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一六年
报告编写人员
类 别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编写负责人 姓 名 专 业 职 称 职 务 签 名 参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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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概 述 .......................................................... 3
第一节 安全生产环境状况风险评估对象及范围 ........................... 3 第二节 安全生产环境状况风险评估依据 ................................. 3 第三节 煤矿概况 .................................................... 5 第四节 煤矿生产概况 ............................................... 6 第二章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 14
第一节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的方法和过程 .............................. 14 第二节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及存在场所 .................... 15 第三节 重大危险源识别 ............................................. 33 第四节 事故隐患及其存在场所 ....................................... 35 第三章 安全管理风险评估 ............................................... 35
第一节 安全管理模式、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分析 ...................... 35 第二节 安全管理体系适应性风险评估方法和过程 ........................ 42 第三节 安全管理体系适应性分析及风险评估结果 ........................ 43 第四章 生产系统与辅助系统风险评估 ...................................... 44
第一节 风险评估单元的划分和风险评估方法的选择 ...................... 44 第二节 开采系统风险评估 ............................................ 45 第三节 通风系统风险评估 .......................................... 47 第四节 瓦斯、煤尘爆炸防治系统风险评估 ............................. 49 第五节 防灭火系统风险评估 ........................................ 51 第六节 防治水系统风险评估 ......................................... 52 第七节 安全监测系统风险评估 ....................................... 54 第八节 爆破器材储存、运输系统风险评估 ............................. 55 第九节 提升、运输系统风险评估 ..................................... 56 第十节 电气系统风险评估 ........................................... 58 第十一节 压风自救系统风险评估 ..................................... 60 第十二节 矿山救护系统风险评估 .....................................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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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卫生、保健与健康监护系统风险评估 .......................... 62 第十四节 人员定位系统风险评估 ..................................... 64 第十五节 井下通讯联络系统风险评估.................................. 64 第十六节 井下供水施救系统风险评估.................................. 65 第十七节 井下应急避险系统风险评估.................................. 66 第十八节 矿井周边安全生产环境及“三下”开采评估 .................... 67 第五章 安全生产环境状况风险评估结论 ....................................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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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概 述
第一节 安全生产环境状况风险评估对象及范围
一、安全生产环境状况风险评估对象: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
二、安全生产环境状况风险评估范围: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的煤矿生产系统和辅助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中的安全工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全设施、安全设备、安全装备、安全救护、劳动安全卫生及与煤炭生产直接相关的生产环节和安全管理等。
第二节 安全生产环境状况风险评估依据
一、法律、法规与指导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3年5月1 日); 4、《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5号); 5、《煤矿安全监察条例》(2000年12月1日);
6、《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国家安监局第5号局长令); 7、《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8号令); 8、《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 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3号令);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9月21日起施行);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2年最新修订);
/12、《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3号令);
13、《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5]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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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安监总规划〔2006〕146号《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第一批)>的通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安监总煤装〔2008〕49号《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第二批)>的通知》;
15、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
1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二、规程及规范
1、《煤矿安全规程》(2016年版);
2、《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 3、《矿山救护规程》(2008年版);
4、《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 0215-2002);
5、《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及装备通用安全技术要求》;(AQ1023-2006); 6、《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和代码》(GB/T13861–1992); 7、《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煤行管局字[2000]第81号);
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 9、《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78—85); 10、《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2006);
1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 12、《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AQ1020-2006); 13、《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
14、《煤矿安全评价导则》(煤安监技装字[2003]114号); 15、其他相关规程规范。 三、基础资料文件 1、《生产矿井地质报告》; 2、《矿井生产能力核定报告》;
3、《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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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初步设计》 5、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表; 6、煤炭自燃倾向鉴定报告表; 7、煤矿救护技术服务协议书;
8、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工种操作规程汇编; 9、主要设备、设施、部件检测、检验报告;
10、矿井机械、电器设备(部分)产品合格证、隔爆合格证、煤安标志; 11、井上下对照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充水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避灾路线图、供电系统图、排水系统图、监控系统图、防尘管路系统图、通讯系统图、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措施及其它相关文件;
第三节 煤矿概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朱洞煤矿是兼并重组后的四川省长宏煤业有限公司的矿井之一,生产矿井,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核定生产能力15万吨/年(276个工作日核定为13万吨/年)。
二、企业所在地区及交通情况 1、地址:泸州市得胜镇。
2、交通:矿区以公路运输为主,以井口为起点,往西行16km至
福集镇,与321国道、隆(昌)泸(州)铁路和隆(昌)纳(溪)高速公路相通,南行约26km可达泸州市接长江航运,交通较为方便。
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情况 1、经济类型:民营企业。
2、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依法取得有效证件:
(1)采矿许可证:证号:C5100002009091120037742,有效期2022年5月29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川)MK安许证字【2015】5105211894B,有效期2018年01月09日;
(3)矿长资格证:证书:煤14151000111672,发证日期2016年08月12日(矿长资格证有效期自发证日期起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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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营业执照:注册号:5105210000095199(1-1),煤炭开采、销售有效期至长期。
第四节 煤矿生产概况
一、地理位置及井田范围 1、地理位置
矿区位于泸县县城65°方向,直距7.0km,属永荣煤田狐狸坡Ⅱ号井田的一部分。矿井主要工业场地位于门斗山村二社,行政区划隶属泸县得胜镇。主斜井口地理坐标:东经105°26′45″,北纬29°10′38″,直角坐标:x=3229069.35,y=35543391.93,H=303.54m。
2、井田范围
根据国土资源部核发的采矿许可证规定,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的开采范围以4个拐点圈定为界,井田面积约为4.3619km2。开采标高275~-300m,具体见拐点坐标表1-4-1。
表1-4-1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坐标系为1980西安坐标系) 纬距(X) 点号 点号 经距(Y) 纬距(X) 经距(Y) 3229505.00 2 1 35544363.00 3227218.00 35545457.00 3226743.00 4 3 35543847.00 3228698.00 35542275.00 2、地形地貌及地表水系
矿区地处四川盆地南部的低山丘陵区,在构造上处于北东~南西向构造带~古佛山背斜南东翼中段,山脉走向与构造迹线基本一致,因遭受构造和剥蚀、侵蚀、切割作用,形成褶曲构造的低山丘陵地带,地形起伏较大,总的趋势北西高南东低,矿区内最高点为北西面的风簸寺,标高 595.7m,最低点为南部的马溪河,标高 270m,为本区最低排泄基准面,相对高差325.7m;一般标高在 280~350m,一般高差 50~70m。矿区属构造侵蚀地貌,受构造和岩性的影响,砂岩类地层走向形成单面山和串珠状山岭,泥岩则形成纵形槽地,南东部地段相对平缓开阔,是当地的主要耕地和居民区。
3、气候气象
区内属四川盆地亚热带湿润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无霜期长,季风气候显著。 年平均无霜期 312 天,有些年份终年无霜。年平均气温 18.2℃,最冷为 1 月,极端最低-2.9℃,月平均气温 7.2℃月,最热 7~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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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 27.7℃,历年最高气温 40.8℃。区内雨量充沛,年降雨量1036mm,集中在 5~10 月为 829.9mm,占全年降雨量的 80.9%。全年日照1306.7 小时,占可照时数的 30%。年平均风速 1.6 米/秒,最多风向为 NNW风。年最多雾日 213 天,年最少雾日 68 天,多年平均有雾日数为 163.5 天,相对湿度为 78%。
4、地震
本区地处川东南凹陷带的东部,临近华蓥山断裂带。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18306-2001)及使用规定,本地区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地震动反应譜特征周期值为 0.35s,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 据调查,区内河流阶地不明显,断层形成年代久远,未发现活动迹象,断层的活性较差,表明矿井处于地壳运动相对较稳定的地区。
二、地质特征 1、地层
矿区范围及周边出露地层由新至老为第四系全新统(Q),侏罗系中统沙溪 庙组(J2s1)新田沟组(J2x),中、下统自流井组(J1-2z),下统珍珠冲组(J1zh) 和三叠系上统须家河组(T3xj)。其中须家河组地层为含煤地层。
2、地质构造
矿区地质构造复杂程度属中等类型。 3、煤层
矿区内须家河组第五段(T3xj5)含可采煤层二层,即独层子、龙骨炭煤层,其主要地质特征为: 独层子煤层:赋存于须家河组第五段(T3xj5)中上部,上距须家河组第六 段(T3xj6)底界 25.6m,下距龙骨炭煤层 32.0m。煤层厚度 0.26-0.48m,平均0.36m;纯煤厚度 0.18-0.48m,平均 0.31m。煤层结构简单,多为单一煤层,局部含夹矸一层,厚度 0.43m,岩性为深灰色泥岩和炭质泥岩。该煤层在矿区内为大部可采煤层。 龙骨炭煤层:赋存于须家河组第五段(T3xj5)的下部,下距须家河组第四 段(T3xj4)顶界平均 16.5m。煤层厚度 0.25-0.47m,平均 0.36m;纯煤厚度0.22-0.47m,平均 0.34m。煤层结构简单,多为单一煤层,局部含夹矸一层,厚度 0.24m,岩性为深灰色炭质泥岩。该煤层在矿区内为大部可采煤层。
4、煤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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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层子和龙骨炭煤层物理性质较相似,颜色为黑色,条痕为棕黑色,具玻璃光泽,参差状断口,内生裂隙较发育。条带状、均一状结构,层状构造。独层子煤层属高灰、低硫、低热值煤;胶质层厚度 13-17mm,煤类为 1/3焦煤(1/3JM) ;龙骨炭煤层属中灰、中硫、高热值煤;胶质层厚度 8mm,煤类为焦煤(JM)。
三、水文地质
矿区水文地质条件为以老窑积水和采空区塌陷裂隙导水为主,水文地质条件中等。
四、其它开采技术条件 1、煤层顶底板岩性特征
独层子煤层顶板为砂质泥岩,部分为泥岩和粉砂岩;煤层底板为泥岩、砂质泥岩,部分为炭质泥岩。 龙骨炭煤层顶板为砂质泥岩、粉砂岩,其次为砂质泥岩;煤 层底板为泥岩,部分为粉砂岩、砂质泥岩和泥质粉砂岩。
2、瓦斯、煤尘和煤的自燃倾向
泸市安监【2014】202号《关于对泸县玄滩长沙庙煤矿等13对矿井2014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批复》,绝对瓦斯涌出量为4.34m3/min,二氧化碳涌出量1.11m3/min,评定矿井瓦斯等级为高瓦斯矿井。根据四川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技术研究院2016年8月提交的检测报告,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150m水平龙骨炭煤层不易自燃(Ш级),煤尘有爆炸性。
3、地温
根据地质报告,本矿井各煤层赋存较浅,本区为地温正常区,无需采取专门降温措施。
4、煤与瓦斯突出
矿井不存在煤与瓦斯突出现象。 5、冲击地压
矿井无冲击低压和地热灾害。 五、主要生产及辅助生产系统 (一)开拓、开采系统
矿井采用斜井提升开拓方式,共有主斜井、副斜井、回风井3个井筒,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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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井。其中主斜井为材料提升井,副斜井为人行井,回风井专用回风井。
主斜井:井口坐标:X=3229134.61 Y=35543378.62 H=+309.9m, 井筒方位角 143゜,坡度 25°;井口及软岩段采用砌碹支护,硬岩段采用锚喷支 护;担负矿井煤、矸、材料和设备运输和进风任务。
副斜井:井口坐标:X=3229101.34 Y=35543351.13 H=+302.8m, 井筒方位角 143゜,坡度 25°;井口及软岩段采用砌碹支护,硬岩段采用锚喷支 护;担负矿井进风、人员运输和敷设管路任务。
回风斜井:井口坐标:X=3229072.53、Y=35543419.23、 Z=+326.29m,井筒方位角 32゜,坡度 25°;井口及软岩段采用砌碹支护,硬岩 段采用锚喷支护;担负矿井南翼回风、敷设管路任务。
2、水平划分及大巷布置
目前,矿井为±O水平、二水平进行开拓作业。 3、采区布置
目前矿井在±0水平回采龙骨炭煤层。共安排1121采煤工作面、1122采煤工作面2个回采工作面。
在二水平安排三个掘进工作面。掘进工作面为:2122运输巷、2122上回风巷及绕道、2122下回风巷。
4、采掘工艺
(1)采煤工作面基本概况
根据煤层分层厚度、煤层赋存条件和我矿的设备状况,1122、1121工作面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方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顶板管理方法:工作面的顶板管理采用全部垮落法。工作面布置液压支架对工作面顶板实行全支护法管理
(2)掘进工作面概况
掘进工艺:采用炮掘机装工艺。
临时支护:巷道临时支护共为前探梁支护。
永久支护:回采巷道采用锚杆支护方式作为永久支护 ,开拓巷道采用喷浆支护。
(二)主要生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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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升、运输系统
矿井为二级提升运输,一、二级提升现采用提升绞车串车提升。矿井正在进行运输系统改造,改造完成后,±0m水平、-150m水平运输系统采用皮带运输,提升绞车串车提升作为材料辅助提升。
工业场地建有绞车房一座,安设2JK-2.0×1.25P/30提升绞车一台。主斜井铺设22kg/m钢轨,其它巷道铺设15kg/m钢轨,采用MG1.1-6AU型固定式矿车串车运输。
±0m水平运输大巷及采区运输巷采用矿用蓄电池电机车运输。 副斜井安装架空乘人装置一套,担负下井人员的运输任务。
-150m水平行人下山安装架空乘人装置一套,担负下井人员的运输任务。 2、通风系统 (1). 矿井通风
矿井的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
矿井有两个进回风井,即:主斜井和副斜井,一个回风斜井;回风斜井使用的主要通风机型号为FBCDZ№16型,配用电机功率为2×75kw。
据矿井2016年12月30日测风报表记录:矿井总进风量为2939m3/min,总回风为2988m3/min,主通风机房各类安全设施齐全,两台主要通风机均经有资质机构检验合格。
(2). 局部通风
矿井现布置2个采煤工作面,4个掘进工作面。
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使用抗静电、阻燃性能φ500、φ600风筒。每个掘进工作面配备2台FBD№-5.0型局部通风机(功率2×5.5kW,转数2900r/min)压入式通风。局部通风机形成“三专两闭锁”(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配备了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
(3).通风设施
矿井井下设有34个永久密闭、临时密闭,还设置有风门(安有风门开停传感器)和调节风门,并建有各种通风设施台账。
密闭前无瓦斯积聚,悬挂有密闭施工说明牌、密闭墙气体检查牌、栅栏和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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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标志。密闭墙前5m内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无积水和淤泥。
主要进、回风之间的风门设有反向风门,风门能自动关闭,并联锁,调节风窗采用插板调节。
3、排水系统
根据历年涌水量观测数据,±0m水平最大涌水量为12.5m3/h,正常涌水量为6.25m3/h;-150m水平2016年最大涌水量0.26m3/h,正常涌水量0.12m3/h(尝为进行回采)。
矿井±0m中央变电所附近设有主、副水仓各一个,水仓净断面7.28m2,总长度110m,容积780m3。中央泵房安装MD85-67×6型多级离心泵3台,配用YB2-280S-2型,0.66KV,160KW电动机,正常涌水情况下,1台工作,1台备用,1台检修。最大涌水时,2台工作。矿井共敷设二路主排水管路,管路选用Ф125mm型无缝钢管,正常涌水情况下,一路工作,一路备用;最大涌水时,二路可同时工作。
矿井-150m中央变电所附近设有主、副水仓各一个,水仓净断面7.28m2,容积650m3。泵房安装MD46-30×7型多级离心泵3台,配用YB2-280-2型,0.66KV,75KW电动机,正常涌水情况下,1台工作,1台备用,1台检修。最大涌水时,2台工作。二水平至±0m水平共敷设二路主排水管路,管路选用D108mm型无缝钢管,正常涌水情况下,一路工作,一路备用;最大涌水时,二路可同时工作。
矿井±0m水平水泵房水泵及-150m水平水泵房水泵能符合矿井核定生产能力要求。
5、电气系统
±0m水平中央变电硐室安设1台KBSG-315/10型矿用隔爆干式变压器供给采掘工作面主供及备用电源,安设一台KBSG-100/10型矿用隔爆干式变压器供给局部通风机专用电源,备用电源取自相邻变电硐室的两专电源。
-150m水平中央变电硐室安设有1台KBSG-315/10/0.69型,1台KBSG-500/10/0.69型变压器和1台KBSG-100/10型矿用变压器供给采掘工作面主供及局部通风机专用电源。
变压器均采用分列运行方式,馈出电源至低压配电屏两回路电源进线端,低压侧采用单母线分段,设联络开关实现低压双回路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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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井高压电缆选用2趟MYJLV22-10kv,3×50mm2型矿用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电力电缆。
矿井已形成两回路电源供电,当其中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矿井供电系统满足矿井核定生产能力要求。 6. “六大”安全避险系统系统 (1)、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我矿采用的是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研究院研制的KJ90NA型煤矿综合监控系统,系统具有对瓦斯、一氧化碳、风速、温度等环境参数的采集、显示和报警功能;具有对馈电状态、风机开停、风门开关、各种机电设备开停等生产参数的采集、显示、报警、控制等功能。
根据我矿目前实际情况,地面监控中心站安设了2台监控主机,在地面主扇风机房、井底车场、中央变电所、1121采煤工作面、1122采煤工作面、采区变电所、二水平变电硐室、2122下回风巷掘进、2122机巷及绕道回风巷掘进、永久避难硐室、±0m水平东翼运输巷等工作面设置12台分站,其中:地面2个,井下10个,相应的传感器有:瓦斯传感器27个,机电设备开停传感器117个,CO传感器5个,温度传感器11个,风速传感器3个,风门开闭传感器10个,传感器的设置数量和功能均符合规程要求;监控系统已同省、市、县监控平台实现了联网,能够24小时实时监控,够满足我矿生产需要。
(2)、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采用煤炭科学研究总院KJ251A人员定位系统。监测监控室配备电脑主机两台,数据传输接口2台,井下分站4台,动态目标识别器26台,配备200台人员定位识别卡,在井口、井底设置人员检卡系统,对人员进出井进行检测和统计,监控数据通过互联网与上级平台联网,实时传输人员动态状况。
(3)、紧急避险系统
矿井在±0m井底车场附近布置永久避难硐室,避难硐室由一个生存室、一个设备安置区和两端的过渡室组成,避难硐室为50人提供不小于96小时的额定保护时间。避难硐室设施齐全,2014年9月系统已安装调试完成,投入运行。
(4)、压风自救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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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压缩空气站设在回风斜井口附近,地面标高为+326m。压缩空气站内选用2台EP-132A型螺杆式空气压缩机,排气量23m3/min,排气压力0.8Mpa;配用电动机132kW,电压380V,其中1台工作、1台备用。
井下压风自救系统,选用ZY-J型压风自救系统,每组设置5个急救袋。 在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道中,距离采煤工作面50m处各安设2个ZY-J型压风自救系统;在掘进工作面50m的地方1个ZY-J型压风自救系统。
(5)、供水施救系统
地面设置消防水池(工业清水池)二座,每座容量300m3、150m3,共450m3。消防、防尘管路与供水管路共用,地面布置Φ108管路经副斜井至井底。±0m东、西轨道运输大巷各布置一趟Φ105管路,每隔100米设置三通阀门。1121、1122机巷及上、下回风巷每各布置Φ50管路一趟,每隔100米设三通阀门。二水平皮带下山皮带运输,以及2121对拉准备回采面皮带运输,每隔50m设置1个三通阀门。
地面、井下设置消防器材库。主要机电峒室配备消防器材。机电峒室口附近设置供水管路并留阀门。
(6)、调度和通信联络系统
矿井设有生产调度交换机一台,其型号SOC8000型字调度系统,在各工作面、机电峒室、其他井下主要工作场所安设KTJ104型矿用本安型电话机,选用两趟MHYAV型通讯电缆实现电话通信;空压机房、炸药库、调度室、变配电室、主要通风机房、安全监控室等设调度电话机,与调度室连接。
8. 地面辅助生产系统及设施 (1)、地面运输系统
在主要工业场地设有皮带运输机与地面翻笼连接,轨道与机修车间、材料库房、坑木加工房相通,井上下材料设备运输、装卸方便;井下运出的煤、矸经煤、矸翻笼进入震动筛、矸石堆码场,煤炭经筛分后,由皮带机分类至储煤场和临时储矸场;外网公路均与各工业场地相连,外运通畅。另设有充电房、调度值班室、检身室等。
(2)、回风斜井工业场地
设有风机房、压风机房,高低压变配所,消防水池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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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活办公区设施
建设有办公大楼、职工食堂、职工澡堂、职工宿舍、职工俱乐部,设置有安全监测监控室、大小3个会议、培训室等。
办公楼外墙整洁,进行了必要的装修。设有矿井各部门的办公室,办公桌椅、电脑及办公用具齐备;办公室挂牌;有职工学习(培训、会议)室、职工活动室等。
生活和办公区域植树种草,整个区域做到绿化、美化,清洁、整齐;矿区道路完好畅通,主要路面进行了必要的固化、亮化。工作区与生活区已分区设置,布局合理。
第二章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第一节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的方法和过程
一、危险有害因素识别方法
根据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地质条件、开拓布局和生产系统的特点,结合《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有害因素分为20类;按《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将危险、有害因素分为:生产性粉尘、毒物、噪声与振动、高温、低温、辐射(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及其他有害因素等7类;根据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和《安全生产法》的规定,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的范围为: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煤矿(井工开采)等9类。
本次安全生产环境状况风险评估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全面性、预测性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原则,依据上述三种分类方法及煤炭企业常见事故类比推断法,直观分析法,对照有关标准、法规,采用安全检查表,依靠人员的观察分析能力,借鉴于经验和判断能力对风险评估对象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辨识。
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过程
危险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有害因素是指能影响人的自身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对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时,主要以危险物质为主线,结合生产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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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条件、作业方式、使用的设备设施及水文地质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各专业人员通过现场调查、取证和座谈分析,对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和重大危险源逐项进行辨识。
第二节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及存在场所
一、冒顶、片帮及其它地压灾害
在煤矿生产过程中,采掘工作面、在用巷道在采动、矿山压力的作用下,当支护体系强度不足、支护质量缺陷、安全技术不当时,可能引发冒顶及其它地压灾害。其灾害类型主要有:采空区顶板大面积垮落;采掘工作面冒顶、煤壁片帮;巷道或硐室冒顶、片帮、底鼓等。冒顶、片帮危害除严重影响生产正常进行外,还可能会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甚至会酿成重大事故的发生。
(一)冒顶、片帮及其它地压危害 1、采场顶板大面积垮落和冒顶
破坏采场和周围的巷道,造成采场内人员的伤亡;破坏采场内的设备和设施,造成生产设备的损坏及生产秩序的紊乱。
2、采空区大范围垮落
采空区大范围垮落的直接后果是产生强大的冲击波,引起岩体塌陷和将采空区大量的有害气体排放到作业场所,造成采场工作人员及采空区附近作业场所人员伤亡;破坏采场设备、设施,诱发水、火、瓦斯等其它重大事故发生。
3、采掘工作面、巷道、硐室冒顶、片帮
采掘工作面或巷道、硐室受到动压、构造应力等影响,且支护不及时或支护强度不足时,易造成冒顶、片帮。可能产生的直接危害是:相关人员的伤亡;破坏相关设备、设施;破坏正常的生产系统,引起其它重大事故发生等。
(二)冒顶、片帮及其它地压灾害的原因
1、设计有缺陷,巷道布置在应力集中区,煤柱设计不合理或未保护完好等。 2、采煤方法不合理,采掘顺序、凿岩爆破、移架放顶等作业不当。 3、缺少有效的支护或顶板管理不善:支护方式不当或支护设计不合理,支护不及时、强度不够;支护质量不符合要求;规程、措施及安全管理制度得不到有效落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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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巷道施工设计、掘进工艺不合理。未进行临时支护或支护方式不合理、强度不足等。
5、地质条件不好,采场顶板破碎,过断层等地质构造时,或者由于节理、层理发育、裂隙多,再加上裂隙水的作用,破坏了顶板的稳定性,容易发生冒顶、片帮事故。
6、采煤工作面割煤后支护不及时、顶板悬露时间长,容易发生冒顶事故。 7、冲击地压压力释放对采面、巷道、硐室的破坏。
8、人为因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安全意识不强、自主保安能力差、业务素质低、应急能力差等容易发生冒顶、片帮事故。
(三)冒顶片帮事故隐患及其存在场所
采煤工作面及上下顺槽:工作面上、下两端头,溜子道、切顶排,工作面割煤后煤壁区,上下安全出口,地质构造带,局部悬顶区域,工作面来压时。
掘进工作面及巷道:掘进迎头,地质构造带,局部应力集中点,巷修施工地点、大断面处、巷道交岔点、巷道底鼓失稳处。
(四)冒顶片帮及其它地压危害分析 1、煤及顶底板岩性
龙骨炭煤层顶板为砂质泥岩、粉砂岩,其次为砂质泥岩;煤 层底板为泥岩,部分为粉砂岩、砂质泥岩和泥质粉砂岩。
2、地质构造
矿区地质构造中等,位于古佛山背斜南东翼中段,地层倾角北东翼陡,南东翼缓。
3、冲击地压危险性分析
矿井龙骨炭煤层开采深度为+62至-300m,地质构造简单,无煤层冲击倾向性。
4、采煤工作面
(1)采煤工作面遇地质构造、过断层、过老巷、顶板破碎时,如不及时改变支护形式、支护不及时或支护强度不够,容易发生冒顶、片帮等事故。
(2)采煤工作面初次来压、周期来压,顶板压力大,容易引发冲击地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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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冒顶、片帮等事故。
(3)采煤工作面割煤后支护不及时,容易发生片帮、冒顶事故。 (4)采煤工作面出口三叉门控顶面积大,如支护质量差、支护强度不够,容易发生冒顶、片帮事故。
(5)采煤工作面超前维护地段,受采动压力影响顶板破碎,如支护质量差或支护强度不够,容易发生冒顶、片帮事故。
(6)采煤支柱的初撑力不足,没有进行二次注液,支护强度不够,不能有效的支护顶板,容易发生冒顶、片帮事故。
(7)采煤工作面液压支柱漏液,造成液压支柱不能有效的支护顶板,容易发生冒顶事故。
(8)采煤工作面液压泵漏液,系统压力降低,造成液压支柱初撑力低,支撑能力差,人为造成冒顶事故。
5、掘进工作面
(1)巷道掘进过程中遇地质条件变化时,如不及时改变支护设计,支护强度不够,支护不及时,易发生冒顶、片帮等事故。
(2)掘进工作面在交岔点和大断面硐室和巷道开门掘进时,由于断面大,矿山压力显现明显,冒顶的机率高于一般巷道。交岔点、大断面硐室不及时支护、支护材料或支护方式不当也很容易造成冒顶。掘进迎头临时支护不及时或支设不合格,空顶作业,易造成顶板冒落伤人。
(3)巷道过断层、破碎带、顶板岩性变差时,没有及时敲帮问顶和处理松动的周边煤岩;无临时支护、空顶面积过大,空顶时间过长;永久支护设计不合理,支护强度不够,使巷道周边的煤岩体失去稳定,容易引发顶板冒落造成事故。
(4)掘进工作面过老巷、贯通的岔门处,控顶面积较大支护质量差,易发生冒顶事故。
(5)对底鼓巷道缺乏有效的支护和管理时,底鼓加剧,使巷道支护体系减效、失效,导致冒顶。
(6)在动压影响范围内掘进作业或者下一工作面上顺槽提前掘出,受采动压力影响大,容易造成顶板下沉、侧帮内挤、底板鼓起甚至冒顶事故。
(7)返修更换支护时,未对原有支护进行加固或临时支护不及时,支护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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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不足,可能造成冒顶。
二、矿井通风 1、矿井通风系统
矿井主要通风机工作方法为抽出式,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主斜井、副井进风,回风斜井回风。
2、矿井通风系统可能造成的危害
由于采掘工作面不断释放瓦斯等有害气体,加之井下人员呼出的二氧化碳、物料氧化不断释放各种有害气体、机电设备散发热量、作业地点产生粉尘等。矿井通风系统担负着输送地面空气,保证良好的劳动环境和新鲜空气。如果通风系统出现故障将使矿井无风或者供风不足,造成巨大危害:
(1)造成全矿井或者局部地点供风量不足,恶化劳动环境导致安全事故,影响人员健康,降低劳动效率,加速职业病的发生;
(2)空气中含氧量不足,人员呼吸困难,甚至造成中毒,窒息; (3)使有害气体,主要是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粉尘聚集,达到危险状态,严重影响健康,威胁人员生命和矿井安全;
(4)在瓦斯、煤尘超限的情况下,如遇火源,将引起瓦斯、煤尘爆炸,造成矿毁人亡的重大事故;
(5)矿井为网路结构不合理,通风设施不齐全,容易造成通风系统紊乱。 3、通风系统不完善
若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通风设施位置不当、不齐全,主要进回风巷间的主要风门没有安装联锁装置;采空的巷道封闭质量差,造成采煤面风量不足或局部通机出现循环风;局部通风机随意停开,掘进工作面风筒脱节、漏风、挤压,而不能及时处理;风筒出风口距迎头太远,风量小,风速低,导致掘进工作面微风或无风作业,致使瓦斯积聚。
4、可能造成通风系统故障的主要原因有:
(1)主要通风机设备故障。由于缺乏维护保养,检修不及时,“带病”运转,机械部件劳损;
(2)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防爆门不能自动开启或没有防爆盖,增加事故的严重程度,毁坏主要通风机,造成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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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井下局部通风机故障。局部通风机没有实现双风机、双回路电源,不能达到自动切换,自动分风;突然停电、停风或在风机停转和瓦斯超限时,不能自动切断停风区和瓦斯超限区的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造成瓦斯事故。
(4)采掘工作面布置过多或过于集中,超核定通风能力生产,矿井供风不足。用风地点不能按需要配风等,造成井下出现不合理的通风系统或风量不足的地点。
三、瓦斯
(一)瓦斯灾害的类型及危害
根据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勘探鉴定结果,初步认定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瓦斯等级属高瓦斯矿井。瓦斯灾害类型主要有瓦斯爆炸、瓦斯燃烧、瓦斯窒息等。
1、瓦斯爆炸
瓦斯浓度达到5%~16%,氧气浓度在12%以上,当遇到火源或火花,就会发生爆炸。
瓦斯爆炸会产生高温火焰(温度可达2000℃)、爆炸冲击波(最高达1.2MPa),并造成矿井空气成分改变。高温火焰造成人员皮肤、呼吸器官和消化器官粘膜烧伤,并造成电气设备毁坏,形成二次火源,引起火灾。爆炸冲击波可造成人员创伤、死亡,造成设备毁坏、支架破坏、顶板冒落、通风系统破坏。瓦斯爆炸使氧气浓度降低,造成人员窒息;分解出的有毒有害气体使人中毒死亡。
2、瓦斯燃烧
当瓦斯浓度超过16%、氧气浓度不低于12%时,遇到火源会发生燃烧事故。 瓦斯燃烧的危害:导致作业人员烧伤或中毒窒息、烧毁作业场所的电气设备与支护体、引发连锁灾害(瓦斯、煤尘爆炸、冒顶、火灾等)。
3、瓦斯窒息
瓦斯无色无味,不易被人发现。由于瓦斯(二氧化碳)的大量存在,使空气中的氧气浓度大大降低,当氧气浓度低于一定浓度时,人就感觉呼吸困难、窒息,直至死亡。
(二)瓦斯灾害致因分析
产生瓦斯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井下掘进工作面过于集中,风量不足使局部通风机出现循环风;通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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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中存在角联巷道,风流不稳定,可能处于微风或无风状态。
通风设施管理不善,不按需分配风量,巷道因受冲击地压影响造成冒落堵塞,风流短路;局部通风机功率小、随意停开,掘进工作面风筒脱节、漏风、被挤压,而不及时处理;风筒出风口距迎头太远,风量过小,风速低,导致掘进工作面微风作业,致使瓦斯积聚。
2、瓦斯异常涌出。矿井为斜井开拓,目前在±0水平、二水平一区段生产,主要开采龙骨炭煤层。采煤工作面采取走向长壁式后退方式开采。目前井下布置2个采煤工作面面,3个掘进工作面。采掘活动中遇到封闭型的地质构造或瓦斯赋存区,或揭露采空区,很有可能发生瓦斯异常涌出或高氮低氧区。
3、瓦斯检查制度执行不严。瓦检工数量不足,瓦检仪不足或检测数据不准;空班、漏检、假检;瓦检工思想与业务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不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甚至做假记录;瓦斯监控系统和智能巡检系统不可靠,出现故障处理不及时,不能发挥其作用。
4、违章爆破。炮眼不装或少装炮泥,甚至用煤粉替代;最小抵抗线不够和用多母线爆破,进行裸露爆破或放连珠炮。在采掘的过程中接近采空区,没有控制住打眼深度或装药量,鼓透采空区,引起瓦斯爆炸;不按规定处理瞎炮,明火放炮引发瓦斯爆炸。
5、电气设备管理不到位或淘汰的机电设备没有进行更换,安全保护性能差;井下照明和机械设备的电源、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疏于管理、电气设备失爆或带电作业产生火花,以及机械摩擦产生火花引爆瓦斯。
6、火灾引发瓦斯事故。采空区和旧巷道封闭不及时,出现残煤自然发火;采空区密闭漏风,导致采空内自燃火灾;皮带、电缆着火等外因火灾引发瓦斯爆炸。
7、管理上的缺陷、职工安全意识淡薄,管理不到位,责任制不落实,监督检查力度不足,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在井下抽烟,违章电气焊等引发瓦斯爆炸。
(三)易发生瓦斯事故场所分析
掘进工作面及回风巷、停风区等凡能容易形成瓦斯积聚的地方,都可能引发瓦斯事故。
瓦斯爆炸、燃烧事故常见发生地点主要有:(1)掘进工作面停风、风筒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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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或严重漏风的地点;(2)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3)风流短路地点;(4)串联通风、扩散通风、局部通风机循环风等;(5)掘进工作面过断层、褶曲或地质破碎带等瓦斯异常涌出地点;(6)掘进工作面高冒区。
窒息事故常见发生地点主要有:废旧巷道、盲巷、停风区、启封密闭、密闭前及水仓等处。
对易发生瓦斯事故的区域、地点应高度重视,另外要避免高氮低氧区出现造成作业人员窒息事故。在采掘工作面生产时应加强通风管理、监测监控,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
四、粉尘
(一)粉尘(岩尘、煤尘)灾害的类型及危害
粉尘分为岩尘和煤尘,又分为原生粉尘和次生粉尘。原生粉尘主要存在于煤体的层节理和裂隙中;次生粉尘主要由打眼、爆破、截割、装载、支护、运输、提升等生产过程中产生,其主要的尘源来源于次生粉尘。
原煤挥发分含量大于10%的煤尘具有爆炸性,煤尘爆炸指数与爆炸强弱的关系见表2-2-1。煤矿在掘进、运输等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岩尘、煤尘),如果不采取有效的综合防尘措施,就可能引发粉尘灾害。粉尘灾害类型主要有煤尘爆炸、作业人员的煤(矽)肺病和工作场所的污染。 表2-2-1 煤尘爆炸指数与爆炸强弱的关系
爆炸指数 爆炸性 <10% 一般不爆 10-15% 较弱 15-28% 较强 >28% 强烈 1、煤尘爆炸
矿井将开采龙骨炭煤层,根据煤尘爆炸性试验结果,经检验具有爆炸危险性。所以,在采掘生产的过程中有发生煤尘爆炸的可能,是矿井的重大危险源。 当粒径小于1mm具有爆炸性的煤尘悬浮于空气中,且浓度在45~2000g/m3之间,氧气浓度大于12%,遇到火焰(最低点火温度600oC~1050oC)就会发生爆炸。空气中的煤尘含量300~400 g/m3时爆炸力最强。
煤尘爆炸会产生高温火焰(温度可达25000C)和爆炸冲击波(最高达2Mpa),并生成大量的CO和其它有毒气体使人中毒死亡。爆炸冲击波可造成人员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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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造成设备毁坏、顶板冒落、通风系统紊乱。煤尘爆炸使氧气浓度降低,造成人员窒息;爆炸可使沉积煤尘扬起参与爆炸,从而引起二次、三次煤尘爆炸,甚至连续爆炸,可造成全矿井毁坏。
2、呼吸性粉尘(煤尘、岩尘)
煤矿生产过程中(如掘进、放炮、运输和破碎等)会产生大量的煤尘或岩尘。粉尘危害性大小与粉尘的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粉尘物质组成及粉尘浓度有关,一般随着游离二氧化硅和有害物质含量的增加而增大。5μm以下的呼吸性粉尘对人的危害最大。呼吸性粉尘可以进入人的肺泡,使肺组织发生病理学改变,长期吸入粉尘后,严重损害身体健康。由煤尘引起的称尘肺病,由岩尘引起的称矽肺病。为此,要切实加强对呼吸性粉尘和全尘的监测,认真落实好个体防护措施和综合防尘工作。
(二)导致粉尘灾害的主要原因
1、无防尘措施或措施不落实,掘进面和其它巷道风速过大,未采取湿式打眼。
2、掘进工作面无喷雾洒水装置,扒装不洒水,放炮不喷雾;
沉积在巷道四周煤尘不定期清理,转载点无喷雾降尘装置或不起作用等,粉尘浓度将大大超标。
3、电气火花、明火引爆煤尘。违章放炮、电器设备失爆,漏电保护、接地保护、过流保护失效;静电火花,机械摩擦火花,冲击产生火花;瓦斯爆炸引起煤尘爆炸。
4、个人防护措施不到位,作业人员未戴防尘面罩或防尘口罩,不按规定监测粉尘浓度等。
(三)易发生粉尘事故的场所
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煤尘灾害的场所主要有:掘进工作面、回风巷道、有沉积煤尘的巷道等。
(四)粉尘危害的危险性分析
在掘进作业中,防治煤尘的根本措施是综合防治,若矿井综合降尘措施不完善,井巷中粉尘浓度将会大大超标。在主要产尘点如遇火源,将产生煤尘爆炸,特别是在有瓦斯、煤尘共存的条件下,瓦斯爆炸下限浓度降低,易发生瓦斯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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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而引发煤尘爆炸,这将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矿井开采的煤层所产生的煤尘具有爆炸性。矿井尽管建有完善的防尘管路系统,制定了综合防尘制度和措施,如果不加强防尘管理、防尘设施不坚持使用,综合防尘措施和管理制度不落实,有可能发生煤尘爆炸事故。如果个体防护措施不完善,防尘设施不齐全,尘、肺等职业病发病率会增高,直接威胁职工的生命安全。
五、火灾
(一)火灾的类型及危害
煤矿火灾分为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
1、内因火灾指煤炭自然发火引起的火灾。目前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还不存在发生内因火灾。
2、外因火灾是可燃物受到外来火源(如照明、明火、机械冲击与摩擦、烧焊、瓦斯或煤尘爆炸、电流短路等)的作用而形成火灾。外因火灾多发生在井下风流畅通的地点(如井筒、井底车场、运输机巷道,机电硐室及采掘工作面等),氧气充足,一般情况发生突然,发展迅速,很快就会出现烟雾和火焰。
外因火灾的主要危害:同样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CO),严重威胁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烧毁支架和设备,产生火风压导致矿井风流逆转,破坏通风系统;影响矿井正常生产秩序。
(二)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
内因火灾发生的原因:主要是工作面丢煤多、回收率低,乱采乱挖 、没有采取预防性综合防火措施,工作面推进速度慢,回采结束未及时对采空区进行封闭,通风负压高、漏风多,出现孤岛煤柱等造成的。
外因火灾产生的原因:井上存在明火:井下工作人员吸烟,带火种下井如火柴、打火机等;违章电气焊、使用电炉或灯泡取暖等违章行为;电气火灾,电气设备失爆、电缆不阻燃、短路等引起火花,静电火花。矿井目前采煤面为综采工艺,掘进工作面主要采取综作业,放炮较少。如果需要放炮作业,不按放炮规定和爆破说明书进行操作。如:放明炮、糊炮、空心炮以及用动力电源放炮、不装水炮泥、炮眼深度不够等都会产生明火而导致火灾。瓦斯、煤尘爆炸引起火灾。机械磨擦及物体碰撞产生火花引燃可燃物,进而引起火灾等。地面火引入井下引起的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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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火灾发生的地点
内因火灾发生的地点:微风巷道、采煤面开切眼、老采空区漏风地点、巷道冒落处、停采线、煤柱等。
外因火灾发生的地点:井筒、井底车场、运输巷道、机电硐室、易燃易爆物品材料库或堆场;电气设备集中区;地面厂房等。
(四)火灾危害的危险性分析
1、可能引起瓦斯爆炸。煤层内含有一定量瓦斯。当瓦斯达到爆炸浓度时,遇到井下火灾,就会引起积聚起来的瓦斯爆炸,扩大事故范围。
2、发生火灾造成井下风流逆转。火灾发生后,由于矿内温度升高及空气成分变化,产生一种附加的热风后,即火风压,其出现会破坏原来的通风系统,使矿井风量发生变化,甚至导致局部区域风流方向的变化,逆转,从而使井下那些本应安全的地点也会突然遭到火烟的侵袭,以致灾情进一步扩大。
3、烧毁设备,损失资源,造成煤量呆滞,破坏矿井正常生产秩序。 六、水害
(一)水害类型及危害
矿区水文地质条件为以老窑积水和采空区塌陷裂隙导水为主,水文地质条件中等。
(二)水害发生的场所
采空区的采掘工作面、临近采空区、封闭不良钻孔或断层构造带的采掘工作面。
(三)水情水害分析 相邻矿井影响
与矿井毗邻的矿井有堆金湾煤矿、关大井煤矿(已关闭)。目前,三矿井无相
互影响。
七、爆破作业(放炮)与火药爆炸 (一)爆破危害
矿井在井下爆炸物品在从地面向井下运输的途中,装药和爆破过程中,或采掘面未爆炸或未完全爆炸的炸药在装卸岩石或煤的过程中,一旦操作不当,都有发生爆炸的可能。井下爆炸事故除爆破伤人、震动、冲击波、飞石、拒爆、早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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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爆、炮烟熏人等直接伤亡事故外,还有爆炸火焰外泄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和顶板事故,不但可以摧毁巷道、炸毁建筑物,造成极大经济损失,而且可能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
(二)造成爆破事故的主要原因
1、雷管和炸药贮存不当,贮存单元超过重大危险源的临界值;
2、电器设备失爆或不合格,照明设施所引发的明火;穿化纤衣服等引起的静电火花;雷管等爆炸材料接触静电、杂散电流或其它导电体。
3、运输、装卸、发放过程中操作不当,不了解爆炸材料性能,由于摩擦、撞击、滑动、震动、混放、挤压等原因或外部火源、高温等因素引起爆炸;
4、爆炸材料或爆破器材不合格。未使用煤矿准许使用的电雷管和炸药,使用的炸药安全等级与矿井瓦斯等级不匹配;工作面混用不同品种炸药;掺混使用不同厂家、不同品种的电雷管;未使用起爆器或起爆器不符合矿用标准;
5、未执行 “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未按作业规程中的爆破作业图表和说明书进行打眼、装药、封泥、连线与起爆;爆破工未按照规程要求连线,短母线放炮、未使用发爆器、采用固定母线或未用母线联线引爆;违章裸露放炮;违章处理拒爆、残爆,打眼遇到瞎炮等;
6、躲炮时间和安全距离不够,信号与警戒不当;
7、爆破器材与材料管理混乱,乱扔乱放;装配药卷过程、装药前后、封泥程序与放炮操作不当,违反规定;
8、废旧爆炸材料销毁方式与处理措施不当。 (三)可能发生爆破事故的作业场所
可能发生爆破事故的作业场所有:爆炸材料库、运送爆炸物品的线路、爆破作业的采掘工作面或其他爆破作业地点等。
(四)爆破危害的危险性分析
矿井井目前井下布置2个采面,3个掘面,全矿使用爆炸物品较少;在爆炸材料库贮存单元超过《规程》规定,有发生爆破事故的危险性。爆破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人为因素和爆炸器材管理、安全意识、爆破环境等因素。因此,加强对爆破材料运输、储存、管理、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按作业规程操作,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加强爆炸器材的运输、储存和使用管理,积极做好放炮警戒,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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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电气失爆等是预防爆破事故的有效措施。
八、提升、运输
(一)提升系统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主井为斜井,安设2JK-2.0×1.25P/30提升绞车一台。主斜井铺设22kg/m钢轨。提升中可能出现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提升过速、过卷、断绳、跑车、电气谐波等,造成人员伤亡或设施设备损坏。
1、跑车事故:在装载物料超载、超重、超长、超宽、超高,井口无安全防护设施或安全设施、保护装置不完善等;
2、过卷、过放、重载提升,减速异常,极限停车开关损坏、行程监控器故障、维修调试不当、闸间隙超限、电气制动失效、绞车司机误操作等;
3、断提升绳:紧急停车或卡罐、提升绳受外来物体撞击、井筒淋水、腐蚀、直径变细或锈蚀严重、主绳悬挂装置异常及超载提升等;
4、断制动绳:制动绳受外力而断丝、断股,制动绳受井筒淋水、腐蚀、直径变细或锈蚀严重等;
5、过速:负载超重,速度给定和速度反馈异常,测速元件损坏等; 6、轨道变形:地质条件变化,井壁变形,造成轨道变形,或轨道淋水使轨道锈蚀、磨损严重等;
7、噪声:机械设备转动不平衡、撞击、摩擦、震动,产生机械运转噪声;电器设备电磁力、磁场脉冲引起电气部件振动,产生电磁噪声。可引起听觉疲劳,神经损伤,精力不集中,造成操作失误;
8、电气谐波:由大功率变流设备产生,当无滤波设施或抑制不力,供电系统遭受污染,使电气设备受损;
9、其他:运输大型设备无安全措施或有措施未执行、井筒上下井口安全设施损坏、操作人员精力不集中、误操作等,均可发生提升运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二)运输系统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1、运输系统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运输系统包括胶带输送机、电机车运输和斜巷串车提升,胶带输送机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胶带打滑、倒转、堆煤、断带、撕带和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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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及胶带火灾事故等,同时输送带着火后还会产生大量的有毒烟雾,使人员中毒,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机车运输过程中易发生矿车挤人、伤人事故,当人力推车坡度超过规定时,矿车滑动造成运输设备、设施以及人员的挤轧碰撞而发生财产损失人员伤亡事故。斜巷串车提升易发生断绳、跑车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机车运输主要危险产生的原因
(1)选用的机车和钢轨规格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在运行中产生火花给煤尘、瓦斯燃烧、爆炸提供了火源;
(2)轨道运输巷无人行道,或者人行道宽度、高度不符合要求,在人行道上堆积材料,造成人行道不畅;
(3)当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严禁放飞车,否则易引发撞人、撞压事故;
(4)因轨道质量缺陷,巷道变形、破坏、底鼓,超载、偏装等发生掉道事故;
(5)行驶电机车的平巷,没有行车信号装置或虽有但不完好。机车的制动装置不完好、制动距离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以及机车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的制度执行不好等;
(6)人员违章蹬、扒、跳车易造成挤伤、摔伤、碰伤或触电事故; (7)在有架空线的巷道内,行走人员携带长杆的导电工具或材料,行走不注意有可能发生触电事故。
(8)平巷轨道人车未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在紧急情况下不能及时停车,信号装置不能使跟车工在运行途中任何地点向司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造成人车掉道或翻车、人员伤亡事故。
未制定或乘车人员不执行《平巷轨道人车管理制度》、人车与巷道安全距离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人车随意停靠、人员乘车秩序混乱、携带超长工器件、乘车人员将头、手伸出车外等。
3、胶带运输主要危险产生的原因
(1)使用非阻燃输送带,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胶料的阻燃性和抗静电性不符合要求。堆煤、防滑、防跑偏、烟雾和超温自动洒水等保护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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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缺少或失效,输送带和带式输送机底部的堆积物产生摩擦,都可能引起输送带着火;
(2)带式输送机检修使用电气焊时,在检修完毕没有认真检查是否还有余火,人员就离开,由于余火引燃输送带造成输送带着火;
(3)输送带长期运行,疲劳、磨损、破损,在负荷大的情况下有可能发生断带;
(4)选用的输送带抗拉强度偏小,或者皮带扣接头的强度偏低,在负荷大或紧急制动时发生断带,胶带撕裂事故;
(5)胶带输送机头部、机尾部和驱动装置、煤仓仓口等处未安装防护栅栏,沿途未安装紧急停车开关或违章检修,造成人员误入,导致胶带卷人事故。
(6)上运带式输送机没有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或两种装置选型不当,或两种装置失效,下运带式输送机没有制动装置或制动装置失灵、选择的制动力矩不够等可引起输送带下滑造成飞车事故;
(7)传动滚筒和输送带的摩擦力不够,胶带打滑,上运胶带机在有载停车时产生倒转、下滑引起飞车事故;
(8)跨越、穿过胶带机时,没有过桥,引起人身伤亡事故;
(9) 胶带机之间或胶带机与刮板运输机之间电气闭锁失效,造成埋压机头、机尾设施事故。
2、轨道斜巷提升系统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 (1)造成断绳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① 钢丝绳由于受巷道淋水、腐蚀、疲劳等因素影响,使钢丝绳断丝、磨损、锈蚀超过规定,或在特殊情况下钢丝绳打弯、挤压、撞击变形,猛烈拉力而未及时更换;
② 过卷、松绳等保护装置失灵;
③ 斜巷轨道运输,由于轨道变形,夹卡钢丝绳,或轨道变形使矿车以及装载其它设备、器材、物料的平板车掉道;
④提升钢丝绳选型不当、强度偏低或承载时负荷超限。 (2)跑车、甩车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①制动力矩不符合规定,制动闸的空动时间、制动闸的闸间隙均大于规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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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之不能可靠地制动;
② 制动装置传动系统因长期工作疲劳变形失效,闸瓦磨损严重,使闸瓦与制动轮的接触面积小于规定值,造成不能可靠地制动等;
③ 防止过卷等保护装置失效;
④提升钢丝绳的连接装置插销不闭锁,未使用保险绳;钩头、三环链、插销未按规定进行试验或者其安全系数不符合规定等;
⑤设计的防跑车装置不符合本矿的实际状况;安装不当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工作状态不正常或出现故障,起不到防跑车的作用;
⑥绞车各种机械、电气保护失效; ⑦斜巷轨道质量差;
⑧在轨道斜巷的上部车场未挂钩下放或过早摘钩;
⑨倾斜井巷串车提升:如设计、安装和运行三方面违背《煤矿安全规程》第370、371、372条规定,都有可能发生断绳、跑车、掉道、撞人、损坏设备等恶性事故;
⑩各种小绞车,设备状态不完好,制动闸失灵,绞车本身固定不牢,超载运行等。
(三)提升、运输系统危险、有害运输存在场所
1、提升系统:主井提升机房,上下井口车场、操车硐室、天轮架等; 2、胶带运输系统:胶带输送机机头、机尾、机巷、胶带搭接点、地面生产系统运输环节等;
3、辅助运输系统:运输大巷、井底车场、机车运输拐弯处、巷道狭窄段、运输转载点、机车会车处;斜巷上下车场、运输斜巷等。
九、电气
(一)电气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1、电气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由电气设备和设施缺陷(选型不当、分断能力不够、电缆过载、不阻燃等)可能引发的电气事故:电源线路倒杆、断线、过负荷、短路、停电、人员触电、电击、电伤、电气设备起火、电火花、防爆电气设备失爆等,且电气火花有可能点燃瓦斯,造成火灾或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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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气主要危险产生的原因
(1)雷击产生过电压、放电产生火花或将设备和电缆击穿、甚至短路,引发火灾;变配电室内未装设机械通风排烟装置及无足够的灭火器材,处理事故困难,导致事故扩大,造成全矿停电,停风、停产;
(2)开关、断路器遮断容量较小,不能分断短路电流,瞬间因短路故障产生大量的热能而烧毁设备及电缆,引发火灾事故,造成部分用户或全矿停电、停风、停产,严重时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3)主变容量不足,一台发生故障,其余变压器不能保证矿井一、二级负荷供电;矿井电源线路强度不足,倒杆、断线,造成停风、停产,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4)继电保护装置未装设或采用淘汰产品,出现越级跳闸、误动作造成无故停电,扩大事故范围;
(5)开关柜闭锁未装设或失效,造成误操作、短路、人员伤害; (6)井下电气设备安装、维修不当、失爆,电火花点燃瓦斯,造成火灾或引起瓦斯爆炸事故;
(7)井下带电电缆破损、拉脱、电缆绝缘下降,造成短路、接地,引发电气火花;
(8)绝缘手套、绝缘靴、验电笔等器具破损、绝缘程度降低,验电笔指示不正确;
(9)闭锁装置不全、失效、警示标志不清,人员误入; (10)井上下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11)静电危害事故:各类排水、通风、压风管路,由于内壁与高速流动的流体相摩擦,使外壁上产生大量的静电电荷,这些电荷不能泄漏时,积聚其表面产生静电,在对地绝缘较好的管壁上产生的静电电压,静电放电火花会成为可燃性物质的点火源,造成爆炸和火灾事故;井下工作人员穿化纤衣服,也能产生静电,人体因受到静电电击的刺激,可能引发二次事故,如坠落、跌伤等。
(12)谐波及其危害的危险性分析
矿井电力系统中主要的谐波源是主井提升机电控系统具有非线性特性的变流设备。谐波的危害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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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使电网电压波形发生畸变,致使电能品质变坏;
②使电气设备的铁损增加,造成电气设备过热,降低正常出力; ③使电介质加速老化,绝缘寿命缩短;
④影响控制、保护和检侧装置的工作精度和可靠性;
⑤谐波被放大,使一些具有容性的电气设备(如电容器)和电气材料(如电缆)发生过热而损坏;
⑥对弱电系统造成严重干扰,甚至可能在某一高次谐波的作用下,引起电网谐振,系统紊乱,造成设备损坏。
(二)电气系统危险、有害因素存在场所
1、地面供电系统危险、有害因素存在场所:10kV架空线路、地面变电所、主井提升机房、主通风机房、压风机房、锅炉房、地面生产系统、工广照明、食堂及福利设施的机电设备机房等;
2、井下供电系统危险、有害因素场所:中央变电所、主排水泵房、井底车场、采区变电所、工作面顺槽胶带、主下山绞车房、运输转载点、各配电点、机电设备硐室等。
十、机械
在操作机器、采、掘设备,移动设备或在机械周围工作时,外露的转动部件防护设施不齐全或不起作用,机械设备不完好,在操作或检查、检修维护过程中,对设备性能不熟悉,不执行操作规程,错误使用工器具,个人防范意识不强,容易发生对操作人员及周围人员的人身伤害。
十一、起重
在设备、材料的起吊、装卸、搬运、安装、撤除等过程中,起吊机械、绳索、扣环选择不当,固定不牢,指挥或判断失误,甚至违章操作,极易造成人身伤害,同时损坏设备。
十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
矿井压力容器主要有:空气压缩机、风包、压风管道、压力管道、氧气、乙炔气体瓶等。压力容器发生爆炸事故,不但使整个设备遭到破坏,而且会破坏周围的设备和建筑物,并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一)空气压缩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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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阀、容调阀、压力开关失效、压力调节器、超温开关故障,机体和排气温度升高(单缸不得超过190℃、双缸不得超过160℃)、压力超限(超过额定压力1.1倍),超温、超压保护拒动,空压机在高温、高压下运行,导致主机及承压元件断裂、爆炸。
2、未选用专用润滑油,油、气分离器、油过滤器堵塞、粉尘颗粒随气流碳化、主机排气室温升过高,引起主机、管路爆炸。
3、未定期对主机、承压元件检查、检验,连接螺丝松动,电动机与联轴器连接松动,销轴磨损超限,或承压元件暗伤,受压能力降低,造成主机及承压元件因震动、撞击而损坏。
4、空压机运转不平衡、磨擦、振动和撞击以及电气设备的噪声未加限制,导致操作人员听觉疲劳,精神烦躁,精力不集中,造成操作失误、酿成事故。
5、空气滤清器过滤不好,微小颗粒吸入空压机,致使主机、风包、管路等承压部位的四壁积碳过多、产生火花,使四壁积碳自燃、爆炸。
(二)压风容器及管道爆炸危险、有害因素存在场所
主要存在地面空气压缩机房、风包、压风管路、掘进工作面及其它用风场所。 十三、高处坠落、坍塌危害 (一)高处坠落危害
1、高处坠落危害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
煤仓、溜煤眼施工没使用安全带、煤仓口无护栏,易造成人员高处坠落;外线电工作业,攀爬线杆、杆塔,登高检查、检修,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带或安全带不合格,发生外线电工坠落伤亡事故。高处坠落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
2、高处坠落危害发生的场所
高处坠落危害的场所主要有:煤仓、溜煤眼及操作平台高出基准面2m以上的作业场所。
存在高处坠落危害的场所,应设置便于操作、巡检、维修和作业的扶梯、工作平台、防护栏杆、护拦、安全盖板等安全设施。梯子、平台和易滑倒的通道等应有防滑措施。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试验,确保质量合格。
3、塌陷对公路、高压线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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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井田范围内通过部分乡镇公路,地表塌陷对公路的影响主要由于沉陷对公路造成低凹起伏不平,在拉伸和压缩区造成路面开裂等破坏,影响车速和行车安全。
井田内有部分乡镇农用输电线路通过。采动地表塌陷对输电线路的影响,主要由于地表的移动、变形和曲率变化,造成架空导线与地面之安全距离减少,或使架空导线绷紧拉断,同时地表下沉还会导致线杆(塔)歪斜,甚至损坏,影响线路输电畅通和安全。
十四、噪声与振动
矿山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设备在运转过程中,由震动、摩擦、碰撞而产生的机械动力噪声和由风管、气管中介质的扩容、节流、排气、漏气而产生的气体动力噪声。噪声对人体的影响不但损害人的听力,还对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消化系统产生有害影响。人员长期或临时在以上环境中工作,还会导致操作人员听觉疲劳,精神烦躁,精力不集中引起操作失误事故。
矿井产生噪声和振动的设备及场所主要有:空压机泵房,通风机和通风机房,水泵和水泵房,绞车和绞车房,爆破作业场所,局部通风机、凿岩设备和凿岩工作面,运输设备和设备通过的巷道,装岩机和装岩作业场所,机修车间等。
十五、中毒、窒息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煤矿井下的有毒、有害气体主要有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硫化氢等,它对人体都是有害的,如果超过一定浓度,还会造成人员中毒或窒息甚至死亡。
食物中毒:职工食堂如果采购和食用腐烂变质、过期的食物,容易造成食物中毒。
中毒、窒息场所:可能发生中毒、窒息的场所主要包括:爆破作业工作面、炮烟流经的巷道、炮烟积聚的采空区、炮烟进入的硐室、盲巷、通风不良的巷道,采空区、职工食堂等。
第三节 重大危险源识别
一、重大危险源识别依据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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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GB18218-2009),与煤矿相关的可能的重大危险源有:
1、生产场所的地面爆炸材料库、井下爆炸材料库(工业炸药库存5t或起爆器材100kg或二者的存放量与其临界值比值之和大于等于1时);
2、蒸汽锅炉(额定蒸气压力大于2.5MPa与额定蒸发量不小于10t/h时)、热水锅炉(额定出水温度不小于120oC与额定功率不小于14MW时)。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煤矿重大危险源可能是:
1、高瓦斯矿井; 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3、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 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 5、煤层自然发火期≤6个月的矿井; 6、地压冲击倾向为中等及以上的矿井。
7、尾矿库(库容量不小于100万m3时):对煤矿而言可能是矸石山。 二、重大危险源识别
目前矿井地面设临时爆炸材料库,设计和实际储存炸药量均小于临界值,矿井井上为主要危险因素,非重大危险源。
矿井地面矸石主要用于建材加工,地面储存量较小,不构成矿井重大危险源。 矿井为高瓦斯矿井,故构成重大危险源。
矿井无煤与瓦斯突出、无煤层冲击地压倾向、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中等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将开龙骨煤层经鉴定为不易自燃煤层,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矿井所开采的龙骨炭煤层煤尘具有爆炸性,故构成重大危险源。 三、重大危险源识别结果
根据以上分析,本矿井为高瓦斯矿井、煤尘爆炸性构成矿井重大危险源,应按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申报登记,并制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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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事故隐患及其存在场所
通过对现场的调查,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井上、下生产和辅助生产系统,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有事故隐患,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能及时整改的,实施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问题已排出计划,限期整改。
第三章 安全管理风险评估
安全管理风险评估采用“安全检查表法”。风险评估小组从矿井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人员配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制定和安全技措资金投入情况等,查阅了相关批文、资料和文件,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国发〔2004〕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经过现场核实、综合分析,对煤矿安全管理现状作出风险评估。
第一节 安全管理模式、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分析
一、安全管理模式、主要组织机构 (一)安全管理模式
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采用以矿长负责制,安全管理上采用横向分工,纵向分级的传统安全管理模式。煤矿是安全责任主体,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的安全生产负责;分管的生产副矿长,是生产班子的负责人,协助矿长抓好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副矿长具体分管安监科,负责全矿的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工作;机电副矿长具体分管机电科,负责机电、提升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总工程师是技术负责人,对全矿的安全生产技术负全面责任;分管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做好分管技术管理工作,负分管技术责任,矿井设立了调度室、安监科、技术科、机电科、通防科、地测科等职能科室及采煤队、掘进队、运输队、通维队等基层区(队)。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各生产及辅助生产区队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矿井各级领导及职能部门,能够严格按各自分工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做好本职工作,使矿井的安全管理模式形成了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网络,强化了煤矿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使矿井安全生产得到了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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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组织机构
矿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由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班子,负责全矿的安全生产。安全副矿长分管安监科,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
根据安全生产需要,矿井以锦字第字(2016)第1号《关于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及任命的通知》。设立了调度室、安监科、技术科、机电科、通防科、地测科等职能科室及调度室、安监科、技术科、机电科、通防科、地测科等职能科室及采煤队、掘进队、运输队、通维队等基层区(队),并聘任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安全监察机构及人员配置
矿井设置了安监科,该机构是矿井专门的安全监察机构,由安全副矿长直接领导。安监科对矿井生产及辅助生产场所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制止“三违”,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安监科下设专职安监员15人。安监科配备的管理人员及安监员满足安全生产管理需求。
二、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一)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 1、安全生产责任制
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建立了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其中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等领导干部7项;其余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63项;各岗位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98项。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制定了以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管理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及劳动定员管理制度等为核心的18项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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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种操作规程
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按照《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4、其它专业管理制度
矿井制定了瓦斯、煤尘、顶板、水灾、火灾、机电、提升运输等主要灾害及其相关危害的预防性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 1、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
矿井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建立了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工种岗位等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各级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岗位和人员,同时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把考核结果与经济利益挂钩。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全面,责任明确,符合矿井的实际情况。建议完善各职能部门的岗位责任制,以明确各职能部门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及义务。
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执行情况
矿井每月上旬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会议由矿长组织,副总以上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均要求参加,主要内容为传达上级安全文件精神、汇报上月安全办公会工作安排的落实情况,简要总结上月工作,对下步安全工作的重点提出意见及措施,需要提交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安全会议记录、纪要有安监科整理下发至各有关单位学习并进行存档。安全办公会议落实情况安监科均有存档。
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矿井制定了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目标有: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杜绝重大非人身事故。有效控制零星事故及轻伤事故的发生。杜绝A级隐患及严重“三违”;质量标准化达到二级标准。生产目标:顺利完成采掘生产接续工作,顺利完成运输系统改造项目。
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执行情况
制定了安全投入保障制度,明确安全费用投入的范围及投入标准。吨煤提取安全费用按30元/t提取安全费用。
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按照《四川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煤矿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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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建立了采、掘、机、运、通、地测防治水、地面设施、职业卫生、应急救援、安全管理及调度专业等11个专业的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考核制度。矿成立了矿领导小组及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针对每个专业制定了总负责人,具体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由标准化办公室负责。各专业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化考核员(由小分队员担任)重点抽查动态达标工作,每月对各专业不少于三次抽查。对检查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及时复查,每次检查的记录均进行存档,作为年终评级考核的依据。并制定了奖惩制度,对优良工程进行奖励,对不达标工程进行惩罚。
6、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矿井设立安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具体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由矿安全科负责,矿安全科根据制度要求每年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和从业人员、新工人培训计划。
矿井现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计19人,其中:矿长、副矿级、副总工程师、科室、区队主要负责人及其它安全管理人员15人,安监科专职安监员15人。安全管理人员均通过安全培训,取得安全安全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矿井涉及特殊工种21种(除安监员外)。①提运作业:绞车司机4人、信号把钩工4人、电机车司机2人;②电工作业:电钳工7人;③采掘作业:采煤机司机4人、掘岩机司机4人;④爆破作业:爆破工15人;⑤通风作业:瓦检工15人;⑥安全检查:安全监测监控工4人。特殊工种人员通过三级安全培训,培训资格证书由矿安全科存放,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工种人数及类别满足要求。
全员培训(除“三项”人员外全部参加)及新工人培训,全员培训不少于24学时,新工人不少于72学时的安全培训。
7、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执行情况
矿井由矿长对全矿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办公室设在安监科,下设三个隐患排查治理专业组。总工程师负责矿井顶板管理、一通三防、防治水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机电副矿长负责矿井的供电、提升运输、排水系统、雨季三防、冬季四防、供水、压风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生产副矿长负责矿井的现场管理、劳动定员、井下放炮、通讯、薄弱人物、边远地点工作管理等方面的隐患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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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治理。每月由矿长组织副总以上管理人员、各科室和区队主要负责人、技术员、部分职工代表参加隐患排查,每月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和跟踪复查,各专业组每旬一次。按照A、B、C三级分类进行分级筛选,并制定出治理隐患的措施要求,落实专项资金,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间及分管领导和监督单位。
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度执行情况
为了保证矿井安全质量管理真正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加大安全质量检查力度,矿井制定了安全大检查制度、专业检查制度、专项检查制度、日常检查制度、特殊检查制度,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安全大检查:矿井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安监科组织,各职能科室有关人员参加安全大检查,并进行分组、分地点、分负责人、分记录员,务必对全矿井的生产地点均进行全面检查,各组检查的安全隐患,现场必须安排检查单位组织整改,升井后记录员到安监科填写整改通知单,安监科负责落实整改。
专业检查:各专业组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每旬由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和复查整改情况汇报安监科。
专项检查:由安监科组织,根据检查的内容和要求由有关科室牵头进行,检查的安全质量隐患及整改落实情况由牵头科室负责落实,同时将整改单交安监科存档备查。
日常检查:安监科安监人员和管理人员抓好日常安全工作的重点,安监科安监员采用8小时不间断的盯头盯面的安全监察方式;安全管理人员根据下井的规定次数,深入现场,对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群监检查:工会聘任兼职群监员、青安岗、党团员监督岗等,不定时或定时对矿井全面检查,起到监督检查的作用。
特殊检查有重点检查、预防检查和跟踪检查,均按照制度进行了有效的检查。 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执行情况
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生产技术、安全部门对采区设计、单项工程设计、采掘作业规程、施工措施或补充措施进行集体审批。明确了设计、作业规程、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审批人员的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
矿井具有符合实际情况的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巷道布置图、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排水系统图、通风系统图、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防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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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图、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通信系统图、井下运输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等。
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制定了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的标准及规定,矿机电科负责对全矿机电设备选型、建档、检查、维修、保养管理,每月编制全矿机电、运输设备检修计划,定期对矿用设备性能进行检测、试验,保证在用设备、器材符合相关标准 , 保持完好状态;对特种设备均委托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或部门进行定期检测、检验和检查。矿用设备煤安标志齐全,并保存完整。
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及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执行情况
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对矿井存在的水灾、火灾(内、外因火灾)、瓦斯、煤尘、顶板等重大危险、有害因素可能造成的重大灾害事故,2016年初重新编制了《<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应急救援预案>》。矿井的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编制及应急救援预案基本规范,措施操作性较强。应急救援预案经过各专业组审核及外部审核,由矿长签字组织下发,有贯彻学习,签字记录表,符合相关要求。
根据要求,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与狐狸破救护队签订协议担负矿井救护工作,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2、安全奖惩制度执行情况
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安全奖惩制度,明确了奖罚的项目、标准和考核办法。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教育理念,坚持安全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做到奖罚分明,重奖重罚矿每季度、半年和年末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对实现安全目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安全专项奖励。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职工及防止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安全生产存在问题提出举报;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等按照管理制度进行奖励。同时,违背以上条款的,根据规定进行惩罚并根据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13、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执行情况
矿井建立井口检身室,职工下井或上井时,检身室即将下井职工的单位、姓名、工号和考勤时间记录下来,完成考勤信息的采集、处理、汇总工作。井口检身室工作人员每班要按规定时间向调度室汇报入井人数,发现未上井者,应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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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同时,井口检身工对每一下井人员逐一检查,人员入井人员按要求佩带防护用品,工人上井后把矿灯、自救器交到矿灯房,矿灯房根据交灯情况,清点核实升井人员数量。
14、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矿井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对照新版《煤矿安全规程》,排查存在的问题,真正做到“一学、二查、三整改”。做到“一工程一规程,一措施一要求”,依法开采,合理开拓。严格施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编制的《煤矿安全操作规程》。
15、管理干部下井带班制度执行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下井标准深入矿井第一线开展工作,保证矿井安全无事故。主管矿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0个,总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少于12个,其它副矿长及副总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少于15个,领导带班下井在井下调度室交接班。跟班干部要与工人同时上井、同时下井,坚持井下交接班,如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必须立即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向矿长、调度室。带班管理干部在现场交接班,交班记录由安监科存档。安监科每月月底将管理干部带班记录汇总和管理,并进行考核,定期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和安全奖励的重要内容。现检查领导带班下井考勤记录,下井带班次数、交接班情况符合要求。
16、劳动定员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根据国务院第446号令《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文件《关于印发〈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劳动定员,杜绝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结合本矿井实际情况,特确定采煤掘进劳动定员如下:采煤工作面每小班不得超过13人,掘进工作面每小班不得超过5人。矿井严格按此执行。
17、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已经建立了相应的事故统计汇报制度,由安监科负责处理事故、事件的分析处理。通过查阅资料,对轻微伤事故已做了分析处理,建立了事故统计台帐,对事故进行了等级划分和事故追查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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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1)职业健康查体及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情况
矿井根据制定的制度执行,成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小组,在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查体,该医院具有四川卫生厅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矿井为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统一安排进行了职业健康查体。查体情况由综合办存档;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个体呼吸性粉尘、粉尘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作业场所噪声及作业场所氡浓度进行了监测,针对职业危害,矿井采取了发放防尘口罩、防尘洒水、隔声装置等保护措施。
(2)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矿井为从业人员配置的自救器、安全帽、矿灯、胶鞋、工作服等劳动防护用品,按要求及时发放劳动全防护用品,有记录台帐。对自救器、矿灯等能做到及时维修,确保可靠、有效。矿井劳动防护用品三证一书齐全。
(3)工伤保险执行情况
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按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保险费由矿井统一办理。符合法律规定。
19、各专业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各科室根据本专业要求均制定了管理制度,现场按照各专业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第二节 安全管理体系适应性风险评估方法和过程
一、风险评估方法:采用安全检查表法。
二、风险评估过程:按照《安全检查表》内容与矿井逐条落实,并对印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加以核实,记录存在的问题,由此对《安全检查表》涉及的内容作出初步判断。通过查阅、收集资料、现场调查、抽查取证和座谈的方法进行风险评估。汇总现场收集资料和现场安全现状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与矿井有关人员交换意见,在此基础上对检查表的初步风险评估做出必要的修正,以确保检查表内容的真实性和风险评估的准确性。
运用安全检查表方法,识别危险、有害因素,经辨识认为本系统的危险、有害因素有:
1、物的不安全状态(机电设备失控、故障、设备事故,人员伤亡、经济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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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等)。
2、人的不安全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
3、管理缺陷(安全意识淡薄、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投入不足等)。
第三节 安全管理体系适应性分析及风险评估结果
一、安全管理体系适应性分析
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矿井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体系、安全生产监察管理体系、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和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这四大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机结合,使矿井的安全管理体系更加适应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
1、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体系
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行;其他副矿级和中层领导负责各自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形成了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调度室、安监科、技术科、机电科、通防科、地测科等科室主要负责人→队主要负责人→班组长组成的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体系和安全管理网络,确定了在矿长领导下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矿长为经考核合格,具有有效的煤矿矿长资格证和安全资证书。分管矿长、总工程师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员均经培训考核合格,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安全生产监察管理体系
由矿长→安全副矿长→安监科中层安全管理人员→安监科专职安监员→安全生产职能科室、队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的安全生产监察管理体系,明确了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和权限,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组织保障。矿井设有安监科,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监察。安全管理人员、班组作业人员都能够结合本岗位实际,按章作业,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及时报告。
3、安全技术管理体系
建立了以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能部门技术人员、队技术人员组成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体现了以总工程师为主的技术总负责,采、掘、机、通、地测专职技术人员协助总工程师对各专业内技术负责,明确了各级技术管理和技术人员职责和权限,落实技术管理工作,确保安全技术规程和作业规程的的落实,为安全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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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管理体系适应性风险评估结果
矿井采用传统的安全管理模式和安全管理体系,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明确责任,分工负责,相互协助,相互监督,实现安全生产责任严细化、规范化;制定的年度应急预案及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较完善;图纸资料较齐全规范;安全技术管理、安全监察、安全现场管理、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工伤保险缴纳等落实基本到位。安全管理体系较完善,具有系统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该安全管理模式和管理制度能适应目前安全生产要求。
第四章 生产系统与辅助系统风险评估
第一节 风险评估单元的划分和风险评估方法的选择
一、风险评估单元的划分
根据矿井生产工艺的特点和危险、有害因素对生产系统与辅助生产系统的综合影响,为使各风险评估单元相对独立,便于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危险度风险评估,并具有明显的特征界限,本次安全生产环境状况风险评估以生产系统划分风险评估单元,共划分以下16个风险评估单元:
1、开采系统单元; 2、通风系统单元;
3、瓦斯、煤尘爆炸防治系统单元; 4、防灭火系统单元; 5、防治水系统单元; 6、监测系统单元;
7、爆破器材储存、运输系统单元; 8、提升、运输系统单元; 9、压风自救系统单元; 10、电气系统单元; 11、救护系统单元;
12、卫生、保健与健康监护系统单元; 13、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单元; 14、通讯联络系统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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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供水施救系统单元; 16、应急避险系统单元。 二、风险评估方法的选择
矿井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比较复杂,设备多,范围广,为便于风险评估,充分发挥专家的现场经验,本次对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安全生产环境状况风险评估采用安全检查表法进行风险评估。
三、风险评估过程
1、确定风险评估单元。包括风险评估单元的确定和风险评估设备的选择。 2、听取矿井对各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安全管理、安全设施、设备、装置等有关情况介绍,按风险评估大纲要求矿井提供相关图纸、资料。
3、按照《安全检查表》分系统单元对矿井安全现状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座谈、查阅资料、汇总现场收集资料和现场安全现状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加以核实,记录存在的问题,由此对《安全检查表》涉及的内容作出初步风险评估。然后与矿井有关人员交换意见,对检查表的初步风险评估做出必要的修正,以确保检查表内容的真实性和风险评估的准确性。
第二节 开采系统风险评估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共有主斜井、副斜井、回风斜井3个井筒。矿井目前回采龙骨炭煤层。共安排2个回采工作面,3个掘进工作面。
采煤工作面为1121、1122采煤工作面。
掘进工作面为:2122运输巷、2122下回风巷、2122上回风巷及绕道。 一、风险评估过程
根据安全检查表内容,对矿井安全现状情况进行实地调查,逐项落实,并与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交谈,查阅设计、批文、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和资料。现场检查地点1121采煤工作面、1122采煤工作面、2122运输巷、2122下回风巷、2122上回风巷及绕道以及沿途巷道、硐室。
二、系统风险评估 (一)采煤系统
矿井目前采煤工作面为1121采煤工作面、1122采煤工作面。本次对采煤系统的风险评估以1121采煤工作面、1122采煤工作面作为系统、参照作业规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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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状况进行风险评估。
1.1采煤方法、工艺
根据煤层分层厚度、煤层赋存条件和我矿的设备状况,1121采煤工作面、1122采煤工作面均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方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为确保最大限度煤炭资源回收及结合分层开采现状,1122工作面采高为0.65m,1122工作面采高为0.60m。
1.2技术管理
采掘工作面根据采区设计编制了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巷道维修编制了安全技术措施,规程和补充措施符合规定要求,审批、贯彻符合有关规定,采掘工程资料齐全,各种管理制度健全,执行严格。
1.3巷道断面与巷道维护
主要运输巷和回风巷及在用巷道净断面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的需要,顶板支护形式可靠,维修状况良好,采区上、下山与平巷净高不低于1.8m,管线吊挂高度符合要求。
(二)掘进系统风险评估
矿井现有掘进工作面为:2122运输巷、2122下回风巷、2122上回风巷及绕道,采用炮掘机装工艺。
1、技术管理
矿井根据采区设计编制了《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并由总工程师组织集体审批;编写了施工准备、巷道贯通预透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单位向参加施工的全体职工进行了传达、贯彻学习、签字并进行了考试。遇地质构造等影响施工安全的特殊情况能够及时编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1.42条、鲁煤安发(2003)7号文。
2、支护形式
临时支护:前探梁支护。
前探梁的规格型号:前探梁采用8#槽钢与4mm钢板对焊制成,数量为两根,长度不小于4.2m,位于顶部巷中两侧的两排锚杆处。前探梁间距为1.4—2.2m(中-中),前后吊环间距为1.6—2.0m(中-中)。每根前探梁的长度以保证两吊点(两个锚杆间排距)长度和截割进尺之和为准,前探梁的长度不得小于4.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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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机厂专门加工的吊环固定到顶部的锚杆上,每根前探梁的固定点不得少于2个。
永久支护:2122运输巷、2122下回风巷、2122上回风巷及绕道均采用锚杆支护方式。
3、运输方式
2122运输巷采用刮板运输机加皮带运输方式;2122下回风巷、2122上回风巷及绕道采用耙渣机装矸串车运输方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三、开采系统现场存在问题
根据采煤工作面溜头端头顶板下沉的实际,应增加单体,提高支护密度。 四、开采系统风险评估
经整改复查风险评估认为:矿井开拓布局、巷道布置合理,采区有设计有批文;采掘工作面实现了独立通风,采区排水系统完善;单位工程开工前制定了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实施,规程、措施编制内容、学习考试、成绩登记、传达贯彻等符合有关规定。
矿井、水平、采区、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符合规程要求;采煤工艺、支护材料选型合理;巷道净断面、人行道宽度及其他安全距离满足要求;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永久支护设计合理,支护质量较可靠,采取的支护形式满足巷道支护要求和实际情况;爆破作业、爆破器材使用与管理规范。
五、开采系统风险评估结果
矿井开采系统符合设计、《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评估结果为低风险。
第三节 通风系统风险评估
一、系统现状 1、通风系统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15万t / a。矿井采用斜井开拓。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主斜井、副斜井进风,回风井回风。
(1)矿井专门制定矿井风量计算办法;各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均有风量计算、通风系统要求及局扇风机选型。矿井每月按规定对井下各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制定配风计划, 各月份的矿井供风计划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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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加强矿井通风管理,矿井专门制定通风系统各项管理规定、保证通风系统安全、合理、可靠,通风系统措施编写的内容较齐全,措施较全面;通防工区的通风设施管理台帐、局扇和风筒管理台帐,通风调度记录、通风设施维修检查记录等各种台帐记录建的较齐全。
通风部门按期绘制通风系统图,并定期进行修改补充完善,使之与现场相符。 矿井毎月根据采掘工作面布置专门制定通防工程月度作业计划和瓦斯检查设点计划,并由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每季一次通防工作总结,矿井通风系统管理较正规。
(4)通防管理机构
矿井总工程师对全矿“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责任,同时配备一名副总工程师直接分管一通三防工作。矿井专门成立通防科和通防工区,通防科专门配一名通防科长,1名技术人员。通防工区配通防科长1人,技术员1名,通防专业人员15人,工种较齐全,专业人员能满足现场安全生产的需要。
(5)通风仪器、仪表配备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矿井配备了各种必需的通风检测仪器仪表,其中DFA-4型高速风表1台,DFA-2型中速风表1台, DFA-3型低速风表2台,定期送到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
二、风险评估方法和过程
1、风险评估方法:采用安全检查表法。 2、风险评估过程
按风险评估大纲要求检查相关图纸、资料。对照《安全检查表》内容与逐条落实,并对印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加以核实,记录存在的问题,由此对《安全检查表》涉及的内容作出初步判断。
实地调查内容:安全监测监控室,查阅矿井通风系统图,通风月、旬报表、瓦斯日报等各类报表、一通三防技术管理资料、各类台账、记录等,下井检查了掘进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及沿途的通防设施。
汇总现场收集的资料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对检查表的初步风险评估做出必要的修正,以确保检查表内容的真实性和风险评估的准确性。
三、现场隐患及存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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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风筒部分有破口。 四、风险评估安全与分析
从月、旬测风报表和实际调查来看,矿井的实际进风量大于需风量,各掘进工作面和主要硐室的配风量均大于计算需风量。
井下生产掘进工作面均有独立通风系统,采用局部通风机正压通风,并实行双风机、双电源,达到自换、自动供风,局部通风机实现挂牌管理,防止无计划停电停风。风筒材质符合要求;各采掘工作面和硐室的风量均能满足规定要求。
矿井通防机构健全,通风专业人员配备齐全,通风技术人员按规定制定矿井配风计划,定期对井下各用风地点进行测风,及时填报通风旬、月报表;并绘制矿井通风系统图。 五、风险评估结果
风险评估认为矿井通风系统合理,风流稳定,风量满足煤矿安全生产需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规范要求,评估结果为低风险。
第四节 瓦斯、煤尘爆炸防治系统风险评估
一、瓦斯、煤尘防治系统现状 1、瓦斯防治系统
矿井建立瓦斯检查与防治系统,按月制定瓦斯设点计划,配15名专职瓦斯检查工分班进行巡检;矿井另配有型号为CJG10(0~4.0%)光学瓦斯检查仪21台; GJY4/30型氧气、甲烷两用检测仪1台;JCB-C31B/JCB4(B)型便携式瓦斯报警仪90台。分别定期进行检验标校,并出具检定证书;为加强瓦斯管理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矿井专门建立瓦斯隐患排查制度、启封密闭排放瓦斯制度、瓦斯综合治理管理制度、”一炮三检”制度、瓦斯日报表填报和审查签字等制度。
在副斜井口附近专门建立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发放室,矿长、总工程师、技术人员以及采掘区队长、机电维修工、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下井均能携带瓦斯报警仪,并有记录可查。
2、煤尘防治系统
矿井目前计划开采的龙骨炭煤层有爆炸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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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矿井建有防尘洒水管路系统。
矿井在主井口附近建有一座容量600m3的水池,依靠静压通过副斜井进入±0水平井底车场,再进入各掘进工作面和其它用水地点。巷道每隔100m设有三通阀门供洒水灭尘及净化喷雾帘。
防尘水源主要来自井下排上来的。其水质达到工业卫生标准要求;水量、水压满足井下安全生产需要。
。据统计矿井井下共安有净化喷雾帘12道,防尘装置较齐全,使用正常。根据10月份采掘工作面和其它产尘地点测尘检测结果分析,各工序的粉尘浓度大部份达到标准值以下。
按照《规程》规定矿井专门配备CCZG1000只读式测尘仪1台。 为加强综合防尘工作,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下发《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矿井相继建立测尘制度、防尘工岗位责任制;掘进作业规程专门编写综合防尘措施内容和要求,同时附有防尘系统图。矿井专门绘制防尘系统图,每月修改补充一次;通防工区建有防尘管路、防尘设施台帐和清尘记录。矿井按规定发放防尘口罩,定期对接尘的人员进行查体,并建立个人职业健康档案。
二、风险评估方法和过程
1、风险评估方法:采用安全检查表法。
2、风险评估过程:按风险评估大纲要求矿井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对照《安全检查表》内容逐条落实,并对印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加以核实,记录存在的问题,由此对《安全检查表》涉及的内容作出初步判断。
在对检查表作出初步判断的基础上,在现场检查了一个采煤工作面的防治瓦斯措施落实和防尘设施使用情况及综合防尘措施落实。
三、安全风险评估 1、瓦斯防治风险评估
矿井有专职瓦检工,瓦斯检查仪配备较齐全,瓦斯检测日报表填报符合规定,无没有封闭的盲巷,瓦斯管理较为规范,瓦斯防治系统健全完善,符合瓦斯治理防范规定。
在以下地点可能发生瓦斯(二氧化碳)超限而引发事故:掘进工作面及高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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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盲巷和临时停工停风巷道、串联通风和掘进工作面出现循环风、启封密闭或恢复通风的巷道、盲巷水仓口等。
2、煤尘防治风险评估
矿井按规定对开采的煤层进行煤尘爆炸性鉴定。专门建立防尘洒水管路系统,防尘管路敷设到采掘工作面。防尘设施自运化程度高,防尘隔爆设施安装齐全, 为减少尘毒危害,矿井建立防尘制度,制定综合防尘措施,同时设立防尘管理机构,配置测尘仪,矿井防尘系统完善,综合防尘措施落实, 符合防尘规范要求。
四、风险评估结果
根据现场调查风险评估认为矿井瓦斯、煤尘防治系统完善,设施齐全、制度健全,安全技术措施落实,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AQ 1020-2006《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瓦斯煤尘防治规范要求。评估结果:瓦斯防治系统为低风险、煤尘防治系统为中风险。
第五节 防灭火系统风险评估
一、防灭火系统现状
1、消防管路系统:为防止发生意外火灾,矿井专门在井下建立同防尘共用的一套消防供水管路系统,专门配有消防栓,配备消防灭火装置,水量、水压符合《防灭火规范》规定,采后做到及时封闭。
井上和井下±0水平专门建立消防材料库,库中配备了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和工具;
井上、下主要机电设备机房、硐室和要害场所配备了必要的消防器材和灭火工具及沙箱。井下电缆和风筒均具有为抗静电阻燃性能,电气设备开关具有防爆性能。
2、防灭火管理
矿井成立了一通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制定防灭火综合防治安全措施;采掘作业规程专门有预防火灾发生的的安全措施内容,采煤作业规程专门编有防灭火设计。矿井制定了进风井防止烟火进入井下的安全措施;定期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知识培训,每年进行一次火灾应急救援预案演习。
矿井配备了ZH-30型化学氧自救器255台,每3个月对自救器分别进行气密性检测和称重检查,并建有记录备查。所配备的自救器按下井总人数200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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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量符合规定要求。
二、风险评估方法和过程
1、风险评估方法:采用安全检查表法。
2、风险评估过程:按风险评估大纲要求矿方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对照《安全检查表》内容逐条落实,并对印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加以核实,记录存在的问题,由此对《安全检查表》涉及的内容作出初步判断。
在对检查表作出初步判断的基础上,对矿井进行安全现状的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三、安全分析与风险评估
1、矿井防灭火系统完善,配套设施齐全,管理制度健全,专门建有防灭火队伍,配备防灭火专业人员,工作开展正常。
2、矿井建有与防尘共用一套消防洒水管路系统,配置消防设施;地面变电所、主副井绞车房、主通风机房、地面生产系统、充电室、仓库等重要场所都配备了一定数量及不同种类的消防器材。
井下机电硐室配有灭火器、沙箱、水管和消防工具,符合防灭火规范要求。 四、风险评估结果
风险评估认为矿井防灭火系统完善,配套设施较齐全,制度健全,措施落实,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矿井防灭火规范》要求,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评估结果为中风险。
第六节 防治水系统风险评估
按照“矿井防治水系统现状风险评估安全检查表”中各项内容逐一对照检查,审核现场各类有关资料、文件31份,并在地面及井下现场查看了与防治水有关的设施与设备,作出防治水系统风险评估。
一、防治水管理
矿井下发了成立防治水领导机构的红头文件,文件中明确了各领导在防治水方面的责任,先后建立了《防治水工作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等一整套管理制度,有1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日常的防治水工作,工作中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规章制度。按要求编制了《2016年度矿井防治水计划》和《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按月编制了《采掘面月度水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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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预报》,每季度进行水情水害总结分析。总之,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在防治水管理方面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及《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二、矿井水文安全条件分析
矿区水文地质条件为以老窑积水和采空区塌陷裂隙导水为主,水文地质条件中等。
三、矿井水文地质资料
查看了《1122采煤工作面地质说明书》、《1121采煤工作面质说明书》、《2122运输巷地质说明书》、《2122下回风巷地质说明书》及《2122上回风巷及绕道地质说明书》,“地质三书”内容符合规定要求。
查阅了《1122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1121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2122运输巷作业规程》、《2122下回风巷作业规程》及《2122上回风巷及绕道作业规程》,均按规定编制了防治水措施。
查阅了井上下对照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充水性图和矿井涌水量观测台账,各种防治水有关的图纸和台帐种类齐全,内容符合要求。
四、矿井防治水措施
目前,矿井采取的防治水措施如下: 1、建立健全水文观测系统。
2、坚持水害排查、预报制度。对可能受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做好月报、季报和年报,坚持一周一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定人、定时间处理。
3、合理布置采场,严格按规程要求留设防水煤柱。
4、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制度,加强对老空水、含水层水和断层、封闭不良钻孔导水性的探查。
5、加强井下排水系统的维护、定期进行检测,雨季前进行联合试运转,清挖大巷水沟,保证排水系统可靠。
五、探放水措施
矿井每月编制采掘面月度水情水患预报,根据作业地点可能受水威胁的类型,采取相应的防治水措施。
成立专职防治水队伍,3名探放水工全部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执证上岗,从事井下探放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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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采掘面不受水害威胁,没有探放水工程,如进行探放水,将严格按规定编写探放水钻孔设计及施工措施,并严格执行。
六、矿井排水设施
在±0水平井底车场主井附近设中央水仓及泵房,主排水泵房有两个安全出口,一个通到井底车场,一个通到井筒,泵房内安装3台MD85-67×6型多级离心泵3台,配用YB2-280S-2型,0.66KV,160KW电动机。
矿井于2016年4月27对主排水系统进行了联合试运转,矿井中央泵房、水泵、水管、控制设备、辅助设施均达到完好标准,各种保护整定正确合理,排水系统运行正常,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满足矿井排水要求。
另外,矿井委托安全检测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对主排水系统进行了检测检验,检验结论:依据AQ1012-2005《煤矿在用主排水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检验,排水能力符合要求。
八、井下水动态观测
井下水动态观测系统满足矿井安全要求。 九、地面防治水
井口及工业广场均高于历年最高洪水位,不受洪水影响,矿区内的地表水主要是受降水补给的地表溪沟,其影响主要是对矿井工业场地,因此地表防洪措施亦是针对工业场地而采取矿井下发了《雨季“三防”实施方案》,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的雨季“三防”领导小组,建立了《雨季“三防”应急救援预案》。编写了《防洪、防内涝、防治水措施》,地面防治水符合规定。
十、问题及建议
现施工的两水文观测孔,尽快安装仪器进行观测,分析水文资料,以便充分收集下组煤水文资料,详细分析下组煤水文情况。
十一、防治水系统风险评估结果
通过调查分析,风险评估认为,矿井防治水系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和安全生产条件,能够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评估结果为低风险。
第七节 安全监测系统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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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统现状
我矿采用的是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研究院研制的KJ90NA型煤矿综合监控系统,系统具有对瓦斯、一氧化碳、风速、温度等环境参数的采集、显示和报警功能;具有对馈电状态、风机开停、风门开关、各种机电设备开停等生产参数的采集、显示、报警、控制等功能。
根据我矿目前实际情况,地面监控中心站安设了2台监控主机,在地面主扇风机房、井底车场、中央变电所、1121采煤工作面、1122采煤工作面、采区变电所、二水平变电硐室、2122下回风巷掘进、2122机巷及绕道回风巷掘进、永久避难硐室、±0m水平东翼运输巷等工作面设置12台分站,其中:地面2个,井下10个,相应的传感器有:瓦斯传感器27个,机电设备开停传感器117个,CO传感器5个,温度传感器11个,风速传感器3个,风门开闭传感器10个,传感器的设置数量和功能均符合规程要求;监控系统已同省、市、县监控平台实现了联网,能够24小时实时监控,够满足我矿生产需要
二、风险评估过程
按照检查表内容,现场检查了监测中心机房、通风机房、采煤工作面,查阅有关制度、资料和报表及采掘作业规程有关监测内容。
三、监测系统风险评估
矿井安装的KJ90NA安全监控系统已投入使用;各类传感器安设齐全,并能做到定期调校,系统使用正常,性能可靠,各种记录建的基本齐全,每天把监测的结果打印成日报表报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审查签字。通过查阅安全监测日报表,填报和矿长、总工审查签字正常。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区队长、放炮员、工长(班组长)、流动机电修理工等有关人员下井能配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且在井口设有专人发放,安全检测仪器仪表数量能满足需要,达到定期标校。
四、监测系统风险评估结果
风险评估认为矿井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较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要求,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评估结果为低风险。
第八节 爆破器材储存、运输系统风险评估
一、系统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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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送系统:爆炸材料由公司经培训合格押运员负责运送到井口,爆破工凭证件和领料单据领取爆炸材料。
2、爆破物品使用和管理:爆破物品管理由安全矿长负责,当地公安部门监管。矿井专门制定爆破物品使用和管理制度,同时制定放炮“一炮三检”制度。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有爆破说明书。爆破工从库房领取的爆破材料后分别存放在专用箱内;爆破作业由专职爆破工担任,做到持证上岗,经培训合格的爆破工15人;爆破作业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条款要求。
二、风险评估过程
按照检查表内容,对矿井爆破材料现状进行实地调查。现场检查了查阅了放炮员持证上岗情况和有关记录,查看有关放炮作业的内容和安全措施。
三、爆破器材储存、运输系统风险评估
库房内设有爆炸物品发放、退回记录、库存登记薄、爆破工领取单等,发放手续齐全。
矿井成立了爆破物品管理领导小组,为加强对爆炸材料的管理,专门建立爆破材料管理制度,并悬掛在库房的发放室内。定期对接触爆炸材料的各类人员进行培训。矿井制订了 “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瞎炮处理制度。井下爆破作业专门在采掘作业规程中编制了爆破说明书、爆破图表和安全措施,爆破作业人员严格按爆破说明进行操作,防止爆破事故的发生。
爆破物品运输、管理、作业人员安全专业培训取得资格后,能持证上岗。矿井采掘生产机械化程度较高,生产较为集中。切实加强爆炸物品的管理和作业地点的正规操作,严格放炮制度的执行,有可能发生爆炸和爆破伤人事故。为此要求矿方切实加强对爆破物品的管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存放炸药和雷管,防止超存;放炮作业安规程操作,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
四、风险评估结果
风险评估认为爆炸材料管理系统完善,制度健全。库房设置符合规定,配风合理;有爆破材料贮存和使用许可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民用爆破器材管理要求,评估结果为低风险。
第九节 提升、运输系统风险评估
一、提升系统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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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升系统概况
主井提升:井筒直径Φ1.2 m,安设2JK-2.0×1.25P/30提升绞车一台。 (二)提升系统分析
主井提升机主辅双回路电源均由工广10/6kV变电所高低压母线馈出,供电可靠。提升系统管理、运行良好,其机械、制动、电气控制和监测系统完善,主井提升机设有过卷、过速保护、限速保护、闸间隙保护、松绳保护、减速功能保护失效保护、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等保护,设有防撞梁、防跑车装置、过卷缓冲器,主井口安设有阻车器、系统联锁装置。提升信号由井口转发并与提升机安全回路闭锁。
煤矿建立了提升设备管理机构,负责提升机设备、设施的管理、运行和维护;建立了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技术资料和图纸较齐全。
(三)提升系统风险评估
主井提升机主辅供电均实现了双回路供电。提升机各类机械、电气安全保护、提升信号装置配备齐全;按规程要求设置过卷、过速保护、限速保护、闸间隙保护、松绳保护、减速功能保护、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等保护装置;主井提升机、钢丝绳按规定经资质单位进行了探伤、检验和技术测定,经校验钢丝绳及悬挂装置安全系数符合规定,检验依据、内容符合《煤矿在用缠绕式提升机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AQ1015-2005要求。
主井提升系统各项检查记录较齐全,并能认真执行;制定了岗位责任制、设备检修制、巡回检查制、包机制、交接班制和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并能认真执行;提升机相关资料说明书、总装图、制动装置结构图、制动系统图、电气系统图、提升装置检查记录、钢丝绳检查记录、安全保护装置试验记录、事故记录较齐全。司机持证上岗,维修工及操作人员能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进行工作。
(四)提升系统风险评估结果
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主井提升系统,运行正常;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齐全、落实到位;提升机的各项检测、检验、试验报告齐全、结论明确;安全保护装置、安全设施齐全,动作可靠,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二、运输系统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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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运输系统概况
井下煤炭运输采用胶带输送机和轨道车辆转载运输,辅助运输均采用轨道运输。
(二)辅助运输
±O水平采用电瓶机车运输,掘进碛头采用调度绞车辅助运输。 (三)运输系统风险评估
井下煤流运输系统使用的胶带运输机,设有液压粘性驱动装置、制动器、逆止器。胶带输送机安装了综合保护装置,安全设施齐全、动作可靠;胶带、电缆、电气设备等“二证一标志”齐全,属防爆设备的有防爆合格证。阻燃胶带进行了检验,结论:合格。
煤流运输及辅助运输系统采用的电机车照明、红灯、警铃齐全有效;制动装置完好,机车制动距离试验合格;矿车联接插销、三环链均进行了安全检验,结论合格。采区上下山按规定安设了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一坡三挡”齐全,使用正常。绞车机械、电气设备完好,提升信号声光具备、清晰可靠。
煤炭运输和辅助运输系统建立了完善的运输设备管理机构,负责矿井运输设备、设施的管理安装和维修;各环节岗位设有检查、检修记录、交接班记录、事故记录等齐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设备检修制、巡回检查制、干部上岗制、包机制、交接班制等各项制度健全;图纸、资料齐全。电机车司机、胶带输送机司机、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均持证上岗、能够正规操作。
(四)运输系统风险评估结果
矿井运输系统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各环节安全设施基本齐全、动作可靠;按规定对运输设施、连接装置进行了检验、检测和试验,有报告、有记录。安全保护装置、安全设施配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评估结果为低风险。
第十节 电气系统风险评估
一、电气系统概况 1、地面供电系统
我矿为一类负荷供电,采用双回10kv高压供电,在矿回风斜井附近建设有配电房及变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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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高压供电采用双排母线并列运行方式,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或停止供电时可经过联锁开关进行联结成单母线运行方式;联锁开关与两进网开关采用机械互锁。
主要通风机采用低压双回路供电,变频启动及运行,可方便调速和反风。 低压一回路与二回路之间采用九头负荷开关转换保证电气安全和一类负荷供电连续性。
固定式高压开关柜11台,其中进线柜2台,母联柜1台,馈出柜5台,无功补偿柜2台,PT柜2台。高压开关柜采用双排三通道布置,各排间留足检修位置。
变电所共设高压开关馈出柜共7台:两台馈出柜馈出线经MYJV22型煤矿用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电缆入井,供给井下变电所。
两台馈出柜馈出线供给地面电力变压器。一台馈出柜馈出线供给主斜井绞车。
矿井地面共选择主变压器2台,总容量515kVA(315kvA与200kvA各1台),其中在工业场地变电所安设两台S11-315/10型变压器供给需要双电源双回路的空压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主斜井绞车、副斜井架空人车及工业广场生产生活用电,并通过两趟150m的MY-1000+3×95+1×25-70mm型电缆将380V电源送至回风斜井配电室,供给主要通风机用电;工业场地变电所经两台KBSG-100/10型变压器馈出0.4kV电源作瓦斯抽采泵站主供及备用电源。
2、井下供电系统
±0m水平中央变电硐室安设1台KBSG-315/10型矿用隔爆干式变压器供给采掘工作面主供及备用电源,安设一台KBSG-100/10型矿用隔爆干式变压器供给局部通风机专用电源,备用电源取自相邻变电硐室的两专电源。
-150m水平中央变电硐室安设有1台KBSG-315/10/0.69型,1台KBSG-500/10/0.69型变压器和1台KBSG-100/10型矿用变压器供给采掘工作面主供及局部通风机专用电源。
变压器均采用分列运行方式,馈出电源至低压配电屏两回路电源进线端,低压侧采用单母线分段,设联络开关实现低压双回路供电。
入井高压电缆选用2趟MYJLV22-10kv,3×50mm2型矿用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电力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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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已形成两回路电源供电,当其中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矿井供电系统满足矿井核定生产能力要求。 二、电气系统风险评估
1、地面供电系统:矿井地面变电所建立了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停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事故处理规定等。图纸、资料、各项记录齐全;矿井有独立的双回路电源,设备运行状态良好。接地保护、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等系统配置符合规程、规范及技术规定;系统、设备能做到定期检查、检修、维护且记录齐全;设备及系统的各项性能、参数能定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检测,且证据、证明材料保存完好,为系统的正常可靠的运行提供了安全的保障。
2、井下供电系统: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并能较好的贯彻落实;2回路下井电缆能够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井下接地系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配电网络装设了过流和短路保护装置。图纸、资料、各项记录齐全;馈电开关、检漏继电器、接地装置、电力电缆、继电保护、高防开关等设备及系统有检验、检测,有记录。检查到的设备运行状态良好,保护及仪表齐全,指示正常。有日常维护、维修、运行状态记录。
3、电气保护及其它:电气系统的设备选型、继电保护、安全设施齐全、可靠;接地系统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供电系统电气设备“二证一标志”齐全;按照规定定期进行了电气预防性试验;各项管理制度齐全,有专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专业维修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矿井供电能力满足矿井安全生产要求。供电系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电气系统风险评估结果
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电气系统设备选型布置合理;电气系统管理体系完善;矿井双回路供电电源可靠;对电气设备、设施、继电保护、接地装置等进行了安全检验,检验、试验,形成了报告,检测结果有效;安全设施齐全、可靠;电气系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法规、标准、相关规定要求,能够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评估结果为低风险。
第十一节 压风自救系统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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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压风自救系统概况
地面压缩空气站设在回风斜井口附近,地面标高为+326m。压缩空气站内选用2台EP-132A型螺杆式空气压缩机,排气量23m3/min,排气压力0.8Mpa;配用电动机132kW,电压380V,其中1台工作、1台备用。
井下压风自救系统,选用ZY-J型压风自救系统,每组设置5个急救袋。 在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道中,距离采煤工作面50m处各安设2个ZY-J型压风自救系统;在掘进工作面50m的地方1个ZY-J型压风自救系统。
二、压风自救系统分析
地面压风机承担井下的供风任务,供风能力满足用风需求。压风机保护装置配套齐全,压风机按规定进行了技术测定,储气罐有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压风机各项检查记录齐全并能认真执行;制定了岗位责任制、设备检查制、交接班制和操作规程等运行管理制度,相关图纸、资料完整。
三、压风自救系统风险评估
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压风设备符合煤矿使用条件,管路敷设符合要求;压力容器和空气压缩机定期检测均为有资质的单位完成,检验,检测项目合格,形成了有效报告。压风自救系统保护装置及安全设施配套齐全、动作可靠; 设备运行良好,检修、维护记录齐全。
四、压风自救系统风险评估结果
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压风系统安全管理体系健全,设备选型合理,检测项目合格,报告合法有效,压风及输送系统安全保护配套齐全、动作可靠,能够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评估结果为低风险。
第十二节 矿山救护系统风险评估
一、矿山救护系统概况
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与狐狸破矿山救护队签订了矿山救护协议,救护中队担负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救护工作及协议内其它相关工作。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矿实际,由矿长组织各有关专业人员编制了《2016年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2016年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建立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明确了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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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职责。
矿井建立辅助救护机构,配备辅助救护队员9名,均经培训合格。 二、风险评估过程
按照检查表内容,通过收集查阅资料、现场调查、抽查取证和座谈的方法进行风险评估。采取查阅、收集资料10余份,查看了救护协议、年度矿井应急救援预案及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避灾路线图、采掘工程平面图等相关资料,井下现场检查了东翼轨道大巷掘进工作面及沿途安全设施、巷道标志及避灾路线标志,询问工作人员一旦发生事故后应急处理及逃生路线等。
三、矿山救护系统风险评估
矿井的矿山救护由狐狸破救护队承担,救护队至矿行车时间不超过30min,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狐狸破救护队是处理矿井灾害的专业队伍,该救护队人员配备充足,实战经验丰富,装备精良,现有救护车5余辆,指挥车3辆,呼吸器、灭火器材,顶板处理设备等。能够满足井下火灾、瓦斯、煤尘灾害、水害、顶板事故等矿山救护的需要。矿井建立矿山辅助救护队,万一发生灾害时能够协助狐狸破救护队承担矿井的救护任务。
矿井2016年初重新编制了《2016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2016年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矿长任总指挥,各分管矿长、救护大队队长任副总指挥,下设各个专业组。指挥部成员由救护队、各科室、医院、区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规定了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和要求、应急救援的方针及原则、危险目标的分析确定及危险性评估,重大事故应急管理程序、事故应急救援响应程序、发生事故后的通知程序及电话号码。
四、矿山救护系统风险评估结果
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矿山救护系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满足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评估结果为低风险。
第十三节 卫生、保健与健康监护系统风险评估
一、卫生、保健与健康监护系统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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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根据锦字第【2016】16号《关于成立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矿业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通知》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矿长任组长,其他副职任副组长,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下设职业病防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职工医院,医院院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矿井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制定了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卫生档案、职业卫生统计健全。对作业场所的部分职业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监测。
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职工医疗保健依托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期进行健康查体。在工业场地附近设有矿职工医院,配备医生及日常保健、急救药品及救护车辆1辆;创伤救治委托泸县第二人民医院救治。同时坚持正常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确保职业卫生与防护的正常开展。矿井设有职工更衣室及浴室。
二、卫生、保健与健康监护系统分析
矿井的主要职业危险、有害因素是粉尘、噪声、中毒等,严重危及作业人员身体健康,造成职业病。
1、健康卫生健康监护
矿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对新入矿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在岗职工按工种进行职业卫生检查;对离岗工人进行离岗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对患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相关病症者不得招用从事煤矿生产工作、井下工作或接尘作业。制订了女职工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对女职工实施职业健康和劳动保护。
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由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职业健康查体,该医院具有四川省卫生厅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资质。
2、粉尘防治
矿井设有专职防尘人员15人。配有粉尘测尘仪器1台。建立了井上下防尘洒水系统,地面设有防尘洒水静压水池,备有充足水源。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转载点喷雾、放炮喷雾、净化水幕。井下接尘工人均有个体防护,配备防尘口罩。
3、噪声防治
主井绞车房、主通风机房等作业场及综掘时综掘机产生噪声,噪声强度不超过85dB(A)。同时矿井对主要噪声源采区了隔声、消声和吸声等措施,提升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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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绞车房设有隔声控制室或工作室,并为接触噪声人员配发了防噪耳塞。局部通风机选用低噪声的对旋式风机,有效的降低了噪声污染。
4、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的防治
矿井制定了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制度,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每班两次检查瓦斯情况,定期对已封闭场所的密闭进行检查,检测密闭内的气体情况。井下作业人员都佩戴自救器。矿充灯房设有专门的排气扇,加强通风减少空气中游离态铅分子中毒。
6、高温、热害
矿井掘进工作面温度15~20℃,自生产以来未出现过高温区域。 三、卫生、保健与健康监护系统风险评估结果
经复查整改风险评估认为:矿井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防治机构,制定了职业卫生健康监护制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查体,建立专门的职业卫生档案,卫生、保健和健康监护系统较完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基本满足目前安全生产的需要,评估结果为低风险。
第十四节 人员定位系统风险评估
一、人员定位系统现状
采用煤炭科学研究总院KJ251A人员定位系统。监测监控室配备电脑主机两台,数据传输接口2台,井下分站4台,动态目标识别器26台,配备200台人员定位识别卡,在井口、井底设置人员检卡系统,对人员进出井进行检测和统计,监控数据通过互联网与上级平台联网,实时传输人员动态状况。
二、风险评估过程
正常投入使用,并能与监管部门联网。 三、人员定位系统风险评估 四、人员定位系统风险评估结果
第十五节 井下通讯联络系统风险评估
一、井下通讯联络系统现状
矿井设有生产调度交换机一台,其型号SOC8000型字调度系统,在各工作面、机电峒室、其他井下主要工作场所安设KTJ104型矿用本安型电话机,选用两趟MHYAV型通讯电缆实现电话通信;空压机房、炸药库、调度室、变配电室、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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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机房、安全监控室等设调度电话机,与调度室连接。
二、风险评估过程
按照检查表内容,现场检查了部分调度室通讯系统、无线通讯系统及语音广播等使用效果,均达到联络的目的。
三、通讯联络系统风险评估
矿井行政、调度通信采用交换机合一方式,使用SOC8000型数字程控交换机一部,总容量1000门。
矿内、外通讯可通过SOC8000型数字程控交换机中继线与市话网联网,另装有5部市话直拨电话。矿井地面安装电话120部,调度电话80部,矿办公室、调度室、生产科室、生产区队、主要生产岗点均安装通信电话;中层以上干部全部配备了移动电话,与上级主管部门、其他有关单位、下属单位及生产、管理、生活及辅助部门、矿领导之间,均有可靠的保持畅通的电话等通讯联系。
四、通讯联络系统风险评估结果
矿井通讯联络系统完善,使用正常,制度较健全,符合《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1048-2007)及《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要求,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评估结果为低风险。
第十六节 井下供水施救系统风险评估
一、井下供水施救系统现状
地面设置消防水池(工业清水池)二座,每座容量300m3、150m3,共450m3。消防、防尘管路与供水管路共用,地面布置Φ108管路经副斜井至井底。±0m东、西轨道运输大巷各布置一趟Φ105管路,每隔100米设置三通阀门。1121、1122机巷及上、下回风巷每各布置Φ50管路一趟,每隔100米设三通阀门。二水平皮带下山皮带运输,以及2121对拉准备回采面皮带运输,每隔50m设置1个三通阀门。
地面、井下设置消防器材库。主要机电峒室配备消防器材。机电峒室口附近设置供水管路并留阀门。
二、风险评估过程
按照检查表内容,现场检查了井下供水施救系统的水质、水量及压力,均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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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要求。基本满足目前安全生产的需要。
三、井下供水施救系统风险评估 1、采煤工作面
在采煤工作面距上下出口40米压风自救装置处各设一施救站,引出个五个分支DN10闸阀供施救用水。采煤面轨道、顺槽每隔100米设一三通及闸阀,采煤面回风顺槽每隔50米设一三通及闸阀。两顺槽每隔200米设一处施救站,每个施救站每处引出个五个分支接DN10闸阀供施救用水。
2、掘进工作面
掘进巷道安装Φ60钢管,每隔100米设置一个三通及闸阀。掘进巷道在距工作面40米处各设1处施救站,分出个五个分支接DN10闸阀供施救用水;施工运输顺槽,每隔100米设一三通及闸阀,施工回风顺槽每隔50米设一三通及闸阀,所在掘进面每隔200米设一供水自救站,每个施救站分出个五个分支接DN10闸阀供施救用水。
3、采区主要进回风巷每隔100米设一三通及闸阀。运输巷每隔100米设一三通及闸阀。
4、机电硐室、炸药库、变电所、水泵房等有岗位工作业的附近必须设三通及闸阀。
四、井下供水施救系统风险评估结果
井下供水施救系统完善,使用正常,制度较健全,符合《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要求,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评估结果为低风险。
第十七节 井下应急避险系统风险评估
一、井下应急避险系统应对灾害类型
矿井在±0m井底车场附近布置永久避难硐室,避难硐室由一个生存室、一个设备安置区和两端的过渡室组成,避难硐室为50人提供不小于96小时的额定保护时间。避难硐室设施齐全,2014年9月系统已安装调试完成,投入运行。
二、风险评估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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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检查表内容,井下应急避险系统的防护系统、供氧系统、空气净化系统、制冷系统、正压系统、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讯系统、电源及照明系统、人员生存保障系统。已安装,根据生产建设进度基本符合《暂行规定》有关要求。基本满足目前安全生产的需要。
三、井下应急避险系统风险评估结果
井下应急避险系统已进行设计,待井下硐室施工完毕,严格按国家下发《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要求,进行装备,生产前申请政府监管部门进行鉴定验收,确保符合矿井安全生产需要。
第十八节 矿井周边安全生产环境及“三下”开采评估
矿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的矿区周边环境评估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矿区周边环境评估工作,通过各项内容的评估,我矿不存在对矿井安全生产有影响的不安全因素,有关评估情况介绍如下:
一、矿区周边安全生产环境评估领导机构 矿区周边环境评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矿长
副组长:副矿长、总工程师 、副总工程师
成 员:机电科、安监科、调度室、技术科、地测科、办公室、保卫科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矿区环境评估小组办公室设在地测科,地测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各项评估的组织、协调、整理、上报等工作。
二、矿区周边环境评估内容
各有关部门明确责任,认真全面进行了评估。
1、矿井周边是否存在河流、湖泊、水库、塌陷区等地表水体,防洪大堤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矿每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进入雨季后每周组织一次地面塌陷区积水情况专项巡查,经巡查地面塌陷区不存在对矿井安全的危害。
3、井田区域内是否存在非法采砂行为,是否对矿井安全造成的危害 经评估小组人员在井田区域内巡查,不存在非法采砂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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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矿井周边是否存在古井、老空区
我矿按规定及时交换相邻矿井资料,采掘情况清楚,矿井周边不存在古井。 5、矿井的供电线路是否及时检查维护,危害供电安全的树目清障工作是否到位
我矿按规定供电线路及时检查维护,每周对供电线路巡查一次,发现有树木影响供电安全时,立即砍伐或裁剪树枝,保证了供电安全。
6、矿井周边运煤道路和车辆通行是否安全可靠
评估小组成员对矿井周边运煤道路进行了巡查,道路完好,车辆通行安全可靠。
7、矿井周围是否存在化工厂、加油站等危险源
评估小组成员对矿井周围进行了巡查,矿井周围不存在化工厂、加油站等危险源。
8、矿井周边是否存在采石场等其他矿山企业
评估小组成员对矿井周边进行了巡查,矿井周边不存在采石场等其他矿山企业。
9、矿井周边村庄、工矿企业是否存在深水井
评估小组成员对矿井周边村庄、工矿企业进行了巡检和调查,结果是我矿周边不存在深水井。
10、相邻矿井开采范围内是否存在对本矿井造成危害的因素
与相邻的堆金湾煤矿签订了安全互保协议,按规定定期交换采掘平面图,并将临矿的开采范围、积水情况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临矿采掘情况较清楚,经分析相邻矿井开采不存在对我矿井造成危害的因素,但我们完善预警信息快速传递和共享机制,出现水害及时通报,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11、煤矿矸石山管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工广各类库房是否存在火灾隐患 评估小组人员每月对矸石山和工广各类库房管理情况检查1次,管理单位每周检查1次,经检查不存在垮塌、火灾等隐患。
12、矿井周边其他不安全因素
评估小组人员对矿井周边进行了巡查,我矿周边没有其他不安全因素。 综上所述,我矿按评估内容进行了检查和评估,目前不存在对矿井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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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影响的不安全因素,评估结果为低风险。如果出现不安全因素时,立即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消除危险源,确保矿周边环境的安全稳定。
第五章 安全生产环境状况风险评估结论
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环境状况风险评估是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矿井初步设计、和地质报告等为依据,结合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及其配套的安全设施等实际情况,对煤矿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识别分析,按划分的风险评估单元,采用安全检查表法、作业条件危险性风险评估法、函数分析法和事故树分析法分别对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进行风险评估,在分析归纳和整理的基础上,安全生产环境状况风险评估结论如下:
一、矿井主要危险、有害因素风险评估结果
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按其危害程度排序为:煤尘爆炸、火灾、瓦斯爆炸、水害、顶板、提升运输伤害、电气伤害、爆破作业、起重伤害、机械伤害、高处坠落、坍塌、压力容器爆炸、噪声与振动、中毒、窒息和其他危害等。
重大危险源:煤尘爆炸危险性和煤层自然发火构成矿井重大危险源。 矿井通过采取技术与管理措施,上述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和重大危险源已经得到了有效预防、控制。
二、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1、瓦斯:矿井为高瓦斯矿井,管理不善,安全技术措施和监测不到位,有发生瓦斯事故的可能。
2、粉尘:经鉴定矿井龙骨炭煤层所产生的煤尘经鉴定具有爆炸性。如果防尘措施不完善、防尘制度不健全,井巷中粉尘浓度将会大大超标,一旦有引爆火源将会发生煤尘爆炸。工作人员长期在有粉尘产生的环境下作业会患尘肺病,危害职工的生命安全,缩短人的寿命。
3、火灾:虽然经鉴定矿井所开采龙骨炭煤层经鉴定属于不易自燃。如果防范措施不当,责任不落实,监测不到位,预防性防灭火工作开展不正常,有可能发生煤炭自燃。
矿井同样存在发生外因火灾的可能性,井上下存在大量的可燃物,如果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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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不完善,消防设施不齐全,防火制度不健全,检查不到位,也会发生火灾。若扑灭不及时,处理不当,将会引起更大的灾害。
三、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
1、煤尘爆炸是矿井的重大危险源,要切实加强检查和重视综合防尘管理,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综合防尘制度和各部门、工种、人员岗位责任制;认真执行综合防尘措施,定期冲刷巷道积尘等制度。
2、煤炭自然发火是矿井的重大危险源,要切实加强管理和综合治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首采面进入顺槽后,要切实重视与强化煤层自然发火的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预防煤炭自燃火灾的发生。
3、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在生产的过程中要注意加强检测和预防异常瓦斯涌出,防止出现高氮低氧区;要加强盲巷和废弃巷道的封闭管理;启封密闭必须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措施,并由矿山救护队执行排放。
四、风险评估结果
1、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各职能部门业务保安责任制及各工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严格按照《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其它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及奖惩制度入井检身制度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等18项安全生产规章。并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执行。
3、矿井按照吨煤提取安全费用按30元/t提取安全费用,设专户管理。 4、矿井设置了安监科。安监科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人数满足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
5、矿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进行了培训,考核合格,矿长有矿长安全资格证书,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6、矿井按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符合法律规定。
7、矿井对 “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重大危险源已进行排查,已采集样品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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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矿井由矿长组织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狐狸破救护队联系计划签订救护协议,由该救护中队担负矿井应急救援工作,行车时间不超过30min,能够及时支援。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九十三条要求。
9、每年均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从业人员培训计划、职业危害防治计划。科区级以上的安全管理人员委托山东省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山东煤矿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中心等培训机构培训;特殊工种委托济宁市煤矿职工培训中心培训;新工人、转岗工人呢、全员培训由矿井安全培训中心培训。全矿“三项”人员及全员均经培、复训合格,持证上岗。
10、矿井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 有效期至2022年5月29日。
11、矿井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2、矿井制定了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能及时修改补充。 13、矿井的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下列要求:
(1)矿井有2个独立的能够行人并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大于30m;井下各水平及采区、工作面有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分别与采区上下山相通,并与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
矿井现有2个采煤工作面、3个掘进工作面,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个数符合规定。
(2)矿井主要运输巷、主要回风巷的净高自轨面起不低于2m,采区上、下山和平巷的净高不低于1.8m,采煤工作面出口20m内巷道的净高不低于1.6m,在用巷道净断面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设置安全生产设施的需要。
(3)矿井每月按照生产作业计划安排都制定了《矿井风量分配计划》,并附上风量计算基础。根据月(旬)风量测定结果,各用风地点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掘进工作面使用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局部通风机安装符合规定,安装了风电闭锁装置。
(4)矿井实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对瓦斯日报审查签字制度,配备了15名专职瓦斯检查员;矿井配备光学瓦斯检测仪21台,甲烷便携式瓦斯报警仪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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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5)矿井防治水系统:矿井排水系统和排水能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制定了矿井防治水措施,防治水系统基本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能满足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
(6)矿井防尘供水系统完善,水源、水压符合要求。井下各地点均设置防尘管路,按规定设支管和阀门,能保证各产尘点的防尘用水。
掘进工作面按规定设置喷雾装置及净化水幕。坚持湿式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冲刷巷帮、净化风流、爆破前后洒水等综合防尘措施。
矿井安规定安装了隔爆设施,安装的地点、数量和质量标准符合规定要求。 (7)矿井制定了综合防火措施,建产较完善的防灭火制度,有可靠的消防洒水管路系统,按规定安设消防管路,设有消防材料库,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8)矿井配备了ZH-30型化学氧自救器255台,下井总人数为202人,自救器备用量符合规定。
(9)矿井双回路供电,供电电源可靠。
主通风机、主井提升机、水平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主排水泵房等一、二类负荷均采用双回路供电。井下电气设备的选型符合防爆要求,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
(10)矿井主井提升机选型合理,运行正常。主井提升系统各项安全设施、保护装置齐全、可靠;主要上下山提升绞车完好,煤炭运输系统安全设施齐全、可靠。大巷运输的电机车制动系统灵活可靠;制动距离定期试验合格、有效;按规定对提升、运输设备进行了安全检验、试验;提升、运输系统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14)压风及输送系统:压风及输送系统安设合理;压风设备及压力容器按规定定期进行了检测、试验,形成了报告;系统、设备安全设施、保护装置齐全、可靠。压风及输送系统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15)矿井有通达矿内外、井上下和重要场所、主要作业地点的通讯系统。 (16)使用安全标志管理目录内的矿用产品有安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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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矿井有反映实际情况的图纸:矿井地质地形图、水文地质图、充水性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运输系统图,安全监控装备布置图,排水、防尘、压风等管路系统图,井下通信系统图,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等。
(18)采掘工作面有符合实际情况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五、风险评估结论
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认真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合理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科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能够有效控制矿井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对矿井重大危险源进行了排查,并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安全管理、安全设施、设备、工艺、职业危害防治、安全资金投入等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风险评估等级除防灭火系统和煤尘防治系统为中风险,其余都为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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