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四
查 询 授 权 书
天津银行第三中心支 行:
本人授权贵行在办理以下业务时,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并将包括本人的个人基本信息、信贷交易信息等相关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 审核贷款申请;
□ 审核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
□ 审核本人作为担保人;
□ 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
□ 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信用状况;
□ 发展特约商户进行实名审核。
授权查询期限为:业务申请日至业务终结日。
若信贷业务未获审批,本人的授权书、个人信用报告等资料一律不退回。
特此授权。
授权人(签字):
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
证件号码:
(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以上空白处请完整填写)授权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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