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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计量管理办法

2020-04-14 来源:步旅网


第 章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节 总则

1.为确保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高速公路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项目计量采用网络化计量软件进行计量。

3.工程计量除执行本管理办法外,还应遵照国家、交通部颁布的现行标准、规范、《贵州省公路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计量管理办法》及合同文件的规定执行。

4.如本办法存在与各单位合同文件约定条款发生冲突时,以原合同文件约定为准。

第二节 计量支付原则

1. 计量支付的主要依据是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技术规范、施工设计

图、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工程变更令、经批准成立的索赔审批表及项目办、总监办的其它有关文件、指令。

2. 计量支付必须满足如下基本原则:计量支付必须遵守合同文件的各项规

定。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且资料齐全。实事求是,既不超计,也不漏计,严格按合同文件及技术规范规定的办法、范围、内容、单位进行计量。合同中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的工程细目,在清单或技术规范写明其已包含在本合同的其它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将不另行计量支付。对承包人超出施工设计图纸(含变更设计图)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3. 满足计量条件的工程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编制完成计量支付报表及附件

资料,并逐级签审完毕。

4. 通过计量并不改变承包人应尽的任何义务。尽管要求计量的对象是合格

品,但若事后发现已计量的工程有缺陷,仍不免除承包人无偿返工的责任,总监办计量科有权扣回已计量支付的工程款项。

第三节 合同管理及支付

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工程的变更、设计补充、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工程的分包转让、合同双方的违约、争端与仲裁、保险与保函等进行管理。其内容包括:动员预付款、材料设备预付款、工程变更、价格调整、保留金等。 1、动员预付款

即开工预付款,是建设单位提供给施工单位用于开工费用的无息贷款,本项目开工预付款比例按合同文件执行。 (1)总承包单位开工预付款的支付:

开工预付款的金额约定为签约合同价的10%。不含路面的标段在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并提交了开工预付款保函后,发包人应在当期进度付款证书中向承包人支付开工预付款的70%的价款;在承包人承诺的主要设备进场后,再支付预付款30%。含路面标段的预付款分路基施工阶段和路面施工阶段分别进行支付,承包人进场只能申报清单中扣除300章路面部分所占比例金额后工程价的10%的预付款,路面部分的动员预付款待路面单位进场后再支付300章路面部分工程价的10%,承包人不得将该预付款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支出,监理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该项费用的使用,如经查实承包人滥用开工预付款,发包人有权立即通过向银行发出通知收回开工预付款保函的方式,将该款收回。如合同文件另有规定,按合同文件规定执行;

(2)非总承包单位开工预付款的支付:

开工预付款的金额约定为签约合同价的10%。在承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并提交了开工预付款保函后,监理人应在当期进度付款证书中向承包人支付开工预付款的70%的价款;在承包人承诺的主要设备进场后,再支付预付款30%。如合同文件另有规定,按合同文件规定执行;

(3)开工预付款的扣回:

总承包项目开工预付款扣回分为路基施工阶段和路面施工阶段分别进行扣回,路基施工阶段的扣回在路基中期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中扣除300章路面工程价的30%之前不予扣回,在计量达到合同价中扣除300章路面工程价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不含300章)以固定比例

(即每完成合同价格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中期支付证书中扣回路基开工预付款。路面施工施工阶段的扣回在路面中期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300章路面所占工程价的30%之前不予扣回,在计量达到合同300章路面所占工程价的合同价格30%之后,开始按300章路面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300章路面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中期支付证书中扣回路面开工预付款。如合同文件另有规定,按合同文件规定执行。

非总承包项目开工预付款在中期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的30%之前不予扣回,在达到合同价格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合同价格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中期支付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中期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80%时扣完,如合同文件另有规定,按合同文件规定执行。

2、材料设备预付款

是由建设单位提供的一笔无息款项,用于施工单位支付购进一定比例的材料、设备预付款,以供购进将用于和安装在永久工程中的各种材料、设备之用。支付的主要材料为:钢材(钢筋、钢绞线、型钢)、沥青、路面碎石材料)单据所列费用的75%支付。已经支付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材料、设备的所有权应属于发包人。如合同文件另有规定,按合同文件规定执行。 材料预付款的支付条件:

(1)材料、设备已符合规范要求且经监理工程师认可且在项目建设单位批准的供货厂家范围内。

(2)施工单位出具材料、设备费用凭证或支付单据

(3)材料、设备已运至施工现场且储存良好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4)施工单位须出具材料、设备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以及现场抽检合格资料。

材料预付款的扣回:

材料、设备预付款应从中期支付证书中扣回,扣回期不超过3个月或3期计量。如合同文件另有规定,按合同文件规定执行。

3、保留金

保留金的金额及扣留、返还按合同文件执行。 4、工程变更费用

非总承包合同:变更按签发的工程变更令录入计量系统,按变更令据实计量,对于变更中现场未实施的部分进行扣除后据实计量。

总承包合同:不调整总承包价格的变更,按签发的工程变更令纳入计量系统,清单总价增加工程变更令相应金额,计量系统中暂列金额减少工程变更令相应金额,确保总承包价格不变。计量时对于该部分变更中现场未实施的部分进行扣除后据实计量;调整总承包价格的变更,按签发的工程变更令录入计量系统,按变更令据实计量,对于变更中现场未实施的部分进行扣除后据实计量。

5、暂定金额

非总承包合同暂定金额是指包括在合同之内,并在工程量清单中以“暂定金额”名称表明的一项金额,就是为了实施本工程中尚未以图纸最后确定其具体细节或某一工程部分,或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增加的工程细目或留作不可预见费;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暂定金额应由监理工程师按建设单位批准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总承包合同暂定金在产生不调整总承包价格的变更时,清单汇总金额相应增加或减少,暂定金相应减少或增加,确保总承包价格不变。当发生不调整总承包价格的变更金额超过总承包合同规定的暂定金情况时,暂定金减少为0,对不调整总承包价格的清单细目号单价进行调整,确保总承包价格不变。总承包合同暂定金在产生调整总承包价格的变更时,暂定金不发生变化。最终的工程结算金额=总承包合同价+调整总承包价格的变更金额-未实施工程扣减金额。

6、工程分包与指定分包:允许工程分包。分包单位应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并应得到业主的许可,且必须满足《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1〕685号)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凡未经招标人同意,将其中任何一部分分包出去,招标人都将处以违约金50万元人民币,并责令改正。(本条为总承包招标文件)

7、工程延期及索赔

工程延期及索赔按照合同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如合同文件无相关规定,以高建办下发的相关文件或办法执行。 8、材料价格调整

按合同规定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公路局相关文件办理。

第四节 施工单位0号台帐的建立

1、各施工单位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按合同文件规定为准)必须完成0号台帐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并纳入网络化计量软件以确保计量工作的顺利开展。如不能按期完成0号台帐编制和审核的承包人,对不能计量产生的责任自负。

2、0号台帐格式分为总承包项目格式和单价格同格式,0号台帐格式由总监办计量科统一制定,并下发到各个承包人,各单位不得自行拟定台帐格式,以避免不必要的返工。

3、总承包单位0号台帐按照投标清单进行0号台帐统计,由于招标时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及其数量与最终确定的施工图设计所列项目及数量可能会有一定差别,造成0号台帐单价与合同清单单价需要进行调整,并确保总承包价格不变。具体调整办法由总监办计量科与高建办对接后另行发布。对于招标清单中无工程数量的部分,不统计入0号台帐中,视为包含在总承包价格中。

4、单价合同承包单位0号台帐根据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统计。仅列出合同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中有单价的工程细目数量。对于设计图纸上有,按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及合同专用条款明确可以计量的项目,工程数量不列入0号台帐中。对于此部份漏列的可以支付项目,待0号台帐纳入系统后,另行上报工程量清单修编。对于无单价的清单根据合同、高建办相关规定进行单价申报,对于合同清单中没有的细目号,由总监办计量科统一提供清单细目号,单价谈判后上报高建办审批,根据高建办审批的单价进行0号台帐修编。 5、承包人0号台帐编制完成后,先用电子版与驻地办或代建办核对无误后,再报总监办计量科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先在计量系统软件上进行审报,经总监办计量科审查后,再打印纸质版0号台帐一份,逐级进行手工签字,签完后再复印为一式四份后再盖章,承包人保留1份原件(将进

入竣工资料),上交驻地办或代建办1份,上交总监办计量科1份,上交高建办计划部1份。

6、对于单价合同标段的0号台帐,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原来的计算数量有误的情况时,经总监办核实后,如存在承包人漏算或计算错误造成台帐数量比设计数量减少的可以进行1次清单修正将漏算的数量加入0号台帐数量中。对于驻地办、代建办、总监办在工程实施中发现承包人0号台帐数量大于设计图数量或实际施工数量的,由驻地办、代建办、总监办在计量时对数量进行控制并做好记录,在工程末期计量时以负变更或负修正对台帐数量进行扣减,以确保最终计量数量与结算数量相一致。

7、对于总承包合同标段的0号台帐,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原来的计算数量有误的情况时,经驻地办、总监办核实后,如存在承包人漏算或计算错误造成台帐数量比设计数量减少或增加的情况,由驻地办、总监办督促承包人进行数量修正,并对工程数量变化的子目号对单价进行修正,确保总承包价格不变。

第五节 工程计量与支付

1、工程计量单位及精度

(1)计量单位采用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位。

(2)工程细目计量数量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精度要求:以金额为单位的精确到元,面积单位精确到平方米后小数点两位,体积精确到立方米后小数点两位,重量精确到千克,长度、宽度、高度精确到厘米。 2、材料预付款计量

应附进场材料的发票、质量检测报告、存放照片资料。 3、清单100章计量

(1)保险费计量必须附保险公司发票。营业税及附加税按照工程发票税值计量,合同文件如为含税单价,营业税及附加税不另行计量。

(2)施工环保费:每三分之一工期支付总额的25%,剩余25%待环水保验收通过后再计。

(3)安全生产费:由承包人据实申报安全生产费计量资料到总监办安全环保

科进行审批(具体申报资料格式及附件由总监办安全环保科另行规定),按审批结果进行计量。

(4)工程管理软件费:根据软件公司提供的发票进行计量。

(5)临时道路修建、养护与拆除:临时道路修建后经总监办质量监理科现场验收合格计量20%,每三分之一工期计量20%,剩余20%待交中证书颁发后支付。

(6)临时供电设施(包括设施架设、拆除与维修):承包人临时供电线路方案设计应经过项目办总工办和公路局运营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以确保临时供电设施能在承包人施工完成后满足营运永久电力设施的要求,承包人施工结束后,由项目办组织验收合格后计量60%,工程交工验收后,对于业主需要保留的临时供电设施和线路应无条件移交给业主,对于业主不需要的临时供电设施和线路,承包人应进行拆除和清理工作。上述工作相关费用含入投标报价之中。剩余40%待业主正式接管临时供电设施和线路且承包人对业主不需要的临时供电设施和线路拆除和清理完成后,由项目办组织验收合格后计量。

(7)电讯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由监理人验收合格后分期支付,所报总额的80%,应在第1次至第4次进度付款证书中,以4次等额予以支付;所报总价中余下的20%,待交工证书颁发后支付。

(8)供水与排污设施:由监理人验收合格后分期支付,所报总额的80%,应在第1次至第4次进度付款证书中,以4次等额予以支付;所报总价中余下的20%,待交工证书颁发后支付。

(9)承包人驻地建设:不含路面标的合同段驻地建设完成后由总监办质量监理科现场验收,项目经理部验收合格计量30%,拌和站验收合格计量10%,钢筋加工场验收合格计量10%,预制场验收合格计量10%,工程完工后将项目部、拌和站、钢筋加工场、预制场等拆除恢复验收合格后计量20%,剩余20%待交中证书颁发后支付。

含路面标的合同段驻地建设完成后由总监办质量监理科现场验收,土建项目经理部验收合格计量10%,拌和站验收合格计量10%、钢筋加工场验收合格计量10%,预制场验收合格计量10%。路面项目经理部验收合格计量10%,拌和站验收合格计量10%,工程完工后将项目部、拌和站、钢筋加工场、预制场等临建设施拆除验收合格后计量20%,剩余20%待交中证书颁发后支付。

4、清单200章计量

(1)路基土石方工程:由承包人根据路基横断面图绘制截止计量申报时的开挖断面或填方断面,标明已开挖和回填的标高,根据实际施工后复测将实际发生的工程断面面积在横断面路上进行标示,填写路基土石方数量表,并经监理或代建单位审核签认后进行计量。路基挖方和填方累计计量不能超过计量台帐数量的90%,总监办质量监理科组织现预场验收合格后计量5%,待路基交工验收合格后进行计量5%。

(2)特殊地区路基处理:由承包人在进行处理前,对原路基待处理地段根据路基横断面图绘制处理前和处理后的断面,计量并填写收方工程数量表,并经监理和标段长签认后进行计量,须附近上处理前和处理中及处理后的比对照片。对强夯和冲击碾压必须每层由分管监理工程师和标段长对发生数量进行现场收方签认,对于盲沟必须在隐蔽前进行照像并申请监理进行收方确认。 (3)路基浆砌和混凝土工程:根据监理收方后的数量进行计量。排水和防护工程应绘制收方图及工程量计算表。计量应以分项工程为单位进行,一个分项工程必须全部完工并且砂浆或混凝土28天强度达到合格标准方可进行计量,并附完工后收方图。

(4)路基锚杆锚索:根据监理收方后的数量进行计量,附布设立面图,及锚索拉拔试验合格相关证明资料。

(5)路基抗滑桩:混凝土28天强度达到合格标准、且桩基检测报告合格方可进行计量。 5、清单300章计量

(1)基层、底基层:计量应根据施工检测合格的实际数量进行计量,累计计量不能超过计量台帐数量的95%,预留5%待路面交工验收合格后进行计量。 (2)沥青砼路面工程:计量应根据施工检测合格的实际数量进行计量,累计计量不能超过计量台帐数量的95%,预留5%待路面交工验收合格后进行计量。 对于路面交工验收检测厚度平均值小于设计厚度的数量进行扣减。 6、清单400章计量

(1)桩基工程:混凝土28天强度达到合格标准、且桩基检测报告达到合格方可进行计量。

(2)浆砌和混凝土工程:根据监理收方后的数量进行计量。计量应以分项工程为单位进行,一个分项工程必须全部完工并且砂浆或混凝土28天强度达到

合格标准方可进行计量,并附完工后收方图。 7、清单500章计量

(1)隧道超前支护、初期支护工程:按台帐数量进行计量控制,须附初期支付检测报告,对于检测报告显示不合格部分不进行计量,例如检测报告显示注浆小导管抽检合格率为92%,则该检测报告代表桩号的注浆小导管计量只能计量92%。

(2)隧道二衬:按台帐数量进行计量控制,须附二衬检测报告,对于检测报告显示不合格部分不进行计量,例如检测报告显示二衬厚度抽检合格率为90%,则该检测报告代表桩号的二衬混凝土计量只能计量90%。 8、清单600章计量

交安工程:按台帐数量进行计量控制,在计量达到台帐金额95%时暂停计量,待交安工程验收合格后再计5%,对于检测报告显示不合格部分不进行计量,例如检测报告显示标线厚度抽检合格率为92%,则该检测报告代表桩号的标线计量只能计量92%。 9、清单700章计量

绿化工程:边坡绿化按照收方数量计量,每段边坡绿化均需附上立面收方图。景观和站点绿化按照实际收方数量进行计量。 10、清单800章计量

房建工程:按照收方数量计量,其中涉及污水处理系统必面附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排污达标检测报告。 11、清单900章计量

机电工程:按台帐数量进行计量控制,以实际收方计量。材料进场后支付75%,安装完成后支付10%,试运行结束后支付5%,不含消防工程的标段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10%。含消防工程的标段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5%,消防验收合格后支付5%。 12、工程计量的方式

计量的方式一般分为合同规定、设计图纸计算、现场实测三种方式: A、按合同规定金额计量:指合同文件中总则和总量包干的工程,这些工程只能按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数额、合同文件、技术规范条款的规定进行计量。 B、按设计图纸计算:对于严格按设计图施工无任何变更的工程项目,可以按设计图纸所示的净尺寸数据进行计量,如桥墩、桥台等结构及多数永久性工

程;

C、现场实测:对于合同文件规定的或因地形、技术原因部分(或全部)发生了变更的工程,其计量须以现场实测的数据为依据。现场实测分部分实测和全部实测两种。部分实测是指按文件或规范、图纸的规定对工程的某些尺寸进行实测,而其它数据则按图纸规定的尺寸进行工程量计算。全部实测是指计算工程量的全部数据按实地丈量为依据。对于需现场实测的工程,必须由监理(代建)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现场进行实测。在测量过程中监理(代建)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必须做好详细记录,拍好有标识的清晰的照片,绘出草图并当场计算工程数量,双方现场签认后,一份给施工单位存档,一份给监理(代建)单位存档,计量时必须把原件附于计量资料中。总监办对施工单位、监理(代建)单位现场丈量的数量进行不定期抽查,如抽查的数量与施工单位、驻监办驻地办现场丈量的数量偏差在±5%以内,按施工单位、驻监办驻地办现场丈量的数量进行计量,如偏差在±5%之外,所有项目的计量均按总监办抽查的偏差范围进行数量调整后进行计量,并且有权对监理(代建)单位进行违约处罚。如下工程的计量须按现场实测的方法进行计量: a、地基换填:对于这部分工程由驻地办和施工单位对拟进行施工的地点原地面进行横断面测量,断面距离为5~10米,开挖完成后再次进行测量,每次测量的横断面位置必须一致,并附如下资料:

①换填平面图(须标明清淤地段桩号,平面尺寸,清淤平面纵轴线及各断面位置);

②换填横断面图,断面距离10~20米(纵向)(须标明清淤前后各断面横向尺寸及各点标高和相应断面面积);并附监理或代建单位签认的相关高程和横断面测量资料。 ③工程数量计算表;

b、桥梁、涵洞、防护等结构物的基础开挖:由监理或代建单位和施工单位对拟进行的结构物基础进行原地面标高测量,开挖完成后进行基底标高测量并拍摄照片(照片要求能反映细部尺寸),计量时须把原始测量记录及照片附上一起报送。

c、排水沟、边沟、截水沟等排水工程及路基挡墙、护面墙、框架等防护工程在每一分项完成后均采用现场实测,并绘制收方图,在收方图中列出数量计算结果。

以上各项资料,施工单位均需通知监理或代建单位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到现场签认。

第六节 工程计量资料装订与软件录入要求

计量时施工单位需报送的书面附件资料应将资料原件采用A4纸进行复印打孔装订成册,每册厚度控制在3~4cm,按册进行编号。比如某施工单位本期计量资料装订共10册,应在每册上注明,例表如下。

一、封面(写明分部工程编号、分部工程名称、计量期号及分册编号等); 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 某标段第201605A期中间计量资料 第一册 共十五册 施工单位:某公路桥梁公司 监理(代建)单位:某工程咨询公司 二、目录,分为总目录,装订在第一册,分册目录,装订在各分册;样表如下 1、第一分册(100章计量资料、材料预付款资料) 2、第二分册~第四分册 (200章计量资料) 3、第五分册~第十分册(400章计量资料) 4、第十分册~第十四分册(500章计量资料) 总目录

分册目录的每一条对应一个计量分项工程,资料对应页码手写在资料每页右下角。 第二分册目录 1、K36+000~K37+183路基挖方...................................第1页~第25页 2、K37+400~K38+050路基填方...................................第26页~第89页 3、K38+200~K38+650路肩挡墙.................................第90页~第115页 4、K39+410~K40+010左侧锚杆框架防护...............第116页~第150页 第四分册目录 1、某桥左5-1桩基.................................................................第1页~第25页 2、某桥左5-1墩柱................................................................第26页~第45页 3、某桥右8#墩盖梁..............................................................第46页~第58页

三、每一个分项工程的资料装订的顺序如下: 1、中间交工证书

2、计量图纸(对于桥梁、涵洞等设计图反映本期计量部分工程量的图纸复印为A4纸列入,如果是按收方进行计量的,附收方图)

3、工程数量收方计算表(如路基挖填方、防护工程等 ),如果在计量图纸中已能反映计量数量的,不再另附 4、工程变更令(如果有)

5、分项工程质量资料,包括 (1) 质量检验申请批复单; (2) 现场质量检验表;

(3) 施工记录表和监理检查记录表; (4) 测量记录表;

(5) 工程照片记录(工程照片可以使用数码相机拍摄,照片要能清楚反映工程部位、桩号、名称及拍照日期。所有计量工程项目均需有相应的局部和总体照片,以证实所完成的工程完成情况,隐蔽工程照片上应有能够表明工程结构尺寸的明显标志物(如塔尺、皮尺等),照片采用A4纸彩色打印,每页布设2张照片)

(6) 中心试验室抽检、监理抽检、施工自检和外委试验检测报告;(砂浆、砼强度自检报告、监理和中试抽检报告(如果有),桩基检测报告、锚杆锚索拉拔力检测报告、隧道超前支护、初期支护、二衬检测报告等)。

四、计量软件录入要求,计量软件系统由承包人根据本期计量资料装订的顺序一一对应录入《中间计量单》,以利于监理单位和代建单位对计量申报资料进行审查。不得随意录入,必须先做好纸质计量资料的收集和编册后再进行软件录入。

第七节 工程计量申报流程

1、总承包施工单位计量申报

①施工单位于每月20日前进行计量软件上网签申报,并将装订成册的计量纸质资料上报到驻地办进行审核;

②驻地办计量工程师在审查承包人上报的计量纸质资料后对合格工程数量进行计量,并进行网签,驻地工程师网签的时间应截止到当月的25日前; ③总监办合同计量科计量工程师审查承包人上报的计量纸质资料后对合格工程数量进行计量网签并将纸质版计量资料留存,计量科长网签; ④总监办分管合同计量副总监网签; ⑤总监办总监理工程师网签;

⑥项目办主任网签,高建办计划部网签,高建办主任网签,高建办财务部网签,至此全部网签完成;

⑦施工单位在计量软件中打印中间计量单、清单支付报表、中期支付证书、中期支付申请表等计量软件形成的报表,然后按报表编号顺序装订为一期计量的《工程支付月报表》,按照网签的顺序进行手签至高建办。

⑧施工单位将手签后的中期支付证书和本期计量金额的发票原件,交给总监办财务科进行资金拔付。并将签字盖章完整的《工程支付月报表》交一份到总监办计量科存档。

2、单价承包合同施工单位(绿化、房建、机电)计量申报流程与总承包施工单位计量申报一致。

3、两桥施工单位(平塘特大桥、大小井特大桥)计量申报流程

①施工单位于每月20日前进行计量软件上网签申报,并将装订成册的计量纸质资料上报到代建办进行审核;

②代建办计量工程师在审查承包人上报的计量纸质资料后对合格工程数量进行计量,并由代建办计量工程师和代建办负责人进行网签,代建办网签的时间应截止到当月的25日前; ③两桥办主任进行网签;

④项目办主任网签,高建办计划部网签,高建办主任网签,高建办财务部网签,至此全部网签完成;

⑤施工单位在计量软件中打印中间计量单、清单支付报表、中期支付证书、中期支付申请表等计量软件形成的报表,然后按报表编号顺序装订为一期计量的《工程支付月报表》,按照网签的顺序进行手签至高建办。

⑥施工单位将手签后的中期支付证书和本期计量金额的发票原件,交给总监办财务科进行资金拔付。并将签字盖章完整的《工程支付月报表》交一份到总监办计量科存档。

4、监理单位、中心试验室计量申报流程

①各单位于每月20日前进行计量软件上网签申报,并将装订成册的计量纸质资料(包括人员考勤资料等,具体参照各单位合同文件)上报到总监办合同计量科进行审核;

②总监办合同计量科计量工程师审查监理、中试单位上报的计量纸质资料后对符合合同规定的计量细目进行计量网签并将纸质版计量资料留存,计量科

长网签;

③总监办分管合同计量副总监网签; ④总监办总监理工程师网签; ⑤项目办主任网签;

⑥高建办计划部网签,高建办主任网签,高建办财务部网签,至此全部网签完成;

⑦监理、中试单位施工单位在计量软件中打印中间计量单、清单支付报表、中期支付证书、中期支付申请表等计量软件形成的报表,然后按报表编号顺序装订为一期计量的《工程支付月报表》,按照网签的顺序进行手签至高建办。 ⑧将手签后的中期支付证书和本期计量金额的发票原件,交给总监办财务科进行资金拔付。并将签字盖章完整的《工程支付月报表》交一份到总监办计量科存档。

5、平塘特大桥、大小井特大桥项目代建单位计量申报流程

①代建单位于每月20日前进行计量软件上网签申报,并将装订成册的计量纸质资料(包括人员考勤资料等,具体参照各单位合同文件)上报到总监办合同计量科进行审核; ②两桥办主任进行网签; ③项目办主任网签;

④高建办计划部网签,高建办主任网签,高建办财务部网签,至此全部网签完成;

⑤代建单位在计量软件中打印中间计量单、清单支付报表、中期支付证书、中期支付申请表等计量软件形成的报表,然后按报表编号顺序装订为一期计量的《工程支付月报表》,按照网签的顺序进行手签至高建办。

⑥代建单位将手签后的中期支付证书和本期计量金额的发票原件,交给总监办财务科进行资金拔付。并将签字盖章完整的《工程支付月报表》交一份到总监办计量科存档。

第八节 附则

1、本管理办法由总监办合同计量科负责解释。

2、在实施过程中,如平罗高速总监办、项目办另行下发的文件有最新规定,以发布的文件进行对本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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