忽视了受助群体的个体化需求差异。普适性和无偿性是我国当前资助体系的主要特点,而困难学生的个体差异性和受助励志缺乏问题愈发突出,进而使得受助学生产生惰性思想、感恩意识淡薄、诚信危机等负面心理。2019年7月,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赵建军指出,精准资助工作要“不断提高精准化水平,强化资助育人”[1]。这就要求高校的精准育人机制需要进一步优化,因而,引入新的模式理念和方法优化现行精准资助育人体系,对于高校保障资助公平、提升育人效果、实现更高标准精准资助目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校精准化资助育人工作面临的挑战

(一)困难学生认定“乏精准”“乏公平”问题依然存在

首先,由于大多高校生源来自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区域性差异客观存在,所以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各地区也难以统一标准。在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过程中,地方行政部门易产生责任意识缺失和认定流程不规范问题。导致部分乡(镇)民政部门盖章缺乏真实性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内容真伪难以鉴定。同时,部分家庭困难学生因人为因素而拿不到民政部门的贫困证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和困难证明材料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使得认定难度大。其次,除去高校可查到电子档案信息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往往还存在不愿意申请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校困难认定的最终结果,会以公示名单的形式呈现,自尊心较强的经济困难学生可能会因此退却,不愿意提出困难认定申请,影响高校资助的精准度。

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认定结果会存在乏精准、乏公平问题,而困难认定成功并受到资助的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还受到身边同学的观察,若非贫困生受到高校资助,负面影响不言而喻。

(二)资助与育人脱节,权利与义务失衡

极易使社会不良思潮侵入大学生思想意识,不少受助大学生已经产生惰性思想和奋斗目标缺失,甚至偏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意识问题,资助育人中的立德树人目标更是遥不可及。不少高校依靠辅导员对受助大学生家庭走访,引导家庭思想教育,覆盖面有限,难以体系化,仅有局部性效果。高校理想信念教育流于表面,课程单一,依靠受助学生的自我修养和自身觉悟的提高去回报社会,不确定性过大。此外,与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较为成熟的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对困难学生的技能培养略显不足,仅学校提供的勤工俭学岗位数量有限且内容单一。

2.权利与义务失衡

在我国高校的现行资助体系中,对受助大学生的权利与义务规定不甚明确,饱受诟病的无偿性资助过多,而无偿资助的本质意味着受助群体权利与义务的失衡[2],致使困难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割裂,不少学生认为接受国家或高校资助理所应当,过分强化权利意识,毫无义务概念,甚至以家庭贫困为荣。此类学生一旦毕业后进入社会,无法继续获得无偿的、稳定的大学生贫困资助,容易产生心理落差,便会进一步催生出对社会的不满情绪,价值观扭曲,这同国家与高校资助育人的初衷背道而驰。

二、高校精准资助育人体系优化建议

(一)大数据支持精准资助育人工作

如今越来越多受到资助的大学生缺乏感恩之心,奋斗意识。这反映出我国高校的精准资助育人工作远没有达到育人效果,主要体现在资助与育人脱节,权利与义务失衡。

1.资助与育人脱节

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对其进行经济资助。我国的高校助学金体系也已经对困难学生提供了足够稳定的定期资金帮助,而大多数高校在经济帮扶之后却没有对受助学生形成稳定的思想引领和价值观教育,长此以往,加之开放式的大学生活,

目前我国高校普遍采用的困难学生认定方式,是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高校资助政策和不同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困难认定工作。申请认定的学生需要提供学校要求的材料,包含家庭经济情况认定表和学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提供的贫困证明,接下来是高校的两级审核,先由各二级学院对学生上交材料进行初审,后以学院为单位,上交至学校资助部门进行再审反馈,最终由各学院进行公示。

然而,该认定流程存在诸多问题:·204·

随着社会的信息化发展,几乎已经没有人能脱离于手机、电脑等终端产生的信息数据,高校大学生更是社会信息化的主力军,即使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也鲜有无智能手机的案例,网络大数据可做为支持完善高校精准资助育人体系的有力工具。

家庭经济状况是对大学生进行贫困

智库时代 认定的主要依据,目前我国高校已经能够掌握一级贫困如建档立卡家庭的网络档案,而其他贫困类型的家庭依然需要各二级学院的民主评议小组进行保密认定,依据则是学生个人上交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和当地民政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加之认定小组同学对其日常衣食住行的观察。本文已经分析过个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难以保证,若通过评定小组对申请人的日常观察判断,大一入学新生又不具备这一条件。引入申请学生家庭的收入与支出大数据分析,可以高效、准确的判定提出困难认定申请学生信息的真伪,弥补传统认定漏洞,纠正认定偏差。这在当今技术上并不存在瓶颈,但在个人隐私的保护上必然会存在争议,这就需要高校与申请者事先签定声明协议,并与有关信息部门建立更为密切的联系,还可完善受助学生的信息化共享平台,运用大数据进行监督与反馈,当然还需要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保障。将大数据的运用引入学业困难学生的认定,在高校资助体系较为成熟完善的美国已有先例,可供我国借鉴,使得我国高校贫困生认定向更精准的目标迈进。

(二)精准资助育人强调契约精神

强调契约精神,强调权利与义务的平衡,这本身就是一种诚信价值观的培养教育[3],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一个成熟的资助体系当中,无偿资助的资金比例绝不应该超过有偿资助[4]。在许多高校资助体系较为成熟的国家,即使是最为贫困的大学生,在接受资助后都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服务劳动,这不但有利于贫困大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也是培养大学生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感恩意识最好的方式。

在高校精准资助育人的理念背景下,依然可以通过契约的方式,明确获得无偿助学金或奖学金的受助学生所拥有的权利与义务,帮助受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从而真正达到育人目的。

(三)提高精准资助育人工作的社会参与性

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完成学业,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受益的不仅仅是国家政府,更是企事业单位,应大力提倡社会资金参与高校的精准资助育人工作。目前我国多数高校都设有校友奖学金,但往往为表浅化的一次性定额资金,

校友通过设立奖学金回报母校的意味更为明显,资助乏精准,缺少发展性培养。校友等社会企业可通过学校推荐,观察面试值得培养、素质优秀的贫困大学生,进行精准对接,建立契约,为受助学生提供发展性资助。既可为国家资助事业减轻负担,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亦可为自身企业培养输送优秀人才。这一发展性资助模式在我国并不普遍,因我国高校资助体系整体处于满足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层面,但引入社会资金,提高高校精准资助育人工作的社会参与性,是“不断提高精准化水平,强化资助育人”

[5]

的必由之路。

(四)对精准资助育人课程体系进行

建立

第一,要提高支持课程的力度。对于帮扶课程的内容,高校要不断的对其进行拓展,并且为了使课程的覆盖面能够更广,还应该要对师资力量方面予以注重。第二,要对心理教学课程方面进行强化。可以以心理课程和心理咨询分别作为主线和补充,然后对帮扶体系进行建立。在此过程中,于高校而言可以对有关资助育人的心理课程进行开设,并且在开展课程的过程中,可以利用经典案例和励志故事来进行,以此使资助育人的心理课程能够更有特色和更具推广价值。同时,还可以对心理课程线上辅导和援助的渠道进行开拓。最后可以对就业创业辅助课程进行开设,这样学生在其中就能锻炼自身的综合素质和提高自身的职业能力。

(五)使精准资助育人队伍的质量得以提高

为了能够更好的开展精准资助育人的工作,育人队伍的质量是非常重要的,所以要充分保证育人队伍能够具备如下方面:一是极强的工作能力,二是极高的综合素质,三是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同时,基于“三全育人”的思想指导下,在高校中负责精准资助的部门也要能够充分的发挥领头作用,并且要能够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精准资助育人方案,然后带领全体教职员工来开展精准资助育人的相关工作。而在此期间,为了能够时该项工作的质量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对于如下的四个方面则要予以重视并且要能够落实到处。

第一,要对相关的职业培训平台进行拓宽,并且在充分考虑该项工作的职业角色和特点的基础上,可以组织相关

智库理论 的人员进行培训工作,以此使他们的业务知识和能力水平等各方面都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第二,对于那些兼职的资助队伍,也要对他们的建设工作进行强化。因为专职资助育人队伍发挥的作用虽大,但是终究还是有限的,而兼职队伍加入其中后,整个资助育人队伍的力量就能得到进一步扩大。第三,要充分利用社会的力量,加强校地、校企之间的合作,并且要积极地开展相关的定点帮扶等活动。如此一来,在进行资助育人工作时,就能有更多的途径和渠道。而在此过程中,还应该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来参与其中。第四,高校的资助育人队伍要积极应加强与如下机构的联络工作:一是学生生源地资助中心,二是负责基层资助工作的部门,并且彼此之间要互相合作,然后还要重视多方联动机制。如此一来,对于高校精准动态管理的目标就能充分的实现,并且在开展精准资助育人工作时,不仅能够保证有序性,而且还能保证有效性。

三、结语

高校资助育人的不断精准化是一项长期工作,不论是大数据对困难生精准认定的支持,对受助学生契约机制的建立,还是提高精准资助育人工作的社会参与性,都需要国家与高校相关制度规定的保障,但在高校精准资助育人工作的优化过程中,要一直秉持“精准”“资助”“育人”三者不可分离的理念,朝着资助更加精准,资助目的在于育人的目标迈进。

【参考文献】

[1]教育部财务司.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有关情况介绍[EB/OL].[2019-07-10].http://education.news.cn/2019-07/10/c_1210189293.htm.

[2]刘金明.当前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成效的问题与对策探析[J].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2018(7):88-90.

[3]王怡,段凯.阿马蒂亚·森经济学思想对西部精准脱贫的启示[J].商洛学院学报,2017(5):91-96.

[4]包海芹.美国高等教育机构社会捐赠状况分析——以教育资助委员会的调查数据为例[J].高等教育研究,2015(8):100-109.

【作者简介】陈希(1990-),男,硕士研究生,助教,研究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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