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奶”立法还待何时
日前香港妇女团体发起反对“包二奶”大游行,数十名元配夫人齐齐站出来,向“衰男”说不,向“二奶”说不,为“正室”争取权益,要求特区政府将“包二奶”刑事化,严惩这班“坏男人”。(见 6月29 日《 中国新闻网》)
一夫一妻制是宪法保障婚姻的一项法律制度,但现在不但香港不少男性背妻“偷食”,且大陆不少官员、财阀也步其后尘,并泛滥成灾。这不但成了一大社会恶象,而且是人类道德文明一大退步。曾有一人大代表提议将“包二奶”行为,立法为重婚罪,施用法律处罚,但后来不了了之;2009年3月8日,32名深受“第三者”困扰的富商、公务员的妻子,联合发起了湖南省首个“反第三者联盟”。发动讨伐“第三者”的强大舆论力量,以形成社会力量呼吁立法,以打击“第三者”,共同阻击“第三者”对家庭的侵害;今香港妇女游行反对“包二奶” 要求立法严惩坏男人,这是男性背妻“偷腥”的必然社会反应,同时也是社会对“包二奶”行为的正当权利要求。
有人曾说:如果婚姻是座温馨的城堡,那么“第三者”无疑是攻城的特洛伊木马。为了保卫家庭,防御“外敌”,采取多种形式的保卫战是理所当然的。“第三者”对正常家庭的危害是众所周知,其一,破坏了《婚姻法》,扰乱了正常的婚姻关系。“第三者”插足也是一种侵权行为,它违背了《宪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等有关保护婚姻家庭关系方面的法律规定,对合法婚姻另一方当事人造成了损害,破坏了一夫一妻制的正常家庭关系;其二,对社会和谐造成了不正常影响。“第三者”是引起夫妻争吵的火苗,是造成家庭分裂的祸根。它不仅导致夫妻反目成仇,有的还发展为犯罪,危害社会治安,妨碍两个文明建设,成为巩固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关系的重要障碍;其三,“包二奶”对孩子更是一个极大的伤害,其行为不但影响下一代的心智成长,而且致使孩子对婚姻无信心。“包二奶”的婚姻里最不幸的是孩子! “包二奶”的危害人神共愤,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地步。
当前,我国“包二奶”已经成为一个危害社会稳定的严肃问题,而我国现行法律中还没有对“包二奶”、通奸破坏他人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予以民事处罚的规定,尽管2001年12月26日公布的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首份司法解释29条明文规定:夫妻双方因“第三者插足”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向其配偶索赔,但没有惩罚“第三者”插足的法律规定,更没有惩治“包二奶”的条文,因而,今天一波又一波的妇女态度坚决、旗帜鲜明地要求立法维护正常家庭的合法化,有效地保护妇女的切身权益,是势在必行的趋势。因为,只有立法赋予维护家庭正常合法权益,才能有效地遏制婚外性关系的发生和蔓延,才能保障家庭的稳定,社会的和谐。因而,立法断“奶”现在正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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