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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暗渠施工方案(1)

2022-06-18 来源:步旅网
一、编制依据

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2、《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 4、《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5、国家、行业、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 6、现场实地踏勘结果。 二、排水暗渠施工方案 (1)原排水暗渠拆除

用一台混凝土破碎机破碎,十辆自卸汽车配合外运渣土,一台洒水车洒水降尘。拆除示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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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测量放线

根据设计图将开挖线测放到施工地点,控制好精度,符合规范要求。

(3)基础土方开挖及清淤

基础开挖时严格控制好位置和标高。根据标高,用石灰洒出开挖坡顶边线,在线内慢慢向下开挖,同时测量标高,深度到达高于设计高度20cm时改用人工开挖、平整,修整边坡,此时测量底宽(两边各留30~50cm工作面)。

开挖断面根据地质报告和施工图纸,两边放1:1的坡。根据现场情况必要时要有一定的支护措施。土方开挖示意图如下:

(4)围堰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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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围堰的填筑

由于河道较窄,水位较低,本工程量围堰采用砂土袋围堰。砂土全部外购,现场装蛇皮袋,用小推车运至围堰填筑地点,整齐有序码放,再用钢管及钢丝网在其两侧固定牢固,钢丝网外面覆盖尼龙布隔水,再用胶合板挡在外侧,最后由挖机自两侧向河道中推碾填筑,直至合拢并达到设计高程及顶宽。

施工围堰不仅仅是临时挡水堰体,而且是确保工程顺利施工、保证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因此,围堰的填筑施工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有关要求,并逐层碾压密实,及时检测,同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围堰的设计断面尺寸。应该注意的是:

a、围堰填筑前,应对围堰基底彻底清除,以确保填筑的围堰与堰基和填筑的接合面有良好的结合,保证围堰的防渗性能。

b、所有的围堰填筑的土料均要选用表层的A类土,确保围堰的填筑质量。

排水暗渠围堰施工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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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围堰的维护

为了防止雨水冲刷、风浪对围堰的影响,等围堰填筑完成后,在围堰迎水面(最低水位以下1m到堰顶)采用蛇皮袋装土叠铺进行防护,必要时,在围堰背水坡脚采用防渗导流措施进行防护。围堰施工完毕后,经常派人维护检查,在围堰背水面纵向两侧坡脚处各设置集水坑一个,并派专人排水,保持基坑内干燥。安排专人对围堰外的水位进行观测以及对围堰的检查,发现意外情况及时汇报,及时采取在围堰顶施打子堰加高等应急措施,确保围堰在高水位期间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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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围堰拆除

水下工程全部结束,接监理工程师指令后方可拆除围堰,拆除前,应先向河道内灌水以保持围堰内外水位基本持平。然后,用挖掘机将围堰水上部位的土方挖出,自卸汽车将土方运至弃土场内。对围堰水下土方,将采用抓式挖泥船进行开挖,弃土送至弃土场,水下方作业期间必须经常探测河床底高程及河道的宽度,直到满足设计要求。

(5)混凝土挡土墙施工

a.石料是砌石工程所用的大宗材料,其质量优劣将直接影响砌石工程的施工质量,特别是砌石工程的安全性和耐久性。故护坡石料须选用质地坚硬、不易风化之石料,其抗水性、抗压强度、几何尺寸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b.M10水泥砂浆,采用不得低于32.5#水泥,砂子选用中粗砂,细度模数必须在2.5mm以上。黄砂的含泥量不宜大于1%。配置的水泥砂浆强度必须满足要求,需经过试验确定;

c.砌筑应分层,各层砌筑均应坐浆,随铺浆随砌筑; d.每层依次砌角石、面石,然后砌腹石;

e.块石砌筑,应选择较平整的大块石经修凿后用作面石,上下两层石块应骑缝,内外石块应交错搭接;

f.料石砌筑,按一顺一丁或两顺一丁排列,砌缝应横平竖直,上下层竖缝错开距离不小于10cm,丁石的上下方不得有竖缝,粗料石的砌体缝宽可为2~3cm;

g.砌体宜均衡上升,相邻段砌筑高差和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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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m;

h.按设计要求做好沉降缝,每15米左右分一节挡,缝宽2厘米,外露面1厘米,为保证沉降缝线挺直美观,沉降缝处采用C15砼预制角石;

i.泄水孔,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采用D=10厘米硬塑料管,每4米设置一根,内侧标高高于外侧20厘米,填土侧采用二层塑料编织袋包裹碎石做反滤层;

j.迎水面石勾缝,不仅仅是装饰、美观的要求,更重要的是通过勾缝前清除砌缝浅部疏松砂浆,用特定砂浆填塞、勒紧,可提高砌体的强度和抗渗性能。因此砌体勾缝注意以下几点:

勾缝砂浆标号应高于砌体砂浆标号,宜用中细砂料拌制、灰砂比为1:3。

砌体勾缝前,应清理缝槽,并用水冲洗湿润,砂浆应嵌入缝内2cm。

砂浆应分次向缝内填塞密实,严禁勾假缝,勾缝完毕应保持砌体表面湿润做好养护。 (6)暗渠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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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暗渠施工工艺流程图

1、测量放样

施工前,清理施工现场,根据设计图纸中线坐标利用全站仪放出盖板涵的中轴线,轴线偏位控制在30mm内;认真填写测量放样报验单,上报测量监理工程师。

2、盖梁、盖板的施工

标准盖梁、盖板采用预制场统一预制。 (1)安装预制混凝土盖板,应注意下列事项: ①台帽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 ②盖板安装前,应检查成品及暗渠尺寸; ③采用25吨汽车吊吊装,吊装时,设专人指挥。

(2)台背回填采用风化砂分层夯填。路基范围内采用碎石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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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土应两个涵台对称填筑。涵顶填土时应在盖板混凝土强度达到100%后方可进行,且第一层的最小摊铺厚度不得小于300mm,并防止剧烈的冲击。当涵洞顶填土高度达到可以让机械通过时,采用压路机压实,距边缘20~30cm处停止压路机压实,采用人工夯实。

(3)三油二毡层施工

施工前对台帽上的积灰、浮土进行清理,清理干净后施工三油二毡层。

(4)注意事项

1、暗渠每10-20延米设沉降缝一道,在断面变化处,转弯终点处,地基变化处加设沉降缝。

2、预制盖板堆放时应在块件端部用两点搁支,不得把上下面颠倒。

3、暗渠基础与洞身连接面保持粗糙。

4、当暗渠地基承载力[б]≤160Kpa,应进行换土或其他加固措施。

5、施工过程中,当暗渠顶覆土小于50厘米时,不充许任何机械和重型车辆通过。

6、整体性混凝土构造物不充许存在施工缝,分阶段浇注时必须保持粗糙面,以利混凝土的整体结合。 三、安全保证措施

1、确立安全检查制度

由项目经理组织,各职能部门、作业队组管理人员参加,对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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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每月进行一次联合安全大检查,安全员及作业队组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每班进行一次安全巡查,并填写《安全检查日志》,技术负责人及安全技术人员对设备工艺情况进行不定期的专项检查。施工员在下达生产任务时,必须向施工作业队进行书面安全交底。

2、加强安全教育

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在工程开工前必须接受进场安全教育。作业人员交换工种前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坚持全员安全教育制度,提高施工人员的自保与互保意识,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各作业班组责任到人。

4、完善安全保护设施

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临时房屋建筑集中布局,布置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条例的规定及要求,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统一的安全标志。

5、严格控制方案审批程序和落实情况

每一道工序开工前,必须作出针对性强、内容详尽的施工方案和方案落实执行措施(模板、支架、支撑等结构必须经过结构计算和验算),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方案审批后,及时下达施工技术、安全交底,实施过程中严格监督检查。

6、开展预测、预防工作

针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开展预测、预防工作,找出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点,并制定出相应的对应措施,防患于未然。

7、专职安全员经常对现场进行巡视检查,纠正安全生产中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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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隐患,发现违反操作规程的人员要立即制止,停工整改。

8、多工种作业时,必须设专人负责,统一指挥,相互配合。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凡不符合安全规定者,严禁上岗。

9、严禁班前饮酒,进入施工现场不准嘻戏打闹,禁止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10、土方施工安全保护措施:土方开挖前必须制定内容详尽、针对性强的施工方案和预防措施,特别是对重点部位的土方开挖。严格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并责任到人。加强对重点开挖部位的监测工作,及时记录监测数据并认真分析,力争提前发现问题并制定安全措施。沟槽开挖土方至少应距离沟槽上边1.5m外堆置,人员经常通过处,应在距槽边2m处设置牢固的1.2m高防护栏杆,并刷醒目标记,夜间设置红色安全标志灯。严格执行施工方案中制定的土方边坡支护措施,重点部位重点支护,并重点监察。支护结构必须经过严格计算和验算,确保支护结构的稳定安全性。施工中注意对沟槽边坡的随时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尤其将雨季施工当做重点来抓。

11、对周边建筑及既有管线的安全保护措施:对周边建筑物及地下旧有管线,施工中必须加以保护,施工期间,特别是土方开挖阶段,加强对周边建筑物的沉降观察,及时处理分析监测资料,发现问题立即采取加固措施,将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对旧有管线跨沟槽的情况,应制定详细的支吊方案,按照技术规程、规范严格施工。严禁土方施工中出现超挖现象,缩短工程主体开挖与主体结构混凝土浇筑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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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质量保证措施

1、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建立全员质量负责制的质量保证体系。将工程的各项质量目标层层分配到各部门,落实到人。

2、加强质控力量,本工程选派2名专职质量检控人员负责现场实时监控。全体施工人员持证上岗,开工前对所有管理人员及施工队组进行培训。

3、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从施工准备到工程竣工,从材料采购到半成品与成品保护,从工程质量的检查与验收到工程回访与保修,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的质量监督与控制。

4、编制项目《质量计划》,体现从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到单位工程的过程控制,体现从资源投入到完成工程质量的最终检验和试验的全过程控制。

5、将确定的工程质量目标层层分解到每一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来保证工程总体质量目标的实现。各指定分包工程确定的质量目标要与总体质量目标一致。

以质量管理的组织协调措施和对工程测量、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材料及工序产品的检验和试验、机械设备的保养与维修、工程细部的施工设计等质量控制为重点对象。

6、对质量计划的实施要有严格的控制措施,以保证取得最佳的质量控制效果。定期验证质量计划的实施效果,以改进质量控制中存在的问题,达到工程质量的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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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措施 7.1 技术控制

(1)以技术为先导,加强施工工艺管理,保证工艺过程的先进、合理和相对稳定,以预防和减少质量事故的发生。

(2)每一分项工程在开工前先要进行技术交底,并办理签字手续,技术交底要逐级落实到操作工人一级。

(3)在施工过程中,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有关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设计变更的要求,在执行前向执行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

7.2 材料质量控制

(1)在合格供应商名册中按计划招标采购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 (2)严格控制进场原材料的质量,除必须有合格证外,尚需抽样进行复检;业主提供的材料、半成品等也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和验收,严禁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

(3)材料的搬运和储存应符合要求,入库、出库均应建立台账。并对入场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行标识,材料在使用前均应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4)对需要提供样品的材料或半成品,样品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按要求进行标识,并作为大批材料或半成品进场验收的依据。 (5)材料的使用情况应做好记录,使材料使用具有追溯性。 7.4.3 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

(1)合理配备施工机械,使施工机械满足施工要求。

(2)搞好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并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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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标识。

(3)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机械的操作规程,并持证上岗。 7.4 计量控制

(1)根据工程所需配齐所有计量器具;

(2)国家规定强制鉴定的计量器具必须100%按时送检,同时做好平时的抽检工作。计量过程必须使用鉴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无鉴定合格证、超过鉴定周期或检验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严禁使用。

7.5 工序质量控制

(1)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和技术交底文件进行施工。 (2)推行质量样板制度,样板和样品的质量必须获得业主和监理的确认,并以样板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不得低于样板质量标准。 (3)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跟踪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并在每天上、下午的下班前,对刚作业的工程各组织检查一次。 (4)工序的检验和试验应符合过程检验和试验的规定,对查出的质量缺陷应按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处置。

(5)隐蔽工程做好隐蔽预检记录,专业质检员做好复检工作,然后再报请监理或质监站验收。

7.6 特殊过程质量控制

(1)对在项目质量计划中界定的特殊过程,应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进行控制,并编制专门的作业指导书和质量预防措施,经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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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质量容易波动、容易产生质量通病或对工程质量影响比较大的部位和环节加强预检、中间检和技术复核工作。

7.7成品保护措施

(1)各工序成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护,下道工序的操作者即为上道工序的成品保护者,后续工序不得以任何借口损坏前一道工序的产品。

(2)施工专业队伍多,穿插施工量大面广,不仅要保护好自己的成品不受他人破坏,还要防止破坏他人的成品。

(3)指定分包人和其他承包人的施工成品保护在未移交给总承包人之前,由其自己负责。

7.8 收集整理施工资料

及时准备、收集施工原始资料,并做好整理归档工作,为整个工程积累原始的、真实的质量档案,使资料的整理与施工进度同步,并能如实反映各部位工程质量。

7.9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1)、对每个施工部位和每道工序,均由该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提出书面的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单必须包含工程质量检收标准。每道工序完毕后必须由施工队质检员进行自检合格后,填写自检表申请专职人员和工长复核。并交由现场监理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工长必须及时填写工序质量评定表由专职检查员复核评定质量等级签字认可。

2)、建立交接班制度,每天对上一道工序的质量进行评定对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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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工序不合格的,下道工序有权申请项目经理,责令其返工。

7.10 实行奖优罚劣制度

工程质量必须和经济挂钩,实行“优质优价,劣质受罚”制度,收入上拉开挡次,决不允许不合格产品存在。不合格工程必须推倒重做,并执行经济处罚。

7.11 质量持续改进措施

分析评价质量管理现状,识别质量持续改进区域,确定改进目标,实施选定的解决方法。质量持续改进应按全面质量管理的方法进行。

1)不合格控制

(1)控制不合格物资进入施工现场,对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物资全部清退出场。

(2)严禁不合格工序未经处理而转入下道工序。对验证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过程,应按规定进行鉴定、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理。对返修或返工后的产品应中心进行检验和试验,并保存记录。

2)纠正措施控制

(1)对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设计人、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质量问题,应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

(2)对已发生或潜在的不合格信息,应分析并记录结果。 (3)对检查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和不合格报告提及的问题,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判定不合格程度,制定纠正措施。 (4)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并定期评价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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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防措施控制

(1)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对影响工程质量潜在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2)对可能出现的不合格,应制定防止再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3)对质量通病应采取预防措施;对潜在的严重不合格,应实施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4)对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并定期评价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7.12 质量保证计划的检查、验证

项目经理部对项目质量计划执行情况组织检查、内部审核和考核评价,验证实施效果。依据考核中出现的问题、缺陷或不合格,召开有关专业人员参加的质量分析会,并制定整改措施。

7.13重点分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工程测量控制措施

1)配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和足够工程测量经验的测量工程师或测量员,配备先进的测量仪器,并经过监理工程师的审批。

2)测量工具在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要按要求进行鉴定,以保证测量的准确性和精度。

3)设置数量适宜的测量控制点,并相互校核,确保测量准确。每层均要做好测量记录,并归档保存。

4)所有定位点和水准点的位置应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并为指定分包人或其他承包人提供基准定位线和定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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